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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11 再遇李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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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再遇李建成

“宿主,你好!欢迎来到《梦回大唐》第十一章,你准备好了吗?”

我猛地惊坐起来,以为自己还在做梦,便又往后倒了下去,突然感觉哪里有点不对劲,又重新坐了起来,这才发现,原来不是做梦,是真的!

自从全身心投入到这个游戏当中,我的大脑就一直处在高速运转的状态里,哪怕是做梦,也在不停地想,这一章节里面还有没有bug呢?我要不要再多完善一点呢?还有没有更好的方案呢?

比如第十章,我走完全部流程之后,才惊觉自己不小心漏掉了两个重要的桥段,一个是赵飞因为到处找不到夏小云而崩溃大哭,另一个是李建成因为夏小云失踪事件而迁怒他的好弟弟李元吉。

“太遗憾了!这么精彩的桥段……”我不禁自言自语道,“后面不知道有没有机会弥补一下呢?”

吐槽兔吐槽:“说你是梦女,你还不承认呢!我看,夏小云就是以你自己为原型写的吧!一女对多男,所有男人都爱你,这就是你的梦想吧?”

我挑了挑眉毛,理直气壮地说道:“没错啊,我一直都没有否认这个事实啊!而且,我在后记里面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写了,《梦回大唐》原本就是我少女时代的一个美好梦想!唉——”

顿了顿,继续说道,“早知道有一天可以卡进自己的小说里,我就应该写无限流穿越,每穿越到一个朝代,就和那个朝代的男神们谈恋爱,顺便搞一搞事业,这样的人生,简直不要太爽了!”

吐槽兔被我怼得无语了,不对不对,应该是无言以对才对,然后又直接翻了个大大的白眼,两颗大门牙更是咬到下巴上了,看上去有点搞笑。

“哈哈哈!”我放声大笑起来,一扫刚刚的不快。

“别笑了!别笑了!赶紧干正事,修补bug吧!”

灵感这东西,往往转瞬即逝,错过了就错了。

我不由得扶额哀叹:“可惜了!可惜了!做梦的时候,我明明想到了很多很好的句子,说不定以后就是名言名句了!可惜啊,醒来就全忘了!”

“切,还名言名句呢,不是口水话就不错了!我们对你的要求很简单,就是好好遣词造句,看起来正常一点,不要显得不伦不类就可以了!”

“死兔子,你对我的文笔,就这么不自信吗?”

“那是当然啦!别的小说作者,要么语言朴实,要么辞藻华丽,共同点都是:文笔流畅,情感真实丰富,人物形象饱满,让人读来津津有味。”

我有点不服气:“我也不差啊!我真的想到了很多很好的句子,只不过,一觉醒来全忘了!”

吐槽兔好整以暇地看着我,那神态,那架势,居然有股“古早霸总目视小白花女主”的味道。

我想,我一定是走火入魔了,不然,我怎么会在一只臭兔子身上看到“古早霸总”的影子呢?

“不跟你扯那么多了,反正我没你想的那么差!”

“好,是驴是马,拿出来遛一遛就知道了,比如形容男主的着急和担心,你会怎么描述呢?”

“就像小燕子弄丢紫薇那天一样,尔康急得简直快要疯了,恨不得立即将小燕子碎尸万段!”

“你这是在跟我开玩笑吧?我跟你讲,你要是这样描述的话,读者会认为你是一个深井冰!”

这时,笔小宝跳出来,略显惊讶地说道:“我一直以为,你是故意这样处理的!没想到,你是不小心漏掉了!不过,说句实话,幸亏你不小心漏掉了,因为我觉得,与其明着写他们多么焦急、多么担心、多么愤怒,还不如就这样埋一条暗线,让大家自行脑补呢!留白,更吸引人!”

果然还是笔小宝会说话,深得我心。好吧,如它所说,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歪打正着”吧!

仔细想想,确实如此,小说明暗线交织,使情节的发展脉络更加清晰了,也使小说的主题得到了更深的挖掘,与此同时,人物的形象也更加丰满了,结构也更加严谨了,内容也更加丰富了。

笔小宝继续说道:“其实,在后面的章节里,你也补充了这两个桥段啊!当你再次遇到李建成和赵飞的时候,他们不是亲口向你倾诉了吗?”

“嘘!”我急忙竖起食指,向它嘘声。可惜,还是迟了一步,只听见后面“滴!滴!滴!”地响了三声,系统随后警告道:“请宿主遵守游戏规则,不要闲聊,不要耽误时间,请尽快进入剧情!”

我指了指吐槽兔,又指了指笔小宝,然后在自己的嘴巴旁边做了一个“拉拉链”的动作,示意它们给我乖乖闭嘴,别再害我被系统警告了。

笔小宝和吐槽兔既委屈又无奈,一个撇了撇嘴,一个耸了耸肩,随即都在我的眼前消失了。

按照惯例,我申请看了一遍原文内容,然后按下“确认”键,高高兴兴地进入了第十一章剧情。

此时已是第二天早上,我醒来的时候,发现小梅姐姐已经不在我的房里了,也不知道她是昨晚走的,还是今早走的。

我下床,给自己倒了一杯水,正要喝,就听到小兰在门口问:“夏姑娘,你起来了吗?”我赶紧喝了一口,然后走过去开门。

小兰和小菊一人端着洗脸水,一人端着早餐走了进来,准备先伺候我洗漱,再伺候我吃早餐。

我有点不好意思:“我自己来!其实我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不用劳烦两位姐姐了!”

两位姐姐只是笑了笑,该做什么还是做什么。小兰倒了一杯茶给我漱口,然后和小菊一起帮我洗脸、梳头、扎辫子。

梳洗完毕,她们帮我布菜,看着我吃饱喝足,然后一人端着用过的洗脸水,一人端着吃剩的早餐走了出去。

我觉得她们怪怪的,对我依旧客气,依旧周到,但是生分了不少。也许,这就是赤裸裸的现实吧。于她们而言,我只是一个过客,而且还是她们家小姐的“情敌”!

唉,想想真是郁闷得很,我到底算哪门子的情敌啊?!待在长孙府有些无聊,我准备出门溜达溜达,走到大门口时,看到长孙无忌夫妇正在门外话别。

我正准备走开,或者走远一点,却听到他们好像正在讨论“秦王和夏姑娘的事情”,便起了好奇心,于是站在门口偷听起来。

长孙夫人问道:“你说,这夏姑娘说的,是真的吗?她跟秦王真的没有关系?”

长孙无忌答道:“看夏姑娘的样子,不像是说谎话的样子。不过,这种事情,从来都是半真半假,不可尽信之,也不可不信。”

长孙夫人又问:“既然如此,那你还留她在家里干什么呢?她可是你妹妹的情敌啊!”

长孙无忌又道:“若她真是世民的女人,不远千里万里前来长安找他,他一定会很感动。我们既然知道了她的存在,就一定要好好照顾她,替世民护她周全!”

长孙夫人略有不满:“你呀,真是他的好兄弟呀!连自己的亲妹妹都不要了……”

末了,长孙无忌叮嘱道:“夫人,我不在家的时候,夏姑娘就交给你了,你一定要尽心尽力。想必妹妹她也会这么做的,她是不会怪你的!”

“但愿如此吧!”长孙夫人的语气里有些许无奈,待送走长孙无忌之后,她便往府里走来,而我反应慢了一拍,想溜走时已经被她看到了。

我有点尴尬,长孙夫人也是,但她到底是长孙府的女主人,很快就镇定自若,和蔼可亲地问道:“夏姑娘这是要去哪里?”

旁边出现一行字幕:长孙夫人,长孙无忌之妻,出身名门,但史书上记载甚少,生卒年不详。

“出去透透气……”我这样说好像不太对,又连忙换了一种说法,“我身体已无大碍,所以想出去走一走,逛一逛。”

长孙夫人吓了一跳:“太子府和齐王府的人都在找你,你还敢出去?不怕被他们发现吗?”

“那我去乔装打扮一下!早就听闻,唐朝很流行女扮男装的,我正好可以赶一下时髦了!”

“赶什么?什么石?什么毛?夏姑娘,你到底在说什么啊?你说的石毛,是石头的毛发吗?”

我忍不住捂嘴笑了起来,心想,这长孙夫人实在太可爱了,不仅没有架子,还挺幽默呢!

“是我的家乡话,大概意思……就是入乡随俗!”

来到唐朝,学古人穿搭,可不就是入乡随俗么!

“夏姑娘,你非要出去不可吗?不出去行不行?”

“长孙夫人,你就让我出去吧!我都快闷坏了!”

“好吧,小梅,你带夏姑娘去换一套男装,再好好乔装打扮一下。还有,你亲自陪她出去,好好逛一逛。记得多带点银子,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只要夏姑娘高兴就好……”

这长孙夫人虽不喜欢我,心里却还是想巴结我,毕竟,世事难料,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我真是李世民的女人呢?

正所谓:有关系走遍天涯!果然如此!

嗯,有关系就是好呀,走到哪里都有人罩着!我连连点头,心想,一定要好好利用这层关系,先养好身体,再攒点钱,就算以后被他们揭穿了,被他们赶出去了,也不至于太落魄……

不同于其他朝代的封闭,在唐代,人们将女扮男装视为一种正常或者是说时髦的现象,当时最流行的男装叫做“缺骻袍”,是一种胡服。

哈哈,我现在正在穿的,就是“缺骻袍”。趁现在有点时间,就在这里给大家科普一下吧!

从字面意思来理解,这种类型的衣服是开叉的,并且衩口终于骻部,因此得名。中原的服饰多宽大厚重,而胡服恰恰相反,它们宽松简便,因而很是适合游牧民族日常生活劳作。

在唐朝,不论任何阶级都可以身穿“缺骻袍”,其阶层以颜色和衣服的材质来区分。像我身上穿的这件紫色缠枝纹“缺骻袍”,就属于贵族阶层。

“真好看呀!”小梅姐姐看着我,由衷赞叹道。

别看我长得娇小,身高可一点都不低,光是裸高就已经达到168cm了,穿上鞋子直接170+!

我想逗一逗小梅姐姐,便一手叉腰,一手搂住她的肩膀,用调戏似的口吻说道:“美女,可愿与我同游否?我给你买胭脂水粉、衣服首饰!”

小梅姐姐也是个妙人儿,很是配合地说道:“我当然愿意啦!现在走吗?我有点迫不及待了!”

于是,我们相视一笑,手挽着手,迈着轻快的步伐,朝门外走去。

刚出门,没走多远,小竹就气喘吁吁地追上来了:“小梅姐,夫人一会儿要陪秦王妃进宫,给各位娘娘准备的礼物,你都放在哪里呀?”

小梅姐姐“这呀那呀”地说了一通,小竹姐姐面露难色,表示听不懂:“要不,你回去陪夫人,我陪夏姑娘去逛街吧!”

真是扫兴!逛街的乐趣就在于,和自己合得来的人一起买买买、吃吃吃,才不会浪费时间。

我急忙说道:“没关系,没关系,你们都不用陪我了,我自己随便走走,一会儿就回去了。你们既然有事,就去忙你们的吧!”

“可是,你认得路吗?”小梅姐姐还是担心我的,“要不这样,你在此等我一下,我去去就来!”

“不用那么麻烦了,小梅姐姐,你把银子给我吧,我一个人说不定玩得更尽兴呢!”

小梅姐姐拿我没办法,只好把那小袋银子交给我,然后叮嘱我:“不要乱跑,不要和陌生人说话,逛一逛就回来!”

我爽快地答应了,然后目送她和小竹姐姐回去,渐渐消失在我眼前,这才掂了掂手中的钱袋子,然后放进怀里收好,高兴地向大街上走去。

话说在现代的时候,我可喜欢逛街了,我家和学校附近的步行街、商业街,几乎都被我逛烂了。

来到古代之后,我跟着赵飞逛了一次街,当时太过惊讶了,以至于晕头转向,分不清东南西北了。这一次,我一定要乘兴而来,尽兴而归。

突然,周围的一切都静止了,“闯关环节”四个大字赫然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什么鬼?我正高兴着呢!干嘛这样扫兴啊?”

“请听题,假如你是唐代的一名导游,请以导游的独特视角和口吻,向大家描述一下你所在的长安街是什么样的,以此作为大家的逛街攻略。总分共计四分,言之有物则加一到四分不等,放弃则直接扣四分。”

我对系统真是越来越服气了,题库里面好像什么样的题都有,难道就没有枯竭的时候吗?现在还要以导游的独特视角和口吻来描述逛街攻略,这不是要我的命吗?无论是我本人,还是女主角夏小云,最害怕的事情之一就是演讲了!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非要赶着鸭子上架啊!

“咳咳。”我清了清嗓子,一边走,一边说,“众所周知,呃,那个,长安是一座规划齐整的城市,南北有,呃,十一条大街,东西有,呃,十四条大街,这一共,呃,二十五条大街,呃,它们将长安城分隔成,呃,一百一十个,呃,豆腐块般的坊,呃,那个,坊是居民区,而商业区,呃,则集中在东市和西市,它们,呃,那个,嵌在坊巷之中。要逛街的话,自然要去东市西市了!”

妈呀,吐槽兔吐槽得对,我说的都是口水话!

记得当初查阅资料的时候,我还专门把所了解到的知识抄写了一遍呢,就是为了方便写作逛街时的场景,要知道,女主角夏小云在古代一共逛了两次街,一次是和赵飞一起逛的,另一次则是独自一个人逛的,结果,我寥寥几笔就写完了,根本就没有用上这些资料。

幸好现在还有机会展示一下,不然就浪费了。

由此可见,知我者,系统也。我暗暗感激一番,结结巴巴地说道:“呃,那个,我现在所在的位置,呃,就是东市。呃,东市呢,因为靠近达官贵人的宅院,呃,所以,这里卖的高端奢侈品比较多,呃,价格呢,呃,自然也略贵一点。”

据相关记载介绍,东市是一座小小的城中城,有城墙和城门,城门有门吏把守着,要等到晨鼓敲了,城门才会打开,到那时,南来北往的车马商旅就可以进城了,人们也就可以进去逛街了。

我继续边走边说:“呃,那个,我进城了,呃,那个,我现在面对的,呃,是一条,呃,宽阔的,呃,大街,呃,那个,大街有,呃,那个,一十,二十,三十,呃,三十米宽,和现在那个,呃,双向,呃,六车道的,呃,大马路,呃,差不多,呃,那个,大街两旁栽种着,呃,槐树和榆树,呃,那个,夏天可以乘凉,呃,槐树和榆树下面,呃,还有排水沟,呃,可以保证,呃,保证不会积水。”

天啦,我要疯了!看来,脑袋里面装再多东西,也拯救不了我这破烂一样的口语啊!

吐槽兔吐槽:“反正我是听不下去了!果然是破烂一样的口语,话说,你这句话形容得不错!”

“好,跟着我的步伐,呃,继续向前走,呃,左边望一望,呃,右边望一望,哇哦,沿街,呃,都是密密麻麻的店铺,呃,还张着各色的招牌旗子,呃,真是应有尽有,呃,让人眼花缭乱啊!走起,呃,跟我一家家看过去!呃,看,有笔行、铁器铺、肉店、赁驴子的店、造胡琴琵琶的店、印刷书本的店、卖绫罗绸缎的店……”

我一口气说了一大串店,没有磕巴,让我有点意外,便不自觉地停了下来。

“呃,当然啦,民以食为天,呃,自然少不了酒肆和饭馆!那个,据说,呃,这里有,呃,二百二十个,呃行当呢。呃,我现在,呃,目光所及之处,呃,只是一些沿街的大店,呃,小弄堂里面,呃,还藏着很多小店呢,呃,大家有空可以去逛逛,呃,说不定还能淘到不少好东西呢!”

我说累了,不想说了。据我查阅资料所知,西市的格局和东市差不多,只是街道没有东市那么宽阔,但是,西市的商行和货物却比东市丰富得多,吃穿用,行行都有。

而且,我已经走累了,没有力气再去逛西市了,便用一句话概括起来:“总之一句话,西市啥都有,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万万没有想到,我终于说了一段不磕巴的话了!

看来,我还是喜欢西市。记得上次,赵飞带我去喝酒,去的就是西市。据说,西市之所以可以这么丰富和强大,胡商功不可没。他们不仅卖各种货物,还经营酒肆,而且主打的就是美酒,像葡萄酒、龙膏酒,都是色如琥珀、芳香醉人的名酒。而胡人酒肆的另一道亮丽风景,就是貌美如花的胡姬,这些来自中亚和西亚的女子,往往身材高挑、皮肤白皙,又能歌善舞。

当时,我们选择了一家比较幽雅的酒肆,赵飞好像还是老顾客呢,他让熟识的胡姬捧出一壶上好的美酒来,又点了几个下酒菜,然后,我们一边小酌,一边看胡姬跳异域风情的舞蹈,兴致浓时,我们便伴着琵琶,敲起了节奏,此情此景,实在太美好了,至今历历在目,让人难以忘怀。

最后,我想起了李白的诗句,便以此结尾:“胡姬貌如花,当垆笑春风。笑春风,舞罗衣,君今不醉将安归!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以上就是逛街攻略,欢迎大家到长安一游,谢谢!”

说完,我感觉自己快要虚脱了。唉!背的时候很累,说起来的时候更累!

“恭喜宿主顺利完成任务,加四分!”

系统随后显示:闯关结束,答对一题,答错零题,得分四分!最后总分九十五分!

“哗啦”一声,一道白光闪过,一切随即恢复正常,街上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我松了一口气,当即掏钱买东西,然后左手拿着羊肉串,右手拿着糖葫芦,感觉自己的人生实在是太完美了。

可是下一秒,我就恨不得钻进地洞里,或者“死”回现代去,因为我再一次不小心撞到了太子李建成!

“对不起,对不起……”我立即低下头,怕被他认出来,然后用余光看了看四周,还好还好,他好像只带了两名随从。我暗暗松了一口气,便一点一点地挪动脚步,准备转身逃走。

谁知,他像是知道我的心思一样,突然抓住我的手腕,低声说道:“我认得你,你好像是……齐王府的人?你、你就是……”

我立即否认:“不是!不是!我不是齐王府的人!我真的不是齐王府的人!”

他却笑了:“你有一双小鹿一般的眼睛,让我印象深刻。”

天啦!这是什么糟糕的台词啊?我才不要听一个反派说这种话呢!

“太子爷,您真的……”完了,完了,说错话了,这下,我不死也要残废了!唉!像我这种又蠢又笨、毫无城府之人,要是搁在宫斗剧里,是绝对活不过第一集的。

“抬起头来!”对方命令道。

反正都是一个“死”字,拼一下或许还有一线生机。我打定主意,对着李建成的手,狠狠地咬了一口,然后甩开他的手,拔腿就跑了起来,一边跑,一边喊:“救命啊!杀人啦!”

很不幸,周围都是看客,没有人愿意出手相助,而且我身体还未痊愈,跑了几百米就跑不动了,这不,我刚停下来歇了一口气,就被李建成的随从抓住了。

“我……我是……我是李世民……李世民的女人,不信的话,你们……大可以去……去长孙府……打听打听……我……现在……现在就在长孙府做客……”我一边垂头喘气,一边断断续续地说道。

“你是世民的女人?”李建成顿了顿,似乎并不相信我的话,“我从未听世民说过你这号人物,而且,我在秦王府也从来没有见过你!”

我缓了过来,坚定地说道:“没听过,没见过,不代表不存在!”

这时,我看到一只骨节分明且修长的手向我伸了过来,那只手捏着我的下巴,往上抬了抬,接着,我就看到了那张极好看又极可怕的脸。

“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的眼里都是惊奇和仰慕。可是现在,你的眼里分明都是惊恐和仇恨。你能告诉我,这是为什么吗?”

什么叫做明知故问?这就是啊!我将头偏向一边,显得特别有骨气:“因为你是害人精,因为你是杀人凶手!因为你曾经差点杀了我!”

“放肆!你知道你在胡说什么吗?”李建成还未生气,他的两名随从倒先发火了。

我好害怕,生怕惨遭灭口,于是大声嚷嚷起来:“救命啊!杀人啦!太子爷……”接着,颈部一阵疼痛,我便倒某人怀里,慢慢地失去意识……

“恭喜宿主已经顺利完成第十一章,撒花祝贺!”

四周下起花瓣雨,而我捂着脖子,惊魂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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