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僵硬了两秒钟,但依旧是面色如常,交替踩踩,再舔舔爪子。
余幸摸摸它的脑袋:“大花你真好,要是能说话就更好了,我一个人这样自言自语好像个精神病。”
其实这点是她误会了,也怪上辈子忙着生存挣钱,没啥机会近距离接触养宠的家庭,所以当然也就不知道,大部分宠主都是会对着宠物自说自话一些奇奇怪怪的语言,做出一些奇奇怪怪的举动。
她这种症状算很轻的了。
不过即使没养过宠物,也知道大花绝对算得上是懂事且聪明的,
它皮实的简直不像个贵族猫,性格好,身体壮,很容易养活,除了有过一次奇怪的发烧之外,就没生过病,更难得的是从不拆家。
也曾经在一些社交网络上看到别的宠主晒出来的视频,那时候还惊叹于一些宠物怎么能那么聪明,竟然还能听懂人类的口令甚至帮着做家事,简直像是编故事。
但亲身经历了才发现,小动物就是很聪明,可以体会到主人的感情,领会到主人的意思,是真正的家人一般的存在。
想到这里,更是心软软,抱着猫头亲了好几口,这才沉沉睡去了。
......
开业第三天,出现了小小的风波。
原因是梆子在带着人进场找座位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了另外的客人,导致对方端着的餐盘倾斜,有菜汤洒在了衣服上。
那人是个脾气暴躁的,当场便发飙了,扯着梆子的衣服大吼大叫,问他是不是瞎了,不想要眼睛话就挖出来丢掉,甚至还摸上了腰间的匕首。
他本就身材高大满脸横肉,大约也是做力气活儿的,一身腱子肉,梆子毕竟还是个半个孩子,连惊带吓的,一时之间竟然懵的说不出话。
余幸连忙上去拦着:“对不住,这位客人,我是老板,你跟我说。”
“弄脏您的衣服是我们不对,要赔偿还是要什么都好说,你先冷静一下,请跟我过来这边......”
那人却梗着脖子:“过去?叫我上哪?想息事宁人是吧?奸商!”
他身后跟着的三两个人也都吆二喝三的挓挲起来:“是不是想坑人啊,弄脏衣服还不赔钱,店大欺客是吧?”
余幸依旧是耐心的:“没有的事,客人,给您衣服上弄脏了是我们不对,我们都认,您跟我这边来,我把餐费退给您,再额外补偿两张餐券作为道歉,衣服也帮您清洗干净,您看行吗?”
“或者您有别的诉求,我们都好商量,您看外面都要好多客人在等着吃饭,大家中午休息时间不多的。”
“我这伙计年纪小,做事难免有差错,别和他一般见识。”
她这一番话连说带劝的,温和有礼,倒是获得了不少人的赞同。
看热闹归看热闹,可别耽误了自己吃饭,下午还要上工呢,早吃好了还能多休息一会儿,尤其是那还在等候区的,闻着饭香味儿,肚子里更是抗议的不行。
“就是,这老板态度挺好的,干嘛抓着不放啊,都不要饭钱了还想怎么样啊!”
“得饶人处且饶人,衣服脏了洗洗不就行了?这天气一会儿就晒干了。”
“谁说不是,个大老爷们儿的,别为难人家了。”
那大汉梗着脖子,吼道:“感情弄脏的不是你们的衣服!站着说话不腰疼!”
“折人就不该出来做生意!真晦气!”
这可就上升到不该有的高度了,且饭厅里本来也有不少折人,至少特征明显的就有两个,闻言啪的将饭勺一摔,站起身来。
“你把那话再说一遍?折人怎么了!”
“折人不能做生意?照你说的,折人别活了呗!”
按照道理说,中人和折人的差异存在,本就避免不了的矛盾,虽说如今大面上也提倡要和睦相处,但人与人的关系哪里是那么好处理的。
很多中人都不太能看得起折人,究其原因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这样会显得他们更加具有优越感。
眼看着现场硝烟味儿渐浓,分分钟就要动起手来了,余幸啪的将椅子踢倒,提高嗓子大喊道:“别吵了!听我说!”
等众人暂时安静的看向她,余幸便开口了。
“大家也都知道,我是从别地方来的,这小店刚开业今天是第三天,人丁稀薄就我一个人做主,实在是辛苦的很。”
“今天因为这件事吵起来,我想着也处理不来,两边的大哥都不好得罪,干脆上报巡城处吧。”
“大家在场的众多,今天也都看到了,小店没有任何不配合赔偿和处理的地方,还请到时候大伙儿给做个证,在这里谢谢大家了!”
“来,梆子,你腿脚快,去请巡城使过来,让他判个公道。”
梆子应声,迟迟疑疑的看了两眼,一咬牙窜出去了。
这事儿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只是在这片区域,先前便因为中人折人的矛盾出现过几次斗殴事件,死伤数人,巡城处现在对于这类事件的处罚相当严厉。
意思就是说,万一真闹到巡城使前面去,谁也讨不得好处。
干仗的要关起来,店家也要罚款。
这话一出,那个吵闹的大汉瞬间便消音儿了,嘴里嘟囔着:“什么事,值当的闹到巡城处!”
余幸状似无奈的:“我也不想的,这不是没办法,若是大哥能大人不记小人过,谁想劳烦巡城使那边的大人再跑趟腿。”
一边就递了退回的铜币和两张券过去,好言劝着:“大哥消消气,今天扰了兴致,给你赔不是了。”
“这餐券拿回去,改天带了家人一起来,小店一定欢迎!”
有了这样的台阶,那人终于是没再纠缠,带着随行的两三个人径直走了。
而店里的那两个折人大哥也同样各得到了免餐的待遇,这场纠纷也就这样散了。
梆子从后门绕进来,有些后怕:“——老板,真不用去叫巡城使了?”
余幸压低声音:“叫他们来,至少得罚走我两个银币,我是钱多的了!”
梆子很内疚:“对不起,都是我的错......如果我小心点的话,就不会发生这些事了。”
“跟你没关系。”
余幸拍拍他,轻松的道:“去干活吧,没什么大事,别放在心上。”
......
好在是后续没有再发生什么别的插曲,一天结束下来很顺利的过去了,虽说也是忙碌,可到底没再发生什么别的风波。
晚上等人都散了,她在院子里晾衣服,有一搭没一搭的:“挑开业促销的最后一天闹事,不就是觉得我不敢把事情闹大?那我偏要让他看看,我还就不怕。”
“大不了就闹到巡城处去嘛,我不信这天下没有公理了,单是弄脏了衣服,就要挖人眼睛?土匪都不敢这么干!公共场合就要动刀子!”
“咱们行端坐正的做买卖,什么都不怕,对吧,大花?”
猫蹲在边上,叫了一声。
“明天大概能稍微轻松点,恢复原价的话,短时间内客量肯定是要受到影响的,不过也不要紧,情理之中嘛——趁这个机会,咱们赶紧把人招齐。”
“喵。”
“这段时间忙着开业,手头的活儿太多了,给你的牛乳水果冻都没时间做了,这不行,你长身体呢,明天续上。”
“喵。”
不要紧来的,他是个很大度的猫。而且也不会长身体了,已经成年了。
如今这栋房子已经收拾的像模像样,前面的大仓库改的餐厅,灶台在院子的侧房暂时是作为大锅菜的厨房,日常的餐具洗刷也都是在这里。
因为院子足够大,又是刚搬进来没置办太多东西,所以显得很空旷——甚至过于空旷了。
“要不再养条狗吧?”
余幸自言自语,并觉得颇有道理。
养狗是为了看家护院的,小狗不行,得找那种有个头的狼狗,叫起来声音大又机警,要不然她一个人住在这么大的宅子里,真是不太能放心的下。
尤其是现在生意好,眼红的人肯定有很多,说不定今天那俩大汉都是故意来找茬的——不是把人想的多坏,她上辈子也是做小生意的,这种低劣的手段,真的见识过不少。
永远不要低估了人的劣性。
“就这么决定了,养条狗。”
本意是打算要抽个休息的时间去集市上看看,没成想梆子一听,便提议说他有个外姓的叔叔是在山上跑猎的,家里正好有半大的狗崽子,去抱条过来就行。
“都是好猎犬配出来的,可威风了,站起来比我都高!”
余幸高兴的:“那感情好!”
当即包了五十个铜币,让梆子代为捎过去。
但梆子不肯要,又说自己叔叔也决计不会要的,最终收下了一个篮子的卤菜和酱骨头,算是报酬。
他是个办事很利索的,在隔天清晨上工的时候,气喘吁吁的从鼓囊囊的衣襟里掏出两个狗崽子。
“老板,你看,这俩行吗?我叔说俩一起好养活。”
狗崽子一个是黑的,一个颜色稍微浅一些,长得胖壮,也不怕生,落到地上就到处跑,奶声的汪叫着滚作一团。
两个妇人连声的夸赞:“这狗看着好,腿粗骨头大,以后肯定是个大个子!”
“哟,这么小就会看门了?再叫两声!”
余幸看着也怪逗趣儿,从筐里捡了根骨头丢过去,看两个小狗抢着玩儿。
“行,挺好,养着吧!”
“这个黑的叫大毛,灰的叫二毛,大花,以后这俩就是你弟弟了!”
大花:“?”
作者有话要说:
:说起跟狗当过兄弟这段黑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