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峻朝这些咒文轻轻吹了口气,四十九个月相文立刻像雪花一样飞散开来,飘落在覆盖着厚厚积雪的地面上。
落地的瞬间,咒文变成了一只只蚕豆米大的猩红蜘蛛。
红蜘蛛迅速爬向四面八方,钻进积雪,消失在地下。
叶峻把冻僵的双手放到嘴边哈着气,这地方这么冷,又到处是雪,潮湿得很,不知道能不能找到可以用的家伙。
如果这起失踪案发生在沙漠里就好了。那些家伙在干热的地方比较多,尤其喜欢热得能烫伤人的沙地。
他在心里数数。数到三百还找不到想要的东西,他就必须回洼地去。
蜥蜴脑袋在树林里转悠一会儿,找不到有用的线索,肯定马上就会跑来找他。
以冽青云的魂力,只要来到这里,马上就会发现他用过咒术,那就完蛋了!
这里到底有没有血冥易界蛛?他都开始数两百了,却还是不见任何蜘蛛的踪影。
百分之九十八的易界蛛都产自幻色无相,只有少数几个品种能在器世间找到。血冥易界蛛就是其中之一。
在器世间每个界域的沙漠中都能找到血冥易界蛛的踪迹,它们没有出身幻色无相的易界蛛品种多、花色俏,本领也略逊一筹。
但是,只要精心喂养,照顾得当,一只血冥蛛也足以带叶峻去拿他上辈子干了十年赏金大盗攒起来的钱了。
先拿到钱再说。有钱能使鬼推磨。
有了钱,还愁去不了黑街,找不到能砸开宇宙墙的人吗?
现在唯一的问题是:这森林公园里有没有血冥蛛出没?
叶峻心急火燎,在云杉下跺着脚驱寒,有意无意放慢了数数的速度。
数到三百,还是不见血冥蛛出现。他不甘心,又往下数了五十,结果还是一样。
叶峻沮丧地摇摇头,转身沿着来路折返。
想找血冥蛛,终究还是得去它们喜欢的地方。现在只能耐着性子等下次离开琉璃净域的机会了。
叶峻正安慰自己,突然瞥见前方五六米处的雪地上有个比黄豆粒大不了多少的血点在移动。
他一个箭步冲将过去,弯下腰一瞧,果然是只小小的猩红蜘蛛!
“哈!”他喜不自胜,两只手一下连雪带蜘蛛捧了起来。
他小心翼翼拨开冰冷的碎雪,让这只通体猩红的小蜘蛛轻若无物地落在自己掌心里。
八条血色冰丝般纤细的腿一感觉到他皮肤的温度,小血冥蛛就浑身一抖,纵到他中指指腹上,抱着他的指腹咬了一口,开始吸血。
随着他的血进入体内,小血冥蛛的身色迅速由猩红变得雪白。直喝到肚子滚圆,再也喝不下,它才松开叶峻的指腹,跳回叶峻掌心上。
现在,除了头顶上那八只比针鼻儿还小,攒在一起像朵小红花似的眼睛,它浑身上下都变得跟积雪一样白了。
叶峻把它捧到眼前,跟它对视,“你比你的沙漠同类可小多了。你能行吗?”
听了叶峻的质疑,小蜘蛛的八只红眼睛叽里咕噜转着,微型老虎钳似的上颚恼火地开合了几下。
之后,小蜘蛛飞速移动着腹部,眨眼就在叶峻掌心里用鲜红的细丝织出个只比它的身子稍微大一点点的漏斗形蛛网。
“哦!”叶峻笑起来,“原来你这么能干,第一次喝我的血就能织出易界网了。行,合作愉快啊!”
小蜘蛛得意的在叶峻掌心里跳来跳去。
叶峻用食指轻轻摸着它的脊背,“得给你取个名字。嗯……你住在雪地里,就叫‘小雪’吧。”
这名字实在不怎么样,如果让那蜥蜴脑袋听到,肯定又要吐槽他的“语言文化水平”。
可小蜘蛛听了却很高兴,抖抖身子,一下纵到叶峻鼻尖上来了。
叶峻跟它大眼瞪小眼,“嗨,小雪。”
小雪快活地张开上颚,在叶峻鼻尖上咬了一下。
叶峻几乎感觉不到疼痛。他笑着把小雪从鼻尖上拿下来,催动纳物入体咒,把它藏进掌心,然后朝山下走去。
回到洼地里,冽青云已经等着他了。
等他的时候冽尊也没闲着,人家在亲自盘问那个发现孩子书包的牵狗男人。
见了叶峻,冽尊撂下牵狗男人跑过来,劈头就问:“怎么这么久?”
“我不像你,敷衍了事。我认认真真找了一遍。”叶峻说。
“有发现吗?”
“可惜……”
“没碰上狼吧?”
“没有。”
“那就好。”
“碰上了我也能应付。”
“别逞能了。冷吗?”冽青云一把抓住叶峻的右手。
叶峻怕他发现自己掌心里的易界蛛,立刻甩开了他。
冽青云眉头一皱,脸色变得十分险恶。
叶峻赶紧陪着笑脸解释,“别拉拉扯扯,这儿一堆人呢。您堂堂一个琉璃净域来的刑侦科科长,好歹端着点儿嘛。”
“就因为我是琉璃净域来的,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琉璃净域的大当家没脸没皮地说。
“我不行!我嫌臊。”叶峻把手揣进自己羽绒服口袋里。
五分钟后,森林公园的管理方送来了没经过任何处理的昨天一整天到今天上午十点的监控视频。
警方询问牵狗男人的笔录和之前孩子母亲的报案记录也都整理好,由陈云亮亲自交到冽青云手上。
拿到第一手现场资料,冽青云二话不说,拉着叶峻走进树林,用缩地结界回了月角湾。
回到家里,冽青云交待叶峻喝热水、休息,自己跑进书房看视频和笔录去了。
但愿书房被永久占用,老子就永远不用写悔过书,抄唠叨经,看那些枯燥的《界域志》了。
叶峻哼着歌回了自己的卧室,脱下羽绒服,换上T恤和牛仔裤,跑去厨房烧水泡茶。
蜥蜴脑袋在忙工作,还要指望他做午饭有违人道主义。
已经吃了几个月冽尊亲手做的饭了,自己还是个债务人呢,今天中午就做顿蛋炒饭回馈一下债权人兼老板好了。时不时的,也要展现一下自己的思想觉悟和高风亮节嘛。
打定了主意,烧上水之后叶峻淘了米,用电饭煲焖上了饭。
打开冰箱准备拿鸡蛋的时候,他看到昨天飒珠买的那堆“顶花带刺”的生鲜食材,其中三分之一竟然已经变成处理好的半成品了:
用玻璃扣盖盒分装好的番茄丁、玉米粒、黄瓜丁,焯过水的西蓝花和菠菜,切好泡在水里的北豆腐片,炒好装在密封盒里的酱肉粒,还有六个放在封口塑料袋里用咖喱酱腌制的鸡翅膀和一大碗泡在梅子醋里的八爪鱼!
“这神经病什么时候做的?半生的看起来都这么馋人!”叶峻拿了五个鸡蛋,咽着口水关上冰箱。
看眼烤箱上的电子钟,十一点还差几分,他决定等半个小时再来打鸡蛋,切葱花。
水开了,他泡了两杯香喷喷的茉莉花茶端进书房。
冽青云戴着副银边眼镜,正一脸严肃盯着笔记本电脑的屏幕。
“冽尊请用。”叶峻本着服务态度和回馈之心,把“冽青云的”马克杯放在冽青云手边。
这家里一共就两个马克杯,一红一绿。叶峻醒过来第一天跑进厨房泡大麦茶喝的时候就认定绿的是自己的,红的是冽青云的。
“谢谢。”冽青云笑着瞥了他一眼,又把视线转回电脑上。
叶峻瞄了眼电脑屏幕,这家伙在放公园大门口拍到的监控。“领导,我能斗胆问个问题吗?”
“什么?”
“您老什么时候近视的啊?”
“我没近视。”
“不近视你戴眼镜?有个成语叫做‘鸡脚神戴眼镜——硬装斯文人’。”
“这叫‘歇后语’,不叫‘成语’。我的眼镜是防辐射用的。电脑看久了眼睛总是不舒服。”
“我的天呐!”叶峻故作惊讶,两手握拳抵在嘴边,“大神的儿子竟然也怕辐射的?”
冽青云侧过身子看着叶峻,“我跟那混蛋不共戴天。你以后能不能别提这茬?”
不共戴天?叶峻肚子里的八卦虫集体蹦嚓嚓,“‘不共戴天’这个歇后语不都是用来形容杀父仇人的吗?您怎么拿来形容老爸?”
“你故意捣乱是吧?这个是成语。”
“‘不共戴天’这个成语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抑或是发生在往昔,极其惨烈,难以对外人启齿的家庭内部纠纷?”
“你竟然会看法制栏目,我以为你开电视只看电影频道。”
“是因为伟大的天兆神尊没把富得流油的摩那伽罗分给你吗?还是因为他没利用特权包庇你亲爱的老弟,把他贬为罪胜无尽狱狱卒,导致你……”
“你幸灾乐祸的表情和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心态让我决定把这事烂在肚子里,永远不告诉你。”冽青云打断叶峻,转过身去继续盯着电脑。
叶峻急了,“别呀,别呀!我大病初愈,表情管理功能还没完全恢复正常,我不是故意的。”
“你就是。”
“不是。我发誓下次一定注意!冽尊,您就原谅小的吧,啊?”叶峻端起红色马克杯,万般讨好地递到冽青云手上。“求您告诉我吧,您和天兆神尊不共戴天的理由。”
冽青云端着马克杯吹了吹,慢条斯理啜了口茶才说:“你休想知道。”
“为什么?!”
“茶泡的不错,你可以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