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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 1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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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音刚落,某人肚子就咕噜噜叫了一声。

云笙愣了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牧屿岑瞬间涨红了脸颊,恼羞成怒道:“谁让你笑的,不准笑!”

“哈哈哈哈,我不,不笑,哈哈哈……”

连馄饨摊的摊主都忍俊不禁:“小娃娃,你放心,我家的馄饨用料新鲜又干净,碗筷和桌子也是随时洗刷,不脏的。”

显然是听到了方才嫌弃的话语。

牧屿岑只觉得这辈子没有这般丢脸过。

当然,他的“这辈子”也不过才短短的六个年头,前六年,他在北疆长大,所触所感都是黄沙,如今独自一人到京城,陌生与恶意前仆后继,

摊主倒未生气。

在皇城脚下,百姓自有一套生存方式,摊主见眼前的男孩皮肤细嫩,气质卓越,身上穿的还是国子监幼学的衣袍,不用想也知非富即贵,这样的孩子,平日吃的都是山珍海味,哪里会瞧得上路边摊子。

不过,摊主仍要为自己的手艺正名,笑呵呵道:“这人啊,大鱼大肉吃腻了,偶尔也可以来点儿清汤小菜,别的不说,我敢打包票,咱家做的的馄饨是这片最好吃的馄饨,皮薄馅多,小菜放的多,馄饨汤更是可以随便喝。”

而且东西从不过夜,若剩下,便在收摊时分给街边的乞丐,因此,不少家贫的人都会过来领一碗免费的汤。

见牧屿岑还在犹豫,云笙干脆拉着他到桌旁坐下,招手:“伯伯,再来一碗鲜肉馄饨!”

“多加虾皮紫英和芫荽?”

云笙嘿嘿笑,没有反驳。

牧屿岑却皱了皱眉:“不要芫荽。”

云笙看向他:“芫荽很好吃的。”

“难吃。”

云笙撅起嘴巴,哼了一声:“反正不能浪费粮食,你不吃的话可以夹给我。”

于是等到摊主将做好的馄饨端过来,牧屿岑毫不客气将碗中所有的芫荽全夹给了云笙。

他以为会看到对方生气的样子,结果小家伙不仅没有生气,反而趁机夹走他的馄饨,吃得齿颊留香。

牧屿岑:“……”

成功把自己给气到了。

许是如此,原本还在踌躇的牧屿岑,终于不再犹豫,视死如归咬下勺中的馄饨。

下一秒,愣住。

“怎么样,是不是很好吃?”

云笙笑嘻嘻地问。

牧屿岑不回答,只是小嘴开始慢慢咀嚼,即便是吃路边的馄饨摊,他也喝其他人不同,身上自有一股显贵的气质。

新鲜的猪肉,和葱花一起剁碎,遇水融为一体,再加入晒干的虾皮和口感弹性的紫英,鲜到舌头跳舞。

还有那馄饨皮,也不知道怎么擀的,薄如蝉翼,迎着光线,几乎能看到里面的馅料。

不知不觉中,一碗馄饨就吃进去了大半。

直把一旁的护卫看得眼珠都要掉出来。

要知道,自家世子平日里口味挑剔,对吃食的要求极高,更不用说这种路边的商贩,为此来京时,王爷还特意让府上的厨子跟着过来。

如今看着表面抿着最嘴唇,实则和小孩抢馄饨抢得开心的世子,护卫嘴唇嗫嚅,到底没有多此一言,别说,这家馄饨闻着挺香,有空他也过来尝尝。

在林老爷子耐心告罄之前,云笙终于吃完馄饨,摸着圆鼓鼓的肚子,打了个饱嗝。

她向来自来熟,一顿“同桌饭”,自认已经和牧屿岑熟络,不由开口道:“你要和我一起回家吗?”

牧屿岑拿着帕子擦拭小手,似强迫似的,每根手指都擦得干干净净。

听到云笙的邀请,不由眼神古怪地看了她一眼:“不用。”

虽不知云笙的身份,但他认识祭酒的马车,猜测对方大概是祭酒的孙子,而且两人的方向并不同路。

云笙没有多想。

等回到长坪街,恰好遇到柳府门口停着一辆马车,她还奇怪,柳弟弟明明在她后面,为何会先一步回来呢?

府上,散值回来的林诠看到妻子翻阅帖子,眉间还似有愁绪,便挥推屋内的丫鬟,而后走到王氏身边坐下,从袖中拿出一物:“给你。”

王氏抬眸,发现居然是一枚金钗,上镶着宝蓝色玛瑙,形状雕刻成玉兰花的样式,她有些惊讶:“怎么突然买这个?”

林诠神色坦然,一点儿也没提是上次被闺女的话刺激到:“正好看见了,要不试一试?”

当即王氏就接过来,对着镜子将钗子戴到发髻上。

她今日头发只挽了一个简单的妇人髻,未有多余修饰,戴上金钗后,整个人都变得容光焕发,好似又回到了年轻的时候。

没有女人会讨厌首饰,王氏自然也不例外,只是林家家风简朴,嫁人之后,她总担心被人说奢靡败家,后来渐渐年纪大了,更是不敢再碰这些首饰,唯恐被人笑话。

此刻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王氏居然有些恍惚,她依偎到丈夫怀中,轻声道:“没想到,夫君还记得妾身喜欢玉兰。”

林诠沉默,手掌轻轻抚摸王氏的头发。

他自然记得两人初识。

站在树下的王氏容貌秀美,风姿绰约,不同于其他羞怯的女子,落落大方地向他索要一朵玉兰花,彼时还是个毛头小子的自己,什么也未说便将衣袍下摆绑起来,爬到树上替她摘花。

后来两人成亲,成为世间最亲密的夫妻,反而再也没有

林诠性子冷清,不善言辞,在此之前,从未思考过这样相处有何不对,若非闺女随口的玩笑话,他怕是永远不知道王氏内心的想法。

老夫老妻难得姿态亲昵,王氏经过一开始的感动后,便有些脸红:“方才侯夫人送来了的请帖,三日后要在东郊的别院举办一场赏花宴,妾身想着那日恰逢休沐日,想着带长风过去。”

林诠颔首:“是该让他去看看了。”

闻言,王氏松了口气,她就怕丈夫本身有其他打算。

好在林家夫妻在这方面的态度还是比较一致的,他们不需要拿儿女亲事做筏子,重要的还是要孩子互相喜欢,否则林长风也不会二十多岁没有成亲,房内更没有那些无乱七八糟的人。

只是身为母亲,难免有些着急,所以近几日,王氏便开始注意京城各种的宴。

跑进来的云笙正好听见这句话:“娘,我也要去!”

王氏吓了一跳,连忙从丈夫怀中坐直身子:“回来了?”

“嗯嗯。”云笙好奇打量,“娘,你的脸怎么这么红?”

她目光怀疑地在爹娘身上转圈:“是不是爹爹欺负你啦?”

这下,王氏的脸更红了。

一直到晚间的饭桌上,云笙还充满好奇,被王氏眼疾手快夹了许多饭菜,才堵住了嘴巴。

有时候,小女儿什么都好,就是有点儿好奇心过剩。

想起前几天女夫子表面自谦实则抱怨的引辞,王氏心中便止不住忧虑。

云笙今岁已经五岁,旁人家五岁的小姑娘,不说绣工,已经跟着夫子念点儿书,学习女德,抑或读诗养性。

王氏年轻时便是京城女子诗社里的风云人物,在她的设想中,女儿会和她一般,或者比她更出色。

可谁能料到,云笙却是个坐不住的,还把她请到家中的女夫子给气跑了。

国子监是好地方,可再好,也不收女子,总不能让她一直随公爹去国子监玩耍吧。

王氏觉得自己就是个操心命,愁完长子,又开始发愁小女儿,一旁的林诠似乎察觉到她的情绪,主动给妻子夹了一筷子炸黄花:“先吃饭,一切有我。”

今晚的饭菜很是美味。

林家的厨娘仿佛被蛋糕打通了任督二脉,最近频繁开创新的美食,美味到让吃过小馄饨的云笙,也忍不住小小的加餐。

林老爷子坐在主位上,闻着躲不掉的肉香,一身气不顺。

这几天忙着国子监,饮食起居多从简,等空闲下来,不仅没有成功戒口,反而更是嘴馋。

心里仿佛藏着一个钩子,一直钩啊钩,催使着他去尝试。

‘只吃一点,应该没有什么影响吧’。

‘吃完这次,以后再也不吃’。

‘没有人会发现的’。

心里的声音这样说道。

然后一转头,对上云笙目光灼灼的大眼睛,当头一盆凉水,浇灭了蠢蠢欲动的心头火。

有时候,林老爷子自己都怀疑,他虽然喜欢吃肉,但也不是一个重口腹之欲的人,如今反而时不时就想爆食一顿。

而喜欢吃肉这件事情,实际而论也怪不得他。

往上数三代,到林老爷子亲爹时,林家还是地里刨食的庄稼户,全家省吃俭用才供出来一个当官的林老爷子,邱氏嫁进来后,数年只育有一子,好在儿子和孙子争气,接连科举入朝,林家才渐渐脱离原先的身份,跻身士族阶级。

看似风光亮丽,实际和底蕴深厚的豪门世家仍有很大差距。

林老爷子向来瞧不上那些世家的做派,当然,人家也不一定瞧得上他。余光瞥见长孙一身广袖长袍,面色茭白,气不打一处来:“翰林院那种清贵之地,皇上让你进去是为了研究学问,你看看你,反而跟着学那魏晋放荡之风、敷粉染脂,做什么女流之态!”

林长风面不改色地将广袖敛起:“祖父,孙儿这是长得白。”

正在吃加餐饭的云宝闻言抬起头,殷红的嘴角还沾着一粒米粒。

她认真看了几眼,点头认同:“哥哥和我一样白,祖母爹爹娘亲也白,只有祖父黑黑的。”

林老爷子:“……”

邱氏被逗笑了,叱道:“别管他,这是吃不到肉故意择旁人不自在呢。”

或许是早些年穷苦日子养下的习惯,林老爷子无肉不欢,尤爱那白花花的肥肉,几乎顿顿不离,除此之外,把糕点和冰糖当作零嘴,林府每日的糕点几乎都进了云宝和林老爷子腹中。

可自打有云笙监督,别说糕点,便是稍微油水多一点的青菜,也要被“说三道四”,邱氏觉得,当初让孙女去监督的决定实在是太正确了。

所以在听到云笙想去侯府的赏花宴,点头同意下来:“去玩也好,正好替你哥哥掌掌眼。”

云笙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不理解:“掌什么眼啊?”

邱氏笑呵呵:“囡囡想不想要一个嫂嫂?”

下首,林长风突然被食物呛到,疯狂咳嗽起来。

大人们却不管他,最疼爱他的邱氏连看都没有看一眼,还在逗云笙:“赏花宴上有许多漂亮点姐姐,你去帮哥哥好好看看。”

这也是京城贵夫人们私底下心照不宣的规程,当朝对男女大防虽然没有那么严格,但男女之间仍旧不可以随意相交,像云笙这般可以自由在全是男子的国子监玩耍,大人们还不阻止的,全是赖于她年纪尚小。

对于已经到了谈婚论嫁年纪的男女来说,这种情况就不适当了。

所以女长辈们便借由各种宴来给家中小辈相看,在系统看来,这种赏花宴,本质上已经和未来某些时代的相亲局类似,区别只是相亲带上了家长。

届时彼此可以见一见面,观察人品,还能通过赏花宴了解一些对方为人处事,实是两全其美。

“好呀好呀。”

云笙最爱凑热闹,尤其家里人把重担交付给她,让她觉得责任满满,立刻拍着胸膛打包票,“我一定会给哥哥找个好嫂子!”

林长风:“……”

饭桌一片其乐融融,只是悄无声息的,又多了一个伤心人。

王氏摸了摸自打小女儿去国子监,便不怎么规整头发,趁机道:“不如明天先不去国子监,娘带你去成衣铺子挑几件衣裳,”

“娘,明天不行,我和小钱约好要给他送画。”

“什么画?”

云笙捂住嘴嘿嘿笑:“秘密。”

钱景辰说他家有一间书铺,可以把黑猫警长破案记放到那里刊印,然后再对外出售。

而他也没有什么要求,只希望黑猫警长的序由他来写。

对此,云笙自无不可。

小胖子打包票说,他们的书一定会大火大卖,成为京城最出名的畅销书。

所以,她要赶紧把新的故事画完,云笙弯弯眼睛,仿佛已经看到京城人手一本黑猫警长的画面。

系统也很期待,黑猫警长的故事都是它和宿主精挑细选的现实改编,具备教化的意义,看到的人越多,就会有越多的人自发保护环境。

作者有话要说:林老爷子心态belike:减肥者的痛苦q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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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营养液增加,感谢灌溉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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