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氏的猫崽大都活泼好动,自打睁眼便要打架抢食。
但凌寻却安静的过头。
在其他兄弟都你蹬我一脚我咬你一口互相闹腾的时候,他要么舔毛要么发呆,几乎不参与进去。以至于奶娘都怀疑这只小猫崽是不是有什么先天缺憾导致体弱,才如此的安静。
但事实上,凌寻十分健康,纯粹是因为性格原因才导致的差异。
再长大些的时候,猫崽们便要开始学习功课,学习拳脚本领,无论是在课堂上还是在练武场,凌寻都能名列前茅,但他依旧保持着自己的风度翩翩。
凌氏族群中,其实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没有那么亲密,能自理之后大都放养,成年后更是几乎没什么感情交流,反倒是同龄兄弟之间的交集更多一些。
他跟所有兄弟都处的很好,也有当兄长的风范,但就是在外形上过于重视,且无心政事,反倒跑去做了潇洒的商人。
以至于连家主都有好几次都怀疑,这个崽子是不是生错了性别。
其实也不尽然——凌氏女儿珍贵,但也几乎没有脾气温和的。
而相比较之下,凌朝则属于非常正常的猫崽。
凌朝生下来的时候身量小小的一只,但眼睛还闭着的时候就会抢食,混迹在比他大的猫崽队伍中间,争抢起来丝毫不落下风。
他生性好动,十岁时就已经在同龄猫崽中没有敌手,有段时间痴迷策马骑射,藏了几把好弓,引得许多兄弟眼热,平时连借出来看一眼都不容易。
如今他却大方的要把弓送出去,这让凌寻有点意外。
“你?要给我?”
凌朝嗯了一声:“你不是喜欢?”
凌寻挑眉:“我是喜欢,但也没有夺人所爱的喜好,那都是你的宝贝,怎么舍得拿出来?”
凌朝:“那我反悔了。”
凌寻傻眼,再看过去的时候,凌朝已经大摇大摆的走远了。
......
原本是打算第三天回程,但天气不好,从昨夜便下起雨,只好再拖一天。
雨势很大,夹杂着滚滚雷声。
余幸不由得觉得庆幸:“幸好早去采了桃花,不然这一场雨下来,花都被打残了。”
她掰开一小块桃花糕放在手心,白底狸花凑过来,就着她的手吃了,尾巴轻轻甩甩。
下雨天空气总是潮潮的,连屋里也是,待不住人。
余幸找了把油纸伞,要出去走走。
猫围着她的腿打转。
“你要跟着的话,就带你去。”
余幸无奈道:“但你不是不喜欢皮毛沾到水么?”
凌朝确实不喜欢皮毛沾到水,但能跟着余幸,沾上水也可以。
庄子前面一共十来户人家,雨天不能上山,所以外面没什么人。
一手打着油纸伞,一手抱着猫,两人在路上慢慢的走。
猫突然开口:“下完雨,山上会有蘑菇。可以吃。”
余幸来了兴致:“是吗?味道好吗?”
猫摇摇头:“吃了会头晕。”
余幸:“...会不会是中毒了?”
猫露出思索的神色:“不可能,这里没有人会在食物里下毒。”
余幸:“我不是这个意思,不是所有蘑菇都能吃的,有的蘑菇本来就有毒,不过也不是剧毒,只是可能会让人出现幻觉...类似吧。”
说话间,两人来到了溪边。
这里的溪流是从山上下来,庄户的居民平时会在这里取水,上游吃喝,下游洗衣洗澡。
如今下起暴雨,溪水也涨了起来,已经看不到底了。
余幸:“啊,有条大鱼游下去了。”
凌朝耳朵立刻竖起来。
如果不下雨,它立刻就会冲过去把鱼捉起来。
但雨水会打湿他的皮毛,那种感觉很不舒服——虽然他不排斥猫形态洗澡,但和接受皮毛被打湿是两码事。
天色灰沉沉的。
余幸顺着河边走了一小会儿,刚打算回程,却突然看到石头后面似乎躲着个人影。
雨天本就影响视线,她自己也不确定看的是不是真切。
“那里是不是有个人?”
凌朝嗅了嗅鼻子:“是那个听不懂人话的女人。”
余幸:“我记得她是叫...芳芳?”
但管事的昨天便来回话说,已经让芳芳一家迁出庄子,也不再雇佣他们做工了。
为什么这个女孩还在这里?
大约是察觉到对方已经发现了自己,芳芳从石头后面站出来。
她穿着一件蓑衣——当地农户都习惯穿这种,虽然样子看起来有些笨重,又显得灰扑扑的,但其实是很好用的。
余幸没打算理她,抱着猫回身要走。
芳芳却突然开口:“你的那把油纸伞,是桾都城的高李氏伞铺的吧?”
余幸:“?”
她看向自己拿着的伞,做工精致轻巧结实,伞面上还画着很漂亮的图画,伞柄上确实有木雕的‘高李氏’文字图样。
“我不知道,这是我在庄子里随便拿的。”
芳芳依旧只是自顾自道:“这样的一把伞,至少要五十个银币。我们在这里做工,一年到头也赚不到这么多。”
余幸皱起眉来。
两辈子摸爬滚打的经历,让她很敏感的察觉到了这个小姑娘语气的不甘和嫉妒。
但在余幸看来,这其实是没有理由的。
凌寻当然是个好东家。
这里虽说看起来是与世隔绝,但房子是主家提供的,每个月每户都按人头发放大米和肉,如果有农户生病或者受伤,也会找大夫过来诊治。
在这个时代,这样的待遇已经非常好了。
如果余幸当初是穿越到这里,毫不夸张的说,她能在这里安稳的过一辈子。
芳芳语气饱含嫉妒:“如果不是攀上凌朝少爷,你凭什么用这么好的油纸伞?”
余幸觉得好笑。
她看向这个姑娘,认真道:“虽然这把伞确实是借的,但我自己也买的起。”
芳芳道:“你去跟着凌寻少爷吧,凌寻少爷更有钱,能给你更好的生活,我把好的让给你。”
余幸:“.....”
她拍拍猫头,叹气:“你说的对,她确实听不懂人话。”
凌朝也很生气。
什么叫做凌寻是更好的?
他差在哪儿了?
余幸觉得这姑娘有点过分执拗,唯恐她会做出更加极端的事情,于是后退几步:“随便你怎么说,我要走了。”
芳芳却一把扯下头上戴着的斗笠,姣好的面容扭曲:“假如我现在跳下去,告诉别人是你把我推下去的,凌朝少爷还会喜欢你这么恶毒的女人吗?”
“......”
余幸叹息:“首先,这里并没有第三个人,没有目击证人,谁会相信你的话?”
“其次,河水涨起来了,你如果跳下去,一定会被冲走,大概率没有机会再把这件事说给别人听。”
“最后,我建议你少看那些不着调的画本。虽然我以前也看过,但没有笨到把它们代入到现实世界里。那是不切合实际的。”
她的好心劝告也只能到这里了。
毕竟被觊觎的是她男朋友,做到这种地步,她自认为已经非常宽容仁慈了。
余幸走出去很远,再回头看的时候,那姑娘还留在原地。
她拍拍猫头,戏谑道:“这小桃花还真是缠定你了。”
凌朝很认真的道:“我觉得这个女的有神经病。”
傍晚时分雨停了,初初定下明早赶路,当晚,余幸正在正在整理东西,白底狸花轻巧的跳上桌子,期期艾艾的凑上来。
“讲讲你那个世界的事情呗?”
余幸笑了:“怎么突然要听这个?”
凌朝:“就是想多了解一些。说说呗。”
余幸无奈:“那这说起来可就多了,你要听哪个方面?”
凌朝想了想:“我如果去那里,能做什么工作?”
“工作?”
余幸很认真的考虑起来:“你如果去了,第一件事要解决的就是户口问题,在我们那里,所有的小孩从生下来不久就要登记身份信息,没有登记信息的就是黑户,找不到工作的。”
凌朝不可思议:“我?找不到工作?”
余幸:“是啊,我们那里几乎都是实名制,每个人都有身份证,你没有身份证,不好找工作。”
凌朝:“那余云辉呢?他是做什么的?”
余幸:“他还是学生,但他不用为工作的事情发愁,那样聪明的人,很多地方都抢着要的。以后也能赚很多很多钱。”
凌朝抑郁了。
他没想到自己竟然可能沦落到找不到工作的地步——再不济,他有把力气,去做苦力活儿难道不行么?
但听余幸的意思,只要没有那个叫做‘身份证’的东西,就算是做苦力,都不会有人愿意雇佣。
若是到了那个世界,他一个大男人,难道还要靠余幸来养活?
猫奄奄的,尾巴也没精打采的耷拉在一边。
余幸收拾好东西,把它抱起来,亲一口鼻尖:“少在这里杞人忧天,明天要早起,赶紧去睡觉吧?”
猫趁机提出要求:“那我要跟你一起睡。”
“......”
庄子的屋子够多,每个人都有独立的房间,凌朝的房间就在隔壁。
“我睡枕头,我就想贴着你!”
看着那殷切恳求的眼神,余幸也心软了:“行吧,过来擦脚。”
“奥!”
猫高高兴兴跳上桌子,抬起前脚配合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