骊珠知道盛明月的名字。
在应夫人和下人的嘴里,盛明月是A市当之无愧的宝珠,她的容貌像是一朵盛开的芙蓉,清丽又不失娇俏。虽然父亲是有名的国画大师,但是她喜欢的都是西洋小姐们的时髦玩意儿,譬如调香水之类。每个季节都要从时尚之都F国那边空运一批时装来打扮,还收集了许许多多的洋裙,在其他世家小姐眼中她就像一只骄矜的小孔雀,理所当然地享受着所有人的追捧。
在应福来和应明睿的口中,盛明月虽然爱打扮,但她的聪明是一等一的,不仅待人接物举止有度,而且在学校功课做得极好,就算现在是放暑假,也一直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甚至在尝试创立自己的香水品牌。不像同龄的小儿子,整天就是坐着汽车乱逛,美其名曰出门采风。每次盛鹤年听到这里都会哈哈大笑,说完美的明月小姐最大的缺点就是挑食,这个令人头疼的程度可不比外出采风少。
应明若的话,没提过几句盛明月,最近的交往就是盛明月送来了一个试管香水吧。
骊珠对这位青梅是有好奇的。
但她没想到,盛明月会这么像朝阳。
盛明月一进来的时候,客厅好像被她莹莹的光华照亮了一般,她不像现在的时髦女性一样穿鲜艳的衣服或者英气的西装,而是选择一件淡雅的水色连衣裙,随着步伐如涟漪般荡漾的裙摆和微跟的玛丽珍鞋显得她的小腿愈发纤细修长。她的秀发柔顺地披散在肩头,微微翘起,显得整个人优雅又不失俏皮。
加上那张芙蓉面,骊珠想起了以前在凉亭里穿着天青花素绫对襟宫装,悠悠然喂鱼吃食的朝阳。
她有来生,朝阳何尝没有?
想到这个可能,骊珠激动地将所有信息开始比对,除了皮相一模一样之外,两人的相似之处也有很多。
朝阳喜欢制香,盛明月爱好调香水;
朝阳挑食,盛明月也挑食;
朝阳不喜欢大红大紫的衣服,今天盛明月来拜访的时候也选择的是浅色系。
而且最让骊珠感到会心一击的是,朝阳是大盛的公主。
名字是一个人的谶,盛明月的名字和朝阳在像与不像之间形成了一种微妙的联系。
骊珠的小狗脑袋已经完全被盛明月占据,她聚精会神地注视着盛明月的一举一动。
盛明月和父亲上楼了,她挽着应夫人的胳膊,低声安慰她。
而经过应明睿坚持不懈地敲门和盛鹤年的到来,应明若稍微冷静了一点,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出来开门了。
但是在所有人劝说之前,他率先开口:
“我决定去国外做手术。”
他在房间里的时间不长,但是他撕掉的画作却横跨了他十年的国画岁月。
一开始的画上是歪歪曲曲的线条和浓淡难控的色彩,但是在一张又一张画纸的练习下,他的线条舒展且姿态游刃有余,人物风景都相得益彰。
他三千多个日子付出的汗水和心血,决不能因为一时的崩溃而毁于一旦。
但是他沉着眉眼,把以前的画都烧得一干二净。
留着也是徒惹伤悲,他是天之骄子,怎么能因为一张死物怨天尤人。
捱过脆弱,应明若此刻终于展现了自己在国画专业上的强势和一往无前的决心。
应福来率先反应过来,拍拍他的肩膀说:“好孩子,爸爸一定尽全力支持你!”
“我这就去让小曼去收拾行李,我们一起去D国,之前医生就推荐那里修复技术好。”应夫人眼泛泪光,却骄傲地看着她的小儿子,只是觉得她的小儿子有这个世界上最勇敢的心。
应明睿也表态:“明若,一切有大哥。”
此时盛鹤年抚了抚自己的美髯,点点头说:“正好我也要跟着协会的人去E大陆看画展,到时候我将心得总结给你,我们一起为国画博采众长!”
“有老师挂念我,我很感激。说不定手术做完之后,我们还有时间同游。”
他已经烧掉所有以前得到的赞许,已经是从头来过,又有何惧?
应明若想通之后瞬间觉得神清气爽,就算有再大的困难险阻他都不怕了。
此时盛明月适时加入打趣道:“好啊,明若哥哥,我相信你能行。只是爸爸刚刚说的我第一次听,看来又留我一个人在家。”她装作很生气的样子,盛鹤年连忙哄她说给她带不同的香水回来,惹得众人齐齐发笑。
她娇嗔的样子实在是太像朝阳了。骊珠失神地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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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送走了盛家父女,应明若简单吩咐小曼几句要收拾什么东西走,直接抱起骊珠坐在客厅沙发上,搂着不肯放开。
“骊珠,刚刚吓到你了吗。”他听到骊珠在外面扒门的声音,但是他当时情绪上头没管那么多,不然让会把骊珠放进来,但是其他人还是关外面的。
狗狗教徒再疯也是虔诚的狗狗教徒!
“嗷~”骊珠摇摇尾巴表示没有。
“我要出国治手去了。”应明若摸摸小狗头。
“嗷嗷!”那小狗是不是也得收拾一下东西,小曼姐可不知道小狗把喜欢的东西偷偷藏在哪里。骊珠转身想下去叼东西。
“你要留在家里乖乖听话哦,我马上就回来。”应明若以为小狗被他搂烦了,只好委屈巴巴地松手。
“嗷?”骊珠歪头,为什么不带小狗呢,小狗只用一点点位置,如果钱不够的话小狗可以少吃一点,还可以去外边打猎。
小狗跟你一起去呀!
仿佛是疑问的表情逗笑了应明若,他的心情稍微明媚了一些,他捧着骊珠的脸左看右看,不时地亲一口,说:“小狗坐飞机很危险,所以你不能去。但是我会在外国想你,骊珠也不要忘记我哦!”
骊珠听懂了,失望地耷拉着耳朵。
人想要我陪着去,人好。飞机杀小狗,飞机坏!
好生安慰一通骊珠,后面应明若又扯着她拍了几张照片,惹得她被闪光灯吓得汪汪大叫,好不容易才被小饼干安抚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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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应夫人就带着应明若出国了。
应福来和应明睿根本不会带小狗,先是应福来带着骊珠去食品加工厂,说如果一款零食狗都喜欢吃的话,人肯定也会喜欢吃。所以那几天,骊珠对工厂的零食来者不拒,进行了隆重的品鉴,最后一天直接吃撑了,肠胃不舒服送进了宠物医院。被一天两个电话打来要和骊珠讲话的应明若知道了,把应福来叨叨地直低头。
当然,经过骊珠肯定的内测产品果然在市场上广受好评,该项目组的人逢人就吹“应老板的宠物狗估计上辈子连皇宫的零食都吃过,当然知道什么好吃什么不好吃。”不过这是后话了。
骊珠:你们说的对,皇宫零食我还真吃过。
如果应福来是造福骊珠的胃的话,应明睿就是累惨了骊珠的腿。
应明睿公司业务繁忙,只能抽闲暇时间进行锻炼,问题是这老哥是特种兵在世,带狗跑步是真的猛,不知道的以为是在拉练要送去当军犬呢,每天骊珠脚步虚浮地回家,趴在地板上累得直喘气。应明睿跟吸了小狗的精气一样,每天越跑越开心。
不过好处就是在应福来那里长的肥肉,应明睿都给减下去了。
只有每天查岗的爱骊珠人士应明若干着急,觉得骊珠离了他每天都身处在水深火热中。心里早有一番小九九的应夫人装作漫不经心地提出:
“明月之前养过一只小狗,也许把骊珠交给她更靠谱。”
就这样,正想办法接近盛明月的骊珠突然有一天就被登门造访的盛明月笑意盈盈地接走了,徒留看着骊珠离去的背影望眼欲穿的应家父子。
不过也因为盛明月,骊珠的生活从此天翻地覆。
作者有话要说:野猪老师:小狗大变身准备!
鞠躬:主要人物都出场完了,第一个小高潮就要开始噜,男女主都在成长中,期待大家长留和活跃!
没想到吧,昨天更新不及时,今天我连更两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