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轩逸看着眼前的一切,感觉到了十分的无力。
比较古朴的广告牌上一个标志性的大人物例在拥有五层楼高的相筐子里,告诉着公轩逸他穿越过来的真实。
为什么说是会知道自己穿越呢?
蓝色的头套,举着标志性的星星盾牌,这不是他穿越过来很久以前看过的故事,代表着美国队长大人物吗?
美国队长在二战名声响的叮当,照理说这一个大英雄在所有人眼中是一个值得倾慕的对象,但对公轩逸来说,那只是一个故事中的角色。
之所以说是故事的角色,那是因为在公轩逸看到眼前这个广告牌之前,他前一秒还在单手释放着法术建着房子,下一秒当他眨了眨眼,他就看到了漫威里的大人物美国队长。
激动吗?
几乎没有。
公轩逸只好无比鄙视地向蓝天上白云比了个中指,像是对自己无法反抗的命运的一种沉默的抗议。
起码对公轩逸来说是的。
在他前世的前世,他还是一个玩着游戏的宅男,在他玩着电动穿越到了游戏世界,他以为这一次穿越是一次新生,特别的激动,心情愉悦,几乎所有的热情都冲上了头脑。
在一段时间的摸索以后,他像小孩啊啊学行后迷迷糊糊摸索到转职的门毯,在踩上这毛毯以后像小孩一样,爬来爬去,结果很快。
他就如普通小孩一样般撞到了墙角。
撞得头破血流的那一种。
他发现!!!
这一次新生!
全世界只有他一个人!
整个庞大的世界里,有着无数奇怪生物的亚特兰蒂斯,陆奇大陆里,只有他自己一个人是人形的生物!
论人类灭绝后全世界只有自己一个人,要如何不在寂寞中变态?要如何不在寂寞中毁灭世界?
你要选择差点疯了,还是沉睡?
公轩逸没有选择了疯狂和变态,他选择了一一
建房子。
对的,就是这样稳如老狗,这个男孩选择了建房子作为消遣。
种房子从某种定义上和种田是一个模式的,在公轩逸发现他的生命定格在23岁的那一年以后。
生命的定格,代表了他可以探索新世界里未知的一切,他好不容易转职的魔法师可以拥有庞大的魔力,他可以无敌,起码在那个世界上,只要通过日积月累努力,公轩逸可以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无敌。
在那个世界里没有一个强大的生物,可以充做公轩逸的对手,没有任何的秘密,可以不像窗帘一样被公轩逸拉干。
在他在无敌暗爽起来的时候,他甚至抓了最为尊贵的深海公主,一条金发的,长相倾国倾城美人鱼的丢到岩浆里,美其名日,看美人鱼能不能游岩浆。
其实是献祭。
听上去很残忍是吗,但只要你知道这些美人鱼嘴里没有舌头,没有牙齿,只有一颗发光的宝石,还会发声,诱惑别的陆地上生物纷纷跳海淹死,你就不会觉得他哪里残忍了。
公轩逸之视生命如无物,还可以,看着这美人鱼在岩浆里惨叫着冒着黑烟,那也是无聊到极点下的行为,强大的寂寞,要看另外一个种族的消亡,才可以觉得自己还是世界上的一个生灵。
这个海妖反正也让别的生物痛苦挣扎,他欣赏这个美丽的生物痛苦挣扎,变态的心理得到满足,这真的是不奇怪的事情了。
是的,在几千年没有任何一个名为人类的生物存在的命运里,公轩逸心里还是多少有点变态了。
你无敌又怎么样,这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为你喝彩,没有人说你很牛啤,欢呼那更是没有,只有漫长的漫长的静漫。
但公轩逸不是一开始选了,他不要变态的吗?
通上天上的通天塔,公轩逸做好了。
通向地狱的列车,公轩逸做好了。
一层又一层,甚至代表着穿越之前最远古的记忆,那一座名为万里长城的建筑他也做好了。
在万里长城的最后一块砖,从他手上施法做好了以后,公轩逸清晰的听到自己脑中名为理智的琴弦清晰的断掉的音乐声。
啪叽一一
魔王觉醒。
从此以后,要抓不是人类的生物,看它惨死,来消遣的恶魔诞生了。
为了关上这一个恐怖的魔鬼,公轩逸只好在世界里到处游历,拼命回想着脑里面前世在记忆里宏伟的建筑。
然后他刚开始动手。
他就又穿越了一一
公轩逸整理了一下思绪,看着眼前这个“阳光活泼大男孩”,美国队长的人举盾头像开始回过神来。
“这些房子……感觉像是上世纪的样子。”
公轩逸下了结论,他个人既来之则安之,一如他在陆奇大陆当魔法师的前世一样,他前世迷茫的时候安慰自己,现在在面对未知的世界迷茫的时候,也同样安慰自己。
问穿越的时间最倒霉是什么?
那当然是穿越到战争的年代,吃不饱,穿不暖,随时有轰炸。
“还好穿越到这个年代,现在很多人的身份记录都是靠手写,如果是穿越到现代的话,我这种黑户,亮一手功夫,很容易会被关起来查个没完。”
现在的情况,怎么都不会给人查穿自己的内裤,公轩逸安慰起了自己。
“啊对,我现在要干嘛?”
公轩逸开始发呆,站在这个五层楼高的广告牌旁的楼顶上思索起来,完全不知道自己在一个黑夜里亮的发光的广告牌里是多么得招人现眼。
穿越到这个世界终于可以看到人类了,那代表着自己终于有朋友了,公轩逸想到这个终于小小的高兴了一下,之所以是小小,是因为朋友这一个位置,在常年累月的缺失之中,公轩逸快要死心了。
此次只是点燃了,小小的火苗。
但公轩逸下一秒还是高兴了起来!
来到漫威世界,那肯定是危险的,但他穿越之前的世界,也安全不了哪里去,死不死啊,生不生那些都是浮云啦。
说什么哲学,我们实际点不好吗?
起码自己不用疯了呀,关起了心中这个疯狂的野兽,自己终于不用做疯子了!
我要重新做人!
那做人首先要什么?
哦,很遗憾,俗不可耐的,你首先,需要一份可以糊口的工作。
一份可以吃饱饭的工作。
公轩逸又看了一下,广告牌上美国队长的放大帅脸,沉默的思考着,我是穿越到二战了,对吧。
哦,那感情没问题,我以前是玩泥巴的,我现在也可以玩泥巴,二战不是很多房子给人轰炸,大家无家可归了吗?
那我给人建房子,不就是一个体面又平凡的工作吗?
别说为什么公轩逸这个一方世界的强者,来到漫威世界不想当大佬,也不想当一个万人敬仰的超级英雄。
废话,超级英雄这个身份牛是牛,可是你觉得他们朋友很多吗?
这些超级英雄的朋友不也就是另外一个超级英雄吗,难道平民敢不要命和超级英雄交朋友?
这是不存在的!
你隔离的邻居的阿姨姐姐的儿子,跟你是好朋友,但他突然脱掉了面具跟你说他是超级英雄?
抱歉,正常人会跑的比兔子还快,而且还会把这个面具给你这个超级英雄盖帽般的戴回去,管你这张脸熟不熟悉,反正我不认识你。
那是正常人会考虑,当你的朋友会不会死掉自己的全家。
那种保守秘密,十分英勇,最后十分壮烈,变成了无可救药的残疾人。
那就是英雄的王冠,低头真的掉的。
至于自己当建筑侠的这种行为,公轩逸他只想要朋友,这些朋友是大佬还是不是大佬,那既然当鲁班朋友多一点,那当然是当鲁班。
没有人会拒绝一个人在这个超级英雄满地跑动不动一个光波喷出一个洞的世界上,给你修房子的人吧。
不管是不是平民,这连蜘蛛侠都不会拒绝的。
至于战斗。
那关我屁事啊。
没有我,那剧情也好好的呀,难道加一个我,能让紫番薯不打响指不行。
不能怪公轩逸他拥有强大的力量却冷眼旁观,实在是关于对英雄喜欢的心情,早已在常年累月的时间里,慢慢的消磨到麻木了。
他暂时听到谁死亡的消息,他只会哦一声。
然后公轩逸就遭到了报应。
他定晴一看,有一团透明的一团像白云一样的东西,在黑夜中向他飘过来。
之所以公轩逸他可以看到,那是因为,这一团白云像幽灵般的东西,那一双在黑夜里红的发亮的眼睛。
双眼紧紧的盯着他。
“为什么这世界会有这个?”
公轩逸惊异的说道。
看着自己老家陆奇大陆的特产,他不得不诧异,难道是从陆奇大陆自己穿越过来,顺便把老家的土产也一起带过来了?
公轩逸认得这个,是因为这种在陆奇大陆是夜晚才会出来的一种幽灵类的生物。
白色,由着光的照射下变成灰白色像一个窗帘般的怪物,那一双红的眼睛在黑夜里发着闪闪的红光。
让普通的人十分害怕。
“艹!?”
不普通的人,公轩逸嘴里祝福了一句祖安。
下一秒,这只白色的红眼阿飘,像是闻声而动,不由分说的,杀气蓬蓬的向着楼顶上的公轩逸飘游过去一一
“艹!我是魔法师,不是捉鬼天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