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筝为什么会参加相亲,起因是某一天早上,顾淮接到了一通电话。
是宋诚打来的。
“宋先生,早上好。”
“接到那小魔王了?”
“嗯,少爷在练琴。”
“难得你跟他合得来。”宋诚声音含笑,“那小魔头,从小到大不晓得耗了多少保姆,成年后,我爸和小叔担心他一个人在外面居住,不大安全。艺术生又多少有点……混不吝。他俩一直不放心。”
顾淮笑着应声,“少爷还小,应该的。”
“你叫他宋筝吧。他不太喜欢别人客套。”宋诚道,悠悠叹了口气,“哎。我今天想着,有点对不住你。你看着人不错,也有点能力,我应该让你在咱们家公司任职的。当保镖?有点难为你了。”
“没事。这份工作的月薪我很满意。”顾淮说,“养家糊口,做什么都一样。”
宋诚像是想起了什么,“你能大早上把他从被窝里薅起来,推去上课。已经很了不起了。我上次给他找的还不是全职保镖,是个常青藤毕业的研究生,给珍珍当生活顾问。结果你猜怎么着?”
顾淮人生中第一次知道,居然有人日常生活还需要“顾问”,惊了一惊。
宋诚自顾自道:“这学生也不是吃素的。他大早上敲不开珍珍的房门,直接用我叔给他的钥匙进去了。”
“然后呢?”
“……跑到卧室里,掀珍珍的被子,被小魔头兜头泼了一盆冰冷的蜂蜜水。当天就提了离职。”
“……”
顾淮第一次觉得,自己前途堪忧。
“所以我们全家上下,连我老婆都在操心他的终生大事。”宋诚叹气,“偏偏这傻小子软硬不吃。天天念叨着“我不相信爱情”。我也不晓得谁给他的心理阴影,梵高毕加索?”
顾淮想了想,从目前来看,宋诚是这个家里的主事人和传声筒。他的家庭就是宋家这个大家族的写照。
宋诚脾气温和,爱护家庭,尊重妻子,宠爱儿女。想来宋家大部分的家庭应该也都是这种模子。
所以,宋筝年纪这么小,人生阅历又那么浅,上哪学的“不相信爱情”?
顾淮问:“他是不是从前失恋过?”
宋诚想了想,“没有。他从小到大受尽全家人宠爱,我叔家教严,他在我叔眼皮子底下活着,根本没机会谈恋爱啊。高中也是专属学校。除了体育系,别的班只收omega,连个Alpha的人影子都不见。”
顾淮也想不到原因了。
“反正你多劝劝他。我觉得他和宋诚说:“你只要能劝动他,让他安安分分过日子。啥条件我们都答应你。你顾淮就是我们全家的贵宾。只要我们能做到的,你随便提。我们绝对说不出一个不字。”
顾淮被这大饼噎得有点呛喉咙,低低咳嗽了一声。
“对了,他脾气不好,你凡事多让着他点。”宋诚叮嘱,“要真被气狠了,你就跟我说,我给你报工伤。钱不是问题。”
“……”
宋诚见他没声了,赶忙道:“我这边开早会,先挂了。”
顾淮刚想说点什么,就听到一连串的:“嘟嘟嘟……”
于是宋筝就被连人带被子薅了起来,宋诚带他去商场买了套西服。亲自押着他过来相亲。
至于顾淮……
顾淮深思熟虑了很久。还是觉得,他和宋筝简直是两种人——
顾淮冷静,独立,忍耐力极强。受伤了也不会哭,受难了也学不会喊苦。他好像天生就会把所有苦难咽下去,嚼吧嚼吧封锁住。没必要对人说,也不是很有诉说欲。
宋筝跟他完全不一样。能看得出,他肯定受尽了家里的宠爱。大家都关心他,照顾他,喜欢他,珍惜他。所以养成了这样天不怕地不怕,口无遮拦的样子。就算是把天给捅了个窟窿,宋家也有能力请来女娲给他补上。
顾淮很羡慕这样的生活。但他也明白,宋筝生下来就有的这一切,是他想都不敢想的存在。
个人有个人的命。他们俩个人,注定不会有任何交集。
就算有交集,也注定只是一方一时兴起,打发时间而已。
而顾淮很有自知之明,在这样的一段关系里,他就是那个被打发的“时间”。
他初入这个世界,刚谋到一个还不错的职位。刚刚拥有自己的身份证,刚刚重活过一次。他本身就是个小心谨慎,走一步想十步的人,自然不可能对这段“爱情”难分难舍。
宋筝跟他“告白”后,他有一阵子心绪荡漾,不可抑制。后来又想明白,这只是青春期残留的荷尔蒙作祟。理性很快压倒了感性。
那天说的话是真的。他只想安安分分过日子,娶妻生子,拿着这十万月薪,安身立业。
顾淮自认足够理智,足够清醒。这样才能眼睁睁看着队友的身体被炮火撕扯,为了不暴露而隐忍潜伏。才能够尽力安排好福利院每一个孩子的生活,替他们规划未来。
想要承担责任,就必须付出代价。
顾淮看着落地镜里的自己。
镜子里的男人成熟,棱角利落。身高接近一米九,骨节分明,肌肉鲜明而不过分,躯干起伏间,力量与美感共存。
宋筝对于他,或许只是贪恋“德国狼犬”的新鲜。一个看惯了大城市彬彬有礼,谦和稳重的精英们的大孩子,对于外界忽然送来的一只具有野性美的“猎犬”,当然会涌起那么一刹那的心动。
荷尔蒙的荡漾,很正常。
加上他们之间,不可避免地会有一些化学元素。
然而顾淮还是不希望他“浪费时间”。归根到底,他自己也有自尊,不希望自己被别人挥之即来,当条狗一样随便“打发”。
顾淮想了很久,鼓起勇气,打开手机。向“宋筝(宋少)”的微信发了条消息。
“宋小先生,我觉得,我还是比较习惯做田螺保镖。”
对方显示“输入中”,不久后,又取消。
顾淮打了一大段话,又觉得太像说教。没有发出去。
他每周末都有一天空闲,只需要早晚接送宋筝回家吃饭就行了。周一到周五,每晚也有两小时的放松时间,因为宋筝要去泡吧。
pub就在大学对面。开车五分钟,走路也就一会儿。顾淮还是有点不放心,专门问过宋诚。
宋诚的回复是:“哦,那家酒吧有我家控股。借老板一百个胆子,也不敢让不长眼的骚/扰珍珍。你放心休息就行。别管那小魔头。”
过了足足十分钟,宋筝回复:“哦,没关系。”
“反正我有的是伴。”
说着发了一张图。
花花绿绿的光比霓虹灯还亮,差点刺瞎顾淮的眼。他眯了眯缝,从一群穿得比灯光还炸裂的人堆里找到了宋筝。
他平常那堆鸡零狗碎的潮服,肩膀和肚子啥也遮不住的t恤,居然在这群五色灯里,是最正常的。
他们身边站着几个男模,不少都在电视上出现过。也是花红柳绿,还带着彩妆,眼线都快飞到灯泡上去了,嘻嘻哈哈搂在一起,拿着瓶黑桃A拼命灌。
又过了几分钟。
“顾先生。”
看到那行字,顾淮的心简直揪到了嗓子眼。
“我可是万、人、迷哦。”
看着他身边那群花花绿绿的人,一个比一个英俊的模特。还有宋筝身后,不知道多少人艳羡的眼神,还有桌子上,那几瓶至少六位数起步的黑桃A。
顾淮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百味杂陈。
夜店里,此时正是最闹腾的时候。
宋筝的同学喝得醉醺醺,一个赶着一个,抢过宋筝的手机,大声朗读,“宋,小,先,生,我,觉,得……”
“还是做……田螺保镖……哈哈哈哈……”
“好穷酸哦。”一个黑衣黑裤,穿着件荧光绿外套,画着同款荧光色截断眼妆的模特搂着他,“你跟他谈恋爱?宝贝儿,不是我说,有点掉价哦。”
“就是,你可是万人迷。”另一个同学也处在半醉的边缘,“追你的人能排pub一圈,是不是!”
他一挥手,气氛组立刻开始high。拉着彩条,纷纷起哄,“是!你是万人迷!”
拿着手机的同学低声问另一个,“要不要我们做恶人,把他俩拆了算了?”
“来来来!”一堆人立刻兴奋起来。
“你就写:滚你丫的!净想美事!”A操着京片子,“让他从西直门,滚到TM王府井去!”
“别那么狠,就说,老子万人迷,你算老几?”B出主意。
“这感情好!就这么写!”
拿着宋筝手机的同学嘀嘀咕咕敲字。眼瞅着没回音,更是笑成一团。
“宝贝儿~”妖艳模特搂着宋筝,发现他一直没说话,“你说怎么样?哎,宝贝?”
宋筝一直没回话。模特还以为他心情不好,伸手把他头拧过来。
宋筝本来就喝得特别茫,随手拍开他的爪子,“别……别碰我……我好难受……”
“别介呀,这世上臭Alpha多的是。”模特温柔地抬起他的小脸,“让哥看看,哥的宝贝儿怎么了。”
宋筝只觉得他抬着自己的脑袋,一阵天旋地转的晃动,顿时晕到了九霄云外,“哇”地一声,连汤带水,吐了男模一身。
“靠!”男模瞬间炸了,把他一推,众人连忙把他扶到沙发上坐好。
男模崩溃了:“我这是品牌方借的衣服!明天走台还要穿!TMD!这下可怎么交代!”
一个同学大手一挥,掏出怀里的黑卡,递给旁边的服务生,“给,把他带出去,丢到银泰,再给他买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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