沈云裳这话貌似信口开河,实则说到了沈天赐心坎上去了。
沈天赐七岁封为储君,十四岁开始辅佐皇帝,十七岁时皇帝亲征西域,令太子监国,并且放权至今,太子虽然文治马马虎虎,但武功方面还是颇有建树,尤其精通射箭,可左右开弓,曾于城楼门上拈弓搭箭,隔着漫漫雪幕,一箭射杀突厥猛将。
可惜在二十七岁那一年,沈天赐陪伴皇帝秋狩,被一只猛虎袭击,咬碎右手手骨,再无气力像从前那般拉弓如满月,如今三十有六,手痛时常复发,只能去野外射几头野鹿玩玩,终究是索然无味,他本想让长子继承这手绝妙箭法,怎料这小子也不是个习武的胚子,无奈作罢,以后每每入睡前,望见再也拉不开的轩辕弓,心里就像是缺了个洞,总惦念着能找机会把洞填满了才好。
沈天赐抿抿唇,语带试探道:“君子六艺,女子八雅,你是一样都不会,你若是想学射箭,我可以教你,只是你这三日打鱼两日晒网的性子,怕是只能为我徒增烦恼罢了。”
沈云裳乖巧道:“我可以先练练基本功嘛,等我把基础打扎实后,阿耶便可以慢慢教我如何上手了。”
沈天赐一眯眸子,也不知信了还是没信,嘴上只说:“你先随我回宫。”
沈云裳简直哭笑不得,你东宫里的那些莺莺燕燕,哪一个是省油的灯啊,我这刚穿书的新手号,暂且先躲躲吧。
她扭扭捏捏地说:“阿耶,女儿最近做了很多错事,给东宫惹了一大堆麻烦,未免阿耶烦扰,还是先暂居府邸吧,尤其……女儿不好意思见到六叔……那个晋王他老人家。”
一听她提及晋王沈天意,沈天赐的脸立即涨成猪肝色。
这个不争气的女儿,平时在宫外沾花惹草也就罢了,居然还敢把眼睛放到禁内,盯上自己的亲皇叔。
起初他还不清楚这事,只以为女儿喜欢往晋王府去,是因着没怎么见过这位六叔,图个新鲜有趣,直到晋王满脸阴沉地来到东宫,将扶风郡主多日来骚扰他的种种事迹,一字不漏地讲给他听,明里暗里斥责郡主罔顾人伦,大逆不道,他才知晓女儿是春心荡漾到亲叔上去了,顿时气血翻涌,指了几个内侍把醉酒的沈云裳绑过来,当着晋王的面,一脚踹出宫殿。
若是换做其他的皇亲国戚,沈天赐没准还能忍一忍,可偏偏是……
是他最厌恶的晋王。
沈天赐作为唯一嫡出的太子殿下,向来都不大瞧得上几个庶出的弟弟,那几个平日只知斗鸡走狗的废物也就算了,偏他格外看不惯惠妃所出的沈天意,仔细想想,兄弟俩差了约莫十七岁,可以算得上是两代人了,沈天赐身为皇长子,合该做个兄友弟恭的榜样,可他就是讨厌沈天意,还真是难以克制的讨厌。
好在皇帝冷落惠妃,也不喜她生的六皇子,所以沈天意不常出入东宫,只在母妃的宫殿呆着,也能让沈天赐稍微放心些,直到沈天意自请前去西南戍边,屡次大破南诏,去年凯旋还封了个晋王,成为诸皇子中唯二军功加身的人,沈天赐心底的那点子猜忌再次星火燎原。
这个老六啊,平时在圣人面前不声不响,做足了君圣臣贤、兄友弟恭的戏码,指不定在暗地里如何的咬牙切齿,谋划着把大皇兄从东宫赶走,好让他来做这个储君。
尽管惠妃的母族势力薄弱,尽管圣人向来偏宠自己,可沈天赐一心觉得,此弟不宜久留。
他把这口恶气咽回肚子里,冷冷道:“万良娣从她母家那里,听到些关于你的流言,说你在郡主府养了三千面首,个个施丹傅粉,不像男儿样,已经传得满长安都是了,好事者在背后说得极其难听,将你与南朝的山阴公主作比较,笑话你比她更加荒淫无度,有败国之像。”
沈云裳只敢在心里默默吐槽,这才第几章啊,扶风郡主的面首也才十几二十个,等到快大结局的时候,才勉强凑够三千呢。
“不是的,阿耶,”她眨巴着大眼睛,软语道,“万良娣误会了,我与那些郎君的关系清清白白,不过是无聊时聚在一块吟诗赏画而已,阿耶若是不信,可以问我府里的这些下人。”
下人们自然是齐刷刷地点头如捣蒜,谁敢出卖郡主啊,怕是不想见到明天的太阳了。
沈天赐又不傻,肯定不信,怎奈今日突袭郡主府,没能抓到证据,只好先装作无事发生。
“你在宫外住着也很好,省得天天在我面前晃悠惹我心烦,这些日子里,多锻炼臂力,到时候可别连弓都拉不开,尽给我丢人现眼。”
眼见这个大大的生死局总算是有惊无险地过去了,沈云裳喜滋滋地笑道:“女儿从明日起,每日做一百个俯卧撑,一定把自己练得结结实实的,以后在秋狩夺得头筹,也在圣人面前给阿耶长长脸。”
沈天赐望着她那双充满狡黠的眸子,不由轻轻一笑,“走了。”
目送着镶金嵌宝的马车徐徐离去,沈云裳赶紧松了口气,命令两旁的小厮把门关上,让看热闹的下人哪凉快哪呆着去。
阿绪凑到她的耳边,“郡主,小奴现在就去接那些郎君回府,晚上陪你喝酒聊天,给你解解乏。”
沈云裳翻了两个白眼,恨恨道:“还接什么接啊,都给我送回去!”
阿绪傻了眼,“送……把他们都送回家吗?”
“那不然呢,你没听见方才太子说我养面首的事吗,多半是万良娣给他吹了枕边风,让他出宫来拿我的错处,如今他已然起了疑,我不收敛些,难道还更加放肆,好让万良娣称心如意?”
阿绪在郡主府伺候了这么多年,第一次看见郡主脑袋灵光的样子,一时竟有些反应不过来,待到她的眼刀扫过来时,才怯怯地往后门走去。
沈云裳回想起原文中对郡主府夜生活的描写,忽而面红耳赤,浮想联翩,念及自己母单十八年,心里又不免痒痒的,开口叫住了阿绪。
“你……帮我挑两个容貌最俊美的留下来,其他的发点钱,送他们回家。”
别误会,她可是没有私心的,毕竟这些面首都是扶风郡主的个人资产,她这么做也算是为郡主保留最优质的资产,避免资源浪费吧。
*
金城坊的西南隅有一间小小的宅邸,宅门悬挂一牌匾,上书“漱尘斋”三字,主人是前礼部员外郎齐泉,齐员外与夫人育有两子,长子英年早逝,幼子聪明好学,十七岁便选为探花,名满长安,当真是前途无量。
只可惜天公不作美,齐员外夫妇自长子离世后积郁成疾,在幼子升任大理寺丞的前一年便接连去世,齐寺丞守孝期满后,将漱尘斋改造成书房,又买下书房后的两间小店,扩建新府。
漱玉斋前四下阒静,月光如水般澄澈明亮,只听得草丛间虫鸣螽跃,嘶嘶作响,齐澍猛地惊醒过来,浑身冷汗涔涔,转头望见明月高悬,跟个银盆似的,推断完大致时辰后,心里暗道一声不妙,挣扎着起身,才发觉自己不知何时身处卧房。
碧虚端着木盆进来,从热水里捞出条手巾拧干,笑道:“郎君莫急,是崇文馆的内侍发现郎君晕倒在书案前,由东宫派遣马车,送郎君回府的。”
齐澍接过手巾,擦了擦额前的冷汗,回想起自己晕倒前是在书案前,为曹太傅试用易县进贡的一方好墨,喝过一盏饮子后便不省人事,等再次苏醒过来,竟然回到了自家府里,真是奇了。
“曹太傅知道大理寺公务繁忙,说郎君劳心劳神,这几日就不必进宫讲学了,太傅还吩咐小奴仔细照看郎君,不得有误。”
齐澍颇为惭愧地叹息一声,“原本要与诸位皇子皇女讲学,没成想自己先病倒了,实在有负曹太傅多日以来的赏识。”
碧虚哧地一笑,“不去才好,若是碰见扶风郡主那魔星,只怕又要在东宫拉扯一番,引得流言纷纷,有损郎君清誉。”
齐澍握起拳头,虚虚地敲了他一记,“不许胡说。”
身上的纱衣已经被汗水濡湿了,贴在肌肤上黏黏糊糊的,齐澍喜欢保持自身清爽,便让碧虚去给他准备热水,想要泡个澡再入寝。
浴斛里蒸汽嫋嫋,溢满兰花的清香,齐澍大半个身子都泡在热水里,于阗玉一般润白的肌肤,渐渐泛起潮红,碧虚用澡豆擦拭着他的后背,突然发现一点奇怪的印记。
“哎呀,郎君右边肩膀后面,好像有圈牙印,不知是被什么东西咬了。”
齐澍有点莫名其妙,让碧虚去取镜子,又燃起两支火烛,往背面一照,果真看见肩膀后面一圈牙印,清清楚楚的,衬着白皙的皮肤,透出隐隐血丝,像是有人带着不甘的欲念,狠狠咬上去一般。
碧虚悚然一惊,这不是猫咬的,也不是狗咬的,而是个活生生的人留下的牙印。
齐澍稍加琢磨,道:“这是十五、六岁女子的牙齿留下的。”
碧虚一时怔住,自家郎君向来洁身自好,不近女色,时刻注重男女之大防,府邸内外不见半个丫鬟,只留小厮伺候,又如何能让十五六岁的妙龄女子在身上留下痕迹呢,更何况还是如此暧昧的牙印。
他凑过去闻了闻,“好似……有股樱桃味,挺香的。”
齐澍的心剧烈地跳动了几下,不知怎的,他忽然记起入宫讲学的那段日子,扶风郡主时常坐在崇文馆的一株翠柳下,一边吃着刚摘下来的樱桃,一边数着天空乱飞的麻雀,见他从藏书阁出来,便将果核一吐,先叫内侍守好几个逃跑的出口,再不急不慢地踱步过来,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冲他笑。
这种感觉非常糟糕,仿佛无辜的幼虫落入一个精心编制的蛛网,他区区六品小官,家境微寒,于金枝玉叶的扶风郡主而言,可不就是一条任她揉捏的小虫子,只要他稍有不慎,便会被她身后的皇权富贵吞噬殆尽,吃得骨头渣都不剩。
浴斛内的热气不断上涌,熏得齐澍脑袋发昏,他低低说了句:“我累了,扶我去睡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