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的哭声没有停下。
到底谁才是赏金猎人,一切的事情都变得不确定起来。
锦衣卫的那张纸条到底是给谁的?
可能是给活人的,也可能是给死人。
不管是赏金猎人,是二当家,还是小土匪,他们的目的不外乎是生辰礼。
“要是生辰礼真的到我手上,可以再回来。”
龙胜说完便离开了,只留龙胜一人跪在原地,这是龙胜对二十年老兄弟最后的尊重。
不到半个时辰,去香城这个错误方向追生辰礼的弟兄回来了,所有的人开始连夜赶路到咸城。
用树枝抽,石头砸林风的人在队伍刚行进的时候,找到一个尿急的借口,又回到刚才的驻扎地。
风不停,叶不止。
二当家还是孤独地跪在原地。
他想着龙帮主将二当家赶出金龙帮,让他在这儿罚跪,那么二当家肯定就是那个内鬼。
作为一个内鬼,害死了那么多兄弟,还让他误会了其他兄弟,实在可气。不管内鬼是谁,他都要出一口恶气,气呼呼地走到二当家面前,朝他脸上吐了一口唾沫。
在打倒坏人的场合里,有些人可能是最愤怒,最敢出手的人,他们的勇气足以带动其他人的情绪。
这样的人不是坏人,很多人认为他们是万中无一有情有义的热血汉子。
可这样的人最怕一个致命的缺陷,蠢。
因为蠢,所以在不知道事情的真假的时候做好了判断,把自己的一腔热情投了出去,因为蠢,所以没有自知之明。
这样的人很容易死。
去小解的人再也没回到队伍里。
林风虽然在心里记下那一鞭子,可也没能把那一鞭子还出去。
之前被绑在树上的几个受气包,得了龙帮主的几句安慰又匆匆忙忙地行在路上。
林风身上的沙子都没弄干净,脸上和胸前的伤口都没有处理就跟着出发了。作为一个糙汉子,不应该在乎这点伤疤,这点疼。
不知道是哪个身材瘦小的兄弟穿上白衣“妇人”的白衣,用白纱掩住头面,怀里抱着哭闹的婴儿,冒充龙帮主的媳妇儿子。
因为害怕被锦衣卫揭穿,假装女人的兄弟都用尖嗓子说话,被其他兄弟暗中嘲笑了一路,也担惊受怕了一路,结果路上一个锦衣卫都没有。
前两天荒郊野岭的突遇关卡,这快要进城了,反而什么也没有,最近可真是邪门得可以。
当天晚上,商队里所有的弟兄都住进了客栈,在山上风里雨里大半个月,终于能睡个有房檐的地方。
萧欢本可以一人睡一个单间,但是想着被他受牵连的兄弟,于是被误伤的连眉佬和他住到一个房间。
初冬的冷已经代替晚秋的凉,丝丝寒风刺进窗户的缝隙,如一根长针,扎在人身上。
若是只有一个人在房间,那针一样的寒风会让人心冷,但是现在房间有两个人,寒风轻易地化成柔丝。
四五盏油灯把昏暗的房间映出一个个暖暖的光圈,让人昏昏欲睡。
坐在镜子面前,林风终于把她下巴上的络腮胡摘下来了,上面被闷出几个红点点,用热水泡过的毛巾把眉上的锅灰和脸上的沙灰擦干净。
本来白皙的皮肤,现在粉红粉红的,冒着热气,被水打湿的碎发贴在鬓角,弯成欲望的钩子。
只可惜左脸有一个手指长的血口子。
扒开脸上的伤口,里面嵌满了沙子,用桌上酒壶里的酒把沙子冲干净。
看到这幅场景的人都会忍不住倒吸一口气,可她的表情就像是给自己洗脸那样轻松。
涂上干爹给的药,这个伤口总算是处理好了。
萧欢早已撕掉了胡子,走到镜子面前,看到黄铜镜里两张脸,像是映在黄昏时分缠绵的泉水上。
以前林风梳妆的时候,他总会站在身后帮她梳头发,有时候还会替她画眉。
有很多人看到他们都会说,这是一对金童玉女,郎才女貌,令人艳羡的一对儿。
摘了胡子的萧欢变成了护国侯世子贺钰,没有半分江湖的土腥气,即使在大街上他穿得破衣烂衫,别人也会叫他一声公子。
即有书生文员的儒雅,又钟鼎之家天生的傲气。
官员们都想把自家的小姐交给这个人。
在桌上放了一盒小药膏,“用这个,那些江湖人给的药只讲究尽快愈合伤口,不管留不留疤。”
说完便走到一旁的书桌上看书,现在没有必要在铜镜后面腻腻歪歪,林风的脸上又上了一层药膏。
澡盆的热气把整个房间都蒸暖,林风终于能洗一个舒舒服服的澡。
她和萧欢只隔着一道帘布,布帘上能看到林风的影子。
萧欢书桌上目不转睛地看书,好像在他房间洗澡的不是一个绝色女人,而是一个浑身湿漉漉的小猫小狗。
他的眼里只有那本翻得起毛边的旧书,不管他去什么地方,干什么事情,怀里总是揣着一本书。就算再忙,每天也会抽点时间看书。
布帘上的影子处理好伤口,直接套上新洗的白里衣就出来了,厚厚地裹胸布被丢在一旁。
林风知道,现在金龙帮已经没人敢随便闯进萧欢的房间。
她也不在乎房间里的这个人,毕竟林风什么样子他都看过,穿衣服的,不穿衣服的。
打着哈欠走过萧欢身边,暖黄的烛光透过洁白的里衣,少女的身躯映出来。
全身裹在舒服棉被里,只露出一个头,林风闭上眼睛,感受棉花把自己裹住满足。
“终于不是莲花庵的那本《碎玉杂记》了,这本书已经翻了多少遍了?”林风闭着眼睛问道。
“《晏蓝笔谈》已经是第三遍,你那时每天看的《梦溪录》看到哪儿了?”萧欢按了按太阳穴,合上旧书。
“看到第三回就没再看了,词藻过于华丽,反而失了田园趣事的朴实感。”
萧欢没有问林风当时为什么一直捧着那本书看,两人都知道,当时皇城的公子小姐们之间时兴这本书,林风以为看这本书能迎合萧欢。
“你什么时候回去?”萧欢这样问着,好像林风回去只是时间问题。
“说了多少遍了,不回去,一个死人怎么回去?”林风轻笑一声。
“十月初十是你的生辰,会有很多人送生辰礼,你父亲会去看莲花庵,到时候那些干娘们可瞒不住跳崖的事情。”
这句话的声音越来越近,等说完时,他已经坐到床沿边上。
林风还是闭着眼睛,“那要问你为什么和那女人鬼混?偏偏还让我看到了。”
“你想啊,一个是久居庵庙,不问世事的纯情少女”,林风笑着从被窝里拿出右手,伸出食指,好像在唱戏一般。
“一个是翩翩公子,即是人人称赞的才子,又是旁人高攀不起的世家”,又从被窝里拿出左手,伸出食指。
“两人从相识到相爱,日日夜夜腻在一起一年多,就在两人私定终身,决定告知父母的第二夜,偏偏让纯情少女发现翩翩公子是个负心的浪子,公子竟然和鸡女睡在自己的床上。”林风忍不住笑出声来。
看着林风笑,萧欢的脸变得越来越冷。
“然后少女就经不住打击呀,一下子跳了崖,然后就没了。”说完双手一拍,伴随着笑,一切故事戛然而止。
“要怪就怪你这个负心汉。”林风侧过身躺着,用食指点着萧欢的肩头故意责备着。
看着床上笑得正开心的林风,她好像是一个小孩玩了好玩游戏,赢了,于是得意地沾沾自喜。
她根本不知道她跳崖的时候,萧欢真的信了,他在崖底找了七天七夜。
这是很突然的一个吻,林风没有反应过来,她已经很久没被人吻过了。
吻是一件很甜蜜很舒服的事情,林风自然而然地沉浸其中。
不管这个吻里面有没有感情,这个吻是为什么而吻。就像萧欢当初给她无数的吻一样,她从来不去思考为什么,吻就是吻了。
萧欢知道,这个吻是因为生气,并不是生气自己种了她们的计,而是生气她居然把跳崖当成一件好玩的游戏,如此戏谑地说出来。
他不想再听到她玩笑意味十足地说话。
或许生气只是一方面,还有一方面是他想吻了。
他有点怀念唇齿之间的香甜,捧着脸温热,手指轻轻摩擦头发的窸窣声,还有浅浅的呼吸。
这个吻吻了很久。
结束了这个吻,林风睁开了眼睛,觉得几点微弱的烛光如此刺眼,把脸埋在萧欢的颈脖,狠狠地亲了一口。
萧欢轻轻摸着她脸上的伤口。
“住手,太痒了。”林风笑了出来。
“还疼吗?”萧欢说这句话的语气变得和莲花庵的贺钰一样了。有一种神奇的安稳感。
“这不算什么,我从不怕疼,就是摸得怪痒的”,林风却不是莲花庵的林风,说话越来越粗糙,越来越不客气,不给半分让人怜爱的机会。
萧欢笑出声,把林风推到一边,自己也钻进被窝。
“跳崖也不疼吗?那时你是怎么骗过我的?”
在江湖遇到林风之后,他去那崖上看了好几遍,并没有发现什么暗台可以乘人。
“我的那些干爹们可厉害了,轻功不是问题。”林风自傲地说,她从小到大最期待的就是莲花庵来不同的干爹。
萧欢把林风的里衣扯了一下,整个肩都漏在外面,怪冷的。
肩上全是树枝荆棘勾出的伤痕。
林风尴尬地把衣服重新拢上,“亲一下可以,其他的算了吧。”
“对了,你是怎么发现他们陷害你的?”
这个时候必须转换话题。
作者有话要说:妈呀,卡了一天终于把亲密戏写出来了,这个比想十个阴谋诡计都难,好在这段写出来后更能明白男女主之间相处的关系,以后再写就不难了。
生辰礼的事情明天要告一段落了,赏金猎人也会出来,可能要开启一个新版块,新地点,新事情,我会多围绕男女主的情感来写。
不过我现在还没写,一切都是待确定,只会迟到,不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