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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 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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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容色清致秀丽,看得出是个美人坯子,但打扮得却格外艳丽俗气,数支金钗步摇没有章法地插在发髻上,明明是款式轻便的裙子,颈间却戴着繁复厚重的璎珞。手腕上也分别戴一指宽的金镯子,整个人显得像是把家底全戴在了身上,四处彰显自己的阔绰。

她的羞怯应不是作假,只是在这样的打扮下,不免显得有些矫揉造作。

商逸叹了口气,说:“我没有躲你,只是平常早出晚归,没有跟姑娘遇上也是正常。”

冯春华面色一僵,她是村长的千金,在优渥的环境里长大,读了不少书,不似村中无知的姑婆般,听不出商逸话里有话。

他是在拐着弯说她惫懒,每日要么睡到日上三竿,要么直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所以才遇不到他。

商逸是村里最清俊的男人,她默默喜欢了他许久。以前看他家里穷,爹爹打死都不同意她跟他结亲,后来商逸考了秀才,父亲才勉强同意让村里的王媒婆去说媒。

冯村长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本打算着商逸虽考了个秀才,但家里实在穷,拿不出提亲的东西来,也操办不了婚事,就让他直接入赘到冯家,以后生的小孩也随冯姓。

却不料商逸直接回拒了王媒婆,此事在村里闹得沸沸扬扬,让他们冯家落得个好大没脸。

冯村长怒极,迁怒于王媒婆,以至于王媒婆在村里说三道四编排商逸,冯村长也置之不管。

商逸如今在村中备受冷眼,也有冯村长推波助澜的一份在。

而冯春华则是羞于见人,又怕商逸怪罪于她,在家里躲了几日不肯出门。近些天终于憋不住了,才出门转转。

她没有放弃与商逸并结连理的想法,只是感受到对方态度之冷淡后,想采取迂回之策,先将关系缓和,再做其他打算。

冯春华尴尬地扯了扯嘴角,说:“今日既然遇到了,那就是你我的缘分。商公子,村中流言一事我父亲作为村长确实不该冷眼旁观,但我作为女儿对此也实在无能为力。你不能将父亲的过失怪罪在我头上,我们难道不能还像以前一样成为朋友吗?”

她句句将矛头指向父亲,尽力维护自己无辜清白的形象。

商逸怎看不出她的心思,说到底冯村长针对于他,就是觉得女儿在他身上受了委屈。

他早知冯春华对自己有意,在王媒婆来说婚前,他已经直截了当地拒绝过冯春华一次,可冯春华还不死心,让王媒婆半胁迫半利诱地来找他说媒,他这才好不客气地回拒了人家。

让他备受村人冷眼的罪魁祸首冯春华,不知自省反而极力推脱,让他生不出一丝好感,只感到烦躁。

只是他秉持着君子之礼,对姑娘家说不出重话,只能尽量委婉道:“我与冯小姐本就不相熟,您是闺阁淑女,我不过一乡野村夫,何谈与您曾是朋友?我与冯小姐非同道中人,冯小姐莫要再纠缠了。”

几句话客气疏离,既否了曾经是朋友之说,又清楚表明二人之间绝无可能。

自从上次被拒,冯春华已很久都没受过这番委屈,当即红了眼眶,嗓子哽咽,低着头说不出话来。

已经看明白是怎么回事的拾漪,怕这大小姐在摊前掉金豆子而惹人注目,赶紧站出来宽慰道:“天涯何处无芳草,冯小姐何必要在一棵树上吊死呢?我们公子并非冷心冷情之人,只是实非姑娘良配。他将来要上京考科举,你要嫁给他,以后可是要守活寡的呀!”

冯春华这才注意到旁边还有位翩翩佳公子,气质身段都不输商逸,甚至此人的容貌还比商逸要俊秀浓丽几分。

冯春华看愣住了,一滴眼泪挂在眼睫毛上要掉不掉,看着很是滑稽。

拾漪递给她一方素色帕子,这还是她前几日无聊,在商逸穿不了的旧衣上裁剪下来的,本想揣着装装古人模样,没想到还没用上就给了冯春华。

冯春华愣愣地接过帕子,拾漪又说:“姑娘乃大家闺秀,以后自是有大把芝兰玉树的公子等着姑娘挑选,实在没有必要在我们公子身上耗费心思,浪费青春。”

她的语气要比商逸温柔许多,加上一张俊俏的脸庞,让冯春华慢慢平复了情绪。冯春华偷偷打量着拾漪的眉目,越看越是心惊,想不到世间还有此等惊为天人的容貌。

她面上却还是那副怯生生的模样,轻声细语地说:“谢谢小公子开解,春华也并非死搅蛮缠的泼妇。敢问公子是何许人?以前怎么从不见你?”

拾漪笑了笑,说:“我叫拾漪,是商公子的书童,前几日刚刚跟了他,姑娘不识也是情理之中的。”

冯春华悄悄攥紧手帕,说:“我把公子的手帕弄脏了,待我回去把帕子洗干净,再来还给公子。”

拾漪笑意愈加温和,婉拒道:“不过是一方手帕,姑娘留着就好,不必特意还我。”

商逸的旧衣服有很多,她还可以剪十来条帕子,不太想要这一条别人已经用过的。

冯春华看着她的笑容愈发痴迷,怕再待下去自己会失礼,对拾漪浅浅笑了笑,便不再多言,起身告辞。

冯春华走后,商逸忧心忡忡地说:“她瞧上了你,你怕是会有麻烦。”

拾漪没想到自己竟有如此大魅力,不过她并不在意,说:“我是女的,又不怕她来提亲,也不怕被人说闲言碎语,会有什么麻烦?”

“我不是担心这个。村里有恶霸老早就看上了冯春华,他要是知道冯春华看上了你,必定会带人来找你麻烦。”商逸皱着眉头笃定说,语气里是满满的担忧。

“听你这语气,以前没少被他们欺负吧?”拾漪冲他眨了眨眼。

“是,不过我毕竟是个男人,他们在我这也讨不到什么便宜。”商逸顿了顿,然后轻描淡写地说。

拾漪可不觉得他一个文质彬彬的书生能对付得了恶霸,挥了挥拳头说:“不怕,我这拳头专打恶霸。他要找上门来更好,正好让我替你出一口恶气。”

她作为一个经受过专业训练的战士,可不怕村里的小混混。

商逸叹了口气,拾漪心思单纯,不知道那几个混混手段的恶劣。

若是只有那恶霸一人来找麻烦还好,就怕那一伙人一齐过来。他没有什么办法能对付他们,也不想看到拾漪被他连累,心想着如果那些人真找上门来,他就给拾漪点银子,让她到镇上的客栈里躲一躲。

心里有了计量后,商逸不再那么焦虑,看向拾漪温声道:“饿了吧?你在这守着,我去街头买几个烧饼。”

“嗯!”拾漪笑呵呵地应道。

下午的生意比上午还要好,加上有拾漪这么个福星,一天竟赚了将近五两银子。

夕阳缓缓收拢余辉,收了摊子后,商逸点着袋子里的钱,余光扫到拾漪眼巴巴的眼神,暗自觉得好笑:“今日赚得钱超出了我的预料,作为奖励,晚上我们可以吃顿好的,你想吃什么?”

拾漪想都没想,脱口而出:“海鲜!”

商逸有些诧异,渚州最不缺的就是海鲜,甚至因为很好打捞,很多穷苦家庭都将海鲜作为主食。他从小吃海鲜长大,实在不能理解拾漪为什么对海鲜如此热爱。

不过既然她想吃,他必然会满足,于是思索了一下道:“这个点去坊市上买海鲜已经买不到新鲜的了。不如去酒楼吃,如何?”

“好呀好呀!”拾漪连连点头,却因想到了什么,又谨慎地问,“会不会很贵?其实也不用吃得这么好,市场上的海鲜我也喜欢。”

商逸看着她的模样只觉手心发痒,特别想摸一摸她毛茸茸的脑袋。他攥了攥手心,缓过神来被自己这个想法吓了一跳,抬手揉了揉鼻子,才道:“无妨,既要请你吃饭,那必然要吃些好的。”

拾漪欢呼一声,自然而然地抱住商逸的胳膊:“那我们快些走吧,我肚子早就饿扁了!”

商逸吓得在原地蹦了一下,迅速将胳膊抽了出来,眼睛急急打量了一圈四周,见无人注意这边,才压低嗓子,叱道:“你做什么!一个姑娘家的行为怎能如此放浪!”

拾漪毫不在意,抱着手臂吐了吐舌头,没心没肺道:“不好意思,忘了你穷讲究了。”

曾经在军队里,与同伍的战友勾肩搭背都是常有的事,她丝毫不能理解商逸为何一碰就炸毛。

商逸早就知道这姑娘毛手毛脚的毛病屡教不改,他多说也无益。且他刚刚反应那么大,全是因为自己心虚,于是草草说了句:“以后不许再这样了。”便将话题按下。

醉蟹和清蒸鲈鱼是乐膳居必点的招牌,除此之外,商逸看着菜单又点了道青菜,配了壶驱寒的姜茶。

菜迟迟未上,拾漪闻着其他隔间的菜香味直吞口水。商逸看她猴急的模样,笑道:“脑袋都要伸出帘外去了,他家菜一贯做得慢,你且忍一忍。”

拾漪不好意思地笑笑,她本以为自己不是馋嘴的人,因为在资源短缺的未来,有口吃的已是不错,冷水和干粮是她行军途中最常吃的,她从未吃过什么好吃的东西。

来到古代,许是过去压抑得狠了,过了几天衣食无忧的日子,倒是勾出了她胃里的馋虫。

“我其实不是很饿,就是隔壁忒不礼貌,控制不住香味直往我鼻子里钻。”

菜上齐后,拾漪在先吃螃蟹还是先吃鱼之间犹豫了一瞬,然后朝螃蟹伸出了筷子。

未来粮食紧张,根本没有余粮用来酿酒。拾漪头一次吃用酒做的食物,很是新奇,忍不住多吃了几只。

商逸不曾想拾漪竟是个滴酒不沾的人,忘记提醒她醉蟹里的酒精度数虽低,但后劲不小。等他反应过来,拾漪已经醉得脸颊通红,不省人事了。

作者有话要说:帕子不嫌弃是商逸旧衣做的,却嫌弃冯春华用过。今天是双标小十一!

以一两银子=一千枚铜子=一千人民币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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