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腥和花香绕在一起,味道诡秘。
深秋哪来的玫瑰香?
特别是在荒郊野岭的小酒馆,腐朽的老木上是十几年无数江湖人走南闯北的风尘。
那些风尘和大碗肉的油腻,土黄的浊酒,老去的鲜血黏黏地糊在一起,时间让他们变得光滑厚重,发出奇异色彩。
老木上可以闻到刚出锅的牛肉,可以闻到温暖的鲜血,但绝对不会闻到玫瑰香。
这阵玫瑰香和刚才酒馆外老林里的玫瑰香一样,鹰连天对这个味道并不陌生。
他也不禁捏了把汗,这个黑衣人竟然这么快解决了龙胜,他知道龙胜的武功,不在他之下。
冰凉套住脖子,马上憋红的脖子上鼓起一条条发白的粗筋。
鹰连天没有呼救,也没法呼救,他的大徒弟洪飞一动也不能动地站在原地,他不敢相信师父的命这么轻易的被一个女人控制。
这人出手速度之快难以想象,要不是那阵玫瑰花香,鹰连天可能察觉不到她的存在。
黑衣人把握得很好,在鹰连天消耗的最后一口气之前松了手中的佛珠,毕竟他要的不是别人的命。
“不想听你说一些乱七八糟的鬼话,也不想在你这个小贱人身上浪费太多的时间,直接说吧,生辰礼藏在哪儿了?”
一听到这从后背传来的声音,鹰连天脊背发麻,这声音明明是年纪大的老男人,却故意装作是刚出阁闺女的甜声,就像是老姜水里加满了蜂蜜白糖,又辣又腻。
洪飞看到了黑衣人的脸更是全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男人旧纸皮的一张脸盖了一层厚厚一层白霜,红得滴血的嘴唇,一双眼皮耷拉的老眼满是少女含情,发髻有一个酒坛那么大,盘成巨大牡丹花的形状,活像村口五十岁的鸡女,他受到的视觉刺激比他的师父更大。
又来一个不喝酒不吃饭,说不定还会摔桌子砸凳子的奇怪客人,店小二已经见怪不怪了,默默地待在厨房的角落吃着刚给自己下好的热腾腾的牛肉面。
什么时候都不如一碗热乎乎的面来得舒坦。
“在下倒要问这串佛珠,还有那宝玉是从哪儿来的?阁下已经找到生辰礼了,为何要问在下?”
“这呀,随便让人仿的呗,生辰礼藏哪儿了?”
鹰连天当时收到宝玉就慌了神,以为谁发现了藏生辰礼的地方,没想到还是中了别人的计。
“阁下请回吧,在下是压镖的,生辰礼不在我这儿。”鹰连天用足够底气说出这句话,好像生辰礼真不在他那儿,听到这句话的人心中不免对自己的判断有所动摇,但黑衣人不会。
啪啪两巴掌,鹰连天满口鲜血,努力含住自己的两颗被打掉的牙齿。
“小贱人,不老实,你以为老娘好骗”,打完两嘴巴,黑衣人把覆在手上的黑纱往上拉了拉,用满是玫瑰香的手指戳着鹰连天的额头教训,像极了老娘在教训儿子。
鹰连天没受过这样的侮辱,但是他忍住了没有说话。
在江湖,要想活得长,得忍。
“生辰礼被抢的地方老娘看了好几遍,那里的每一颗土都摸得清清楚楚,总是说不出的奇怪,要不是让你的对头龙胜逼得你这个小贱人要是拿出那护国侯的文书来,老娘还想不出来是你这个小贱人监守自盗,你总归是有几分聪明,要是你岁数没过五十,说不定可以追我。”
黑衣人说着笑着忽然看到地上蓝衣女子,笑得嗤出声,忙从怀里抽出粉手绢掩鼻,“算了算了,老娘没那么多命陪你这个小贱人玩。”
鹰连天憋住了满口的脏话,口里含着牙齿,满脸通红,无数的心思绕来绕去。
她又蹲下去摸了摸尸体上冰冷的衣服,“哎哟,这小姑娘的衣服料子真是不错,摸着跟水儿似的”,又在仔细看了看,嗅了嗅,“哎呦喂,这脸皮生得真俊,身上的香料也好闻。”
有了生辰礼,不怕穿不到好绸缎。
“已经和你说了太多废话了,要死还是要活.....哎哟,你这个小贱人小心点儿,别把脏血喷到我身上。”
鹰连天把满嘴的血和着牙齿喷了出去,忍住气,换了副脸面陪笑解释道:“这满口的东西总得吐出来不是,要不然可不就说不了话了。”
“这事情做得再周密也瞒不了阁下,目前知道这件事的也就只有阁下了,在下费了那么多功夫,总得有点辛苦费,要不然这样,三七分如何?”
黑衣人摇了摇头。
鹰连天咽了咽口水,眼睛不住发虚,“二八分?”
黑衣人还是摇了摇头。
“哼,难不成还一九分吗?”,鹰连天顾作生气地冷哼了一声,把头别向一边,这是谈判的技巧,接下来就看黑衣人的反应。
黑衣人只是一脸无奈地笑着看着他,不住摇头。
“母猪逼急了都会上树,大不了就是一条命,那堆东西我没命拿,阁下也找不到。”这是鹰连天最后的价码。
黑衣人眼神马上冷了下来。
“老娘说了要全部。”
“啪”的一声,鹰连天左脸狠狠挨了一巴掌。
“刚进来就说清楚了不要废话,你个小贱人不住地耍滑头,知不知道老娘还有很多事情要忙。”右脸又是一巴掌。
“你死了,老娘可以拿到全部的生辰礼,什么三七分,二八分,一九分的,净说废话。”冰冷的佛珠又套到鹰连天身上,耳朵贴到他的嘴边。
“在绿林山乱……”为了保命,鹰连天贴在黑衣人耳边说得比任何时候都要急,但是还没等他说出后面几个字,他就再也说不出话来了。
他的喉咙已经被暗镖割断,随后又是嘭的倒地声,洪飞已经用暗镖割断了自己的喉咙。
黑衣人没想到洪飞竟然暗中解了穴,更没想到他会杀自己的师父。
鹰连天到死也不知道杀死自己的会是自己的大徒弟。
可是他为什么要杀死自己的师父?为什么不让黑衣人知道生辰礼的下落?
在小酒馆没人知道。
刚刚热闹的小酒馆里现在只剩下四具不能说话的尸体和一个疑惑不解的客人。
鲜血味再浓也盖不住牛肉面的香味。
找了一张没尸体的桌子,用手绢使劲地擦了擦桌椅才坐下,“小二,来碗牛肉面。”
面就端到了桌上,一锭银子也放到了桌上。
人在江湖,小酒馆里人来人往,恩怨交集,打打杀杀都是常事,难免会摔几个桌椅板凳,捅破点窗户纸什么的,最后活下来的那个人需要花钱付场费,这是规矩。
“姐真大方。”笑着把银子踹在怀里,他很高兴今天办事还有意外收获。
店小二用灰布巾把头发扎成一个丸子,显得格外精神,店小二都是这样的打扮。
听到“姐”这个字,黑衣人笑得眼睛都眯成一条缝,再看看这店小二,不过是十几岁的少年,这声姐真是叫到心里去了。
虽然脸上脖子上都是锅灰的颜色,看着脏兮兮的,但黑衣人看到店小二还是觉得整个人轻飘飘的。
黑衣人喜欢看长得好看的人。
“咦?姐这身夜行衣竟然是黑纱制成的,还真是别致,上面好像还绣着玫瑰花,小酒馆天天那么多客人,穿夜行衣的多了去了,我这还是第一次这样别致的衣服,不知道姐是在哪儿买的?”小二低头细看夜行衣,干脆坐在黑衣人旁边的凳子上直接聊起来了。
黑衣人笑着摸摸身上的黑纱衣,说道:“这可是在皇都的景明轩定制的,你这个小不点如果到了皇都呀,别听有的人胡说,说什么集彩阁的衣服最好啊,我当初就上了当,那集彩阁的衣服花样太老板陈旧,不好不好。”边说着边伸出食指左右摇,头也跟着左右摇。
人都死完了,黑衣人确定今晚的小酒馆不会再发生任何事情,于是跟小酒馆唯一的活人聊了起来。
“小不点,你见过那么多的客人,你知道那个蓝衣服的小姑娘用的是哪里的缎子吗?”黑衣人真是喜欢极了那蓝色水缎,忍不住追问道。
“前段时间也有位客人穿这样的缎子,我看着缎子好就忍不住多问了一句。”
“你这个小不点,真是有眼光,快告诉姐这缎子是在哪儿买的。”黑衣人激动得把店小二的屁股拍了一下。
店小二也不介意,笑着答到:“就在姐刚才听到的地方。”
“‘刚才听到的地方’?这家店的名字怎么这么长?”黑衣人以为自己没听清,又把耳朵侧过去,又道:“小不点,你说话说清楚,这地方......”
黑衣人这才从刚才的美妆分享的兴奋当中回过神来,斜睨着眼冷笑道:“小不点,不简单呀。”
在这里那么长时间竟然没感受到店小二的任何异常,还以为小二真是个十几岁的小不点,他感受到了以往都没有的压迫感。
他现在才真正仔细看店小二的眼睛。
店小二的眼睛里像是闪着早春松尖上的雪光。
消融和复苏,死与生,如此矛盾又如此和谐。
只要看懂了这样的眼睛,没有人会相信他仅仅是个店小二。
可惜,能看懂旁人眼睛的人少之又少。
佛珠刚从怀里抽出来,就噼里啪啦地散了一地,线还没有缠上一个人的脖子,怎么断了?
从头上拔出婴儿小臂粗的金簪,牡丹发髻散了一身,盖住双眼,黑衣人已经十年没有用过这个陪伴自己多年的老朋友了。
高手一般不会轻易使出自己的武器。
高手的武器往往是当初年少时闯荡江湖的必杀技,必杀技对敌人来说是致命的,按理说,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应该以必杀技一招制敌,但是高手不会这样做。
因为他们不想一使出必杀技,那些对手立马能猜出自己是谁,甚至在出必杀技的一瞬间敌人已经清楚自己的老娘是什么时候死的,自己什么时候哪个地方睡了哪个女人。
闯荡江湖的时间久了,他们的方方面面已经被敌人和后生小辈研究透了,早已经不存在任何隐私。
黑衣人的必杀技被逼了出来,一阵黑色的雾以极快的速度向店小二飞过去。
铺天盖地的黑雾,没人躲得过。
但店小二还是站在原地,面带微笑,说不出的自信,这样的自信能让对手害怕。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见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