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废话了,”叶歌抹了一把鼻血往阿呆嘴上怼,“别浪费了,鼻血也是血。”
阿呆:“yue......士可杀,不可辱,你把我当什么虫了......”
叶歌哪管它那么多,直接来了个强制喂食,阿呆身子一缩,一口血就下了肚。
好像,还不错?
叶歌这里是一派岁月静好,有美男,有好友,森林里的风景也很不错,皇宫里可是鸡飞狗跳。
坍塌的明霄台还没处理好,这边宫人又来报皇宫失窃。虽然乌金国生产金属,但是皇宫中收藏的都是精品中的精品,这下几乎全没了。看着臣属整理出来的失窃物品名单,老皇帝肉痛得眉毛都快缩成一团了,手都气得发抖了。
“给朕查,一定要把这个贼人给揪出来!”
“陛下,臣在内库地面上发现了这个。”禁军统领景安将一方拓有字迹的布帛呈了上来,上面“龙飞凤舞”地写着几个大字:多谢款待,无牙老人留。
这么丑的字迹还敢拿出来炫耀......
“简直岂有此理,胆大包天!”老皇帝一拍桌子,“待抓住此贼,朕一定要将他乱刀分尸!”
见老皇帝着实动了怒,下列的臣属皆畏惧不敢言,只有太子钟泽和大公主钟悦上来解劝。
“父皇息怒,千万保重龙体,儿臣一定竭尽全力,尽快捉拿凶手归案。”
老皇帝抬头看看太子,目光中很是欣慰,他这个儿子,虽然不是什么天纵英才,但这么多年行事很是妥帖,他还是很放心的。
钟悦则趁机扫了一眼布帛上的笔迹,还好,不是叶歌留下的,说明窃贼另有其人。
可惜,钟悦哪里知道,此叶歌非彼叶歌,她所忌惮的国师确实已被她暗害,但叶歌还活得好好的呢。
钟悦眉心一紧,总有些不太踏实,还是去确认一下比较好。
等了好半天,叶歌哈喇子流了一地,小徒弟总算是沐浴完了。
秦嬴穿上叶歌之前买的男装,长发束成马尾,打开了洞门。
“让师尊久等了,实在是徒儿的过错。”刚刚出浴的小徒弟长发还没有干,几缕逃脱束缚的发丝紧贴在面颊上,身上还有着薄薄的水气,看起来......
简直太哇塞了!叶歌瞬间两眼放光,这就是她摸鱼应有的福报!
阿呆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嗷呜”一口咬在她的手指上,疼得叶歌一个激灵,一下子回过了神。
“没......没关系的,好好清理一下,我们马上就要出发了,你需不需要置办一些东西?”
嗐,好色归好色,小徒弟还没成年呢,可不能YY未成年人,她只需要扮演好监护人的角色就可以了。
感受到她心里的纠结,秦嬴忍不住弯了弯嘴角:“一切听从师尊安排。”
“对了,顺便介绍一下,这是为师新交的朋友,它叫阿呆。”
阿呆顺势跳到叶歌手掌上,骄傲地扬了扬触角。
“阿呆前辈好。”看到阿呆,秦嬴没有表现出半分诧异,恭恭敬敬施了一礼,弄得阿呆有些不好意思。
“不敢当,不敢当,叫我阿呆就好,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
阿呆它啊,最喜欢交朋友了。
叶歌计划一路前往乌金国和坤舆国的边境。一方面可以探查一下这片大陆的风土人情,看和她的世界到底相差多少;另一方面,乌金国眼看有对坤舆国动武的意思,她要尊重原主的意愿,尽力阻止这场战争。
乌金国皇宫被她大闹一场,再加上皇室对她虎视眈眈,眼看是待不下去了,还是从坤舆国那边下手吧。
不过,出发之前,还是要先置办一些东西。特别是小徒弟,被她救出来时只有一身染血的破烂衣衫,再苦也不能苦了孩子不是。
是夜,趁着夜色,钟悦和那个神秘的白衣男人悄然出现在城外的树林之中。
土黄色椎体再次出现,正是她从原主那里抢走的土属性法器。
随着泥土一层层拨开,“原女主”已经腐烂得面目全非的尸体暴露在空气中,只能从她身上破烂的鹤氅和隐约的土属性气息确定其身份。
“师父,她的尸体还在,看来其中没有诈,叶歌确确实实是死了,这几天发生的事跟她没有关系。”
在这片大陆上,权力和地位都是属于男子的,即使她归为嫡长女,也没有染指皇位的资格。然而叶歌却能凭借灵力,位列朝堂之上,甚至能左右国家大事,怎能不让她心生妒忌?
不过现在,叶歌死了,灵力是她的,权力很快也会是她的,钟悦脸上现出快意的笑容。
白衣男子沉默了一瞬,脸上的面具在月光的映照下散发出幽幽的光,面具上各式各样受苦的人被衬得格外清晰,看起来十分诡异。
“把尸体搬回去吧,日后或许有用。”
“可是师父,您之前不是说木气浓郁的地方才能镇压叶歌吗?把她搬走,会不会......”钟悦不敢违逆白衣男人,又实在不想搬,只能拐弯抹角地提醒。
“从前是从前,现在是现在,照做就是。”
“是”说完,男人转身飘然离去。
钟悦脸都绿了,为防走漏风声,今天她连个心腹都没带,想她堂堂一国公主,居然要亲自搬一具尸体,气得她狠狠地在“原主”身上踹了几脚,这才心不甘情不愿地运起灵力,尽量不让尸体直接接触到自己的肌肤。
等到她登上皇位,就再也不用看人眼色行事,她钟悦生来尊贵,注定要凌驾于所有人之上。
等着瞧吧!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进山洞时,叶歌早已经醒来多时了。只不过,小徒弟的睡颜实在太过美丽,让她不忍心有所动作,生怕把人吵醒了。
阿呆惬意地伸了个懒腰,叶歌惊奇地发现,毛毛虫居然也是有脚的,只不过很短就是了。此刻阿呆两只短短的上肢努力舒张着,看起来萌萌哒。
真好啊,这才是人过的日子啊!
“叶子......”阿呆刚要说话,一下子就被叶歌捂住了嘴。
“嘘,别把孩子吵醒了。”
阿呆:重色轻友,我真是服了你这个老六。
感受到阿呆鄙视的目光,叶歌不好意思地撇开视线。咳咳,欣赏,单纯的欣赏,这怎么能叫好色呢?
其实秦嬴也早就醒了,只是感受到了叶歌炽热的目光一直不好意思睁眼,这下再不起床就不礼貌了。
“早安,师尊,早安,阿呆前辈。”
“早啊,小徒弟,收拾一下我们去城里置办一下东西。”
“是,谨遵师尊吩咐。”秦嬴一副乖宝宝的模样,叶歌越看越喜欢,这样的小徒弟可要好好养才是。
永平府不愧是都城,当真繁华,街上熙熙攘攘,货物十分丰富。
叶歌挑了两把普通的剑作为兵器,皇宫失窃,恐怕通缉令已经到处张贴,如此一来霜华剑就有些惹眼了,还是低调些好。
买了一架马车,又置办了些赶路必备的用品,基本就齐活儿了。多亏原主财大气粗,小徒弟精打细算,否则以她现在那半文盲的水平,擎等着挨宰吧。
行侠仗义,锄强扶弱,江湖,我们来啦!
沿着永平府一路南下,出了国都,远离天子脚下,才能品出真正的世间百态。
乌金国盛产金属,冶炼铺子随处可见,反而耕作之人甚少;坤舆国的情况则刚好相反,那里沃野千里,盛产粮食,但是其它资源就不那么丰富了。
目前,两国之间暂时形成了一种脆弱的平衡。乌金国向坤舆国出售农具、兵器等金属制品,而坤舆国则用等价的粮食进行交换,两国各取所需,才能维持住大陆的和平。
然而,一旦有任何一方撕毁盟约,这种平衡立刻就会被打破,整片大陆立刻就会陷入战火之中。无论哪方获胜,亦或两败俱伤,双方百姓都会家破人亡,流离失所。
叶歌的眉头紧紧皱起,目前看来,最有可能率先撕毁盟约的就是乌金国。金属资源丰富注定了乌金国的战士都配有上等的甲胄和兵刃,攻打只擅长种地的坤舆国可以说是不费吹灰之力。
但是,胜利了又如何?乌金国国民并不擅长耕种,还是要强迫坤舆国的子民继续耕种或者传授他们耕种技巧,势必会引起坤舆国子民激烈的反抗。
可以说,一旦开战,想要再次获得和平,就不知要到猴年马月了。
“唉,我对这和平爱得深沉!”小徒弟正在外面驾车,叶歌仰倒在马车里的软垫上,翘着二郎腿,嘴里还嚼着小徒弟给她洗的鲜果,惬意得很。
“你看看你,有你这样当师父的吗?就知道压榨徒弟。”阿呆抱着一个足足有它体型十倍大的果子正在啃着,光是果子流下来的汁液都够给它洗个澡了。
叶歌换了条腿,狠狠地咬了一口果子:“徒弟孝敬师父那是天经地义,我看你啊,就是嫉妒我有一个这么好的徒弟。”
“切,谁嫉妒你,我是怕你把人家欺负惨了,人家另投别处了。”阿呆傲娇地扭头,表示不想搭理她。
“不会的,我永远不会离开师尊的。除非......师尊不要我了。”隔着马车的帘子,传来秦嬴清朗的声音,只是说着说着,孩子的声音突然变得委屈巴巴的。
叶歌伸出手指弹了一下阿呆胖胖的身躯,话却是冲着小徒弟说的:“嬴嬴,别听它瞎说,你永远是为师的好徒弟。”
“是,师尊,徒儿永远都不离开您。”听到嬴嬴这个称呼,秦嬴瞬间被顺毛了,嘴角忍不住往上扬。
嗐,这孩子哪里都好,就是心思有些敏感。按照叶歌的理解,这应该叫做讨好型人格,不知道小徒弟是不是小时候吃过苦,所以才会养成这样的个性,太过在意别人的看法了。有时候,她反倒希望小徒弟跟她撒撒娇,提提要求,不必这么着急提前变成刻板恭顺的小大人。
不过,封面可说男主是魔神来的,小徒弟以后......会黑化吗?啊啊啊,早知道她就应该早点翻开书看看,也不至于对剧情两眼一抹黑。
清冷师尊提前下线了,官配被拆了,球球了,新女主赶快上线吧,要不以后小徒弟黑化可不太好办。再说了,她还等着抱孙子呢!
谁能想到,在现代单身了二十几年的她,很有可能在这片大陆上实现儿孙满堂。叶歌忍不住搓了搓手,想想就兴奋,看以后谁还敢催她的婚。
正在赶车的秦嬴努力消化着叶歌的心声,手差点没握住缰绳。
师尊说的似乎是他,师尊知道他是魔种?但是,她没有想要炼化他,反而规划给他娶妻生子?
一瞬间千种滋味汇聚心头,令他无所适从。过了许久,一股甜意在他的心中以压倒性的胜利蔓延开来,一直涌到了嗓子眼,他仿佛真真切切地在嘴里尝到了甜味。
师尊,真好,是他从未感受过的那种好。
虽然他不知道师尊究竟来自哪里,她说的那些奇奇怪怪的话又是什么意思,但他确信,师尊,永远都不会伤害他。
还有,师尊刚才是不是说,她二十多年一直单身?秦嬴的眸色一下子变得深沉了许多,嘴角上扬得更加热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