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子最近做了阿贵叔家的二十四孝女婿,天天给他翻地、喂猪、采蘑菇,纪初桃切切实实地感受到他确实非常喜欢云彩,所以找了个时间就说了云彩可能是塌肩膀的人。
“什么?小天仙儿,这话可不能乱说啊,云彩怎么可能是塌肩膀的人?她也没害我们啊!”胖子不可置信地问道。
纪初桃做了一个冷静的手势,“胖子你先别激动,我知道你可能很难接受,不过你想想为什么我们每次行动塌肩膀都能知道,而且现在最重要的是,我猜我们想找的张家古楼,塌肩膀很有可能就是守着张家古楼的人,”
“你要不然就把云彩先带回北京吧,不然我怕她被塌肩膀灭口。”
胖子坐在藤椅上,面色凝重而认真,“你说的对,我们不能抱侥幸心理,等过几天我就跟阿贵叔说,先把云彩带到北京去。”
刚说完,他的电话就响了起来。
胖子拿起来看了一眼,“是天真。”
纪初桃没有骨头似的靠在张起灵身上,看着胖子在那边打电话。
“你要去新月饭店?那的水可深呢!你这样,等我和小哥还有小天仙儿,我们仨明天就回北京,咱们回去再研究研究怎么办。”
挂断电话,胖子就解释了吴邪那边的情况。
说是他发现了几张样式雷,上面是一种像义庄一样的建筑,并且有个神秘的买家出了大价钱,吴邪不想卖,只说要见面谈。
那位神秘买家将他约在了北京的新月饭店,他们这回去帮吴邪撑撑场面。
“那我们明天出发,我现在去和阿贵叔说,带云彩一起走。”
胖子说完,就跑了出去。
纪初桃看向张起灵,眼里闪烁着异样的光芒,“看来吴邪找到的是张家古楼的样式雷,我们马上就能找到张家古楼了。”
后者听到她的话,也微微有些激动,不过很快他就平静下来,轻轻把女孩拥进怀里。
不知道胖子和阿贵叔说了什么,最后云彩还是和他们三个一起出发去了北京,临走前,胖子带着张起灵不知道去了哪里。
纪初桃被留在家收拾东西,虽然她觉得有些奇怪,但还是乖乖留了下来。
第二天,他们回了北京。
“小桃子,小哥,胖子,这里!!”吴邪站在机场外面挥挥手。
纪初桃穿着一身洁白的伞裙,露出一双又长又细的腿,脚上还踩着高跟鞋,像小媳妇一样挽着一个绝色男人的胳膊,脸蛋儿娇艳欲滴,非常惹人注目。
而她此时目不暇接,看着人群中几个“爆炸头”的年轻人,觉得非常有意思,这就是传说中的非主流吗?
等他们走近了,吴邪竟然还看见了云彩。
他有点疑惑,不过没说什么,等把云彩安置到胖子家,他们几个才去酒店办理了入住手续。
“嘿我说小三爷,哥几个儿来北京你不说请我们吃大餐也就算了,现在连饭都不给我们吃啊?”胖子坐在酒店床上,阴阳怪气地。
纪初桃眼睛一转,也添了把火,“吴邪,你不会让我们饿肚子吧?我们几个折腾了一天,到现在还没吃东西呢。”
这俩人挤兑他特别有一套!
吴邪无奈的掏出钱包,一下拍在桌子上,“走,吃!小三爷我今天的钱包随你们挥霍!”
最后四个人合计一下,去吃了老北京涮羊肉。
“原来云彩是塌肩膀的人?这也太没义气了吧!咱们这次去给他家创收多少呢!阿贵叔太不讲究了。”
听完纪初桃推测的事以后,吴邪义愤填膺,他们这回在阿贵家少说也投入了两万块了,怎么能这么对他们!
纪初桃夹了一筷子羊肉放进锅里,维持着涮水的姿势,“也不能这么说,塌肩膀神秘莫测,也许是威胁了也说不定。”
吴邪觉得也是,不过他还有一点疑问。“胖子,那你是怎么说服阿贵叔把云彩带出来的啊?”
纪初桃涮的羊肉已经好了,她夹出来刚想放到张起灵的盘子里,就发现他也夹了一筷子肉给自己。
俩人对视一眼,各自把涮好的羊肉放进对方盘子。
“胖爷我当然是舍身取义了,阿贵叔说他们村子里有个习俗,赢取心爱的姑娘就纹上属于她的纹身。”胖子解释道。
“在哪呢?我看看。”吴邪有些好奇。
胖子拍了拍自己的左肩膀,纪初桃也有点好奇,看到吴邪扒开他的衣服,也赶紧站起来明窥,她没发现这时张起灵表情怪怪的。
但胖子肩膀上除了肉也没别的啊,哦,好像还有两颗痣。
吴邪也是看了半天,什么都没看到,想到小哥的纹身,恍然大悟,“哦,你的纹身和小哥一样是吧?得上了温度才能显示出来是吧。”
纪初桃有点怀疑,胖子最后是不是用金钱打动的阿贵叔。
胖子一听他说的话,不乐意了,自己扒开衣服让他们仔细看,“这是不这呢吗!这儿!”他指着那两颗痣。
纪初桃瞬间瞪大眼睛,吴邪更是夸张地比了一下小指尖,“就这么一点,你也叫纹身?不知道的还以为你纹了两个痣呢!”
“你知道纹身有多疼吗!那敢纹身的人还能叫人吗!”胖子手指狠狠戳着桌面,一脸肉疼的表情。
听他这么一说,纪初桃和吴邪不约而同地看向了张起灵。
被三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张起灵面无表情,甚至非常淡然,他看向纪初桃,把火腿夹到她碗里。
纪初桃憋着笑,把火腿吃了。
“当然我不是说小哥啊,不过他是真眉毛都不眨一下啊,胖爷我佩服的五体投地。”胖子感慨地说道。
纪初桃听到这话觉得怪怪地,张起灵纹身的时候才几岁啊,胖子怎么可能知道,不过她也没多想。
“天真,你不知道,你不在的时候,我把小哥和小天仙儿照顾的都可好了。”说到这个,胖子非常自豪。
但这时候纪初桃就忍不住吐槽了,“确实好,胖子天天带我们俩去给阿贵叔家干活,这些天喂猪、采蘑菇、砍柴、翻地,我们已经从农活进修班毕业了。”
吴邪瞪大眼睛,“我靠胖子,你太不是人了吧,小哥就算了,你还让小桃子帮你种地。”胖子得到了一顿爆锤。
“哎呀,我错了,不过咱们现在还是得想想接下来的事,我听说你要去新月饭店啊?那等吃完饭,咱们去置办两身行头,不然咱们连新月饭店的门儿都摸不着。”胖子赶紧转移话题。
吴邪不是北京人,不知道新月饭店有什么特别的地方,随口说了一句。
“有那么夸张么。”
随即纪初桃和张起灵就听完了胖子一整个儿给他们科普了新月饭店。
据说在北京玩古董的人都知道,新月饭店才是真正行家待得地方,玩的都是大件。和这里比起来,琉璃厂和潘家园只能算是地摊儿,而且出入必须穿正装,无论多有钱,穿个裤衩是绝对进不来的。
所以他们的入门砖首先就是行头。
胖子带他们几个逛了北京最豪华的商场,给纪初桃挑了一件巨贵的裙子,而他们仨则到一家普通的西装店买了三套西服。
回到酒店后,纪初桃就把那件礼服挂了起来,准备明天穿。
张起灵眼睛一直黏在裙子上,紧锁着眉头,等她洗完澡出来的时候,发现他竟然还在看。
纪初桃随着他的目光往礼服上看去,就是一件亮晶晶地吊带礼服,吊带处是闪耀的水钻,裙身设计的细碎羽毛,点缀着细闪的亮片。
不过有两处非常大胆的设计,一个是裙摆处的开衩,另一个就是光裸的后背,后背上面是两片薄纱,能露出一大片皮肤。
她坐在床上,身上散发着迷人的馨香,靠近张起灵,好奇地贴上去看他的脸。
“在看什么呀?裙子不好看吗?”
少女猛然贴近的脸让张起灵瞳孔一缩,轻声说了句。
“好看。”
纪初桃把毛巾递给他,让张起灵给自己擦头发。
她背对着男人,掰着手指无聊说道,“明天我们去新月饭店,总感觉会有什么不好的事发生呢。”
张起灵轻轻给她擦着湿润的发丝,知道她的直觉一向很好,便只说了一句。
“见机行事。”
帮女孩擦完头发,他拿来梳子,熟练地梳了起来。
纪初桃的发质极好,直接便能一梳到底,还不会掉头发,发丝黑浓,长长的直到腰间。
感受到身后人停了动作,她扭过头去,唇瓣却突然贴上了男人的薄唇。
张起灵按着少女的后脑,不断索取她的甜蜜,脑海中回想起她穿着那身礼服出来的样子。
纤细的腰身被礼服牢牢地包裹,裙摆的开衩直接露出了一条雪白细长的腿,极为诱惑。而背后的两片蝴蝶骨翩然欲飞,皮肤上没有一丝瑕疵,更加惹人注目。
完全把她的美好展现出来,吴邪和胖子都看呆了眼,这样张起灵心里莫名地不舒服,他不知道这叫什么感觉,但此时他只想把纪初桃牢牢拢在手里。
纪初桃有些不明所以,突然感觉到张起灵的迫切,她乖巧地把手臂环上他的脖颈,张开小嘴,任由他“胡作非为”。
夜已经深了,但两人间唇齿相依,暧昧缠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