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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3章 强加的因果

明显的不公平,简旭对此无法辩驳什么,但依旧嘴硬的道:“此事可以避免!”

达尔文耸了耸肩,表情明显对此表示不屑,道:“那些十殿阎罗,判官等人,难道对这个情况会不知道?你们东方术法的推算能力,可比西方强得太多了。

“先天性魂体残疾的,不知道有多少,懒得管而已。你凭什么保证,建立重建轮回之后,他们会尽职尽责,亲自出手为那些魂体残疾的人,补全魂体呢?

“要知道,这也是非常消耗法力,和浪费时间的。”

简旭试图扯开有关魂体残疾的话题,道:“就算是这样,总的来说,轮回还是好的。总不能因一小部分魂体残疾的比例,便去掉轮回,剥夺所有亡灵转生的权利!”

达尔文点了点头,道:“我同意你的观点,不能因为一小部分人的利益,损害大部分人的利益。但我想问你的是,‘轮回是好的’这个观点,是由什么得来的?”

简旭道:“自然是因为因果、情缘、遗憾等种种关系。轮回才能结束因果,弥补遗憾!天道既然同意有轮回法则,这不就是说明存在即合理吗?”

达尔文:“你这句‘种种关系’,范围太广,涵盖太多,过于模糊,我希望你能确定出几个观点,来说明轮回是好的。”

简旭:“好,我就确定轮回可以解决两点,因果与遗憾!这还不够吗?”

达尔文:“太牵强了。‘因果’这个词,在西方神明之中并没有这种说法的存在。在我看来,因果的说法,是东方的一些教派,为了控制凡人思想,而凭空创造出来的。

“我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因果’指的是,生灵与生灵之间,或者生灵与自然之间,由于某件事或者某种行为,而造成的某种影响。”

简旭想了半天,觉得也就是这样,点了点头,对此没有反驳什么。

达尔文接着道:“这所谓的因果,包含了太多行为与感情,例如相爱、憎恨、殴打、给予、抢夺等等感情和动作,都会引起一个因果。以东方某些教派的理论,需要结束这些因果。对吗?”

简旭点了点头。

达尔文:“那为什么需要轮回才能结束‘因果’?普通生灵的寿命最多也就百年,早晚会幽冥界相遇,直接解决不好吗?

“轮回之前,需要喝下能让人忘记上一世记忆的孟婆汤,没了记忆,便是没了‘自我’,那轮回转世之后,要如何解决之前的事情?

“双方没有记忆的情况之下,再次发生任何关联的事情,到底是解决过去的‘因果’,还是在产生新的‘因果’?

“举个例子来说,一个人杀了一个人,怎样才能确定杀人者与被杀者能够碰到,转世之后要怎样才算解决这个‘因果’?上一生的被杀者杀掉杀人者?这在人间界是犯罪!

“那用什么形式解决这个‘因果’,才算是正确,才算是公平?被杀者一不小心,踩到了杀人者的脚趾?这是不是太轻了?

“又或是被杀者在开车的时候,一不小心撞死了杀人者。那被杀者同样要受到惩罚,例如赔钱或者坐牢。这到底是还被杀者一个公允,还是在让被杀者受难?”

简旭:“不能单一而论!还要看杀人者,和被杀者到底是因为什么发生这样的事情!杀人的原因是否是出于正确的目的!这就需要审判!”

达尔文:“请说个例子,能更清晰一点。”

简旭:“例如被杀者当时是个劫匪,他绑架了一名人质,杀人者是一名警员,开枪将劫匪射杀!

“如此一来杀人的者的目的是为了救人,杀人这个行为是错误的,但目的是正确的。我觉得就如阁下举例所说,踩一下脚趾,就足够了。。。。”

达尔文:“如果一世轮回碰不到呢?”

简旭:“那就下一世,下一世还碰不到,那就下下世,这个因果早晚能够解决。”

达尔文竟然点了点头,用十分认同的语气道:“我赞同你的这个说法,一世不行,还有下一世,轮回下去,总有机会相遇解决几世之前的‘因果’。

“可问题在于,你说的这个例子当中,警员为救人质,而打死了劫匪,这是目的是正确的!甚至还救了一条生灵性命!

“但,既然是正确的,为什么还要承担所谓的‘因果’?已经断定是正确的事情,还要强加上一个因果,那这‘因果’是正义的还是邪恶?到底是谁加上的!

“而这一世发生的警员射杀劫匪的事情,在上一世这个警员和劫匪之间,有没有‘因果’?那这次杀人者与被杀者之间,算不算解决了‘因果’!

“如果是解决了‘因果’,为什么还要解决因为解决‘因果’而产生的‘因果’?这种循环到底是在做什么呢?只是因为众神无聊,在戏耍世人吗?”

简旭眉梢跳动了几下,嘴角抽动了几下,终究是什么都没说出来。。。。

达尔文接着道:“既然说有‘因果’,当然,我不承认‘因果’这个词,我更愿称之为‘关联’!

“生灵与生

灵发生某种关联,二者早晚在灵魂世界可以相遇,为什么不能让两个成为亡灵的生命体,自己去解决这个关联?也许两个亡灵之间商谈之后而定下解决关联的方式,更让两个亡灵觉得合适。难道不是吗?

“而生灵与自然之间所产生的关联,好与坏都已经早有评定,甚至在人间界已经接受过好处或者惩处!

“例如一个人种了很多树,对环境起到了好的作用,那边便会得到嘉奖。如果放火烧掉树木,就会被惩罚。既然已经嘉奖或者惩罚过了,为什么还要解决‘因果’?很明显,这‘因果’不是神明所强加给凡人的吗?

“而经过审判,无罪者直接投胎,新的一生还要需要解决‘因果’。有罪者在人间界经历过惩罚,还要在十八层地狱惩罚一遍,投胎之后还要解决‘因果’。

“请问阁下,一件事情为什么要接受两次惩罚,惩罚之后为什么还要解决‘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