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这里好几天了,周吴也在不停的寻找,可是母亲很少提到自己年少时候,所以没什么线索。
但是周吴想到了一个地方。
几经打探之后,周吴站在一条巷子口处,掩藏好自己的身形,探头往小洋楼看。
正是天黑之后气温最宜人的时候,孙家花园里,几个女人在说说笑笑。
周吴看了一会,不知道哪个是自己外祖母。
其实小时候见过几次,但他们对他不待见,所以周吴也对他们不亲近。
哪怕现在迎面走来,周吴怕也认不出。
“小宁怎么样了?”有个女人问。
孙太太回答:“还好,就是昨天和朋友出去,大概有点中暑了。”
几个人话题又绕到了儿女身上,都夸赞孙家出了个好女儿,孙宁如此懂事云云。
孙太太很高兴听见旁人夸赞孙宁,所以叫佣人把压箱底的红酒取了出来。
“友人相赠,是国外来的。”
有人问:“这瓶酒应该很贵吧?”
孙太太从善如流的答道:“不贵,也就几千块而已。”
在座的几个女人咂舌,心想孙家可真有钱。
正品着红酒,从屋里走出来一个妙龄少女,正是孙宁。
周吴瞪大了眼睛,认出是自己未来婶母,那个原文小说里的假千金。
花园里的欢声笑语不断,可是周吴却越来越难受。
这一切明明是他妈妈的,坐在那里像公主一样,被众星捧月的人,该是他母亲才是。
周吴犹豫了,在提前戳破身份这件事上。
说了之后,母亲能早点回来,可孙家人如果像前世一样,不接受母亲呢?
不说的话,一年后也会被发现。
周吴纠结的时候,吴恋已经回到家里了。
桌子上摆放着做好的饭菜,吴妈妈刘兰正在炒最后一道菜。
“恋恋,洗手吃饭吧。”
吴恋在商场里,其实已经跟着郝春梅吃过晚饭了,但是闻到熟悉的香味,肚子又开始咕噜噜叫起来。
“你看你最近瘦的,多吃点。”刘兰将饭盛好,吴恋也坐下,俩人开始吃起来。
尖椒炒肉,红烧狮子头,还有一道西红柿炒鸡蛋。
平时的吴家当然不会吃这么好,吴恋问:“厂子发工资了?”
刘兰笑着点她的额头:“聪明鬼。”
吴恋笑着给她夹菜:“妈,你也吃。”
吃到一半的时候,吴恋才想起来那个醉鬼:“他呢?又喝酒去了?”
刘兰叹气:“是,一下班就走了。”
夫妻俩原本挣的还行,但是最近几年厂子效益不好,所以吴家就捉襟见肘了。
当时醉鬼还不让吴恋上学,说费钱又没用,最后吴恋还得嫁到别人家里。
是刘兰争取,说她会负责吴恋的学费,这才没让孩子辍学。
刘兰的钱都用来供吴恋的花销,醉鬼的钱被他吃喝和给他弟弟了。
吴恋用脚趾头想,都能想到她那个小叔肯定找醉鬼“借钱”去了。
“不想那些,妈,多吃点,我们把这些都吃掉。”
母女俩吃完饭,刘兰收拾厨房,吴恋则把自己带回来的包裹打开,里面都是衣服裙子。
刘兰从厨房走出来,问她:“怎么拿回来这么多衣服啊?”
吴恋解释:“就是帮春梅姐改衣服,改完能卖的好一些。”
刘兰点头:“是,人家需要你的地方,你就尽力去做,毕竟给了不少钱。”
“不白改,给钱的,一件一块钱。”
“什么?一块钱?”
刘兰以为自己听错了。
帮忙改一件衣服就能得到一块钱?直到坐下开始缝珍珠,才敢相信。
“春梅姐信任我,让我把衣服简单改改,妈,你看啊,这件要这样绣,珍珠排列成小花的形状,对,就是这样。”
刘兰手工活不错,小时候吴恋的衣服裤子还有鞋,全都是刘兰一针一线缝出来的。
“妈,我手指灵巧完全是遗传你了。”
吴恋经过周淮一的提点后,想到一个绝妙的点子。
其他人不是模仿吗?那就让他们无法仿!
吴恋刚开始只是改了几件,发现效果很好,所以郝春梅才敢放心将这么多衣服拿回来。
当然,不是每件都一样,要独一无二才行。
每个女人都是爱美的,都值得拥有独一无二的衣服,而且,她们也愿意为此付钱。
吴恋正是拿捏了这一点,而且别人无法模仿她。
“我记得你上小学时候,班级里弄个什么才艺展示,”刘兰低头边干活,边温柔的回忆,“那时候你用两团毛线就勾出一双手套,当时就觉得你这孩子心灵手巧。”
那副手套还被珍重的保存着,是吴恋送的珍贵礼物。
“那个呀,”吴恋有点印象,“我弄的太小了,小孩子都戴不上。”
“那也好看,恋恋就是聪明。”
大概全天下的父母都是如此,看自己家孩子怎么看怎么好。
“恋恋,已经九点多了,你洗洗去睡觉吧。”
“妈,你也睡吧,明天你下午的班,多睡会再起来,我早上去打工的地方混口饭吃就行。”
吴恋觉得有钱人就是不一样,每次在饭馆吃的早餐格外丰盛。
“我不困,”刘恋笑笑,用手将吴恋的碎发拢到耳后,慈爱的说道:“你先睡,这些交给妈妈就好。”
吴恋拿回来差不多五十件衣服,她们已经改完二十多件了,但还剩下一半。吴恋想着明天早点起来她改,差不多可以弄完。
等洗漱好后,看见刘恋还在那干活,吴恋抓着她的手让她去睡觉。
“好好,我这就去睡。”
第二天,闹钟响了之后吴恋艰难的睁开眼睛。
大概一天过的太充实,所以觉得有点疲惫。打了个哈欠在床上滚了一圈,吴恋才懒洋洋的起身。
不过钱还是要赚的,她不能让妈妈太辛苦。
推开门,吴恋愣在那。
沙发上的衣服已经整整齐齐的叠好,而刘兰手上还带着顶针,歪在沙发上睡的正香。
才三十多岁的年纪,两侧的头发竟然长出了白发。原本漂亮饱满的脸蛋,被岁月磋磨的干瘪,带着憔悴。
她身上的衣服早就洗的松垮了,那还是吴恋上小学时她买的新衣服。
有时候,吴恋穿不下的衣服就会给刘兰,吴恋个子高,刘兰到她肩膀,穿着倒也还行。
吴恋鼻子发酸,眼眶发热。
如果不是妈妈坚持让她读书,现在的自己说不定要被醉鬼安排结婚。醉鬼老家是村里的,不少人十几岁就成家,连结婚证都不领就生孩子。
正是因为妈妈付出太多,所以吴恋更加努力读书,现在更加努力的赚钱,想要带她离开泥潭。
吴恋擦了擦眼睛,轻手轻脚的将衣服一件件收好。
刘兰手艺好,经过昨晚吴恋的提点,甚至无师自通,将其他的衣服也改的很好看。
吴恋鼻子越来越酸,最后收拾好后,她冲去卫生间关好门。
几分钟后,洗漱好的吴恋眼睛红红走出来,去自己房间拿了五十块钱,把钱放在刘兰兜里。
“恋恋,”刘兰醒了,眼睛上都是红血丝。
“妈,你是不是熬夜做的?”
被拆穿后刘兰不好意思的笑笑:“反正我下午的班,上午补眠就行了。”
吴恋不赞同,赶紧用昨天的剩饭煮了稀饭,还煮了鸡蛋,让刘兰坐下吃。
“吃完就去睡,睡到下午去上班。”
“恋恋,这钱你留着花,妈妈有钱的。”
“不是我给你的,是春梅姐给的改衣服钱,妈,你替我收着。”
刘兰想了想也是,就小心翼翼的叠好,放在兜里。
现在才早上五点半,还不到去打工的时间,所以吴恋帮忙把家里的衣服洗了。
醉鬼的衣服她没洗,只管她们娘俩。
刚晾好衣服,有钥匙开门声。
吴恋神经忽地紧绷起来,不过想到应该是醉鬼。
果然,浑身酒臭的人晃悠着走进来,摊倒在沙发上。
“小崽子,给我倒杯水。”
吴恋没搭理她,反倒是刘兰听见动静出来,怕他闹起来赶紧倒水送过去。
吴恋收拾东西准备先去商场再去周家,可当她要走时,醉鬼晃悠的坐起来。
“你、你个小兔崽子,给我回来。”
“行了,你快点睡觉,孩子有事让她走。恋恋,你先走。”
一分钟后,醉鬼抓住刘兰的头发,而吴恋去厨房拿了把菜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