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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成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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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只一只的看遍了所有能够飞回来的鸽子,发现这些飞回来的鸽子,两眼之间这块凸出来的肉更加突出一些。”李迁指着手里鸽子的两眼中间,“所以我想着,是不是这里的肉越凸出,鸽子辨别方向的能力就越强。”

姜忻也仔细看了看,连忙跑到鸽舍,一只一只看了起来。以前没怎么注意过,此时想起,以前确实见过几只那肉疙瘩比较小的,如今都不见了。

此时那些鸽子没有回来的难受也都冲淡了些,只是损失了上百只鸽子,却能琢磨出这样一道规律来,也算是值了。

事实上,李迁猜测的很对,鸽子之所以与生俱来就拥有利用地球磁场辨别方向的能力,就是因为在鸽子的两眼之间有一块凸起的骨头,能够让鸽子测量地球磁场的变化以辨别方向,这块骨头,被称为“磁骨”。

“残云,放出消息去,高价购买两眼之间肉疙瘩凸出的鸽子,无论肉鸽、药鸽、观赏鸽、野鸽子,”姜忻捉出来只刚才看见的中间这块磁骨最大的,“和这一样大的,出价一两银子。若有比这大的,无论如何也要要到手。古有千金买骨,如今咱们来个千金买鸽。”

后面的李迁听得瞪圆了双眼,如今的鸽子,最贵的是毛色长得极为好看的花鸽,有的极品确实能够卖到几两银子,一般的鸽子也就是几文一个。姜忻的话听得他心里面痒痒,都想此刻就跑到深山里去找一找,有没有值钱的宝贝了,若是能碰见一窝磁骨突出的极品,岂不是又能发一笔横财。

李迁正想着出神,忽然听得夫人说,“李迁你很好,残云,取三百两银子封起来给他。”

“给我?”

“不错。”姜忻看着李迁,面带赞赏,“你不仅有经验,而且细心。是不可多得的人才,我要拿钱才能把你这样的人才留住呀。”

“我是人才?……”李迁他这辈子没读过书,听到贵人竟然说自己是人才,不知为什么,竟然生出了一种感动。若是他念过书,必定会知道一句,‘士为知己者死。’

他的确没念过书,但也的确在心中涌出了一股要为夫人肝脑涂地的冲动,一种跟金钱没有关系的冲动。

活了大半辈子,李迁抑制住鼻头的酸意,身子伏了下去,快速地眨着眼睛,将眼中的泪意散去,“叫夫人笑话了,我没念过书,哪里敢称‘人才’呢。”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姜忻见他如此,不禁鼓励了一句,“不必自卑,在我眼里,你就是养鸽的人才。”

虽不知道什么是状元,但是李迁也能感受到夫人是真的瞧得起他,心中也涌出一股豪情,“咱们一定能驯出跨越千里的鸽子,到那时候咱们个个都是人才。”

那骄傲的样子,像只刚刚斗胜了的公鸡。连旁边的残云都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李迁看残云姑娘都笑了,也憨憨的笑了。

在姜忻花五百两银子买了一个磁骨特别凸出的鸽子后,整个洛阳城都被惊动了。士族们好奇这位乔夫人花五百两银子买来的鸽子到底是个什么稀罕样,而平民百姓,尤其是牧人则是被这高价给震撼住了,整个洛阳的牧人们都去深山里去找这样的鸽子去了。

秋去春来,随着几位牧人因此发了财,越来越多的人提供给姜忻磁骨凸出的鸽子。

姜忻耐心地用这些鸽子□□繁衍,生出来的后代果然厉害。

遇到极品鸽子,姜忻还是会照样买下,但是随着眼界的提高,一般品相的鸽子就不再收了,许多人耗费了许多功夫,却被告知乔府不再高价收了,这才止住了洛阳城中抓鸽子的风潮。

这么大的风波之下,士族也发现了姜忻训练信鸽的事情,不少人好奇,鸽子真的能从几百里之外将信带回来吗?

看到这么多人上门旁敲侧击,姜忻灵机一动,将不少已经训练有成的鸽子交给了要出远门的亲友,简单的教给他们怎么饲养信鸽的方法,就让他们试一试,到了目的地以后,把信绑在鸽子腿上,看鸽子能不能飞回来。

果然有好奇的人,出远门的时候带着它,到了最远的地方再将它放回来。等到回家以后,看到自己亲手写的字条,果真让只鸽子提前带回了洛阳,顿时惊讶万分,也对想出这种法子的姜忻赞叹不已。

随着几件类似事情传出去以后,越来越多的人家上门索要乔家的鸽子出门,让这些鸽子传些无关紧要的废话到自己家族中。姜忻倒是不介意他们用自家培养的信鸽,反而细细的总结起了规律。

现在最远的鸽子已经去了九百里之外,就是那只花了五百两银子买来的鸽子的后代。姜忻心想着,等这一批鸽子再繁衍一代,在家里留个种,就让它们去雁门。

若是天气良好,鸽子的回巢率能达到90%以上,但是若碰上暴雨天气,极端的炎热天气,鸽子的回巢率就只有60%了。

往西边去的鸽子要比东边去的鸽子回巢率低,姜忻和李迁思索了一番,或许西边的鹰比较多,大概率鸽子被鹰当做野食打了去了。

渐渐的,洛阳城中不少人家也都开始养起了信鸽,甚至杨秀和蔡进也先后上门,向乔翊齐探讨朝廷养信鸽的可行性。

朝廷要养信鸽,姜忻是举双手赞成的。毕竟整个朝廷信息网比乔家强大多了,如果能建立起信鸽的传递系统,乔家也能从中受益。所以姜忻将如何挑选、驯养信鸽的方法,事无巨细的写成了一个小册子,让乔翊齐转交给了杨秀。

听说杨秀连连感叹乔夫人巾帼不让须眉,惹得姜忻直翻白眼。觉得她厉害,也没有说要奖赏她什么,只说这么一句虚话,好似女人就会把这句话看得多么难得似的。若信鸽是乔翊齐驯出来的,看他杨秀还敢不敢用句虚话打发他。

不知是不是姜忻成天在乔翊齐耳边的吐槽被他转达给了杨秀,后来朝廷养出了第一批信鸽后,还赏赐了姜忻一千两金子,封了她超一品的赵国夫人,成了乔府中品级最高的人。这也是后话了。

北边的仗快打了一年多了,二郎和太原王拼死守住了雁门,其他三个王爷和冀州刺史从冀州的四个关口进军幽州,使得吴冲的战线从最西头拉到了最东头。吴冲只好五线作战,每个战线上,既打不过又不敢退,如此一直胶着将近一年了。

大家把那只五百两银子买来的鸽子称为鸽王,如今那只鸽王已经有三代后裔了,有几只品相不错的,姜忻准备把它们好好的保护在窝里,其余的一部分留下继续训练更远的地方,一部分想着现在就可以送到雁门了。

“祖母,让我去吧。”一直跟在身边的成玉突然说道,“我知道怎么养鸽子,也知道怎么用它们,我去送它们吧。”

“哪里就需要你去了。”姜忻好笑的摸了摸成玉的头,“现在咱们家里会养鸽子的不少了,我让两个人跟着去雁门,给足了钱,他们都是愿意去的。”

“祖母,我想去。”成玉摇了摇头,“您常说,女人和男人没什么分别,十三叔还有甫华弟弟都能去,我为什么就去不得了呢?我想去边关,去看看父亲一直牵念的地方。”

姜忻听得一怔,她只是下意识的觉得,女人不适合去前线,就像她自己不愿意去前线一样。她会觉得去了前线很不方便,尤其是来月事的时候,会极度疲惫甚至痛苦。在现代,她被战士们保护在最安全的陆地上,到了这里,也很快投入了安逸骄奢的贵族生活。她好像从来都没有成玉这样的勇气,打破现在安稳的生活,去面对未知的恐惧。

“成玉,你很好。”姜忻平视着成玉的眼睛,那里面有平静,有对古代战争认知的淡然,还有一丝对战事的野望,和她父亲一样的野望。“你很勇敢,比这个世界上大部分人都要勇敢。你是一个天生的勇士。”

勇敢是不分男女的,姜忻看着成玉,这女孩比他父亲还有耐心,若真的有幸能成为一个将军,定是位有勇有谋的好将军。

只是如今,她年纪还小,她并不能够真实的了解到战争是多么的残酷。不过,这并不会成为姜忻阻止她的理由。

“祖母同意你去,”姜忻像为战士送行一样,为她理了理头发,“不过祖母也允许你回来。你身上没有朝廷的职务,如果你害怕了,回来不是逃兵,而是因为你年纪太小。你已经比大部分人都要勇敢了,即便因为害怕而回来,也比那些永远不敢去的人强。”

“嗯!”成玉感受到祖母的关心与尊重,郑重的点了点头,“祖母,您和我以前想的不一样。”

“你以前怎么看我呢?”

“我以前觉得,您和这洛阳城中其他的老夫人没什么区别。”

“那现在呢?”

“现在我觉得,您比她们强了百倍。”

“你个小机灵鬼。”姜忻点了点她的额头,“叫你去,就比她们强了百倍,不叫你去,就和她们一样。合着祖母是个什么样的人,都在允不允了你啊?告诉你啊,祖母我才不在乎别人怎么想,怎么看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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