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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换换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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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本就对世界产生怀疑林浩,更迷茫了。

吴氏庄园一案,对于其他人来说,或许已经结束。

但是对于林浩而言,恰恰是个开始。

林浩获得隐身能力之后,心中的念头已悄然发生改变。

人要有追求。

以前追求暴富,求得生活安定。

现在钱花不完,整日吃喝玩乐即可。

但是安逸过后呢?

林浩知道自己不该是如此懒散的,只知道享受。

应该干点什么。

比如......找爸爸?

虽然这三个字看起来有些幼稚,但是在自己身上发生的种种。

以及各种系统的出现。

林浩都迫切的想知道为什么。

系统为什么会出现,这世上真有平行时空存在?

真有另外的可供人类生存的星球?

林长寿到底在做什么,身处什么危险当中?

这是世界到底是不是真实的,本质是什么?

林浩这段时间,一直在想这些,想知道答案!

“两个黄鹏鸣翠柳,你还没有女朋友。

雌雄双兔遍地走,你还没有女朋友。

一江春水向东流,你还没有女朋友。

突然,正在庭院中禅坐思考的林浩,手机响了。

看到是熟悉的号码,林浩微微一笑。

“喂,林浩哥。”

“小伟!好久不见啊。”

“是哈林浩哥,咱们都两年没见了。

你上大学,就回来过一趟,上次看到你还是车站匆匆一别。”

“哈哈哈,小伟,怪哥,学习忙,又要工作,没能回去。

不过你放心,过两天,我就回去。

到时候,给你个惊喜!”

“哥,你要回去啊?

不用,我来魔都了,都找到工作呦。

你在哪,有没有时间过来,我好看看林浩哥变没变。”

听到小两岁的发笑来魔都了,林浩顿时激动。

发小不声不响,居然都找到工作了?

林浩猛地鼻子一酸,发小知道自己生活拮据。

连来魔都都不来找自己,而是找到工作才来。

真是......

就这一瞬间,林浩对世界怀疑、找爸爸什么的想不通问题。顿时抛诸脑后,一瞬间神清气爽。

见发小,换换心情!

要见发小,林浩非常非常激动。

从他花里胡哨,被林青吐槽骚包的形象就可以看出来。

油光锂亮的头发和皮鞋上下交相辉映,中间名家设计的衣裤,尽显奢华。

配合英俊脸庞,走出去,帅到被人砍啊!

“哥,打扮的这么隆重?

自从吴氏庄园那件事之后,你就没出过门。

你这是要去见谁啊?

不会是背着嫂子,相亲去吧?”

林青吐槽在镜子前“搔首弄姿“,揣摩自身形象的林浩。

林浩心情大好,摆弄纽扣和衣领,“小丫头片子,你懂什么。

我是去见发小,从小到大光屁股长大的伙伴,懂不?

你哥我都两年没回老家了,可想死他们了。

过几天,我会回去一趟,你有没有兴趣跟我一起?”

“是见发小吗?”小青嘟着嘴,若有所思,“我倒是想去哥哥的故乡看看,不过在此之前,我能给你提个意见吗?”

“说。'

林青上下打量林浩,灵动的眼眸上下转动:“要见发小,你穿这身可不行。”

林浩停吓选择领带的手,疑惑问道:“为什么?不够帅?还是说搭配的又错了?我看挺好的啊......“

林青看着木讷表情的林浩,扑哧一笑:“每说你这身衣服不行。

重点不是这个!

我问你,你要见你发小,你发小混的如何?”

“嗯.....他应该......挺不好的。

不过,这都不是事!

有我在,我一定让他飞黄腾达!”

发小,小伟高中毕业,打工都两三年了,一直没听说出什么成绩。

小日子过得,应当是一般。

林浩有心帮他,心中有一份霸气,我的发小,必将成为人上人!

“我相信以你的财力,帮任何人都不是难事。

但是,帮人,也有方法的。

错了,容易好心办坏事。

我上上上一个保护的老板,就是怕他侄儿杀他,才请的我做保镖。

至于他侄儿为什么要杀他?

道理很简单,遗产分布不均。

发了财的二叔,把财产分给在乡村的大哥的三个儿子。

结果呢。

三个孩子都自持重要,贪心,觉得父亲和二叔分的不对。

都希望分的多一点。

结果,闹出了人命。

最后呢,富豪一气之下把钱全捐了,一毛钱也没留给侄儿。

其实,那三个乡村生活的侄儿,只要都保持心态平衡。

按二叔意思分,哪个不能分上十个八个亿的?

以后一辈子衣食无忧!

可惜,可惜。

林浩听着不断点头,大有感触,好似领悟了什么心得。

一回头,想到自己给至交好友安排工作。

刘二蛋和费晋都不如王铁柱,兰姐更是没让自己帮忙,凭能力去了家外企实习。

瞬间,林浩想到了那次去柳氏集团,刘二蛋曾私下说过一两句抱怨。

现在看,莫不是刘二蛋他们心态失衡了?

凭什么王铁柱就是董事长?

他们就是小小部门的小经理?

林浩不知道他们是否真的有这样的想法,但是此刻,他知道了这个情况。

那就有必要留意这点了。

因为,大学四年,就交了这几个朋友。

别到时因为自己的安排失衡,大家一拍两散,就不好了。

未免未来后悔,这件事还得尽早去探探。

“小青,一语惊醒梦中人,多谢!我现在就换衣服。”

林浩眼神空洞,陷入思考,不急不慌的脱去一身名贵衣衫。

在五十多平米的衣帽间里,找到了唯一一套以前穿的衣服。

是一套暗灰色卫衣,大三,入秋的时候,天气微凉,一咬牙,花了一周的生活费买的!

选色也有讲究,林浩摸着僵硬的面料,泛起回忆。

清楚地记得当时的心态,买厚一点,眼色深一点,这样可以穿久一点。

真是时过境迁,恍如隔世。

明明是去年,感觉像是过了一辈子。

“就穿它吧,见小伟正合适。”

林浩笑着穿上曾经欣喜了一个多月的新衣服。

见发小,必须慎重。

小伟不知道自己现在暴富,假如穿的和帝王一样。

两人之间难免生疏起来。

林浩以己度人,假如自己见多年未见好友,在自己还是贫困状态,对方却是穿西服打领带,开着豪车。

自己多少会自卑,会不自觉低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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