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嫂子,你说的是真的嘛?这个世界上,没有哪个女人不爱这些。”南宫龙霆仍然半信半疑,他身边的女孩子,除了那个不开窍的陆有攸,但凡有些姿色的,都对这些东西爱不释手。
温如初点点头,神色认真:“真的。因为在名贵的衣服,鞋子,到了田埂上,都一样,那时候你才会发现,原来一万块的鞋子,跟十块钱的鞋子,作用都是一样的。”
南宫龙霆反应过来,拍手称赞:“嫂子,大气。”
“嫂子,你在山里教别人种田吗?”
“是。”
“听起来,很有趣呢!”
温如初便笑了,也只有南宫龙霆这样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富家公子,才会觉得种田是件有趣的事。
温如初告诉他:“种田就是种田,是农民赖以为生的手艺,并不那么有趣。尤其是农忙的时候,到了要收货的季节,很多人一天两天都不吃饭的,若是变天,大家都要抢收,更是废寝忘食。可是……”
“他们一年的富余,有时候,都买不到你们脚上穿的一双鞋子。”
南宫龙霆听了,心里只觉得感动,和一股说不出的情绪:“嫂子,你可是温氏纺织的大小姐啊,你的事迹……”南宫龙霆颇为忌惮的看了沈墨浓一眼,看他没有什么反应,南宫龙霆才继续说了下去:“我可是如雷贯耳的。”
温如初倒也洒脱:“南宫,我那时候年纪小,不懂事嘛!难免做事混蛋了一些。”
她记得有一次,她刚从一场宴会出来,就遇到一个膝盖,她非但没有同情的丢给他一些钱财,还把他细细的数落了一顿。
后来,还被写在了报纸上,很是轰动。
那标题是:温氏纺织千金,丝毫没有怜悯之心,公开侮辱乞丐。
其实,那时候,温如初只是看那个乞丐还很年轻,他根本就没有丧失任何的工作能力,温如初才会忍不住数落他的。
现在想想,自己那时候也是太小了,处理的也不圆滑。
类似那样的事,还有好多。
以至于有段时间,关于自己的风流传记特别多。
现在想想,温如初真想告诉那时候的自己,这世界上有很多事情都是自己控制不了的,当遇到这些不可控的事情的时候,最好的方式是走开。
温如初抬头,却迎上了沈墨浓晦涩难懂的目光,他声音相当压抑:“温如初……你做事混蛋,原来你自己也知道啊!”
温如初不知道他说得是什么事?只好闭口不答。
南宫龙霆一脸嬉皮:“沈冰块,不要这么严肃嘛!会把嫂子吓坏的。”
“阿初一个人去了深山四年,谁知道这四年都发生了什么事?听说那些山里人都是很野蛮的,都没见过什么世面,阿初,你这么漂亮,难道就没有被惦记过吗?”叶以纯一脸冷笑。
她刚说完,沈墨浓目光就变得无比躁。
温如初心里一凉,脱口而出:“以纯,你的思想怎么这么肮脏?山里民风淳朴不错,但是现在法律都普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