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女人,把我的猎物还给我,过往的事情咱们就一笔勾销了。”毛毛虫吊在丝线上,居然开始口吐人言。
叶歌:这毛毛虫居然会说话!!!
也是,她还修仙呢,毛毛虫会说话有什么奇怪的。
“什么猎物,大哥我怎么不明白你的意思?”敌不动,我不动,装傻才是硬道理。
“就是那具尸体,我需要她的鲜血帮我修炼,你却把她抢走了。”毛毛虫恨得咬牙切齿,要不是它现在实在太弱了,怎么会稍一施法就累瘫过去,更不会让这个女人趁虚而入了。
果然,人类,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鲜血?”叶歌转了转眼睛,看来不是什么正经虫子,“不给,除非你能打赢我!”
“你你你!”毛毛虫气得吱哇乱叫,叶歌随手一挥,地上便炸出一个大洞,又随手一挥,大洞便恢复了原状。
毛毛虫的怒吼声瞬间梗在喉咙里:“大佬您好,大佬再见。”
笑死,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它只是把尸体从洞里弄出来都累得瘫在了地上,人家挥挥手就能炸出一个洞,打它不跟玩似的。
好汉不吃眼前亏,开溜。
“等等。”
叶歌挥挥手,一道土墙挡住了它的去路,同时,她的指尖现出一粒血珠,鲜血香甜的气息勾引的毛毛虫眼都直了,拼命地咽着口水。
“跟你确认个事,喝过其他人的血吗?”
察觉到叶歌话语里的杀气,毛毛虫把头都快摇成了拨浪鼓:“没有没有,从来没有,人家可是正经修仙的,只是这具身体里的血液可以解我身上的毒,所以我才......”
叶歌了然地点点头,手指一弹,血珠便送到了毛毛虫的嘴边。毛毛虫偷偷觑了她一眼,见她神色如常,心一横,嗷呜一口便把血珠吞到了肚子里。
哎妈,真香!
一口血珠下肚,毛毛虫身上泛起一道金光。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叶歌隐隐预约看到它身上有一道黑雾蓬起,消失在了空气中。
“你叫什么名字?”
毛毛虫餍足地舔舔嘴角:“我叫阿呆。”
“阿呆?”不得不说,这个名字很适合它。
“是的,人们都这么叫我。”不知为何,说起这个阿呆的情绪突然有些低落。
“你认识很多人类吗?”叶歌着实有些好奇,毛毛虫和人类做朋友她确实没有见过。
“差不多吧,不过那都是很久之前的事了,不提了吧。”说着说着,阿呆的触角都耷拉了下去。
经过这几次碰面,叶歌越来越确定这只小虫纯粹是有些天然呆而已,也不是那么怕它了,便伸出手指轻轻地抚摸了一下它的两只触角,以作安慰。
“我叫叶歌,你愿意跟着我吗?我可以在能力范围内给你血液帮你解毒。”如果她没有看错的话,阿呆身上总是泛起金光,象征的应该是金属性灵力,是个不错的帮手。
“可以是可以,但你得保证,我们是朋友。”说起朋友两个字,阿呆的眼睛蓦然亮了起来。
“当然”,叶歌勾起嘴角,伸出一根手指勾住阿呆的小触角:“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不,一千年,一万年,永永远远不许变!”阿呆轻轻耸了耸触角回应。
太好了,它又有朋友了,它的朋友还会帮它解毒耶!迟早它要让那些人看看,它阿呆也是能交到朋友的。
这真是,泰酷辣!
这么多年了,总算有人愿意跟它交朋友了,阿呆兴奋地钻回树洞,把自己的全部家当用树叶卷吧卷吧,打包成一个小包袱,背在背上就要跟叶歌上路。
叶歌仔细打量着阿呆的小家,这不就是她刚穿过来时附身的那棵树吗?果然,缘分有时候就是这么妙不可言。
看着阿呆小小的身躯背着那么大的一个包袱,叶歌有些于心不忍,顺手就把包袱接了过来,塞进了储物戒指。又分了一丝灵力给阿呆,这样阿呆要用东西的时候就可以自己取了。
她的灵力是土属性,阿呆则是金属性,土生金,所以阿呆很是受用,对它的修行也很有好处。
在森林里寂寞了这么多年,终于要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了,一路上阿呆的惊叹声就没有停过。
“叶子你看,这天是多么的蓝,这花是多么的香,这空气是多么的新鲜......”
知道它的心情正激动着呢,叶歌莞尔一笑,轻轻附和着它。
“阿呆,金属多的地方能不能帮你增加修为?”
阿呆歪了歪脑袋,两只触角晃来晃去甚是可爱:“待在金属多的地方会有用,但不如直接吃金属来得快。”
“那就更好了,跟姐吃大餐去!”
嘿嘿嘿,乌金国可是盛产金属,品质最高的金属当然是在皇宫啦。皇宫的阴谋家们,你叶姑奶奶又杀回来了!
此时皇宫上下正一片愁云惨雾。明霄台坍塌了,意味着供奉灵虚上神的主祭坛已经不复存在了,万一上神降罪,他们可担待不起啊。
灵虚上神可是世间唯一的神明。自从灵力消失之后,所谓的灵石也好,拥有灵力的法宝也好,都是灵虚上神赐福所得。
如果上神真的因此而震怒,乌金国的国运恐怕会江河日下。所以,一接到明霄台坍塌的消息,以皇帝和皇后为首的乌金国的皇室成员就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向灵虚上神忏悔赔罪。
由于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明霄台,叶歌再次潜入皇宫时几乎如入无人之境。
“阿呆,别客气,只要发现适合你的金属性灵宝,敞开了吃!”
“好嘞!”阿呆已经开始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了。
从皇帝居住的明德殿开始,一直到东西六宫,甚至连皇帝的私库都没有放过,阿呆放开肚皮,痛快得大快朵颐,将那些精美的金器甚至是一些带有灵力的金属□□具一下子吃了个罄尽。
“嗝......”眼看就要吃不下去了,它这才舒舒服服地打了个饱嗝。
突然,叶歌眸光一闪,从阿呆的口中抢下了一把剑。
剑身古朴,看起来甚至有些不起眼,连光泽都是淡淡的银光。然而,仔细一看就能发现,这把剑锋芒含而不露,剑鞘上雕刻着繁复的花纹,似乎是些古老的文字。
好剑,绝对是把好剑!
叶歌小心翼翼地将剑拔了出来,阿呆好奇的凑过头来看:“霜华剑。”
“阿呆,没想到你还认识古文字啊?”认识阿呆越久,它创造的惊喜就越多。
“那当然,我不仅认识古文字,我还认识这把剑。”阿呆得意地甩了甩触角,接着说道:“这把霜华剑是一千年前玄冰门门主用雪山之巅的千年寒铁打造,取金生水之意,确实是把好剑,使用时剑意扑面而来,能让对手如临万载寒渊。”
“哇塞,听起来好厉害的样子!给我小徒弟用正合适。”叶歌的眼里满是惊叹,这下子挖到宝了。
“这么好的剑,你不自己留着用吗?”
“不了不了,我现在有自保的能力,还是给我小徒弟吧,省得他被人欺负。”
不过,来都来了,白得一份大礼,不表示一下是不是不太合适。
想着,叶歌挥剑出鞘,在地板上龙飞凤舞地写了几个大字:多谢款待,无牙老人留。
转移注意力嘛,谁不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