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族这次带兵的是他们的第五猛将诺尔多斯。
这个人是来自遥远的罗马。
从他的名字就可以听出来。
他手里拿着一把重于二十多斤的长枪。
穿着武装到牙齿的铠甲。
就眼睛露出一条缝隙。
如此繁索的铠甲,穿的时候很费劲儿,脱下来同样费劲儿。
但是一旦穿在身上,就预示着他的防御极强。
所到之处所向披靡。
他手里的那把长枪收割了不少英雄的脑袋。
蛮族人派他出征是对他绝对有信心,认为由他带领军队绝对能够战胜叶天凌。
看着洛尔多斯全身上下不露一点缝隙的铠甲,叶天凌摸着下巴沉思起来。
那就意味着他被火烧着的话,根本就脱不下铠甲。
铠甲虽然说刀枪不入,但他有个致命的缺点,跟坦克一样,只要着火了,里面就会被烤成焖肉罐。
当然除了现代坦克防火能力很强之外,二战时候的坦克他们很害怕燃烧瓶。
只要被燃烧瓶击中他们的乘员就如同被放在铁锅里闷烧的肉块。
所以说二战时候坦克边上一定要有步兵。
步兵的作用是保护坦克坦,当然,除了攻击碉堡,军事要塞,他们也保护他们的士兵。
“这个穿着乌龟壳的家伙!有什么了不起的,我看他就纯粹是怕死,只有怕死的人才将自己全副武装成这个样子。”
站在一旁的镇南王不屑一顾的道。
面对镇南王如此轻敌,叶天凌没有回答,站在一边,眼神凝重的看着。
“对面的大楚将军,可否有勇气与我单挑。”
镇南王还没有开始叫阵,对方就先叫了,这不又得激发了镇南王的好战之心。
“躲在乌龟壳里的那个家伙,你胆子不小,敢与我单挑。”
闻言镇南王不由得连连摇头。
这个镇南王不得不说他的勇气可嘉,但是谋略不足,打仗动不动就武将单挑。
万一你有个三长两短,你的士兵就将作鸟兽散。
不得不说,在这个时代流行的就是武将单挑。
双方武将约定单挑打败了的人就输掉了,不过这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双方只损失一员武将。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这种看似很便宜的打法,实际上很不划算。
作为喜欢做生意的叶天凌,他可不想做这种赔本的买卖。
想对镇南王说些什么的时候,镇南王已经冲出去了。
两个武将一见面就焦灼起来,他们互相不分伯仲,打的难分难解。
“镇南王还真的是太匹夫之勇了!都什么时代了,还搞这武将单挑的戏码!”
叶天凌对着正南王不断的吐槽。
“没办法呀。他可是镇南王一向以勇武著称,最喜欢的就是和对方单挑,他的战争生涯都是这么玩的。但他好像得到上天的眷顾,根本没有一丝一毫损伤,每次单挑都会把敌将斩于马下。因此殿下不用担心。”
谭骁道。
“你们这些人……”叶天凌第一次感觉到无话可说了,对于他们这些人。
只能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太傻太天真。
打仗玩的就是阴谋诡计,像这样子打,毫无战争艺术可言。
原本制定的分割包围,绕后迂回的战略战术,已经似乎不起作用了。
双方的士兵都在呐喊,为自己的将军助威。
“让你准备好的东西准备好了没有?”
叶天凌探向身侧的陆子峰问道。
“回太子爷的话,您要的东西已经准备好了。”
“很好,把它给我拿来。”
“顺便让军队绕后包抄……”
叶天凌可不想学镇南王玩单挑。
双方武将是核心,一旦武将有个三长两短。即便是你的士兵再多失去主心骨,大家就跟一盘散沙一样,再也没有凝聚力。
武将单挑,这种类似于只出现在小说里的场景,竟然会真的出现在战场上。
叶天凌深刻怀疑镇南王这么勇猛,智谋不足是怎么经营镇南军的。
他可在南方镇守多年,这样做竟然一点事儿都没有,真是天之骄子啊,老天爷给他的运气实在是太强了。
燃烧瓶拿来了之后,叶天凌没有丝毫犹豫,瞅准空档忽然诺尔多斯投掷了过去。
燃烧瓶是瓷器做的,碰撞在坚硬的盔甲上瞬间碎,腾的一下形成一个巨大的火球,一刹那之间将洛尔多斯包裹了他一下就变成了一个火人。
因为高温让盔甲的金属变得炽热无比,在盔甲里面的诺尔多斯,感觉难受极了,他拼命的想要解开盔甲,但盔甲穿上去容易脱下来非常困难,几下子之后他就失去了生命特征。
空气中泛出肉被烧焦的味道。
不多时,火焰已经熄灭,但是盔甲上还散发出袅袅青烟。
“可恶的大楚人一点都不讲武德!”在蛮人军队里,有一个声音高喊道。
这个人名叫皮修斯。
他是诺尔多斯的堂兄弟,两人从罗马到了蛮人的军队里。
开始的时候他们俩兄弟并不被待见。
随着满人南征北战,两人逐渐崭露头角。
皮休斯虽然没那么有名气。
但,他智慧跟叶天凌不相上下。
将来诺尔多斯死掉了真心的看上了,随之而来的就是军队作鸟兽散。
但是因为有他的存在,很快就将军心稳定。
“我们要化悲痛为力量,为死去的诺尔多斯将军报仇!所有骑兵听我号令,朝着大楚军队冲锋,将他们杀个片甲不留!”
说完他就指挥骑兵冲锋骑兵,最主要的战术就是钳形攻势。
左右两队骑兵像钳子一样操作,敌军左右两边进攻。
由步兵组成的方阵根本不怕你正面冲锋,他们就害怕侧面和后方被敌人包围和切断。
神经冲击步兵方阵主要是骚扰,也就是冲到距离五十米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