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阳光灿烂,万里无云,姜宵就是在这样好的天气下独自一个人住进幸福树私人医院的。www.zhongqiuzuowen.com
这里非常不像个医院,倒是像度假村,山清水秀空气清新,一人一间的病房漂亮宽阔豪华,要什么有什么,医生护士又很专业,讲话也好听,若是按照姜宵以前的习惯,他一定要给这间私人医院打个五星好评,噼里啪啦写上不下五百字的彩虹屁以资鼓励,最后还要表示谢谢招待下次有机会还来。
可惜这所收费很贵服务很好有口皆碑的私人医院并不上任何评分app,要不是有朋友介绍,姜宵拿着钱也进不了这里,他这辈子大概也做不了什么回头客了,出这所医院的时候,基本也就是横着出去了。
白血病晚期,真倒霉。
姜宵今年才三十三岁,拿到结果的时候,他是不信的,但身体上的病不以他个人的意志为转移,辗转换了几家医院,测出来的结果都一样。
他就剩下半年,最多。
幸福树这所私人医院确实医疗水平不错,但姜宵这种情况基本上救不回来。他住在这里,除了最后抢一点活下来的希望之外,更多的是为了自己最后一段时间能过得好一点,算是临终关怀。
他以前没病的时候总是很忙,生活少不了忧心,二十来岁仗着自己年轻,谈生意的时候喝酒熬夜什么都是平常事。而且前段时间事情颇多,于是身体不舒服精神不振也忍着,从来没往这上面想过。
负责他的柳医生人讲话很温柔,轻声细语地告诉他一些注意事项,最后说,如果有访客的话提前说一声就好,医院会专门去接的。
“不会有访客的,”姜宵微笑着道,“认识的朋友,我来之前都见过了。最后这段时间,我想自己一个人呆着,如果有任何人问起我,就说我不在这里吧。”
他礼貌笑起来的时候露出一对小虎牙,因为这段时间瘦了一些,眼角的皱纹也不明显,显得苍白的脸也年轻许多。
姜宵是那种容易让人心生好感的长相,就说话的这段时间,也能够看出脾气和心态都很好,这样的人,理应不会在人生的最后一段时间这样孤独。
柳医生自然表示理解,但他这个年纪,应该有家庭的,就算不提朋友,爱人和孩子也不来看一下吗?
但她见过的人和事太多了,心里有些猜想,也没说出来什么。
医院里住的都是有钱人,有钱人总有自己不愿意说出来的苦。
幸福树真的是个好医院,即使救不了他的命,但是能竭尽所能降低姜宵的痛苦。他在这个时候才能闲下来,在病房里慢吞吞地看了二十集肥皂剧,可惜现在医院不给他吃薯片和小龙虾,否则姜宵还能更高兴一点。
病房的床很软,他就着电视剧的声音睡着了。
姜宵习惯了独自一个人睡觉,也不认床,晚上做了很长很长的一个梦,就如前段时间真实发生的事情一样。
那天,他刚从医院拿到检查报告。刚巧柳江工业园管委会开年度会议,向来准时的姜宵罕见的迟到了。
他明显有点魂不守舍,进会场的时候被工作人员要邀请函,他脸色苍白,习惯性笑了一下,愣在原地七八秒,然后手忙脚乱地从文件袋里拿出一沓材料递过去。
“先生,这不是邀请函,”年轻的工作人员态度还是很好的,从旁边倒了一杯热水递过去,“您看,这是病例本。”
姜宵这回愣了更长时间,他把病例本拿回来,上面柳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的标志晃得他脑袋痛。
他在文件夹里翻来覆去也没找到那一张邀请函,不过还好会场有人出来,那恰好是姜宵熟悉的朋友,两个人的厂子离的很近,如今也认识十来年了。
“姜总哪里还需要什么邀请函?你新来的吗?怎么人都不认识?”那人和工作人员打了个招呼,把姜宵拉了起来,“你呀,进不去怎么不叫我?”
会已经开了一半了,姜宵随便找了个位置,坐在最后面,带他进来的朋友姓苏,姜宵一般称呼他为苏老板。
苏老板也看出他状态不太好,问了一句:“脸色这么差,和家里吵架了?”
姜宵摇了摇头。
“别嘴硬,”苏老板拍了拍他的肩,“家里也不同意你直接卖工业园的地吧?”
姜宵手上的一家制造厂已经开了十来年,生产毛巾毛拖鞋这一类日用品,厂子有百来工人,前些年风光时候产值过亿轻轻松松。但到了最近几年,柳江市产业转型的呼声越来越强烈,这个工业园位置又很好,上面打算打造成高新产业示范区,里面的工厂要不顺应政策转型,要不卖掉厂房转移到远一些的地方。
姜宵那个制造厂确实属于低端产业的一种,他错过了转型的机会,现在利润越来越低,支出越来越高,他日渐撑不下去也是事实。
但厂房那块地是姜宵的,他接手的时候地还不值钱,就顺手买了。
苏老板就不太理解姜宵卖地的行为,这产业园是重点项目,姜宵又不缺钱,留在手里每年收租能收百万,它不香吗?
姜宵听着他说,手里捏紧了文件袋,那里面放着他今天刚拿到的检查结果。
“还是卖掉吧,留着没什么用,”姜宵道,“……我没多少时间了。”
最后这句话是说给他自己听的,声音细微地几乎听不见。
其实前面的手续都差不多了,他今天来配合走最后的流程,对方公司和园委会的态度都很好,给钱给的也很爽快,姜宵卖的价是真不高,钱到手了之后,他拿出一大部分,给公司里的百来号员工发了不菲的遣散费。
厂子里的会计陈姐是一直跟着姜宵做事的,她如今年纪大了刚好拿着钱回去养老,是少数几个知道姜宵生活上的事的人,比起厂子倒闭,她更关心姜宵这个人。
“你最近脸色真的很差,是没休息好吗?”她道,“这么大的事情,小蔺怎么不来啊?”
姜宵没回答,他近来发愣的时候很多。
“他没空。”姜宵缓缓开口道,“您也知道,他忙,一个多月都没回来了。”
“这算是什么理由?”陈姐难以置信,“他……”
说到这里,她又闭了嘴,也许是因为姜宵的脸色实在太憔悴了,她不好再说任何让他难受的话。
陈姐拿了钱走了,姜宵独自坐在办公室坐了很久,直到入夜了,才慢慢站起来,准备回家。
他今天没开车,从厂子走回去的,黑夜里寒风如刀。姜宵穿过街上人群,街边报刊小亭挂出了新的财经杂志,封面是好久不见的蔺成聿,他身上自带一份别人没有的优雅矜持贵公子的气质,仿佛行走的奢侈品,作为金融圈新贵,好似轻轻松松就能获得别人的喜欢,姜宵路过的时候,还看到有两个年轻女孩子,嘻嘻笑着买下了那本杂志。
获得姜宵的喜欢当然也很轻松。
他在那间报刊亭前面站了一会儿,封面上的蔺成聿万般完美,姜宵却脸色苍白,头发凌乱,像个无家可归的游魂。
没人觉得这两个人会是一对。
现在他还能清楚地回想起来以前的事情,他在十九岁的时候遇见蔺成聿,那时候姜宵一个人辍学出来打工,艰难地讨生活,他在一条巷子里捡到的人。
蔺成聿那时候无父无母,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不知道为什么被一群小混混围着揍,姜宵上去见义勇为,没想到救下了一个纠缠一辈子的冤家。
蔺成聿那时候浑身破破烂烂像是从垃圾堆里走出来的,带回家来洗干净了却成了熠熠发光的明珠,他确实长得很好看,脸上的那一些伤痕完全无损年少美貌,反而显得他更惹人心疼。
他对着姜宵笑了一下,像是吸引人的妖精或者精灵,于是年轻的姜宵怦然心动,一见钟情。
姜宵自喜欢上一个人之后,突然有了生活的目标和希望,他心甘情愿供着蔺成聿,让他接着上大学,没舍得让他吃一点苦,在自己只有初中文凭的基础上硬是搞起了这个厂子,烧着钱帮他争取在寂寂无名时期的一点机会,眼见着他进了最好的投行,然后一点一点往上爬,爬到如今呼风唤雨的位置。
姜宵回想完这些才意识到,原来已经过了这么久了。
他和蔺成聿相遇十五年,那时候他鼓起勇气求爱,对方没有拒绝,算起来在一起也有十年。
他曾经觉得自己是幸运的人,有一份算得上成功的事业,又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从苦日子走到现在的好生活。
即使有时候觉得辛苦,也总期望着往后会有时间和蔺成聿一起享这些打拼下来的福气。可惜他等得要死了,也没等到蔺成聿有时间,更不说他和蔺成聿同性相爱,结不了婚,在法律意义上只是没什么关系的陌生人,比如刚刚那本财经杂志上,写他未婚,单身。
姜宵如今三十三岁,他先前因为许多事情,错过了太多提升自己的机会,即使在打拼中学习到了一些经验,但初中文凭给他带来的局限适应不了现在高精尖的改革趋势,厂子卖掉了,他做了十年蔺成聿见不得光的爱人,医院的单子告诉他,白血病。
日子怎么突然就过成了这样?
他拿到检查结果的时候是懵的,第一时间就和蔺成聿打电话了,打了十来个,没有人接,到了晚上,是他秘书给姜宵打了回去,语气虽好,但细细听来,句句带刺。
“蔺总在开会呢,最近几天有大单子,公司这边也很忙,”她道,“您要是有事的话,提前和我说一声,我再给您安排。”
姜宵没有力气再和蔺成聿的秘书扯皮,在那之后没有和他打过电话。
病的事情像是最后一根稻草,压垮了姜宵,厂子倒闭是个打击,白血病的打击更大,他知道自己时日无多的时候想找自己觉得最亲密的人来做支撑的时候,蔺成聿一如既往的不在。
姜宵是个极热情的人,他知道蔺成聿内里性子冷,所以在感情里冷淡一些也理所当然。
他又是先爱上的人,陷得深,一直觉得自己多付出一些是没什么问题的,能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姜宵从来不会计较这么多。
蔺成聿忙,许多正常情侣应该有的约会两个人几乎没有享受过,近年来蔺成聿的许多业务重心从柳江转移到千里之外的滨海市之后,就更是聚少离多,但姜宵也忍着。
忍忍忍,如果没有这场病,也许姜宵会这样一直自欺欺人地过下去。偏偏有了这许多事,一下子把他的假装全数打破。
他整个人摇摇欲坠,像是已经走到悬崖边上。
姜宵处理完厂子的事情过了一个礼拜,才看到蔺成聿回家。
他那时候知道白血病的事情已经很久了,身边几个关系好的朋友知道了,其中有一个给姜宵介绍了幸福树私人医院,姜宵独自一个人办理了入院手续,后天他就要过去了。
大概是手头的工作告一段落了,蔺成聿才会回来的。
他穿了一身黑色西服,像是从哪个宴会上刚刚下来,站在玄关处随手扯开了领带,然后抬头看姜宵的时候,光看脸的话,还是让姜宵心头一动。
他比姜宵小一岁,今年三十二岁,正是黄金事业期,混血,他的瞳色带一点蓝灰,天生招人的桃花眼,整张脸无可挑剔,岁月十分善待他,没有在他脸上留下丝毫痕迹,反倒让他变得更加成熟吸引人。
帅气又成功,如果和这样的人在一起生活,很幸福吧?
无数人这样想着,但实际陪着他一路走来,真正体验这一切的姜宵,却是五味杂陈。
蔺成聿十年如一日的凉薄,怎么做都捂不热他的心。
他晚上本来煮了一碗白粥,也吃不下了,把碗推到了一边。
蔺成聿看起来也有一些疲惫,他坐在沙发上先开了一瓶红酒。
往前姜宵都会坐到他身边然后自然而然地挤进他怀里找话题,这回的姜宵很反常,他拿着碗进了厨房收拾去了,蔺成聿等了一会儿,然后疑惑地看了厨房一眼,但是他也没动。
可太沉默了,屋子里的氛围太奇怪了,过了一会儿,蔺成聿都主动开口了。
“林秘书告诉你打了很多个电话了,”他道,“当时我在开会,很重要的会,你有事的话,就现在和我说。”
他觉得姜宵因为这件事生气有点无理取闹,也许因为今天心情很好,还是花时间解释了一下。
他语气只要稍软一点,灯光映衬着那张脸,姜宵以前总是不因为这点小事而生气,总是先败下阵来。
但今天不一样,姜宵洗完碗出来了,背对着他,淡淡回应了一句:“我知道了,没什么事,小事,已经解决了。”
林秘书并不是天生的阴阳怪气,她这份工作做久了,深刻地感受到蔺成聿没怎么把姜宵放在心上,于是看人下菜碟罢了,拿林秘书的态度跟蔺成聿告状,不过是兜来兜去又撞回同一面墙上去了。
姜宵在沙发上坐下,但再没有挤到蔺成聿怀里去。
“最近很忙吗?”然后他轻声问道,“我看见你的杂志了,公司事情很多吧?”
“还行,”蔺成聿提起工作上的事情便有些精神,往杯子里倒了酒,“公司有一个大单子,要出差一段时间,宵宵,你该为我高兴。”
蔺成聿最近春风得意过得极好,完全不知道姜宵这段时间受了什么折磨。他不着家的时候多了,姜宵早该习惯,他以前听到这样要离家很久的消息,总会很舍不得,会热情很多,在任何方面,包括床上,蔺成聿向来是会在小别之前享受着这样的热情。
但这回姜宵却没什么太大的表情,他低垂着眼睛,问了一句:“什么时候走?”
“明天一早。”
他听见姜宵短暂沉默之后接着开口,声音是抖的:“不能不走吗?就不能,花点时间……陪我吗?”
以前姜宵不会提这样的要求,他即使舍不得,最多就是期望着蔺成聿中途多回来,回不来的话,就多打几个电话也好,从来没要求过蔺成聿为自己放弃什么。
他比蔺成聿大一岁,总是姜宵在照顾他。
可过几天是他们正式在一起的十周年,厂子破产的事情,蔺成聿稍微关心一点也会知道,姜宵的脸色很差,苏老板和会计陈姐一眼都能看出来,他们都能多问几句,偏偏蔺成聿看不出。
姜宵讲这句话的时候,尝到口腔里的铁锈味,牙龈出血,是白血病的病症之一。
“也不用太长时间,一个月,一个星期,”他像是努力抓住一根救命稻草,“或者三天……”
他明明第一时间就想和蔺成聿说这些的,告诉自己最爱的人这段时间他过得有多差,他见不到人,打了十来个电话,没有回应。哪怕蔺成聿在这个时候感觉到哪里有一丝不对,姜宵就开口把一切告诉他,说完这些委屈,他或许在最后这一段时间都能过得慰藉一点。
但蔺成聿没有点头,他甚至没有问一句为什么,只是把姜宵拉近了一些,然后打断了他的话,捏了捏他的耳垂,问道:“宵宵还是生气了吗?在跟我闹脾气?”
姜宵僵硬地摇了摇头,蔺成聿表现的很亲昵,因为他现在高兴,好似他们真的是一对爱侣。
但他如果真的上心,怎么可能对这许多事情一点都不知道?
他刚刚那句话的语气,好像以为姜宵在开玩笑。
我要死了,蔺成聿,你知道吗?
他张着嘴想说这句话,蔺成聿却在这时候开口了,他亲了亲姜宵的唇角,然后开口,语气缱绻,意思却很明显:“不行的,这事情真的很重要,宵宵乖,要听话。”
他手臂亲昵地环着姜宵的腰,说出来的话像是剐人心口的刀。
姜宵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他眼神在那一刻是愣的,是呆滞的,是无法表达的心如死灰。
这样的失望和妥协,他数不清经历过多少次了,这次不过又是意料之中的失望罢了。也许第一次发生的时候他会争会闹脾气会哀求,但这事情一次又一次地发生,姜宵已经没有任何想说的了。
他和蔺成聿这么长的时间,不能说什么幸福都没有,两个人相处之中还是有快乐的时光,很少。
但姜宵一次又一次清晰地认识到,他在蔺成聿心里,向来不是最重要的那一个。合伙人、工作、重要的晚会,反正他姜宵总要往后排,他收到过无数次“不行”、“下次吧”、“没时间”、“你要乖”,然后他从层层漏下来的时间里寻找那一点快乐和幸福,是多么轻贱又可笑。
他在这时候,宁愿蔺成聿从头到尾都干脆拒绝自己好了,从在一起那时候开始,姜宵被那一点点甜头诱骗着坚持下去,觉得蔺成聿只是不爱表达,只是和自己性格不一样,最后深渊全部暴露,他痛苦不堪。
如果爱没有足够的表达和行动,那本来就不算爱,蔺成聿从不爱他。
蔺成聿没看到这些神情,他喝了点酒,也希望姜宵像往常一样又乖又主动又热情来取悦他。
不管怎么样,两个人在床–事方面向来无比和谐舒服。
今天虽然有点奇怪,可能是因为电话的事情,但是他还是想像之前一样,于是一贯用着之前的方法,扯着发呆的姜宵过来,低着头给他喂了一口酒。
那红酒是度数很高的,姜宵愣愣的,咽下去之后才想起来,他现在不能喝酒的,太伤身了。
“我不想……”
姜宵推拒了,他今天身体真的很不舒服,明明很饿却吃不下任何东西,身上也没力气。
但蔺成聿想做,从来也没把他的意见当回事,他亲昵地哄着,动作却不容拒绝。
那天晚上两个人都没睡,那是姜宵这辈子最痛苦的一场纠缠,身心都是。
他一直都在理解忍让,以为自己会把蔺成聿这块冰捂热,捂了十五年,蔺成聿的心没热过,姜宵的心凉了,他觉得自己像是个道具,在蔺成聿的生命奉献付出,最后被使用完了,就黯然退场。
他以为的爱人,从来不是他的爱人,求来的姻缘也十分不合适,一场梦独自支撑了十五年,是应该要醒了。生活中一点一点的绝望累积下来,在他生命的最后一段日子全数爆发。
“……你真的爱过我吗?”
姜宵在那过程中问着他。
但是不知道蔺成聿是没有听到还是没有注意,抑或是根本不想回答这个问题,姜宵没有得到任何回答。
其实姜宵自己心里也知道,蔺成聿向来不知道什么是爱,姜宵付出过多,他习惯且享受于此,但不会因此真正爱上他。
姜宵牙龈又开始渗血了。
第二天,他看着蔺成聿收拾行李,身上仍然很不舒服,浑身都疼,但安安静静的,再也没说出来。
蔺成聿收拾东西的时候姜宵在床上躺着,睁着眼睛,若是有人在这时候看他一眼,一定会被他如同死尸一样的神情吓到。
蔺成聿收拾完了准备走了,明明这种事情他做过很多次,留姜宵一个人在家里,他从来不觉得有什么,反正对他来说,每次回来这个人都守在原地,不会离开的。
但这次好像有点不一样,蔺成聿总觉得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慌张,他一直觉得自己缺了点什么,像是一种冥冥之中的警告和感应,好似行李里有什么必要的东西没有带走,反反复复检查过好多次,他向来守时,现在迟了一小时还是没出门便显得反常无比,那边秘书已经催了许久,飞机要赶不上了,他才打开家门准备走了。
他关门的时候,看到姜宵穿着睡衣起身了,他安安静静地站在那里,然后对自己勉强笑了一下,露出那两个熟悉又很可爱的虎牙。
他笑容清浅,笑意并不及眼底,若是仔细看的话,倒像是在哭。
然后门关上,蔺成聿在那里愣了好一会儿。
姜宵……他有一些瘦了,蔺成聿想,等我做完这次工作,我会有时间陪陪他的。
再说吧,姜宵最乖最懂事了,他会理解的。
他心里想着这些,最后还是像之前一样,习惯性头也不回地走了。
姜宵离开的时候,不像蔺成聿大包小包,他就带着的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和手机,裹了一件再普通不过的大衣,就这样来到了幸福树私人医院。
离开他和蔺成聿住了快十年的“家”,姜宵好像真正从自己身上割裂了什么,像是生生剜掉一块肉。
事实证明,他先前打拼下来的钱比蔺成聿靠谱多了,至少收费很高的幸福树医院尽全力让他没那么痛苦,死之前也全力让他体面,后续还管收尸立墓,完完整整的一条龙服务。
姜宵住在里面,病情恶化地很快,柳医生说,他没有什么求生意识,像是已经累到极致,便自然而然地放弃了。
姜宵来了医院之后,受到许多照顾,情况却越来越差。他手机号没换,手机一直开着,但只要他不打,蔺成聿向来是不怎么会主动和他打电话的,现在也一样。
他向来就是这样高高在上,等着人把真心捧到他面前。
也许人真的内心是有感应的,有一天,姜宵真的觉得自己很不好,他那一刻脑子是乱的,不受理智控制,柳医生和一堆护士围着他,在他身上弄各种各样的仪器和管子,姜宵迷迷糊糊地求着她,让自己打个电话。
柳医生拗不过,只好把手机给他。
她看着眼前已经一片模糊的姜宵,哆嗦着手,努力睁大了眼睛,从手机屏幕里找出那个人的姓名。
按时差那边应该是深夜了,电话响了许久,没有人接,姜宵锲而不舍地打,终于有人接了起来。
是个娇滴滴的女声,问了一句你是谁啊?
姜宵还没有来得及说话,呆愣愣地听着,那边问了几句,没有回应就挂了。
他在那个电话之后,心里灰烬里的一点余温都被浇息了。
最后一面,没有见的必要了,姜宵把手机扔了,再没有打过电话。
最后的最后,还剩最后一点理智的时候,柳医生在病床前,问他要在墓碑上刻什么。
姜宵的父母早就不在了,所谓的爱人又是如此,朋友尊重他的选择,最后的墓志铭便让他自己写。许多人的墓志铭要谈人生,谈此生功绩,姜宵本来不想留什么,却在开口的时候莫名想到自己在刚进幸福树私人医院的感受。
柳医生见过这个人最难受的时候的样子,也看见他临死之前笑起来,眉眼弯弯,露出两颗尖尖的小虎牙,像刚见面的时候一样,让人不由自主心生好感。
他最后在风景秀丽的公墓下葬,选的位置在公墓的角落,一个人孤零零的,倒也十分安静,正符合姜宵的想法,余下的钱悉数捐出,墓碑上就写了八个字——谢谢招待,下次还来。
碑上的照片也是姜宵自己选的,那是他年轻的时候,大概二十岁出头,灿烂着,大笑起来像朵喇叭花,好像此生没有忧愁。
姜宵在医院的时候也很爱笑,他本就是一个脾气很好的人,但与那张照片比对起来,便总觉得他现在的笑十分勉强,并不纯粹,怎么看怎么别扭。
不知道是什么把他变成这样。
柳医生买了一束小雏菊放在他墓前,她见过许多病人,姜宵的故事她隐隐约约窥到一点,不敢也不愿深想。
许多人在临死之前十分狰狞,特别是才三十多岁的人,正值壮年,有些不甘也十分正常。姜宵却过分平静,他好似已经失望过了头,便对什么都波澜不惊了。
如果真的有来生,希望他过得好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