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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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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唐老板长得好,会做饭,脾气温和,与人说话自带着笑意,本事也厉害,能把家里弟弟送到那么远的地方读书,想来心地宽厚又家底不错。

只要是不知其累累“前科”的,估计都觉得是个不可多得的好青年。

当下,就有中年大汉一屁-股挤到唐玉茗旁边,伸手勾住他肩膀,好哥俩一般道:

“小唐啊,还没婚配吧。叔有个小侄女,也是百花镇的,今年十六,长得那叫一个水灵......”

唐玉茗:“......”

意识到对方的意图,唐玉茗不禁满头黑线。

知道古人早熟,但也没想到这么小就有人来说亲。十六岁的女孩子,搁现代才刚上高中。唐玉茗毕竟有着个根深蒂固的现代灵魂,仅管目前这幅壳子看着年轻,但芯子早就已经成年。或许二八年华在这个早熟的年代已经到了说亲的年纪,但刻在骨子里的现代世界观让唐玉茗实在没有祸害青少年的想法。

中年大叔说得天花乱坠,简直恨不得把小侄女夸出一朵花,好叫小唐老板心动,最好明日就去提亲。

唐玉茗尚未来得及开口婉拒,旁边就有另一个看似三十上下的汉子接口嘲道:

“得了吧,谁不知道你家侄女一百六十来斤,水灵得跟个大白萝卜似的。小唐老板长得这么俊,自然得要配个俏的。我家小妹就生得好,随我娘,那双眼睛才叫一个水灵灵......”

中年大叔眼见被揭短,也开始拆对方台:“你那小妹今年都二十六了,也好意思说给小唐老板?再说,我侄女胖点咋了,胖点有福相,将来定能生个大胖娃娃......”

唐玉茗:“......”

咳,两位不然先听听我的想法?

然而淳朴又彪悍的汉子们并没有给当事人发言的机会,因为他们开始了一场激烈的饭后辩论活动。

唐玉茗无奈,又委实不想在这里当裁判,听他们辩论哪位姑娘嫁给自己比较好,于是只好悄悄溜到隔壁篝火堆旁烤火,希望能离开风暴中心,也好图个清静。

先前篝火堆旁的众人眼见有热闹瞧,纷纷把注意力放到那两个争论究竟是你家妹妹俊还是我家侄女好的汉子身上,只有一个年轻小哥跟着转移阵地,坐到了唐玉茗身边。

“小唐老板。”

“邹大哥。”唐玉茗这几天跟着商队赶路,已和众人混熟,微笑着应了一声,很自然往旁边挪了挪,给他腾出个位置。

那姓邹的年轻汉子看着二十来岁,相貌平平,却因着走商期间搬卸货物练出了一副好体格,身材高大,肌肉扎实,即便坐着也要比唐玉茗高出一个头。

唐玉茗感受着身旁投下的阴影,心里颇受了些打击,思考回去之后是不是要增加些运动,努力长点个子。

那邹大哥吞吞吐吐,脸上闪过些许忸怩,终于还是说道:“你可是喜欢温婉些的女子?”

一个人高马大的壮汉用如此语气说话,反差强烈,唐玉茗觉得颇为有趣,就笑着与他顽笑起来:“怎么,邹大哥家里也有个侄女或是小妹?”

“不……不是,”邹姓小哥听他这样说话,一时有些局促,似是怕他误会,“我没有小妹,只有两个兄长,也没有侄女。”

唐玉茗笑道:“那邹大哥这是打算给谁说亲?”

“没……没给谁,我就是想问问你。”邹大哥有些不好意思,伸手挠了挠头,“小唐老板可是要打算成家?”

到了夜间,天色黑沉,周身难免会觉出一些寒意,叫人不由自主地指尖发凉。

唐玉茗伸出双手对着火堆取暖,侧脸映照在火光之下,眉目温和,轻轻摇了摇头:“我家中父母已逝,只有小弟与我相依为命,如今虽靠着出摊赚钱过活,却没什么家底。倘若成家,日子必然艰辛,何苦为难别人家的姑娘?”

火堆时不时发出几声噼里啪啦,烘得周围一圈热乎乎,感受到身上渐渐暖和,唐玉茗收回双手,又微笑道:“何况我如今年岁尚且不大,与姑娘成亲一事确实没有考虑过。”

闻言,邹大哥脸上闪过一丝欣喜,不禁脱口而出:“那与男子呢?”

此言一出,唐玉茗表情出现了一瞬空白。

哈?

旁边有人全程听着他们两个对话,此时也出声附和:“对啊。小唐老板既然不跟姑娘家成亲,倒是可以寻个人品好的汉子一道过日子嘛。届时有人帮衬,也能少劳累些不是?”

唐玉茗张了张口,一时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说。

不是,你们古代都这么开放的吗?

还是我漏了什么重要的背景知识?

唐玉茗思考人生之际,那人还在喋喋不休:“何况现在男人同男人成亲的也不少,家里两口子都能出去赚银子,日子过得轻松,也无甚个彩礼嫁妆的糟心事。小唐你长得俊,又有一手好手艺,到时再寻个性子好能吃苦的,两人一起定能把日子过得红火,你家弟弟读书的钱也不用操心了......”

原来,这个处于书中的时代对分桃断袖之事极为开放,时下更是男风盛行。无论达官贵族还是寻常百姓,男子与男子成亲之事皆不少见。或出于利益相关,或起于情爱之心,总之早已司空见惯,并不如唐玉茗前世那个世界般避讳。

在旁人喋喋不休的言语中,唐玉茗心中大致有了个数。

此间男风并不罕见,前朝更是有皇帝娶男皇后的先例,时人对此也颇为习惯。

在民间,便是烟花柳巷之地,起码也有半数是小倌馆,与青楼瓦舍互占半条街,场景可谓壮观。

想到原书中主角因为长得好,被欠债的原主卖进小倌馆,九死一生才逃出去的剧情,唐玉茗沉默了。

怪不得这么奇葩的走向都能出现,原来是因为小倌馆生意兴隆,与其把主角卖给牙行去当伙计奴仆,不如卖到小倌馆来得赚钱。

不愧是逻辑鬼才作者亲妈,逻辑链扣得死死。

书里荒诞无稽的事情,原来都是注定的。

心中万千草泥马奔腾而过,唐玉茗堪堪管理住表情,努力在最短的时间里接受了这个事实。

他冷静道:“我也没有与男子成家的打算。”

见他语气坚决,任是旁人再劝也没有用,邹大哥眼中闪过失落,只好压下心中哀伤,聊起别的话题。

有位走过许多商路的汉子说起自己年轻时的见闻。他去的地方多且远,见多识广,很快就把话题带到了新奇之物上。

说到此,他突然想起今夜吃的烧烤,于是看向唐玉茗:“那烤肉上可是撒了什么提鲜的料?”

唐玉茗笑着点点头:“正是。此物名叫孜然粉,是从先前街上遇到的外地商人手中买来的,不仅可以去腥,也能提鲜增香,用在烤肉上味道更佳。”

那汉子露出个恍然的神情:“不错不错,就是叫这个名。我先前往西北走商,那里的人啊,牛羊养得极好。待到拿来烤着吃时,就是撒的这个料,风一吹,香味能飘到十里远......”

众人听他描述,也纷纷想起晚上那一顿美味的烧烤,不自禁咽下口水,将孜然粉这个名字记在心头,默默想着:下次遇上了,定要也买些来。

唐玉茗不知,他这无心之举,倒是在某种程度上推动了孜然粉在这个世界的普及。

众人从天南聊到海北,期间也不乏汉子们的吹牛玩笑,气氛一时和谐轻松。待夜渐渐深了,便各自寻一处地方躺下,只留守夜之人三三两两靠在火堆旁,低声细语。

————

夜里风大,刮过树梢时带起一阵阵沙沙声,月光时隐时现,被飘来的云层挡住大半光亮,远处有不知从哪里传来的狼嚎,叫人生出一身鸡皮疙瘩。

唐铮睫毛微颤,从昏睡中打了个哆嗦,慢慢清醒过来。

四周无人,只有遍地林草灌木,头顶稀稀疏疏的月光被婆娑树影挡住,只剩下渗人的沙沙声,不知是风吹树叶留下的响动,还是野兽靠近发出的音来。

唐铮神经紧绷,迅速站起身来,背后隐隐渗出冷汗。

“先生?”

昏迷前最后的记忆是那位复姓独孤的先生放大的脸,以及萦绕在耳边的衣袂声响。

唐铮不禁皱起眉。

又一阵沙沙声从四周响起,不同的是,这阵声响中隐隐带着悠远而绵长的嚎叫,分不清从哪个方向传来,却透着狼群嗜血的本性。

唐铮借着微弱的光,在黑夜中勉强辨认起方向。

此时,四面八方传来一道人声,或远或近,叫人分不清是真是假:

“左前方为书院所在,天亮前出不了此林,你便等着葬身狼腹,无人替你收尸。”

说完,四周恢复寂静,仿佛从来无人出声。

“先生!”

无人应答。

唐铮压下满腹疑虑与惊惧,回头看一眼似乎随时有绿光闪烁的丛林,思索三秒,咬牙顶着寒风向左前方跑去。

林间道路崎岖,月黑风高,狼嚎似远似近,周围寂静无人,只有个少年身影,在这无人踏足之地逃命。

沙沙,沙沙......

像是风吹树叶的声音,像是脚踩枯叶的声音,也像是野兽捕猎的声音......

————

唐玉茗回到百花镇,与商队道了别,自己驾着牛车回桃花村。

屋子前后种的菜几日无人打理,已经逐渐有杂草冒头。出门前备好用来喂鸡的菜叶粗糠也已见底,一窝鸡伸着脖子等人喂。

唐玉茗笑着叹口气,挽起袖子,开始干活。

作者有话要说:唐玉茗:崽崽科举秀才进度10%。

马甲:崽崽魔教头子进度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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