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亲的现场十分热闹,虽然台上身着五重衣的黄衣男子戴着遮面,还在外面树了一个半人高的屏风,但是慕名而来的年轻女子还是围了五六层。甭管是裕京人还是外地人,都争先恐后地报名,希望能够赌一赌命,要是让雷公子看上了,便可以少奋斗十年了。
“今日是我家公子招亲第十五天,流光有礼了。”一个扎着半边丸子头的青衣奴仆冲着人群拱了拱手,又说道:“老规矩,今日依旧先告知招亲规则事宜。”
招亲分为文试与武试,文试乃是对弈、赏画、插花和作诗,而武试显得简单许多,不过是两两对打,过界者输。先文试,后武试,依次按照顺序进行,文试需一关一关的过,由多位名家判定是否通过,合格者进入下一个比试,不合格者退场。
不久,流光兴奋地转过屏风,高兴不已地对黄衣男子说:“公子!来了一个十分厉害的女人,您快过来看看啊!”话音刚落,流光的目光忽然停顿了下,落在坐在茶几上的陌生人身上,只见那人一身紫色劲装,脸上带着流苏镶嵌的面纱,倾身正与他家公子咬耳朵。
加之香炉里缱绻甜腻的袅袅香气。
暧昧!十分暧昧!
雷翩舟一脸赧然,干巴巴地说:“我知道了,你下去吧。”
“是,”流光虽然心里疑惑,却不敢说什么,只好又回到台上。
紫衣人正是云焕,她轻佻地勾起雷翩舟的下巴,声音甜而魅:“怎么样?看完我的脸,雷公子可心动?”
雷翩舟红着脸,垂下眼去,他悄悄地伸出手,将她素白的手包住,羞涩出声:“云小姐风华绝代,颠倒众生!翩舟从未见过,如小姐这般女子。”
“那,千万不能忘记你的誓言哦!”云焕亲昵地刮了下他的鼻尖,将人哄得小鹿乱撞。
招亲擂台上,则时不时响起一阵阵欢呼和掌声!
经过那么多天的筛选,挑剔的雷家公子仍旧没有确定自己的意中人,而在场的观众中,绝大多数都是落选者,只是来看个热闹,她们好奇什么样的女人才能让雷公子青眼。
很快,比试当中就有一个人杀出重围。她白衣蹁跹,模样端庄而优雅,举手投足间,犹如云中仙鹤。走路不疾不徐,形容淡定从容,纵是女子,也为其风度臣服。
“纪姐姐威武!”李家姐妹几个在盛明珠再度赢下一局,而高声呐喊着!
盛明珠已经从容地赢得对弈、赏画两个环节。
她自幼接受高水平的皇族教育,这些比试对她来说不过小菜一碟,到了赏画一个环节,她不仅能够从善如流地品评大家之作,而且还能看到一些普通人看不出来的细枝末节,那正是作者的巧思之所在,因此,那些评画的好手都给了盛明珠很高的评价,看着寥寥无几的几个参赛者通通败下阵来,大家逐渐跟着李家几姐妹高喊盛明珠的化名。
“纪冬荀!威武!”此起彼伏的呐喊声盖过了附近闹市的喧嚣。
很快便到了插花环节。插花,是一门至高的艺术。里面的门道和学问很深,这般附庸风雅的技艺,寻常人家连接触的机会都没有。纵使是富贵之家,也鲜少有人学,毕竟这插花既无助于持家之道,重利的商人间也无多少人懂得欣赏。在苍流,唯有两种人方会接触插花之道,一是清倌馆里头的花魁,二是皇城里的贵族。
破天荒的是,雷家这位小公子,偏偏痴迷于插花之道,非要在文试中加一道插花。
只见台上女子依旧镇定自若,她手握金剪,姿态娴熟地修剪着花枝上泛黄的伤口,花梗处需重新修剪一番,稍后才能顺利吸饱水分,花期方可延长。
附近的花架上摆着姹紫嫣红、种类繁多的花朵,有些花不好存放,干脆连盆带花一起放在上面。
花束剪枝需要一定时间,可就在盛明珠忙着修剪的时候,让她甩在背后的考场上又是一阵阵惊呼!
盛明珠转过头,忽然发现有一个身着粉色衣裳、身材高挑的人已经在赏画区了。这一看不要紧,越看越觉得,那人的脸很熟悉。
粉衣人身上的衣裳将他包的严丝合缝,连胸脯都未曾露出半点,穿着十分的保守。他的侧脸美好而精致,无肉的鼻子犹如冰玉雕琢,精致无比。修长的睫毛舒卷,令人担忧,是否需要两根竹签撑住,方能不遮住他的视线。一张略长的脸庞棱角分明,笑起来眉眼弯弯,暖愈心脾。
清艳而不妖,天然去修饰。
台下男女一个个目露痴迷状,这个身穿女子装束的人,光是一张白皙光滑的脸蛋,已经足以把众人迷得神魂颠倒!
盛明珠眯起眼睛,她眼神不是很好,看不大清楚那人正脸。不过她也并浑不在意,又回过身继续忙碌。
直到她被追平。
“这位小姐,大太阳下晒着,不热?”那人清朗的声音响起,令盛明珠蓦地一愣。
这熟悉的声音,俨然令她想起沈清秋令人倾倒的歌喉。
不出意外,当她抬起头看向那张脸的时候,不由得惊讶地张了张嘴。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本不该出现在此处的男人。
沈清秋三千青丝梳着一头马尾,俊美的容颜荡漾着大大的笑容,加上那一身粉色的衣袍,简直男女莫辨。再看他的胸前,竟然隆起两个小馒头,更让人分辨不出雌雄了,只以为,他是个女生男相的美女罢了。
“嘘……”沈清秋用指腹按住她的唇,倾身在她耳畔说道:“殿下,清秋不才,殿下要让让我……”
盛明珠看着他,幽幽开口:“你胡扯什么?贵家子里面,就数你的插花技术了得。”
沈清秋贴太近了,宛如将盛明珠圈在怀里,流光干咳一声,叫开他们。这才让两人分立在两把桌子旁,各自忙起来。
沈清秋姿态优雅自如,他并不像盛明珠一般,将精心挑选的花束一个接一个地剪掉泛黄枝干,之后再精心布置,而是简单修剪完一只花的根部之后,便十分自信地将花插上花瓶。
盛明珠抬首,望着那男子专注的眼神正低垂着,注视手上蔷薇,仿佛那白皙而指节分明的指尖也沾染上蔷薇的芳香。他很喜欢野蔷薇,而且善于雕琢野蔷薇。在他手上侍弄的花朵,每一朵都含苞待放,犹如风中精灵,每一朵都带着生气。
片刻,盛明珠才低下头专注于自己手中的花,她假装无意,用只有二人听得清楚的声音低语:“小心剪子,别伤了手。”
这时候,沈清秋倏地抬起头来,与她两两对望。
他笑了下,眼睛如月牙泉弯弯,还冲她调皮地眨眨眼,他的指腹忽然放在樱桃色的唇瓣上,碰了一碰,那染指着蔷薇的芳香的手指,就这么亲吻他的唇瓣……
一想起刚刚他碰她的嘴,也是用的左手……
“啪啦”一声,手中的竹勺掉落在地!水花溅上她的衣袖和裙摆。盛明珠忙不迭低头去看,以掩饰自己的失态!
盛明珠猫着腰,在地上一阵寻找,一找就是老半天,仿佛近在咫尺的竹勺人间蒸发一样。
等到脸上的燥热褪尽了,她才慢慢直起身子,继续慢吞吞地开始插花,只是那双眼睛,再也不敢多看沈清秋一眼了。
优雅的插花过程终于结束,接下来亟待几位插花大家为其点评。当问起沈清秋为何不剪掉枝干上多余的叶子时,沈清秋笑着回答:“这叶子虽有些凋败,但是不去,要比去了好,更保留些自然之姿,剪了枝叶,丢了自然,反而得不偿失。”
大家们频频点头,面面相觑,看来此赛事毫无悬念了。
而盛明珠则是没能抵得过美/□□惑,花也未曾插完整,倒像是半途而废的作品。
只不过,结果却是出人意料,二人竟然打了个平手,就这么一起进入到文试的决赛——作诗。
而天公不作美,竟然开始下起毛毛细雨。
就在众人四散而逃时,粉衣男子忽然凑近盛明珠,贴在她耳畔悄悄说了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