骊珠再有意识的时候,发现眼前是铺得扎实的茅草屋顶了。
骊珠动动身体,嗯,四只腿一条尾巴,再看着前面趴着一条黄色母犬和几条在嘬奶的小狗,不由得笑起来——
这下好了,又投胎成了狗。
不过自己精怪的身份都是还保留,记忆也没丢,只不过修为几乎没了,只能说在同类中灵智过狗吧。
狗中大学士咯,骊珠自娱自乐地想。
想到那个娇气包公主看到她偷偷摸摸跟过来下地府,抱着她说下辈子一定要投身在富贵人家当女儿,骊珠觉得这次怕是又要食言了。
这次她成了一只乡下小黑犬。没一条符合上。
此时一个半大小子闯了进来,黄狗看了看他没吼,还摇了摇尾巴,想来关系极好。
后颈传来不轻不重的触感,原来是黄狗在把自己的孩子一条一条叼在少年面前。
“这个叫小花、这个叫小黄……”少年看到骊珠的时候惊讶的咦了一声,“大黄,你的老公是黑色的吗?”这一条生得极好,黑得油光水亮,一点杂毛也没有。就是不太亲人,见到他尾巴都不动一下,跟她兄弟姐妹一点都不一样。
“那就叫小黑吧!”
骊珠:你敢不敢有文化一点。
骊珠变小黑,档次真的掉下去不少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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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乡下家里,基本上可以和脚不沾地的奢靡生活说再见了。小奶狗断奶之后,王大柱把它们送了个七七八八,独留了两只看家用,一只是骊珠,另一只是小黄。骊珠留下的原因是品相好、身子骨壮;小黄留下的原因是像妈妈大黄,亲人。
所以他们两只狗的身份地位就截然不同了。
骊珠的窝在门口旁边一点,负责看门。虽然当天伙食靠主人家剩什么,但是王大柱会时不时给它买一些碎骨头补一补。
小黄的窝在孩子们的房间里,负责逗乐。不像骊珠要被培养成外人给什么都不吃的习惯,孩子们喜欢这个小狗,经常能省下一点零食来偷偷喂它,惹得没尝过这个时代零食的骊珠口水直流。
乡下人家不富裕,经常就是咸菜馒头糊糊,到骊珠的顺序就差不多只剩糊糊了,骊珠虽然不重口腹之欲,上辈子在寺庙里修行,但也不是和尚狗。哪天趁着大家伙都睡了,忙了一晚上吃了一只野鸡,还带回来两只兔子放家门口以表歉意。
王大柱第二天清早起来看到两只死兔子吓一跳,但看见骊珠哒哒哒走来,用爪子轻轻一推兔子的时候,当时看骊珠的眼神就不一样了。
骊珠隆重升级,成为了一只猎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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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先生,我们要开到哪里为止啊?”随从小夏握着方向盘,对这个大少爷摸不着头脑。
应家是开放后主动回国,还带着外资掀起合作狂潮的良心企业家。应夫人就生了两个儿子,偏偏哪个都不如她意。
大儿子应明睿从商,但却不肯继承家业做餐饮,铁了心去搞那劳什子的出租车,有时候还亲自去开车接客,这算什么老板?
小儿子应明若学的国画,应夫人想着学艺术好啊以后办办展也是美事一桩,但是这个疯小子就是喜欢出门采风,问他去哪里,他说开到哪里算哪里,真是胡闹!
跟他爸爸应福来说,那呆货就知道觍个大肚子,笑眯眯地说:“美倩啊,他们做什么事情,可是none of your bussiness哟!”
拽什么英文,你们一家人可真烦!
这不,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天气,应明若扯着自己的随从小夏往南边开,等少爷觉得时机对了就停下来。
应明若翘着二郎腿,看着远处渐渐增多的人烟,哎了几声说:“就那吧,那个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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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里的活做完了,王大柱卷巴卷巴烟草,在台阶上蹲着抽烟。这位憨厚的庄稼汉蹙着眉头,仿佛被什么很棘手的事情缠住了一样。
到了孩子王建国牵着骊珠回来的时候了,他希望这次的收获多一点,这样才能进城里卖个好价钱,抓药给大女儿小兰吃。
小兰惨啊,他们一家没有女主人,就靠她这个做长姐的给弟弟妹妹做饭洗衣,平常连一声苦都不说的孩子,现在发烧躺在床上问:“爹,我好难受,我是不是快死了?”
王大柱心都碎了,但是还有什么法子呢,庄稼汉挣不了大钱,平常加餐全靠骊珠捕猎,攒的钱在赤脚大夫那里开了几帖,可总不见好。
难道小兰就养不活了吗?王大柱抬头看了看天。
吱呀一声,木条拼筑起的门被王建国推开,奇怪的是后面还跟了两个穿着中山装的男子,其中一个真是长了一张王大柱活了大半辈子都没见过的好样貌,活活像菩萨底下的莲花童子,若是王建国跟他有一分相似,媒婆都能踏破王大柱的家门槛。
“爹,他们想把小黑买走。”王建军闷闷地说,把背篓放下后,头也不回地进房间了。
王大柱把烟卷放下,惊讶地问:“你们要买狗?”
小夏上前一步给王大柱问了一个好,笑眯眯地说:“我家先生一见小黑就挺喜欢的,打算买了带回去养呢。”
“可是小黑不太亲人,她是当看门狗养的···你被要是被咬就惨了。”王大柱看了看静静坐在地上的骊珠,不太想答应,“而且我家还靠小黑打猎吃饭呢。”
“我们就是在小黑打猎的时候看见的,要想买宠物狗也不会过来,您看是不是?”小夏没放弃,因为应明若的目光都快黏在狗身上了,你看看他蠢蠢欲动的手吧!于是他补充说:“我们出五十块钱。”
王大柱这下可傻了。这是谁家的地主少爷,五十块钱都顶人家铁饭碗一个月的工资嘞,换之前他都是把狗送给别人的,哪里会想着有人要买呢。
他看了看背篓里的猎物,骊珠捕猎从来不会空手而归,装了满满当当的。
但是马上就快要冬天了,那个时候就没有那么多猎物了,大姐儿的病还拖着。他们家其实根本不会捕猎,全靠骊珠一只狗带着人在林子外边找东西,如果外边找不到,就骊珠独身进深山野林,人就在外面等。
骊珠现在正值壮年,但以后呢。一大家子时时刻刻要吃饭,王大柱不觉得自己能靠种粮食攒下五十块钱。
此时王建国从房间里冲了出来,搂着骊珠哇哇大哭说:“爹,我不要小黑走!”
记得有一次他一时不查跌下山沟,是骊珠把他扯上来的。还有往后的许许多多次,都是骊珠保护他避开危险,他早就拉着骊珠在后山拜把子了。
是的,小黑和他就是异父异母的狗兄妹。
“两百块。”应明若直接急了,跳出小夏身后大声对王大柱说,“叔叔,我真的会对小黑好的,在我家它可以住软床、喝牛奶、顿顿吃进口牛肉,我还可以每天开车带她去玩。”
好不容易遇见心仪的小狗,没尝过失败滋味的二少爷不肯放弃,大有缠磨到地老天荒的架势。
“建国,回来。”说话的是王兰,她早就在听到五十块钱的时候心动了,五十块钱,她可以在病死之前给父亲做一双新鞋,给两个弟弟做一身新衣服,如果有钱多,他们两个还可以去上学。
王大柱的心软了又硬,他蹲下来,很认真地对王建国说:“建国,我们把小黑送去过好日子吧,姐姐治病还要好多钱。”
王建国扭头,看向刚刚他冲出来的那间房子,王兰病歪歪地躺在炕上,刚刚用虚弱但温柔的声音问他为什么不高兴。
王建国默默放手了,他伸出小指头给应明若:“我们拉勾,你答应我让小黑住上大房子,不然你就变成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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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依依不舍的王家人告别,骊珠爬上了装修豪华的小汽车,就算小夏开得很稳,但是避免不了古代小狗晕车的命运。
骊珠脑子里翻江倒海,迷迷糊糊地想:朝阳,这下我真进富贵人家了。
就是他们的马车有点奇怪。虽然很宽大很平稳,但是有股臭臭的味道。(汽车尾气)
其实乡下很好,骊珠很喜欢能自由奔跑在田野上的感觉,她可以当一只无忧无虑的小狗,没事就去追追蝴蝶。等王建国打完猪草回来,她就陪着一群小伙子去小溪边上抓鱼。
骊珠骗了朝阳,就算能复生,拔爪子的时候其实是很痛的。
而且宫女一直抱着它不让她随处走动,宫宴的时候还要被妃嫔和京都贵女们传来传去,调皮的还要拽她耳朵,真的很烦很累。
但是骊珠想到王大柱拿着两百块钱喜极而泣的样子,闲适地扫了扫尾巴。
能帮到他,骊珠愿意。但是对王建国他们还是有点小小的舍不得。
好吧,不止一点点。
小狗伤心。
应明若哪知道脚下坐的小狗精在伤心呢,他只知道他有狗了!
这是一只非常勇猛的小狗,跃起捕猎的时候,线条流畅,肌肉的轮廓隐约可见,阳光照在她的黑色皮毛上,宛若一匹流光溢彩的黑色绸缎。
她的眼珠又大又圆,而且湿漉漉的,如果小狗看他的时候能摇摇尾巴,应明若能把她捧到天上去。
又怜又爱地把骊珠抱起来放在膝盖上,应明若猛地一扎,把头埋进骊珠被太阳晒得暖烘烘的脖子毛里。
“嗷!”骊珠睁大眼,这登徒子是在干什么呢!
老娘也是金枝玉叶手下养大的,区区一个男人,竟敢!!
骊珠后腿用劲,把应明若的脸撑了起来。
应明若以为小狗在跟他玩呢,笑眯眯地又揉了揉骊珠的肚子,说:
“小黑这名字不好听,给你取个什么新的好呢?”
作者有话要说:突然被破十的点击量吓到,我明天争取写两章···(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人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