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乖你轻点。”周兰芳心疼的赶紧拿起碗筷检查,见碗没烂,才松了一口气,戳了一下周思雨的额头,嗔怪道:“傻不傻?要是没啥事,我能要你去啊?”
“回去能有啥好事啊?”周思雨不开心的嘟嘴。
“我后天带你一起去城里,给你买新衣服穿。”周兰芳低声笑着问,“这回想不想回去了?”
原本周兰芳只打算带周思雨去城里逛一下,买点吃的,没想给她买衣服,可听说周思雨拿了进步奖之后,顿时就决定给她买一件新衣服。
孩子越聪明,越有本事,她就得越舍得,这样思雨以后才能记住她的好。
“买新衣服?”周思雨眼睛都亮了,但想到什么,眼神又暗淡下来,“那姐呢?要是也给她买,得花多少钱啊?要是不给她买,姑爹肯定会不高兴的。”
要是换做以前,周兰芳不给沈绵绵买,沈建华不会说什么。
可现在沈绵绵会告状,说啥沈建华听啥,要是不给买,很快就能闹腾起来。
家里赚钱的毕竟是沈建华,不能把他给得罪了。
“给她买干啥?她不是有军大衣啊?”一提起沈绵绵,周兰芳就变脸,“到时候就说是你妈给你买的,你姑爹也说不出啥。”
“姑妈,我最爱你了,我就知道你是最疼我的人。”
周思雨抱着周兰芳的肩膀,激动的直蹦哒。
“那当然了。”周兰芳心里的母爱泛滥了,“你虽然不是我亲生的,但我可是把你当亲闺女的,我敢打包票,你妈都没我疼你。”
虽然说,疼周思雨的前提是指望着周思雨过好日子,可她对周思雨的好,却是实实在在的。
周母死了之后,周兰芳用真心对待的就数周思雨了,就连沈建华,都得往后站。
周思雨内心多少是有点感动的,她撸起袖子佯装要帮忙,却被周兰芳拦下。
“水凉,不用你,你这小手细皮嫩肉的,是用来拿笔的,不是用来做这些的。”
从周思雨被接回来的那会,周兰芳就把她当活菩萨供着,根本不舍得她做一点事,相反的,沈绵绵就像是个奴仆,大事小事都是她。
“姑妈,等我以后赚了钱,就把你接到城里,请个保姆照顾你。”周思雨给周兰芳画大饼,“到时候你想吃啥,就让保姆给你做啥,喝水都不用起床。”
“那不是和宫里的皇贵妃一样啊?”周兰芳被哄的笑眯眯的,“我这种穷人命,可享不了那个福。”
不过幻想一下那样的日子,是真滋润,少活几年她都愿意。
“在我眼里,你比皇贵妃都金贵。”
周思雨又抱着周兰芳拍了一会马屁,没多会,沈建华就走了过来,周思雨赶紧装模作样的拿抹布擦案板。
“收拾好没有?”沈建华站在厨房门口,看两人还在收拾,不由催促,“赶紧收拾,现在还早,我们去看看电视。”
“看啥电视啊?”周兰芳哼一声,“人家现在要收费了,一个月两毛钱。”
有一台电视机有什么了不起的,等以后思雨考上了大学,请她去,她都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