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
张起灵倏地睁开眼睛,眼神聚焦以后,正对上一双错愕的瞳孔。
她看起来柔弱又无害。
但那只是看起来而已,他并不觉得能够悄无声息潜入的女人会是什么泛泛之辈。
是以张起灵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迅速地将女人白皙的脖子扣住,力度极大。
骨头裂开的声音响起的一瞬间,女人消失了,仿佛刚才经历的一切都是他的错觉。
“怎么了?”
张起灵的动作,惊动了一旁的黑眼镜。
他没有立刻回复黑眼镜,而是谨慎的环视了四周,确定没有危险之后,才说了声:“没事。”
“做噩梦了?”黑眼镜露出贱贱的笑,调侃道:“真难得见到你做噩梦。”
张起灵没有理他,重新躺了回去。
……
楼朝朝做了一个梦。
梦里她把一个长得贼拉好看的男人压在身下。
他闭着双眼,半张脸藏在黑暗里,带着股引人犯罪的气息。
她微微俯身,看着这近在咫尺的俊美睡颜,心说这便宜不占白不占。
就在快要触碰到那张薄唇时,他突然睁开了眼睛,一双冷漠无情的眼睛睥睨着她。
她还来不及说话,男人无情的眼中杀气翻滚。
本来看到帅哥还挺开心,可惜帅哥睁眼就要杀她。
在那只手掌扣在她脖子上的时候,她仿佛听到了骨头断裂的声音。
幸好自己醒的快,不然就要被杀死了。
真是太委屈了!
“你怎么了?”黎秭慕懵懵地问,她睡得好好地,突然被楼朝朝用力拽住了手臂。
侧头就看到楼朝朝惊惧未散的样子。
“不就是差点被亲到嘛,竟然下这样的死手。”楼朝朝已经从梦里缓过来了,但死亡的感觉还是太过于真实了,让她不断地反复确认自己的脖子还健在,没有被掐断。
黎秭慕的意识还很模糊,没听清楚楼朝朝的嘟囔,只是看着她逛街的手臂愣了好一会。
楼朝朝在黑暗中抚摸着脖子,认真的思考了一番:“我觉得我回去以后,可以考虑找个小哥哥谈一场甜甜的恋爱了。”免得一天胡思乱想。
“你的镯子呢?”
“嗯?”楼朝朝看了眼自己的手腕。“我放在车上了!”
楼朝朝从睡袋里爬起来,随便披了件外套去车上找自己的手镯。
她就说她已经很少做梦了,原来是把镯子给摘了啊。
在车里的储物箱里翻出手镯戴上,楼朝朝这才松了口气。
回来的时候,黎秭慕已经重新睡了过去了。
再次回到温暖的睡袋里,楼朝朝又开始重新思索起刚才的梦境来。
梦里的男人,熟悉的让人有些在意啊。
好像她初次暗恋对象的成年版本啊!
楼朝朝平躺在睡袋里,双手抓着胸前的衣襟把玩,眼睛望着帐顶。
尘封的往事涌上心头。
……
穿越这种事情,对楼朝朝来说,就是一个一回生二回熟。
不过是参加完一场舞蹈比赛找个地方眯了一会,再睁眼就发现自己周围全是粗布麻衣的劳苦大众,看款式,应该是穿到了民国。
巧了,她一身长裙款款,珠钗灿灿,精致的民国新嫁娘造型,现在倒是让她融入时代了,被封建社会压迫而逃婚的新嫁娘。
难道是因为她和老师一起排了一个批判民国时期女子被迫嫁人郁郁而终的舞蹈,就让她穿来体验吧。
长吸一口气,又缓缓吐出,非常淡定的接受了自己穿越的事实。
在排舞的时候,她研究过这个时代的历史,像她这种小姑娘在外游荡就像一块好吃的五花肉被丢到饿疯了的野兽里面。
所以她当机立断的逃走了,往人少的山林里面走去。
心里暗暗祈祷,这次能像之前一样,待几个小时就穿回去了。
不过她运气不好,一声响雷,瓢泼大雨倾盆而下。
但她运气又很好,找到了一个可以避雨的山洞。
山洞不深,风把暴雨往山洞里吹,没多大一会裹在外面的外套就被打湿了。
这里的气温要低一些,在她穿越之前,还是个大晴天,穿这一身还出了汗。
树林里传来动静,楼朝朝紧张地向外张望看着,祈祷可别是什么野兽坏人的,自己这个小身板可打不赢啊。
树林里走出两个衣衫褴褛的少年,一高一矮,矮的瘦弱,高的稍微强壮一些,对方显然也看到了这个山洞想来避一避雨,也没想到还有个白白胖胖穿着嫁衣小姑娘蜷缩在此。
那时候的楼朝朝毕竟还是个十来岁的小孩,有警惕心,但不多。
见对方只不过是和她差不多大的小孩,便向里面缩了缩,示意对方可以进来一起避雨。
毕竟在她的时代,以她的家世,和她本身的成绩,再加上两个实力宠妹的哥哥保护,没有吃到过来自同龄人的苦。
完全不会意识到,在这种荒无人烟的地方,两个衣衫褴褛的少年,在面对她这个穿金戴银的姑娘,完全可以对她做出些充满恶意的事,
显然她的好运还没有用完,两个少年对她的人并不感兴趣,倒是对她身上戴着的值钱的首饰非常感兴趣。
毕竟在一个没有法律保护的地方,没有人能拒绝一个浑身上下写满了‘我很好枪,快来抢’的弱女子。
不过现在也还不是动手的时候,两个少年相视一眼,挤进山洞避雨。
可惜山洞太小,刚好够三个人,不过在最外面的一个人,还是能被雨淋到。
楼朝朝看着外面淅淅沥沥的雨幕,默默的把外套递了出去,给在外面那个比较强壮的少年。
他有些诧异的看了眼楼朝朝,也没有客气,接了过去,挡在身前。
雨声滴滴答答,楼朝朝觉得自己旁边的瘦弱少年有些许的眼熟,不禁小心翼翼地多瞄了几眼。
见对方对她的偷看没有反应,楼朝朝干脆更加放肆大胆的盯着看。
“我们是不是见过啊。”
瘦弱少年并不搭理她。
强壮少年轻嗤一声:“我们这种人怎么可能和你这种养在深闺里的大小姐有交集。”
楼朝朝没有接话,只是更加正大光明的盯着瘦弱少年打量。
“大小姐是不是逃婚出来的。”外面的少年轻佻的说道。
“是啊是啊,家里包办婚姻,我不愿意,所以跑了。”楼朝朝顺着他的话接了下去。“我现在无家可归了,所以你们闯荡江湖的时候,能把我带上一起吗?”
也不知道会待多久,这两个人看起来也不像坏人,自己在这人生地不熟的,不如跟着他们一起。
“我们凭什么要带你?”在外侧的少年说:“给我们一个带上你的理由。”
楼朝朝:“因为三角形具有稳定性。”
两个少年因为听不懂楼朝朝的梗,所以毫不客气的拒绝了。
其实听得懂,也会拒绝的。
楼朝朝拔下头上的簪子,摘下手上的手镯。
珠宝服装也是家里的产业之一,所以每次参加什么活动,比赛,不仅衣服是手工定制,佩戴的首饰也是用真材实料的金银珠宝打造出来的。
“我们要是想要,不用你给。”言外之意就是,他们可以抢。
“可我觉得你们不像坏人,肯定不会做这种事情的。”
强壮少年笑笑不说话,嘲笑的笑。
“你笑什么笑,我相信他。”楼朝朝指着瘦弱的少年说:“他以前救过我,所以我相信他!”
两个少年都露出了诧异的神色。
“他什么时候救过你。”
“我记不太清楚了,反正就是有这么一回事。”楼朝朝说。“就让我跟着你们嘛,我很快就会回家的,跟不了几天。”
后来聊了什么,楼朝朝记不得了,因为很困,就靠着瘦弱的少年睡着了。
只知道,第二天醒来以后,他们就改变主意,收留了她。
……
不过那时候都是民国时候的事情了。
那个小哥哥应该活不了这么长,就算活到现在,估计已经是个儿孙满堂,白发苍苍的老头了。
安慰完自己,楼朝朝淡定的调整了个睡姿,继续睡觉。
作者有话要说:突然恶趣味想把结局给刀了。
你们是喜欢he还是be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