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雪茫茫,万物空寂,唯有枯枝被雪压得咔嚓作响,是一把不堪重负的老骨头。一只黑鸽顶着瑟瑟北风,翅膀啪嗒,划过辽阔低压的灰天,擦过枯枝交叉描出的黑线条,直直地向一片山林中飞去。
山林的一切也被白色盖住了,不仔细辨认,看不出路边有一个小酒馆,白团团的热气一鼓一鼓地从茅草窗里破出来,屋檐下冰棱不停地被热气化开,又不停地被寒风吹得尖尖刺刺的,是一把直指头顶的剑。
黑鸽飞过,剑落,被死死地钉住,红血溅了一片。白雪吞咽着血腥,发出餍足的叹息声。
红雪竟然动了,裂开,是一只手,纤细晶莹,指甲泛着冰的莹润,手背上有一点血红。
是活人的手还是死人的手?
在店里熬羊肉汤的老板也不知道。
他希望那是一只活人的手,最好那活人的手里能有银子。
如果是没有银子的手,那还不如是个死人的手。
雪又动了,白茫茫的雪地里裂出一个人来。
她坐在铺外的酒桌上,不知道过了多久。被手背的鲜血热醒了,抖了抖身上的雪,迷迷瞪瞪地摇了摇右手把着的酒坛,坛口的雪掉进坛底的一点酒水里。
酒水声响,她笑了,仰头一口,笑着砸吧着嘴,朝店内的老板道:“老板,再来一坛热酒。”
这条路上走南闯北的江湖人不少,老板也算是遇到了不少形形色色的人。这个少年算是老板遇到的怪人之一,年纪看着小小的,酒量倒不错,在这儿喝了整整三天,连打尖住店的钱都省了。
“再不给钱,就把你踢到山沟里和饿狼喝酒去。”老板用大铁勺搅着羊肉汤骂道。
三天前,老板问了一次,客人说等喝完再给,他就知道这回遇到了穷得叮咣响的老赖。一气之下把趴在桌子上的客人,连人带桌搬到屋外。在屋外半醒半醉,雪在身上盖了一层又一层,三天过去,也不知是死是活。现在竟然有脸来要酒喝,简直是无耻至极。
从桌上抓了一把雪,往脸上擦,冰晶的雪挨上脸上红润的酒气,成了莹光闪闪的水珠,人也终于清醒过来了,百无聊赖地摇着酒坛。
酒桌上被冰棱钉住的黑鸽,挣扎出的黑色绒毛在空中飘飘荡荡,她盯着这绒毛,迷迷晃晃的眼神终于有了焦点,闪着欣喜和得意,一把抓住这绒毛,放浪地笑出声。
正准备低头喝酒的时候,这才注意到桌上黑鸽。对着窗口喝羊汤的老板笑道:“老板,有酒钱啦!”
拔出冰棱,从怀里拿出一包伤药要洒在渗血的翅膀上,两只鸽腿上各有一只小竹筒。
林风盯着左腿的竹筒,眼睛发亮,抽出纸条,是一张三千两的银票,心想:“这可是个大生意,定金就值这么多。”
她不经对这个生意感到好奇,从右腿上取出信纸条,林风对这个字迹很熟悉。最上面写着“暗榜第一安公子”,这是锦衣卫暗榜第一的赏金猎人领的任务。
林风嘴角泛出一抹笑,心想:“这么快暗榜第一就换人了。”
下面写着:定金附上,取其护国候世子性命。
看到“护国候世子”这五个字,林风攥紧了信纸,心突然挨着嗓子眼跳,好像要跳出来,又打开信纸看了一眼,确认无误,遥望着南方。
把三千两银票扔进酒铺窗口,整片纸张不受到呼啸北风的任何影响,直线飞去,老板本来目不转睛得盯着碗里的油汤水,银两飞过,伸手便接住了。
舔了舔嘴角的油水,颇不耐烦地翻转银票看有多少钱,看到三千两的面值,终于笑了,黑黄的牙齿透着喜悦,“那我就收下了。”
“三两的酒钱收我三千两,这生意可真是划得来。”
“我这就是三千两的生意。”
听到这句话,林风仔细看了一眼窗内喝羊汤的猥琐老汉,问了一句:“安公子?”
“这本是一万两的生意,扣除酒钱,本公子只要两千九百九十七两,剩下的就让给你了,怎么样?这生意可划得来?”
林风低头思量,笑着点头道:“划得来,确实划得来。”
“锦衣卫给的这么大的生意,就这么轻易让给别人?”林风不禁问道。
“怎么就不能?”
“我要做不成这个生意呢?”
“哪儿那么多问题,做不成就做不成。”
林风笑出声来,安公子不理林风,抱着羊头啃,发出猪拱食的声音。
又一次看了一眼锦衣卫的信纸,林风的面色凝重,她知道安公子不去还有李公子孙公子要去,杀贺钰这件事,迟早会有人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