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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初入安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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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一觉睡到了大天亮,醒来后先在房间里化妆了一番,出房门时就变成了一个络腮胡须的黑皮肤男子,和小远在客栈里买了些干粮后就准备出城。

白日的明月城热闹明亮,与昨晚的阴森萧瑟不同,不过细细一看,大多数人都是人心惶惶,酒楼茶馆甚至大街小巷,都议论起了昨晚那个打更的被吸食人气的事,随着这些议论,各种猜测也纷至沓来。

其中最具争议且最让人恐惧的就是:冷大小姐冷月回来报仇了!

“冷月不是一年前就死了吗!冷家很多人都是看见了的,怎么可能是她!”

“冷月修炼邪术,年仅十六岁就结出了金丹,谁知道她的那邪术会不会邪门的帮她再活下来!”

“而且,城里的那些干尸,跟她修炼邪术时害死的那些人的死状一模一样!”

“肯定是冷月来报仇了!要不,就是冷家还有人在修炼邪术!”

这个声音出现的十分自然,但却引起众人的反驳。

“你可别瞎说,冷家是名门正派,怎么可能这么多人修炼邪术?”

“那有什么不可能的,冷月修炼的邪术那么厉害,难保不会有人动心,接着修炼啊!”

经过时,明月向刚才那人望了一眼,那人正眉飞色舞的说着冷月修炼的邪术如何厉害,冷家人如何心热跟着修炼邪术云云。

明月心里冷笑,这人应该就是赫寻广阳的人了,他在找人制造舆论,把大家的想法往冷家还有人修炼邪术上引。

出了明月城,明月和小远便往东方而去。

三日后,两人来到了安溪镇,安溪镇位于星域和蛮洲的交接处,是东方旭前往蛮洲贺寿的必经之路。

走入镇中,小远马上被这里的热闹吸引了注意力,拉着明月又是挑拣小贩摊位上的玩具,又是买各种零食。

不一会儿,两人手里就被玩具零食占的满满当当,小远犹自不满足的望着红透的糖葫芦流口水,“月月,我想要吃糖葫芦!”

那买糖葫芦的老板很会做生意,明月还没表态,他已经笑眯眯的把一串糖葫芦递给了小远,然后笑眯眯的望着明月等着给钱。

明月:“、、、”,现在的老板都这么会做生意了吗、、、可是,她的钱袋子已经空了怎么办、、、而且这样讨东西吃的小远也挺萌的。

老板笑眯眯的眼睛在看到明月手里干瘪的钱袋子的时候睁了睁,随即在小远张口咬下山楂前,劈手把那串糖葫芦夺了过来。

“没钱还想吃糖葫芦!穿的人模人样的,没想到是个穷鬼!”

咬了个空的小远,一下子由一个温顺乖巧的小猫变成了龇牙咧嘴的小狼崽,掳袖子就要揍那老板,把老板吓的后退了好几步。

明月摇着头拉住小远,安慰道:“小远乖,我们先去找个地方歇歇脚,一会儿再来买糖葫芦。”

明月的话小远还是听的,虽然还有点馋糖葫芦,不过月月都这么说了,那就等会儿再来买好了。

然后他就不生气了,又喊话老板一定要在这里等他们来买。

明月颇无语地拉着他走了。

本来明月想先找个客栈的,但是现在钱袋子都贡献给了小远的玩具和零食,只好带着他先在一个凉茶摊上坐了下来,喝着老板端上来的茶水,便打量起了路人。

安溪镇不仅连通着蛮洲和星域,还是九江运河的一个重要港口,重要水陆商贸汇聚地,所以别看它被叫做镇子,但这个镇子的规模已经是城的级别了,甚至比其他的城还要热闹繁盛。

来这里的除了普通的商人,还有不少修炼世家也在这里设了店铺售卖丹药或者法器之类的货物。

因此城中汇聚着不少的修士。

明月的目光便在路上一个个的修士身上打量。

他们这一路来小远虽然也炼制了法阵或者简单的法器去换成钱,但炼制法阵或者法器也需要原材料,缺钱的两人并不能将这个法子作为衣食充足的主要保障。

然后,明月便只好干起了无本买卖。

不过明月也是有原则的,只挑那些邪修下手,不过如果遇见有钱还拽的二五八万的正常修士,她也会好心帮助那人明白一下社会的险恶就是了。

刚开始的时候明月业务不熟练,经常在顺走人家的钱袋子的时候被发现,如果偷的是正派修士,两人就靠着天下无敌手的小远飞遁,如果偷的是邪修,那小远就直接将人暴揍一顿,打完人了明月就直接改成明抢,将那人身上法器钱财都顺个精光。

这个时候,明月就在挑选行走在街道上的修士。

邻桌坐下了三男一女,几人坐下后就喊了一壶好茶,随即讨论起来。

明月立刻竖起耳朵,这样的散修最爱说八卦,就跟武侠剧里那些三脚猫的最爱传八卦给主角一样。

“那个樊阳可真是好命啊,本来就是一个破落农户,只因为他爹娘照顾了受伤的东方家主几天,就被东方家主带回了东方家,好资源的供着修炼,这才二十出头就已经修出金丹了,真是撞了大运!”

“可不是,谁让人家爹娘做好事都能挑对了人,给儿子挣来了这么好的机缘!”

“对啊,听说东方家主还给他留了一颗百回丹,能助他稳固金丹更进一步提升呢!”

“啧啧啧,一个泥腿子都能修出金丹来,这人跟人就是不能比啊,你说咱们怎么就遇不上这么好的事呢!”

另外三人听了其中那人羡慕的话,也是满脸艳羡,“要怪就怪咱们没有那会做好事的爹娘啊,唉~”

几人一边聊着一边喝茶,明月听他们的语气虽然羡慕那个叫樊阳的人,但却透着对他出身的鄙夷。

看他们穿着青衫服饰,应是这附近的修炼世家。

不对,樊阳这个名字怎么这么熟呢?

明月赶紧翻看已经储存在脑海里的剧情。

安溪镇附近有一条山岭,山岭绵延十里,将很多小村落跟安溪镇贯通了起来,十五年前,很多货郎去安溪镇都会走这条山岭,山岭上马儿货物锒铛声不绝,山岭也因此得名锒铛山。

每个货郎或者客商经过此岭,都会拜一拜入口处的一颗老槐树,老一辈人都说那棵老树已经成精了,如果不拜则不能安全通过这十里山岭。

久而久之,本来好端端的一棵树被他们拜的成了精。

那只槐树精胃口也越来越大,只要货郎或者客商给的供奉少了,就会被他祸害,轻则货物被他给吞了,重则连小命也被他给吞了。

慢慢地事情闹大了,作为星域头头,收拾这只槐树精东方家责无旁贷。

本来这不算大事情,用不着家主出马,但是那时东方旭新练成了一门法术,又是新得了孙儿,心里得意之下有心卖弄,说要炼化了那妖怪给他孙儿制作一件法器,便一个人御剑来了锒铛山。

俗话说骄兵必败,东方旭虽然收服了那只槐树精,但也因太过自信被槐树精暗算而受了不轻的伤。

不巧的是,他因骄纵自大而被槐树精暗算的过程被一个樵夫看了个全程。

东方旭本来就因自己的失态而心里羞愧,又正被人看到他失态的一幕,便更加不悦,但他没有表现出来,而是在樵夫热情的邀请下跟着他去了他家里疗伤。

东方旭收服了困扰他们很久的槐树精,樵夫很感激东方旭,让他在自己家里疗伤,还好吃好喝招待他。

几日后东方旭伤势恢复的差不多了,便准备离开。

据说他离开前见樵夫家五岁的儿子很有资质,为了感谢樵夫一家人的招待,他打算收那孩子做弟子,带回东方家好好教导。

樵夫家里祖祖辈辈都是农民,能得此机缘,自然千恩万谢的将小儿子给东方旭带走了。

东方旭将人带走后,对那孩子严家教导,寄予厚望,那孩子也算没有辜负他的一番教导,二十出头就修出金丹,成为这片大陆上能数得上号的天才人物。

所以从一代泥腿子晋升为佼佼者的樊阳,成了年轻人口中最羡慕的那个,不是他的天资多么好,也不是他年纪轻轻就修出了金丹,而是他运气好。

本来就是一个平庸的破落农户,但却因为遇见了东方旭这个伯乐,就改变了命运。所以,他不为东方旭为东方家鞠躬尽瘁,那真是天理难容!

但东方旭收这个弟子也不过是为了把他培养成听话的刀,而且能不能修出金丹,和一个人的资质和坚韧的性格有关,与什么天材地宝能有多大关系?

但所有人好像都忘了这一点,一个个把东方旭吹得伟大,好像他改变了别人的命运一样。

看到后面的剧情,明月唇角不禁浮现一抹嘲笑。

樊阳为报仇在东方家忍辱负重,最终在东方家查到了邪派鬼修遗书《三盗五贼术》,成了本书的大反派。

当然反派是干不过主角的,最后樊阳败在冷凝和南楼手下,得到了个魂飞魄散的结局。

“多大的人了还玩这种哄小孩子的东西!”

小远不小心把正玩的小球滚到了邻桌一人的脚边,那人鄙视的将球踩在脚下在地上滚了几圈后,便将那沾满了灰土的小球踢到了热闹的街道上。

小球在人群中被行人这个踩一脚那个踩一脚,最后不知道被哪个行人踢了一脚,又重新滚回到了小远脚边。

但本来漂亮的小球已经被踩满了脚印。

小远看了眼脏兮兮的小球,再次化成狼崽子,清澈的眼睛中盛满怒火,一副要生吃了那人的模样。

那人被一股杀气包裹,心里莫名生出些害怕,但看他不过是个傻子,随即强自镇定下来,切了一声,不屑道,“怎么,还要打我啊!大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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