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萧家大院!
萧临风在院中打水,叶夏见大门是开着的,她直接进去。
“萧大哥!我做了点洗洁精,分点给你用。”
叶夏走到萧临风的跟前,把碗递给萧临风。
萧临风见碗里的洗洁精晶莹透明,甚是好奇。
“这个是专门用来洗碗的,有了它,再油腻的盘子都能光亮如新。”
叶夏稍停片刻,又道:“你洗碗的时候,不要放太多,随便放一勺就行了,不然不好清洗。”
“这是用什么材料做成的?”萧临风惊奇地询问。
“主要成分是清水、白酒、白醋和小苏打,调配的时候,要先放清水,再放适量的白酒、白醋和小苏打。”
叶夏的笑容依旧很温柔。
萧临风:这丫头真是脑洞大开,她不但不藏私,还把配料告诉他。
“谢谢你愿意和我分享。”
萧临风接过碗,跟叶夏说谢谢。
“你不要做饭了,晚上去我家吃。”
叶夏邀请萧临风去家里。
“谢谢你的好意,我就不去了。”
萧临风一想起秋秋,他就立马拒绝,那孩子一见到他,就很害怕,他最好不要去。
“那我做好,给你送过来。”
叶夏笑容满面地看着萧临风,他们之间还有合约没有履行,她不能失信于人。
萧临风刚要婉拒,叶夏就打断他:“就这样说定了,我一做好,就给你送过来。”
萧临风还没回过神,叶夏就转身离开。
叶家大院,厨房!
叶陶氏去泡茶,叶宋氏忍不住聊两句。
“青峰家的,夏夏去隔壁了。”
“去...去隔壁做什么?”叶宋氏大吃一惊 ,这个时候,不是应该避嫌吗?
小姑子也太不爱惜自己了。
“给活阎王送洗洁精。”
叶宋氏把洗洁精拿出来,顺便讲解它的用途。
叶陶氏越想越纳闷,小姑子也太奇怪了,干嘛缠着活阎王,那活阎王可是出了名的丑八怪,即便有些本事,也能吓死人。
小姑子该不会是受不了打击,想破罐子破摔。
叶宋氏靠近叶陶氏,压低声音道:“我怀疑活阎王会下蛊,不然夏夏也不会对他那么好。”
“夏夏的脾气你是知道的,你最好不要管。”
叶陶氏怀疑这是大嫂的奸计,她才不想上当呢!
厨房外
叶夏已经回来了,两位嫂子见她一进屋,就齐齐看向她。
“夏夏,我听大嫂说你去隔壁了。”
叶陶氏忍不住开口询问。
“嗯!”叶夏没有否认。
“你还是少和他往来,他太诡异了。”
叶陶氏被小姑子一瞧,她有些心虚。
“我的事情我会看着办,你们别担心。”
大嫂和二嫂的那点小心思,叶夏都明白,只要她们不是太过分,她都不会跟她们计较。
至于她和谁做朋友,还轮不到她们来做主。
“你二嫂也是关心你,活阎王绝对不是一般农家汉,说不定他以前是个杀人狂。”
叶宋氏越想越觉得可怕,萧临风父子俩是三年前,才回来的。
谁也不知道他们的过去,还是小心为好。
叶夏不可否认大嫂的观点,萧临风确实个危险的男人。
“我已经答应他,要帮他治脸,我不能出尔反尔。”
叶夏忽然对萧临风的过去很好奇。
“你有把握吗?”叶宋氏询问。
“说实话,我也没把握。”叶夏还没有看过萧临风的脸,也不知道他的脸伤到什么程度。
“这可如何是好,要是他用这个当借口,一直缠着你,你就完蛋了。”叶宋氏越发担忧了。
叶陶氏有点小庆幸,她巴不得活阎王不要放过小姑子。
这丫头即便变成大好人,也是她的敌人,她永远也不会忘记这丫头对她做过的事情。
“他应该不是那种人,你们都别瞎担心。”
叶夏洗把手,就去做饭。
她就家里的食材,做了五菜一汤,顺便给萧临风留一份。
肉菜有红烧排骨、青椒肉丝和糖醋里脊,素菜主要是清炒豆角和蒜泥白菜,汤就做个素瓜汤。
“大嫂!你们先把饭菜端到堂屋。”
叶夏装好饭菜后,就提起食盒去隔壁。
“哎!夏夏这是什么套路啊,又是送洗洁精,又是送吃的。”
叶陶氏感叹不已,她怀疑小姑子和活阎王之间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不然,小姑子也不会时刻去隔壁。
叶宋氏端起炒好的菜,看妯娌一眼,就去堂屋。
她才没闲心管小姑子和谁在一起,对她来说,只要小姑子愿意带她一起发财就行了。
隔壁
叶夏提起食盒去堂屋,把食物取出来,放在桌子上,让萧临风自己拿碗筷。
“叶姑娘,你厨艺真好!”萧临风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就夸叶夏厨艺好。
“多谢萧大哥夸奖!”
叶夏把食盒放在一旁,又道:“我家里还有客人,我先失陪了,等你吃完,我再过来拿食盒。”
“好!”
萧临风给自己舀了一碗米饭,拿起筷子就开吃。
叶家大院
叶宋氏把家里的陈酿拿出来招待叶正江,叶夏一回去,大家就开饭。
“夏夏!你对未来有什么打算?”叶正江一边喝酒一边询问。
“我打算赚钱开个医馆,把我师父的医术发扬光大。”
叶夏给一旁的秋秋夹菜,秋秋很惊讶,姑姑这是怎么啦?还给她夹菜,这要是换成是以前,姑姑肯定不准她上桌吃饭,更别说给她夹肉了。
“秋秋啊,这些都是你姑姑为你做的,你多吃点。”
叶陶氏怕女儿得罪小姑子,便帮女儿解围。
这些菜都是小姑子烧的,真是色香味俱全。
“谢...谢谢姑姑!”
秋秋看了好一会儿,才放松警惕,虽然她不知道姑姑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但她喜欢现在的姑姑。
“多吃点!”
小侄女跟叶夏说谢谢,叶夏很高兴,她又给小侄女夹菜。
“你可以先在村里开个医馆,方便村里人。”叶正江建议。
“我们运气真好,一回来,就赶上饭点。”
叶正江话音未落,叶夏的父母和两位哥哥就背起包袱进堂屋,刚才说话的人是叶夏的二哥叶青峰,他是位身形高大的男人,嘴唇有点厚,皮肤呈小麦色,五官轮廓长得还不错。
大哥叶青山和父亲叶正坤有几分相似,尤其是他们的眼睛,简直太像了。
他们都是那种身材高大的男人,五官模样很英俊,还真别说,他们这一家子颜值不错。
“爹娘,大哥,二哥,你们快坐过来吃晚饭。”
叶夏先开口打招呼,她站起身让座后,立即去添碗筷,顺便再炒两道菜。
叶宋氏把小姑子和秋秋的事情告诉公婆后,就立即去厨房帮小姑子炒菜。
“夏夏,我想把朵朵带回来。”
叶宋氏趁炒菜之际,跟小姑子商量女儿的事情,她女儿去北田打工,已有数月了,她想把女儿带回来,让女儿跟小姑子学手艺。
“城里发展好,她一不定会回来。”
叶夏对那位大侄女没什么好感,那丫头不仅是个阴险狡诈的白莲花,还处处针对原主,经常给原主穿小鞋。
“一家人在一起快快乐乐挺好的,她一个人在外面打拼,我也不放心。”
叶宋氏有把握说服女儿,女儿去打工,也是为了赚钱。
堂屋
叶青峰见妻子干坐着,不去帮忙,他不悦地看妻子一眼,夏夏已经今非昔比了,多少人想巴结都来不及,她倒好,还把好机会让给大嫂。
“你们慢慢吃,我去厨房看一看。”
叶陶氏明白丈夫的眼神后,立即放下筷子,去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