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尹
古代官名
府尹,官名。北宋曾于京都开封设置府尹,以文臣充,专掌府事,位在尚书下、侍郎上,少尹二人佐之,然不常置。始于汉代之京兆尹。一般为京畿地区的行政长官。[1]唐代之东都﹑西都﹑北都及州郡之升府者,皆置府尹。宋代开封府尹不常置。明代之应天﹑顺天,清代之顺天﹑奉天,均置府尹。后亦用以泛称太守。
另外,泰国的府一级的行政长官也被中文翻译为“府尹”
府尹
古代官名
府尹,官名。北宋曾于京都开封设置府尹,以文臣充,专掌府事,位在尚书下、侍郎上,少尹二人佐之,然不常置。始于汉代之京兆尹。一般为京畿地区的行政长官。[1]唐代之东都﹑西都﹑北都及州郡之升府者,皆置府尹。宋代开封府尹不常置。明代之应天﹑顺天,清代之顺天﹑奉天,均置府尹。后亦用以泛称太守。
另外,泰国的府一级的行政长官也被中文翻译为“府尹”.
中文名
府尹
朝代
北宋
地点
京都开封
类别
官名
主要职责
以文臣充,专掌府事
简介
《宋史.职官志六》:“开封府。牧、尹不常置,权知府一人,以待制以上充。掌尹正畿甸之事,以教法导民而劝课之。中都之狱讼皆受而听焉,小事则专决,大事则禀奏。”又“崇宁三年,蔡京奏:‘乞罢权知府,置牧一员、尹一员,专总府事。’”元无名氏《陈州粜米》第二折:“老夫姓包名拯,字希文......官拜龙图阁待制,正授南衙开封府尹之职。”按:宋代包拯所任,实为权知开封府,见《宋使》本传。参阅《明史.职官志三》、《清史稿.职官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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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顺天府阶层不高,很难在众多的事情上做出最后的决断,可是,顺天府尹却是可以直接上殿面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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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天府的官僚机构略同于顺天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