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火候重了,但总归不难吃,纪初桃把饭菜一个一个端着到葡萄架下,再用网罩把它们扣好,自己躺在吊床上等待张起灵过来。
而张起灵这边,也已经进入锻造的最后一步——清洗抛光。
洗银需要重新淬火和冷却,反复几次过后,银饰再轻轻刷一遍,就能保持闪亮。日常的清洗也可以用锡纸盐水,归根究底是一种化学反应。
最后的抛光张起灵直接用的抛光笔,细细地将整个手镯都打磨一遍,把尖锐的地方磨得温润,让它变得半透亮,同时一些凸起的地方又是半哑光的,看起来极具质感。
阳光从开启的大门中照射进来,给银镯覆盖一层金色的光纱,男人轻轻抚摸了一遍整个镯身,清冷的眼中光芒盛放。
纪初桃此时正躺在吊床上刷手机,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经常搜索菜谱的关系,最近她的推荐全都变成了各式各样的做饭博主。
虽然看着很香,但她还是想看一点搞笑的。
小姑娘红唇微微撅起,玉白的葱指一个一个视频向上划,听到往葡萄架这边走的脚步时,一下坐了起来。
吊床在猛然的动作下开始一摇一晃,有些像婴儿的摇篮,配上小院中的鲜花微风,躺在那就能让人昏昏欲睡。
“是不是我的手镯做好了呀!”纪初桃兴奋地小脸有些发红,抱着张起灵的胳膊把他拉到藤椅上坐下,自己就直接坐在他的腿上。
张起灵大腿微微绷紧,手臂也环住小姑娘纤细的腰肢,怕她一不小心再掉下去,声音低沉磁性,有金石之音。
“嗯,试试。”
男人手掌张开,露出手心中形状奇特的银镯,层峦叠嶂的银峰是等比缩小的一个个山峰,每一座峰顶的尖锐都被磨得很温润,丝毫不会划伤皮肤。
纪初桃瞬间就被银镯的模样惊艳,她以为张起灵会做一个传统的苗族银镯出来,至少上面带着蝴蝶、花月,没想到他竟然直接打造了一个款式这么特别的镯子!
“好漂亮。”少女立刻从男人手心将银镯拿了起来,放在面前仔细查看。
张起灵纯净漆黑的眼眸中带着不易觉察的期待,这是他仔细思考过后,精心设计的银镯,也是他全部的寄托,初桃肯定会明白这个设计。
果然,没过几秒,纪初桃就惊奇地“咦”了一声,妩媚明亮的桃花眼多了几分不可置信,霍地抬头看向张起灵。
“这个是……”这个封闭的圆环银镯,上面有两座相对而立的主峰,连接主峰的是一群更矮一些的小山峰。
这是一个以山峰为原型设计的银镯,而这两座主峰,无论是形状还是模样,都是纪初桃曾经真真切切见过的,在长白山、在墨脱,一个是三圣雪山,一个是南迦巴瓦。
张起灵清俊绝色的脸忽然露出了一个淡淡的笑容,他将额头轻轻抵在少女的颈窝,低声道。
“是雪山。”
他的一生和存在都与雪山都不解的缘分,他的母亲葬在南迦巴瓦的藏海花下,他人生的百年都深锁在三圣雪山的山底。
这两座对他最有意义的雪山,便是张起灵的百年写照,他是雪山上经年不化的霜雪,遇到初桃以后,才开出了一朵绚烂的花。
纪初桃觉得自己的眼眶有些发热,水润的红唇都抿了起来,雾气蒙蒙的桃花眼轻轻眨了眨,眼角掠过一片晕红,良久后,才抱紧张起灵的脖颈郑重道。
“我很喜欢这个银镯。”
俩人静静地在山茶树下相拥好一会儿,才重新开始讨论这个银镯怎么戴。
纪初桃手腕上有一个黑色玉镯,就是上次在树底下挖出来的那个,她把玉镯摘了下来,让张起灵给自己戴上雪山银镯。
少女的肌肤润如美玉,比霜雪还洁白,雪山银镯在手腕上显得十分神圣。
纪初桃对银镯爱不释手,直到吃饭时还这摸摸、那碰碰,娇艳欲滴的小脸带着灿烂的笑容,唇角一直都是上扬的。
张起灵都忍不住牵着她的手,让小姑娘抓紧专心吃饭,这才让她暂时躲开了目光,开始品尝自己今天的厨艺。
“我今天的牛肉做的特别好,你快尝尝。”纪初桃夹起一个牛肉粒放到男人的碗里。
张起灵这一上午又打银又画图,肚子早就饿了,他夹起牛肉塞进嘴里,刚刚耽误了一会,原本冒着热气的菜现在已经变得温热,不过刚刚好入口。
牛肉咸香滑嫩,带着浓郁的蒜香和黑胡椒的香气,两种滋味完美的融合在一起,还有牛肉嫩滑的口感,火候也恰到好处。
“好吃。”
张起灵认真点评,同时也夹了一块牛肉送到纪初桃唇边。
“尝尝。”
少女毫不嫌弃地张开小嘴吃了下去,眼睛顿时也是一亮,“看来这个博主发布的菜谱的确不错,不过荷兰豆我炒久了,好像有点老。”
话虽如此,但张起灵吃的时候却觉得并没有像初桃说的那样,荷兰豆依旧爽口脆甜,空口吃也一点不会腻。
两人边吃饭边聊天,还说到了早上送出去的那条小狗,兽医告诉他们那只狗是国内不常见的品种,因为隶属于凶猛的巨型犬。
那个白狗学名叫比利牛斯山犬,最早是专门用来牧羊的牧羊犬,也是国外繁衍的护卫犬种。
一条成年的比利牛斯山犬体重能达到一百到一百八十斤,甚至能单挑野狼,被认定是当今最有力量的犬种之一。
这也就不难解释小狗明明才几个月,体型就比大部分狗狗还要大的原因了。
不过福建这边是不允许养这个品种狗的,它的攻击力太强,对除主人意外的陌生人潜在威胁很大,那个虐狗的人也不知道是从哪弄来了这么一条幼犬。
“我们把它放在农庄里,会不会伤到人呀?”纪初桃有点担心,农庄里的狗都是温顺的品种,她没主持这件事,但强调过狗狗的家族繁育中不能有咬人的基因。
而被虐待过的狗一般对人都会有攻击性,加上白狗长大以后,它各方面身体素质都提上来,那伤到人就很容易了。
张起灵对狗的了解大概就是小满哥,不过他觉得初桃的担心不无道理,“等它养好伤,可以送到吴邪的狗场里去。”
论起训狗,恐怕还没人比得上吴家。
吴家的狗祖上都是闻尸气的,尤其是吴邪的爷爷吴老狗,当年张起灵看到他的时候,他就已经每天怀里都抱着一条狗了。
纪初桃一听,觉得也是,交给吴邪她也能放心一点,“那我下午给农庄那边去个电话,告诉他们一声。”
两人聊天间,两道菜就慢慢空盘,纪初桃拿捏的分量还是很准的,等菜吃完,饭也刚好清空,俩人吃的都很饱。
男人把盘子端下去刷,小姑娘就躺在吊床上休息,又开始端详自己的新手镯,白生生的脚丫一翘一翘的,看着就知道还在心花怒放当中。
张起灵刷完碗,带着水果回来的时候,就看到初桃白嫩嫩的活泼脚丫,他把水果放在桌子上,顺势握住少女的玉足,躺在她身边。
纪初桃身子一扭,变成和张起灵面对面,呲着小白牙一笑,“我们俩刚吃完就躺下,会不会变胖啊?”
张起灵伸出手指轻轻掐了掐她柔嫩雪白的脸蛋,低声道。
“不会。”他很难长胖,初桃的体能也不是会胖的。
小姑娘想继续问话,忽然想起了这人的手刚刚捏过她的脚,现在竟然还捏她的脸,于是“噫”了一声,嫌弃地把他的手拍掉。
少女的表情过于鲜活,直接把张起灵给逗笑了,长臂一揽将人抱进了怀里。
午后带着花香的清风拂过吊床四周的薄纱,影影绰绰地浮现里面两个相拥而眠的身影,阳光灿烂金黄,但零落到雨村时,炽热的温度被群山分散。
飞溅瀑布带来的清凉顺着空气流入各家各户,在雨村,大部分时间都是不需要开空调的,躺在躺椅上,摇晃着蒲扇,一打盹儿就是一下午。
原本张起灵想在下午继续做银花冠,但他一动,就被纪初桃抱住胳膊,根本起不来。
吊床薄纱被风吹起,像白色的流水一般,这样安逸的氛围下,他没多久就又睡着了,大手还紧紧握着少女柔软的小手。
再醒来的时候,就已经是傍晚了,火红的晚霞透过轻纱变成一片红晕,层层叠叠的树叶又遮挡了头顶的光芒。
纪初桃趴在床上,一口一个樱桃吃得开心,轻轻摇晃的秋千吊床让她像漂浮在海面上一样舒适。
张起灵去收拾工作台,准备明天再继续做工,等一会俩人要去巡山,晚餐就吃山上的野果。
不过还没等他们换衣服出发,一个电话就打到了小姑娘的手机里,小视频被铃声打断,她看了一眼姓名,发现是农庄的负责人。
刚接起来,一个火急火燎的声音就从电话那头传出来。
“老板!!你的狗不见了!”
纪初桃有点发懵,不过她很快就想起来负责人说的那条狗,应该就是她和张起灵救助的那一条大白熊。
“你先别急,仔细说说是怎么回事。”
少女清甜的声音像潺潺的溪水,让人不由自主地平静信服,负责人也像误入清水当中,心情平缓下来,仔细说了刚刚发生的事。
作者有话要说:快乐的三更,大概还有几章就进下一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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