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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脑袋糊在了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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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女婿,把这条猪腿拿回去,给亲家添个下酒菜。”老江头今儿个喝得尽兴,临了还不忘让女婿带点儿见面礼回去。

“爹,您放心,回去我就和爹娘说清楚,明儿个到镇上买好东西,后天就过来提亲。”

即老大喝多了,脑袋有点晕乎,但还是清楚地记得,今儿个白白得了个便宜娘子。

就这样,即老大醉眼朦胧地飘回了家。一进门就大喊:“娘,我要娶媳妇儿了。”

说罢,一脑瓜子磕在门框上睡了过去。

即老大的娘被儿子喊得吓了一跳。

走到跟前一看,好大的酒味儿。瞧这满脸通红的样子,一准儿没少喝。

也不知道去哪鬼混了,一天不见人影,还喝得醉醺醺地回家。

转眼间,二十年过去了,当年的即老大如今也变成了即大叔。

说起来,即家当年,也是官僚后代。后来,家族没落,在他爷爷那辈,举家迁回了河家村。

虽说几代人,至今没有考上举人当了官的。但即家,仍然延续下了家里孩子从小进学的传统。

所以说,即便即家人个个都是勤恳的农家汉子,也只能勉强混个温饱。

大部分劳动得来的辛苦钱,都流进了村里读书人的圣地——学堂。

一般说来,读书人在这个时代,地位还是很高的。

但像即老大这种读过几年书,又没能在镇上找个营生,反而在乡下继续种地的,就没多少人看好了。

更别提他家里人还多,兄弟三个,姐妹两个,这样一来,更没姑娘愿意下嫁了。

虽然读书郎让人羡慕,但家里的人都读书,这么一笔不小的开支,就不是一般人家所能承受得起的。

即老大当时整日苦恼,自己读过书,长得也不差,还能干活,怎么就因为家里穷,娶不上媳妇呢?

苍天有眼,白得了个媳妇,即老大觉得自己这辈子最幸运的事,就是在对的时间,遇到了脑满肠肥的猪大。

年轻的江氏过门之后,夫妻和睦,举案齐眉。也逐渐遗忘了即老大当年骑猪的傻样,满眼都是俊朗的相公。

初为人妇,但江氏一心一意照顾小辈,伺候公婆,日子也过得和和美美。

江氏嫁到即家之后,先后诞下四子三女:长子即毕,次子即陌,长女即止,三子即延,次女即玥,四子即修、幺女即桦。

即毕、即陌、即止、即延、即玥、即修、即桦;取“笔、墨、纸、砚、月、羞、花”七字谐音,以此希望家里的男子能恪守祖训,好好读书,女子能长得秀气端庄,温婉迷人。

家里的孩子多,花销大,为了供几个小的读书,日子过得捉襟见肘。

即家的孩子外出玩耍时,经常被人嘲笑。江氏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村子里的闲言碎语,即家大人虽不太在意。但几个年小的,却忍受不了,三天两头地和村里的皮小子打成一团。

江氏也由一个新婚羞涩的小媳妇,渐渐变成了性格泼辣的妇人。路上遇到笑话即家穷装蒜、没钱还念书的长舌妇,都能毫不客气地骂回去。

人口多,什么都要精打细算。也因此,即陌提走了家里好不容易得来的兔子,全家没一个不感到心疼的,江氏首当其冲。

公公婆婆年纪大了,若不是因为几个儿子成了家,孙子也陆续要娶亲,家里住不下,不然,也不会分家。

即使分了家,即家几个兄弟关系依旧紧密,两个出嫁的女儿有空了,也会回来探探亲。除了不住在一块之外,和以前没什么区别。

本想着这次打到的野兔卖了,能赚两个钱,顺便买两根猪腿骨回来,熬点骨头汤,给两个老人补补身子,也给家里几个尝尝鲜。

谁知早上自己起来,还没来得及洗脸,就听说这个不争气的东西把野兔顺走了,气得自己一天没吃下饭。

“娘哎,不就是只野兔嘛,等儿子有钱了,别说野兔,野猪都不在话下。”

即陌抖了抖衣服,将拴在腰上的绳子解了下来,打算去厨房和闺女混口蛋羹吃。

江氏被他这混不吝的态度气得倒仰,“老娘连野猪毛都没瞧见一根,你个小兔崽子说大话不怕闪了舌头,有本事去给我捉只回来。”

“抓野猪?还是算了,我可不想您老白发人送黑发人。”

在老娘的棒子挥在屁股上之前,即陌抢先溜进了厨房。

灶台边,虎丫正拿着勺子往嘴里扒拉蛋羹。

“丫头,来,给爹吃口。”即陌厚脸皮地张大了嘴巴。

看着赖皮爹没出息的样子,虎丫撇了撇嘴巴,还是给他塞了一大勺子。

迷迷糊糊地过了几十年,还没来得及好好享受人生,上辈子就结束了。

这辈子睁眼的时候,只看到年轻爹抱着自己在山林间跳脚。

说起自己那个“吃了爹,吐个女儿”的娘,虎丫是一点印象都没有。

洒了盐蒸出来的蛋羹爽滑可口,即陌享受地眯起了眼睛。

“啪”

脑袋糊在了碗里!

“谁偷袭我?”

“啪”

又是一巴掌。

江氏恨铁不成钢,这都多大的人了,还像小孩一样贪嘴,闺女的饭也抢。

“娘,爹他们回来了。”江氏的大儿媳王氏刚摆好碗筷,就看到当家的进了院子。

丢下不成器的儿子,江氏将灶上热着的饭端了出去。男人们累了一天,得赶紧填填肚子。

一盘子咸菜疙瘩,一锅杂粮粥,一笼馍馍,这就是即家的晚餐了。

看着桌上的粗茶淡饭,再想想早上飞了的兔子,虎丫瞧着即陌,目光不善。

“闺女,瞅爹做啥?饿了?来,吃个馍。”即陌把刚要下嘴的馍馍,掰了一半给闺女。

又黑又黄的馍,虎丫吃不习惯,把碗推回即陌面前,看向江氏。

“奶,爹今天回来的路上和我说,明天要带我上山抓兔子。”

我啥时候说过?即陌被姑娘这话一惊,差点噎死,忙盛了碗米汤灌进肚子。

“虎丫想上山去玩?”一家之主发话了。

当年的即老大即御如今也不年轻了,但毕竟读过书,注意形象,没有胡子拉碴,看上去一点都不像这个年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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