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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套尿素袋子,让其知屎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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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有人跟孟千秋比球?”

“真的假的,这人是不是疯了?还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不要命了?”

“要知孟千秋可是学校篮球校队队长,大家公认的篮球王啊!”

“人家不仅长的够帅,球技更是全校无双,居然还有人敢跟他比球?”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上一个跟孟千秋比球的人,不说坟头草长有三米高,至少灰头土脸,到现在都没缓过神来吧?”

“除了团队赛之外,基本没人敢跟孟千秋一对一了,结果现在又冒出个?”

“走走走,赶紧去围观啊!”

“我倒想看看,这个叫林北的为何方神圣,居然如此不怕死?”

“在印象中,学校篮球界,高一高二都没有叫林北的强人啊!”

“唯一的一个林北,应该是高三四班,一个学水,人送外号三中之耻。”

“不会,就是……他吧?”

“……”

八卦,乃人之天性。

此话一点不假。

随着林北要跟孟千秋比球的消息不胫而走,偌大一个三中,仿若在沸腾的油锅里滴入一滴冰水,顿时就炸开了。

不知有多少路人,瞬间化身为热情无比的吃瓜群众,疯狂朝篮球场赶去。

毕竟平日学习过于枯燥苦闷,难得突然有件如此不可思议的事情。

自然,津津乐道者无数。

其中有男有女。

男生更多是想看看校草篮球王孟千秋是怎么虐人的,而女生则纯粹是想看看偶像男神,在球场上的飒爽英姿。

嗯!

这个偶像男神。

指的是孟千秋,而非林北。

毕竟孟千秋是学校公认的第一校草,又玩的一手好球,自然获粉无数。

也不知有多少迷妹们喜欢他,据说每天递给他的情书,都堆积如山。

甚至走在路上,都有人向其表白,在食堂,在宿舍楼底,那就更多了。

总而言之。

论个人影响力,孟千秋绝对是偌大三中数千男生中的第一人。

论热度,那是仅次于超级学霸,兼校花女神赵清菡的那种,一举一动总能吸引无数人注意,尤其是那些个异性。

只不过,这表白者虽多,可这两三年来,却无一人得手,包括男生。

但大家也不是很生气,谁让孟千秋喜欢的人,是校花女神赵清菡呢?

孟千秋追求赵清菡这事,学校知道的人很多,毕竟都追了两三年。

虽然这家伙一直没追上。

因为赵清菡根本就不鸟他。

不过这并未让孟千秋在学校的热度有所降低,反而又高涨了不少。

毕竟谁能抗拒一个长的那么帅,篮球玩贼溜,又无比痴情的男生呢?

别说女生喜欢,就是男生也喜欢啊!

也就是孟千秋较为挑剔,没有饥不择食,不然自荐上门者不知多少。

至于林北……

好吧!

此刻林北还有些默默无闻。

虽然林北过去长的也很帅,也挂着一个校草之名,却是屈居第二。

虽然林北过去也能收到不少情书,但与孟千秋相比,却不在一个量级。

毕竟第一和第二有时绝不是一步之遥,屈居第二与默默无闻毫无区别。

再加上林北过去那慵懒躺平的性格,除了一张脸,几乎是一无所长。

所以……

学校认识林北的人真不多。

撑死就是在考试之后,众人指着年级倒数第一,叹上一句:“嗯,学水之王不愧学水之王,发挥的还是那么稳定。”

“750分的卷子,别人闭着眼睛都能考两三百分,但他却不到二三十分?”

“可真是,三中之耻啊!”

“四班有此一人,不排名倒数才怪。”

嗯!

这就是高三年级对林北的评价。

至于高二和高一学生听过林北最多的话,便是众多任课老师的举例。

比如。

“学渣不可怕,可怕的是学水。”

“这已经不能用智商与努力来评判他,他已经自甘堕落,自暴自弃好多年。”

“大家一定要以此为鉴,切莫跟这样的人学习,六科加起来总分不过百,有时甚至不到两位数,简直滑天下之大稽。”

“人口普查器,可耻可恨可悲啊!”

“也许脑子不正常,秀逗啦!”

“……”

总而言之。

林北在学校真没一点好名声。

即便上个星期,他在与柳云飞等人的篮球团队比赛中大放异彩。

可那次观看者太少,发酵不大。

且那些观看者,都没几个认识林北,以至于到现在林北都名声败坏。

所以……

当林北与孟千秋一群人来到篮球场的时候,虽然球场周边已围了不少人,但基本都是来为孟千秋助威喝彩。

而替林北加油的,却寥寥无几。

仅有四人。

应该是张三李四赵大力和王胖子。

他们几个本来还在食堂吃饭,结果却听到了林北要跟孟千秋比球的消息。

顿时间,他们连饭都顾不上吃了,而筷子一撂,便急忙跑了过来。

“阿北,你有信心么?”

“咱可千万不能大意啊!”

“虽然孟千秋这人,我早就看他不爽了,天天被一堆女生围着,走到哪都有烂桃花,但不得不说,他篮球很厉害!”

“整个学校,如果一对一,我几乎很少败过人,而他算是独一个。”

“也正是因此,我才没有进篮球校队,不是输不起,而是这人太张扬。”

“赢球还抢人,我很看不惯他……”

在赶到球场之后,王胖子第一时间找到了林北,然后便一阵阴恻恻暗骂。

尤其是当得知是孟千秋带人堵住林北去路,并向林北发起挑战之后。

他就更加愤怒,“这家伙,还是那么的仗技欺人,且无惧无畏。”

“不就是长的帅点么?”

“不就是体魄强一点么?”

“不就是一手篮球玩的好点么?”

“逼急了咱们,回头就给他套上一个尿素袋子,锤得他摸不清东西南北!”

毫无疑问。

王胖子与孟千秋有些旧仇。

这其实很好理解。

毕竟王胖子最擅长的也是篮球,且体格彪悍,却并未加入篮球校队。

这其中,自然有些原因所在。

具体就不多说了。

这涉及到篮球校队竞选队长时的一桩往事,过去太久,谁对谁错无从考量。

反正那次竞选队长,孟千秋赢了,而王胖子败了,且败的有些惨烈。

虽然王胖子球技也很厉害,体格也很彪悍,速度,耐力和爆发均是一流。

但他身高不到一米八。

可孟千秋却身高足有一米九以上。

这身高优势,没法弥补。

再加上孟千秋长的够帅,人气够高,而他王胖子,却有些一言难尽。

以至于那次校队队长竞选,他输的一败涂地不说,还直接退出了篮球队。

本来这事过去太久,他都遗忘了。

可现在孟千秋居然又跑过来找自己好兄弟林北的麻烦,顿时新仇旧恨撞在一起,他咬牙切齿,忍不住要爆发了。

与之同时。

张三李四和赵大力,也是附和出声,“北哥,咱可不能太轻敌啊!”

“既然是对方发起的挑战,要是没有足够赢的希望,咱就直接放弃。”

“回头套尿素袋子的时候,算我们三几个,敲闷棍这手,咱们在行。”

“这家伙敢欺人到俺们五大学水头上,可真是不知道屎是什么味道。”

“回头咱让他香飘万里,经久不散!”

“(?? ?′Д`?)?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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