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不喝酒的人,如果不闻气味是分不出酒和水的。
喝酒的人,就算关了五窍,也是能通过直觉认出酒来。
随着一碗一碗的酒下肚,不管是喝酒的人还是不喝酒的人,都想要看看这个人什么时候能喝醉。
可惜林风不会醉,醉了意味着神志不清,她讨厌这种感觉。
她已经喝了很多酒,只要感觉到自己多喝一碗,就会醉,周围的人就算是骂她祖宗十八代她也不会再喝下去。
周围人见她不喝了,想尽办法的劝酒。
“我这杯酒还没喝呢,兄弟你这是不给面子呀。”
“诶诶诶,就喝这点就不喝了?”
“喝了这碗酒我们就是兄弟。”
“还以为你这小子挺行,没想到这酒量实在是不行。”
只要看到她喝酒的人,都明白这连眉佬的酒量实在是可以,但就喝酒这一点,几十号人都认识了他。
劝酒是助兴,劝多了就是扫兴。
“这酒喝得太多了,老子也得出去放放水不是。”林风笑着说。
听到“放水”这两个字,萧欢忍不住笑了,要是在一年前,他肯定想象不到林风会说出这样的话。
“老弟,你就在这儿放水得了,你这酒量不错,那玩意儿也肯定很大,让大伙见识见识。”其中一人起哄说道,周围人听此都笑了出来。
“这话说得,老子不嫌丢人现眼,也怕一泡黄尿骚着各位,还是不扫大家的酒兴了。”林风也是笑眯眯,自如地回应,好像她就是天生的土匪。
说完又用瓢舀了一碗酒,解着裤头绳就去了林子里面。
“这人真是个酒鬼,撒尿也要来一碗。”众人笑着又开始喝酒赌钱。
萧欢没少听过这样粗俗的话,也没少说出口,但他看过林风这样说话,这样喝酒,还是觉得像是在做梦。
只因他见过莲花庵时候的林风,那个林风是另一个林风。
不过现在的林风要比那时候的林风更有趣。
在莲花庵的时候,萧欢有时候闻着林风身上有淡淡的酒味,因此也想讨她的喜欢,在兴浓时酌几杯好酒,可林风总是说自己滴酒不沾,不断推脱。
那时她说话从来不带粗话,时不时蹦出几句高雅应景的诗句,这些诗句一开始听觉得耳目一新,听多了只觉得这人不说人话。
听到有人无意中说了一句粗话,她就吓得用手帕掩嘴,好像是吃了苍蝇一样,有恶心又害怕。她更不可能大张开嘴哈哈大笑,把一排牙齿全露出来,笑的时候要么是微笑,要么是用手帕遮嘴。
当时的萧欢需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能逾矩。
现在才知道那些小姐公主的作风,都是费心费力装出来的。
不过萧欢也费力装了很久,为了迎合林风的品味,使出浑身解数,把自己会的东西全拿出来。
大热天的,背着古琴走山路,走到后湖边还要弹琴。后来机灵了点,带上二胡,萧,埙之类的小东西。
回想那一年,可比在江湖官场上厮杀辛苦多了。
喝了那么多酒,林风全身总免不了热辣辣的,沿着被枯叶覆盖的土坡往上走。
还没有到冬天,不少秋叶还挂在树上,把森林中行走的人压得又黑又低。
全身燥热,细细地泌出一层汗。
林风真想来一阵秋风,从山底吹过来,穿过成片的稻田,蜿蜒的河水,重重连片的树林,把身体吹透,这样才舒爽。
可惜这片森林太大,密不透风。
漫无目的往上走了好久,闻到青橘的香味,顺着香味去找,竟找到一块空旷的地方,可以看到山下稻田村庄小河,那里的风带着甜甜的稻香,带着秋水的清凉。
林风已经出去了很久,萧欢上了山。
有两条路,一条是人和车经常走的宽敞大道,一条是无人走的崎岖小路,萧欢毫不犹豫地选了后一条,走了好久,闻到了橘子香味,他又顺着酸甜味去找。
果然在一块大石头上找到了林风,她已经睡着了。
用外衣裹住一包黄叶塞在脑袋下,四仰八叉地躺在青灰石头上,石头边堆满了绿橘子皮。
她一直很喜欢吃绿橘子。
汗水已经把眉上的锅底灰晕淡,眉上的一点黑痣变得明显,更有韵味。络腮胡已经被撕下,白皙的脸上留下浅浅的红印。
如果看她的脸,一百个男人看到就有一百零一个男人做着七仙女下凡的美梦,不由得自作多情地胡思乱想。
头发胡乱披散在石头上,有的垂在地上,有的在耳边打成圈,还有一缕青丝在风的催动下贴着红唇轻轻地抖。
一呼一吸,胸口也跟着轻轻地起伏。
萧欢实在是想不通她怎么能睡得这么安稳。
不过这确实是个好地方,他脱下外衣盖在林风身上,坐在石头边,边吃橘子,边看山下蚂蚁一样的小人不停地忙碌。
在莲花庵的时候,两人出去的时间长了,免不了会困乏,每次林风睡着后,萧欢都会把外衣盖在林风身上,据说这样能让女人更喜欢一个男人。
一年过去了,萧欢不用再伪装 ,可这一年来盖衣服的习惯怎么也改不了,苦笑着吃了一口橘子。
不久林风醒了,伸了伸懒腰,把身上的衣服丢给一旁的萧欢,她并不惊讶萧欢在这儿,只因她也习惯了。
“多谢,要不你眯一觉,我把外衣借给你。”
刚说完就打了个喷嚏,连忙摆手,笑着说:“算了算了,没春天舒服,太容易风寒了。”说完又打了一个喷嚏。
林风抖掉外衣上的红叶,穿上衣服。
突然想到了什么,狡黠地往萧欢那边一看,走了上前,“吃酸橘子牙都快吃倒了,你带了绿豆糕没?”
萧欢拿出怀里的食盒,塞了一大块在林风嘴里。
虽然她的嘴被绿豆糕堵住了,但还是满足地笑着点头,以示感谢。
那一大块差点没把林风噎死。
“那天晚上是你帮我挡下十几根毒针的吧,谢谢了。”
“你身上多了十几个窟窿的话,怎么和他们交代?”
“莲花庵的林风已经为情跳崖,你忘了?人都已经死了,还在乎十几个窟窿干嘛?”林风说完,嘴角上扬,带有三分邪气地轻轻一笑。
说完就往回走,过了一会儿萧欢才走回去。这是两人不用言说的默契。
往回走的时候,林风觉得抢生辰礼变得有点意思了。
要是萧欢没出现,不管金龙帮有多少人,她都能够保证按时拿到生辰礼,而现在,多出现的一个人能让所有的确定变成不确定,这样才有意思。
当天晚上,剩下的一大缸酒都被倒进乱葬岗的土坑里,一把火丢进去,火光冲天。
绿林山的事情已经结束,明天就要赶路了,他们需要在最短的时间里赶到最近的咸城,在钱庄把生辰礼洗成金龙帮的钱。
所有的生辰礼都十口大酒坛子里,金龙帮的十几号人都换下身上的黑衣,换上商队穿的布衣,龙胜成了商队的大东家。
林风凭着喝酒的本事,成功打入金龙帮的兄弟堆里,干着拿刀剑守卫大东家的好活儿,黄二凭着一手好厨艺,带着孩子和老乡黄大哥一起成了伙夫,这正是他想要的,随便活活就好。
那黄大哥本来是驻守的,但断了腿,不得不和老乡成了伙夫。
生活总得继续,随便活活也是活。
行了两日,又到了一个山头,这几日太阳大,秋天似乎变成了夏天,黑褐的湿土蒸成土黄色。
山路陡峭,坡上露出带刺的白石。
马拖车走不了,生辰礼都从酒坛里拿出来让马驮着。
山坡上,一行人成之字形慢慢往上赶路。
灰成一片的云压了下来,天快黑了。
一行人正深入暗黑的林子里准备休息,一阵凉风猛地吹向前方浓密得发黑的枝叶,那些枝叶像是着了魔一般突然剧烈地乱颤。
在那阵邪风的尽头,时不时传来几句断断续续,凄凄惨惨的女人的呜咽声。
听到这个声音的每个人都汗毛直立,他们不由得想起乱葬岗的那些被火焚尸的孤魂野鬼。
难道那些野鬼跟着跑了这么远。
他们还在继续地往前走。
在金龙帮都是有血性的汉子,这样的男子汉怎么能怕鬼。
他们拿出遇神杀神遇鬼杀鬼的魄力往前走,脚步坚定不移。
脚步声把叶子踩碎,咔嚓响,黑暗中隐隐一道白色的身影。
白影慢慢走出来,怀中抱着一个东西,是一个身穿白衣,不知道是人是鬼的女人。
白纱裹住她的头面,只露出一双秀丽的眼睛,风把长长的白纱吹得飞起,如同夺命的白绫。
那人走了出来,直接跪在龙胜面前,“这位东家,还请大发慈悲,收下小女子和这苦命的婴儿。”
说完,暗中在婴儿大腿上掐一把,是一阵撕心裂肺的婴啼。
听到女鬼一样的人说了一句人话,在场的所有人才松了一口气。
龙胜连忙下马,站在马旁,没有上前扶妇人,“夫人快快请起,可惜咱们商队都是些大老爷们,收留女子和小孩,这实在是不合适。”
“大东家要是不答应,我们就不起来,反正待在这深山老林里我和这可怜的孩子也活不了了。”妇人哭着说完,便跪坐在地上。
“夫人也不像是村妇,和这幼婴困在这儿,不知是何原因?”
“家丑不可外扬,请原谅。”
听到这句话的众人心里已经有了七分推测,这夫人肯定是哪家的小姐,受了男人的欺骗,为了不辱没家门,逃到这林中剩下生产,如今男人跑了,孩子也生了下来,就算想寻死,心里想着孩子,也是死不了。
听着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声,就算是铁汉,也忍不住柔情起来。
这个时候需时刻谨慎,龙胜没有柔情,在说完该说的客套话,确定这人不是女鬼,让众人放心后,骑上马,带上众人继续往前赶路。
没有人想到,在这个地方居然碰到了官兵检查。
作者有话要说:七夕快乐,今天算是撒了点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