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夜,北风寒冷,寒气逼人,向天身着单衣,孤身坐在椅子上,屋内空荡严寒,他却并不觉得冷,凌晨两点,他依然睡意全无,清醒无比。
他不断回味白天见到夏暖暖时,她咬着花瓣时的神情和眼神,只觉得浑身燥热难耐。
如果说小时候在向日花田里的回忆是纯真无邪,两小无猜,扮家家酒时她隔着向日葵的花瓣亲吻过他的脸颊,他只觉得向日葵很好看,葵花籽很好吃,今日向日葵带给他的印象,却是情-欲,满满的情-欲。
这种情-欲折磨着他,让他寝食难安,他控制不住会去想她,想她那双潮乎乎的眼睛,想若是和她拥吻会是什么滋味,想着,若是能共度春宵又会如何。
这种想法不是第一次出现。
在他撞见锦离和夏暖暖的秘密之后,他伤心欲绝了一段时日,那天的画面不止一次出现在他的脑海里,刺激着他,让他心痛。然而有一日,那种心痛突然变了,变成了一种更加难以言说的情感。
那匆忙一瞥里瞧见的,心上人的身体,她的脖子,前胸,胳膊,大腿,都是一种直白的诱-惑,即便只有那一瞥,他还是记住了。同样挥之不去的还有她的声音,她那双迷离的眼睛。
那画面不再让他悲伤,反而叫他留恋起来。
这不是他应该去想的,所以他克制,他置之不理,他严格地就像一个秉持戒律、戴发修行的修行者,努力摒弃这份凡夫俗子的念想,却在今日见到她咬着花瓣时功亏一篑。
他控制不住地去想,若是把她摁在床上咬她的嘴唇,会是什么感觉。
开什么玩笑,他心想,我本就不是什么遵守清规戒律的神仙,也不是什么坐怀不乱的圣人和君子。
向天深深抽了一口烟,好像这样就能消解对它的渴求,此刻他已经熟练地吞云吐雾,掐灭一个又一个烟头。他晃动着杯子里的一杯酒,气温严寒,酒也冷得像冰,他一杯一杯下去,依然浇不灭心头和身体的炽热。
金蟒何止抬起了脑袋,它一双充满欲-望的眼睛紧紧盯着猎物,时刻准备着要将它捕获。它恨不得这就下山,迅速在草丛里淅淅索索游走,找到欲望的洞穴后一个猛子扎进去,从此在那里安身做窝,盘踞领地。
凭什么不去抢?我又不是抢不过。
凭什么不去斗?我又不是斗不过。
她本就是我的妻子,我是她的丈夫,我与她天生一对配成良缘。
并蒂芙蓉,鸳鸯戏水,耳鬓厮磨,极尽欢愉。
我本就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罢了。向天把烟头掐灭在酒杯里,意味深长笑了笑,再抬眸,满目春情。
一瞬之间,他在心中烧毁了所有念过的书。
***
他一夜不眠,直至天明,却精神抖擞,毫无疲惫。衣着单薄,不觉寒冷,反而越来越热。热到有些头晕目眩,热到身体乏力、额头滚烫,方知自己果真是因为着凉发烧了。
烧得有些晕晕乎乎,想出门去医馆看看,无奈整个人软弱无力,疼痛不已,最严重时呼吸都是滚烫费力的。去抽屉翻了翻,还好有一些常备的西药,吞了退烧片,依然头晕耳鸣,胸闷心悸。
看来今天工作是去不成了,打算在家里好好休息。
口渴,喝了很多水还是口渴,浑身滚烫,耳朵轰轰隆隆的,拖着发烧的身体去床上躺着,心想运气好的话,睡一觉,出一身汗,醒来一切就都好了。
还是难受,大口大口喘着气,迷迷糊糊睡着,迷迷糊糊醒来,依然头痛欲裂,不知这期间过了多少时间。
色令智昏,色令智昏。他自嘲笑笑,因为大半夜想女人而着凉感冒发烧,想女人想到身体病了一场,又是独居,病死了都不会有人知道。
若真因此病死,可太丢人了。
他喘了一口气,迷迷糊糊中,连看到的影子都像是女人。他心想我大概真是发了失心疯。
他闻到淡淡的草药味,弥漫在整个屋子,因为疲惫和高烧未退,只能昏昏沉沉接着睡。
模模糊糊中仿佛真有一个女人的影子走近,摸了摸他滚烫的额头,用手帕轻轻为他擦拭面颊,柔声安慰着不知说了些什么,他想起小时候高烧不退病得难受时,母亲也是这样安慰他。
想到母亲,他泪珠滚落。他闻到空气里有淡雅的花香,宁神安心,抚平他因病惶恐的身和心。
“喝下去,喝下去很快就会好了。”梦里的人端来一碗药说。
他被扶起身,喝下药,顿时觉得好多了,想到母亲为自己早逝,想到自己这废人般的前半生,想到爹娘最大的心愿是希望他成亲生子、延续香火,想到自己就是病死在这里也无人知道……
他悲从中来,泪珠滚滚,颤抖着从嘴里挤出个字来:“娘……”
许是母亲的魂魄在天国庇佑着他,她靠近他,伸出手抚摸他的脸颊,替他擦去眼泪,轻柔地整理他的头发,安慰他,抱着他,轻拍他的背,就像他小时候生病时母亲做的一样。
他感受到如母亲般的温柔和怜爱,又有些说不出的不同,令人脸红心跳又留恋。
她的手指馨香洁白,轻轻摸了摸他的后脑勺,又摸到他脖颈。手指停留的短暂片刻,他浑身起了一身莫名的鸡皮疙瘩。
“天儿乖,很快就好了。”
他点点头,脸上又是一阵泪。
“不要撇下我,”他沙哑着嗓子,紧紧抱住她,“娘啊,天地之大,天儿只剩下自己一人了,就是死在这里……”
“什么死不死的,莫要这么说。”她将手指放在他唇上,制止他的胡言乱语,随后又怜惜地轻拍他的后背,柔声安慰他,“我的天儿聪明伶俐,人品端正,将来呀必然大有作为,到时知己满天下……”
她为他唱起歌谣。他的心逐渐静了下来,不再惶恐和悲伤,安心且舒适地靠在她怀里,心满意足睡去。
第四天早上醒来,向天感觉好些了,身体还是有些发热,但不像之前那样滚烫到让他整个人扛不住,听到厨房里有声音,他顿时起身去看,只见阿三正在煎草药。
“你可算是醒了!”阿三见到他,十分欣慰,眼睛亮亮的,“你的情况不碍事,再吃两副药就好了。”
“阿三?是你?”向天有些意外,“这几天都是你在照顾我?”
“不是我还是谁?”阿三笑眯眯的。
“谢谢你,阿三。”向天连连感谢,十分感动。
“小意思,待会儿把药喝了,其实不喝药也会自己好,但时间长,得十天半个月的,喝了药恢复得快。整天躺着多没劲,早点喝了药,我们好出去玩。”
他点点头。
喝完药,果然好了,之前一直躺在床上迷迷糊糊,都快生锈了,于是拉着阿三一起出门走走。
“我有个从小玩到大的朋友,想介绍给你。”向天说着,带他去找黄先勇,“你就说你是从南洋来的普通人好了,不然解释起来不仅费劲还没人会信。”
“我也讨厌解释,麻烦。”阿三道,“可不是人人接受力都那么强,知道我是妖怪还愿意和我交朋友的。”
下午。
锦戮骑着摩托,去找向天,他最近打听得很清楚,向天最近和一个叫黄先勇的经常在一起,黄天勇住在来上海驻扎的马大帅家中,是马大帅的得力手下,黄先勇有把向天推荐给马大帅的意思,去马府极有可能遇到他们。
好好的一个文人和当兵的怎么混到一起?锦戮心想。
但他还是去了,在马府门口,见到黄先勇、向天和阿三刚才里面出来,他滴滴滴按了摩托的喇叭,那边很快转过来看他。
“锦兄弟。”向天对他点头微笑。
“锦戮!锦戮!”阿三顿时欢喜奔过去。
“呦这三轮小摩托,还挺帅啊,德国的。”黄先勇眼睛一亮,问,“你俩认识啊?”
得到确定的回复后他立刻过去,冲着摩托就是一顿摸,“既然你俩认识,我也就不客气了,哎呦这小摩托,可太帅了,让我瞅瞅。”
向天也很快跟了过来。
“向天,”锦戮一时不知怎么开口,他抓住他的手,紧紧握住,以示安慰,“总之她们归她们,我们归我们,你要怪我尽管怪,但别生分了。”
“自然是一码归一码,”向天笑道,“想来你也为难,夹在中间难做,毕竟那个是你妹子。”
“走,我带你们去好玩的。”锦戮顿时松了一口气。
他们上了车。阿三跟在后面跑。
“这不太好吧?挤一挤就行了,咱们坐车,阿三兄弟跑?你们还是人吗?”黄先勇觉得这很不地道。
“没事,他跑得飞快。”锦戮说着,还加快了速度。
阿三果然很快跟了上来,一点都不带喘的。
黄先勇心想这小伙子体格真好。
锦戮带他们去打斯诺克。
“玩过这个吗?”他问。
“没有,不过我看你们玩会儿,多看看,应该就会了。”向天答。
“你尽管看,看不懂就问我,这玩意儿我正好也会。”黄先勇拿起一根台球杆,大咧咧来了,随后从口袋里掏出烟,给锦戮一根,给阿三一根,给自己一根,又给向天一根。
不是什么好牌子的烟,但发烟是男人的交友方式,锦戮抽过各种各样的烟,好的差的,贵的便宜的,所以并不介意这烟好不好。
他接过烟,放在嘴里,用打火机点着,给阿三也点上,然后把打火机递给黄先勇。
“这玩意儿我现在还不习惯,从小用惯了火柴。”黄先勇嘿嘿一笑,从口袋里掏出火柴,熟练划上,点着烟后将火柴梗子甩灭。
向天接过烟后也放嘴边叼着,锦戮正想说“向天不会抽烟”,向天已经把烟凑上黄先勇的烟,呼出一口气后直接借烟上火点着,熟练吸了一口,吐出烟圈,又用两根手指轻巧把烟夹在手上。
锦戮一时有些失神,心想因为失恋,一个好学生都学会抽烟了,哎。
“看来那件事对你打击很大,”他拍了拍向天的肩膀,“犯不着去学抽烟,对肺不好。你新抽的,戒掉还很容易。”
黄先勇一听,顿时乐了:“什么新学新抽?咱俩这可是打小就会!小时候我和向天经常跟着部队里的兵油子混,什么该学的不该学的,咱们都学了。”
锦戮十分震惊:“打小就会?不可能!你不像是会干这事的人啊!”
“小时候不懂事罢了,”向天笑笑,“为此还挨了我娘一顿训,后来我不是来上海了么,身体不好了,更加不会抽了。”
“别人的烟你可以不抽,我的烟,你可不能不抽。”黄先勇笑嘻嘻道,“咱两可是打小的交情了,同穿一条裤子的好哥儿们。”
“你还有多少小时候是我不知道的?”锦戮实在是困惑,“你还学了什么?会玩骰子吗?会出老千吗?会打架吗?会偷东西吗?”
向天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我去!”锦戮不知为何有些窝火,“那会嫖-娼伐啦?”
“你神经病啊!”向天温和笑了笑,瞪了他一眼。
“这点真随他爹,”黄先勇在一旁嘎嘎大笑,“可以好烟好酒好吃就是不好女色,当初部队里,打完胜仗后上边发钱,包了窑子犒赏下面,大家都去了,就连我爹也去了,向天的爹去了,但人家没点女人,就在下面坐着吃饭,这定力,不服都不行!问他为什么,说是有看上的姑娘了,别的女人都看不上。情种!妥妥的情种啊!”
“哈哈哈,”锦戮笑出声,“这TM都能遗传?所以你省着你那家伙事的精力,是留着将来给暖妹子用啊?”
“打你的球吧!”向天不接着话茬,指着台球桌,“不然我怎么学?”
锦戮和黄先勇示范怎么打斯诺克,阿三在一旁抱着洋酒咕咚咕咚喝得很痛快,锦戮耐心教向天,告诉他怎么掌握力道,怎么判断走向,几局之后,向天已经学得有板有眼。
“向天,别当酸秀才了,跟兄弟一起,来咱们部队吧。”黄先勇一边打球,一边规劝。
作者有话要说:与其说向天是恋母情结,不如说是因为,母亲蓝雨莲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感受到的最大的真情,他留恋不已。
真正有恋母情结的其实是锦戮,所以他喜欢姬羽琪,姬羽琪的心高气傲和世家风范有他母亲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