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李自成:贵人识得额(é)?张献忠:七杀碑!李治:关我屁事?!
苦素驿卒,果敢游侠。
主堂内的天子储君,目光都是顷刻被这出现的二人吸引,一个个眼神中无不是透出疑惑。
这二人外表看起来平平无奇,皆为底层百姓的皮黑肉糙之相。
并且身着衣衫褴褛不堪,浑身透着一股汗臭,全然是一副没有见过大世面的模样。
在一众天子储君心中的疑惑,这两个邋里邋遢的家伙究竟是什么人,身份上又是具备着何等资格,竟然能够让仙师主动介绍给太祖爷认识。
尤其是其中的这个驿卒。
在场的部分天子储君,对这年轻驿卒的模样,竟是莫名感到有些眼熟,似是感觉曾经在哪里见过,但是又一下子想不起来。
“啊!”
“我想起来了,他是那个谁!”
武宗一拍脑门,惊喜出声。
然而刚站起来,手指频频指着驿卒的脸,张口张了半天,却是始终叫不出那个名字,他只记起来了一半。
这时。
另一个声音响起。
“李自成。”
讲台上的阿标,凝目望着驿卒。
阿标对于每一堂课都是秉着认真的态度上完,尤其是课堂上提及的重点人物,都是阿标的重点记忆对象。
尽管眼前这个驿卒和先前在仙灵幻境中看到的李自成有着很大的不同,要更加年轻,要更加愣头青,身上更是少了那副纵横天下的枭雄之姿。
但从脸上五官之中,依稀可以清晰辨明,这家伙就是那个在仙灵幻境所见,那个跨着高头大马,进入大明帝京的闯王李自成。
话音落。
其他人的眉头都是瞬间皱了起来,他们当然都记得这个名字。
尤其是老朱。
在‘李自成’三字入耳的刹那,目光猛的一凝,更是下意识站起了身,以俯瞰的姿态凝望着这个站在讲台边缘的年轻驿卒。
他怎么都没想到,竟然就是这么一个小小驿卒,最终将自己一手开创的大明王朝彻底埋葬。
不过转而一想,当年的自己,不也就是一个没饭吃的和尚。
英雄不问出处。
“贵人识得额(é)?”
李自成挠了挠后脑勺,怯怯一笑,嘴里操着一口地道的陕西话,脸上更是透着一副老实巴交的模样。
天启六年的李自成,年岁才刚刚二十一。
陕北地区灾荒连年,官府粮差却分文不减,李自成这种中下贫农肯定是读不起书的,自小便是被送进庙里当小和尚,所以有个黄来僧的外号,等长大了点就给地主家放羊放牛。
可就是这样,家里少了他这张口,李自成的父母还是饿死了。
而这会。
李闯王因为爹妈兄弟都已经死绝了,孤身一人,浪荡天涯。
为了讨一口饱饭吃,无依无靠,但是运气不错的他应募到银蜀驿站当了一名驿卒,竟然阴差阳错的抱上了铁饭碗。
如果按照接下来的历史剧本发展,李自成接下来就应该是被崇祯给裁了。
从这一点可以汲取教训,铁饭碗最好不要轻易裁撤。
被裁回家的老实人李自成为了吃饭,想法子营生,一圈套路之后,莫名其妙的欠了地主家的高利贷,最后竟是被羞辱的五花大绑游街,事后越想越不得劲,提起菜刀就是怒杀豪绅文举人。
接着回家,准备跟老婆发泄下心中的苦闷委屈,却是发现自个老婆跟人通奸,头顶绿的都可以养羊了,一怒再杀妻子奸夫。
背着这么几条人命在身上,家里是肯定没法呆了。
无奈之下,李自成选择了逃往甘肃当了一个边境大头兵,反正那年头的边兵乱的跟一团麻一样,十个有九个都来历不明,毕竟来历明的谁愿意来这地方混,所以谁也不在乎你是从哪里来的。
好歹背了几条命了,靠着人狠话不多的风格,李自成混了几年混成了把总,最后在明末大起义的浪潮中,于边兵之中发动兵变,就此发家。
从李自成的人生历程来看,其实能够发现,李自成和老朱之间还是有几分相似。
都是全家饿死,都当过和尚讨过饭,然后参与起义。
只是老朱在队伍做大做强之后,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怎么实行可持续发展,而李自成则是一路莽到底。
季伯鹰瞥了眼略显慌乱,手足局促的李自成。
毕竟这会的李自成才二十一岁,后面那些真正改变他人生的精彩都还没有经历过,并没有开启成长之路,有些紧张也能理解。
横向对比之下。
在李自成身边站着的这位游侠,虽然年龄也是二十出头,但是从外表来看倒是显得沉稳许多,主要原因在于这哥们读过几年书、参过军,还差点被军法从事,也算是经历过生死。
最后沦为游侠(流浪汉),四处飘荡。
但同样
是眼神中透着惧意,悄摸着打量着四周景象。
有道是,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
龙袍这玩意,就算从来没见过,那还是在说书的嘴里听过的,多看几眼还是能分辨出来,更何况有这么多穿龙袍的,胆小的直接就屁滚尿流了。
而且这种奇异的穿越之法,亦是令他们心惊胆颤,明明上一秒还在垃圾堆里跟狗抢吃的,下一秒就出现在这等地方,岂能心中不惊骇。
这位游侠,名为张献忠,亦是明末清初大起义的核心人物之一,与李自成齐名,东成西就。
纵观张献忠这一生的经历,能够惊奇发现,两人的经历竟是极其之相似。
两人都是陕西人,也就是老乡,都是穷苦出身,都是响应大起义,都是在发家后投入了第一代闯王高迎祥的麾下,都是差点被朝廷平叛军给干死,都是死灰复燃起了家,一个杀入明京建立了大顺政权,一个取得了蜀地天府建立了大西政权。
当然。
如果是要从后世名气上来说,张献忠这个名字比李自成的知名度要低很多很多。
毕竟,李自成那是正儿八经的闯王。
而闯王这个称号,那就是农民军领袖的代名词,是天下义军的共主,跟元末的小明王属于同一个概念,并且李自成最后攻入了大明帝京顺天府,从象征意义上灭了大明王朝。
而自从第一代闯王高迎祥挂了之后,众骨干推李自成为新闯王之后,张献忠就选择出去单干了,并且一直都与李自成不对付。
不过碍于自身实力的原因,张献忠也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明白自己已经无法与李自成逐鹿中原。
所以。
张献忠在湖广长江流域接连打了几年游击之后,尤其是被左良玉干了几次之后,毅然而然的带着六十万起义军入蜀,割据一地当起了土皇帝。
说起左良玉,更是让张献忠气愤不已,每次左良玉被李自成揍了之后,就会来揍一顿张献忠泄愤。
而提及张献忠这个名字,最有名的得属七杀碑: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杀、杀、杀、杀、杀、杀、杀!
缘由如下。
李自成的大顺军败了之后,清军便是开始着手入蜀,着手剿灭张献忠的大西政权。
而这个时候的张献忠则是突然魔怔了,莫名其妙的开始在蜀地玩起了血色恐怖。
从各种各式的记载来看,关于张献忠在蜀地究竟杀了多少人,至今依旧是个未解之谜。
有说杀了六个亿(纯属扯淡)的,有说把蜀地九成百姓都屠光了的,也有说杀了几百万的,也有说几十万的,也有说张献忠压根没有进行过屠杀,一切都是清朝的辫子刻意抹黑。
关于张献忠屠蜀这件事的真假定论,自从辫子朝没了之后,近现代已经吵了上百年,至今依旧没有一个定论。
从各类史料来看。
南明小朝廷的文人,把张献忠和张献忠麾下的部系一分为二:这帮南明的文人是这样说的,在蜀地屠人食人的是张献忠和摇黄军,联合南明抗清大义的,是张献忠的部下孙可望和李定国,而加重蜀人灭绝的,则是清兵在平定期内干的。
也就说,是清兵屠的蜀。
再看清朝辫子的说法是:张献忠及其部下,以及南明军因为没有了粮食,所以共同屠蜀,共同食人,他们大清那会还在屠宰场的外围,根本不可能参与屠杀,后来反而是平定和重建者。
总结一下,清朝的辫子是为蜀地百姓带来光明和希望的和平使者。(这也是明史的观点,毕竟胜利者才有话语权)。
而近现代的观念则是:李自成、张献忠推翻了万恶的封建明朝,是推动历史进程的时代领袖。至于在蜀地屠人和食人的,只是不受控的张献忠部下的摇黄军,以及南明军的李调燮曹勋等小军阀,蜀地人口的灭绝是封建王朝罪恶下的必然规律,万恶的旧社会,除了农民,其他都负有责任。
观念概括下来,这事和张献忠无关。
说法不一,各有道理。
谁屠的蜀人已经搞不清了,其中的真相究竟是怎样的,也已经是不得而知。
但是有一点可以百分百的确定,不论是屠杀还是疫灾,那就是蜀地的确在明末清初的时候经历了一场人口大锐减,锐减程度高达90%,十个蜀人就只有一个活了下来。
清初之时,因为蜀地无人,后来都是从湖广强行迁过去的。
只是张献忠屠蜀这件事,细想起来,其中有些地方,确实比较猫腻。
比如,张献忠麾下的义军几乎走遍了整个南边,在湖广之地不屠,在长江流域不屠,为什么非要去蜀地屠。
难道蜀地的人杀了爆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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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台之上,季伯鹰目光瞥了眼这天启年还没发迹的李自成和张献忠。
他之所以把这两人给弄来,主要原因就是为了确保万一,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