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宛怎么也没想到,颜夫人找来害她的人和庄烨父亲的仇家,竟是同一伙!
她本以为只要再坚持几日,他们就能获救了,现在一想,就算庄宰相来救,也不见得会顾及到她,何况眼下那帮贼寇准备先行处置了她。
庄烨还不知何时能醒来,她的处境,却已经不能继续干等下去。
他们留下饭出去后,孟宛照旧吃了一半,剩下的留给庄烨,万一他醒来总要先吃点东西。
填饱了肚子,她抬头看向屋顶的瓦片,其实早在她刚醒来时,就把这间柴房上上下下,仔细观察了个遍,想要逃出去并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他们是把门窗封的足够严实,屋顶却毫不设防,上面覆盖的瓦片经久失修,肉眼瞧着都破败地不堪一击,且这间柴房相对低矮,若是趁他们晚间吃饭的空隙,把干草垛堆高些,再脚踩封窗子的木板借力,爬到横梁上去,便有一线逃出去的生机。
不过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她个头矮体力差,能不能爬上横梁去两说着,饶是顺利攀到屋顶外,又怎能保证跳下去不会受伤?
到时候逃跑不成,反被逮回,后果将不堪设想。
孟宛守着庄烨纠结到天色渐暗,到底决定冒险试上一试,临走前最后给他换了次药。
没过多久,听到外面守门的被人喊走吃饭,她急忙跟着跃起,在这小小柴房里,疾步如飞地来回搬运着干草。
“……你准备一个人逃?”
孟宛刚把干草堆成小山一样,跃跃欲试地想踩上去看看,就听到庄烨沙哑的声音从背后响起,她闻声狠狠一怔,猛地转身去看,果然见庄烨脸色虚弱,姿态懒散地背靠墙而坐。
“你醒啦!”孟宛惊喜地奔扑过去,惯性伸出手摸他额头,“感觉怎么样?身上还痛的历不厉害?”
说到后面,尾音不自觉带了几分颤。
庄烨静静看着她湿润的眼睛,“已经不痛了,你照顾的我很好,谢谢。”
这几日来,庄烨并不是完全没意识,迷糊之中大概知道身旁有个人在一直照料着他,跟他说许多话,但他记不得说了些什么。偶尔也能感受到她依偎在自己身边瑟瑟发抖,似乎很害怕的样子。
想也是,她一个小姑娘,身陷贼寇窝里能不害怕么?独自撑到现在,已经很坚强了。
“抱歉,我不该……”庄烨说着又停住,那日他受的伤太重太疼,令他回想到了些不好的经历,一时精神颓丧,怎么都振作不起来,“害你一个人担惊受怕。”
“你醒来就好!”孟宛红着眼摇头,言罢忙端来剩余的粥和馒头,递到他面前,“他们一天就给一次饭,你先凑活吃点,好不容易醒过来,可不能再饿晕过去。”
“他们……没有为难你吧?”庄烨吃着粥,看眼屋中间那盛满了水的浴桶,迟疑问道。
“之前倒是没有,昨日突然过来说,要么把我送去窑子,要么洗干净身子随了他们老大,所以我才想着先逃走。”
孟宛想到此处,不免一阵恶寒,“你是不知道他们老大长得凶神恶煞,可吓人了。”
“不用怕,之后我会护你。”
庄烨仍是一脸病容,连着饿了几日,人看上去瘦的见骨,衣衫之下空荡荡的,比她还要弱不经风的样子,这话说的,实在没甚信服力。
但奇怪的是,孟宛每每听到他沉稳的声音,心总会莫名跟着安定下来。这种感觉很熟悉,她曾在另一个人身上也感受到过。
“我们认识么?”
她蓦地这样问,庄烨没听懂什么意思。
“我是说穿来之前,在我们原来的那个时代里,我们认识么?”
庄烨沉默地看她,好似不太想回答,孟宛干脆先自我介绍道:“我原名叫宛晚,家住在江城的市博物馆附近,艺华大学刚毕业了有一年左右,在一家外企工作。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觉得你给我的感觉很熟悉,像一个曾经认识的朋友。”
“……你说、你叫什么?”
“宛晚。”孟宛稍显激动,以为真的遇上熟人了,“我们是不是真的认识!”
“不是,不认识。”
庄烨一口否认,狼狈避开她的目光,定了会儿神,重新镇定道:“我原名就叫庄烨,也从没去过江城,所以,我们不可能认识。”
“我累了,想再睡会儿。”
“啊?这么突然?那你先睡吧。”
他的心绪因孟宛的一席话掀起了惊涛骇浪,激的他整个人乱成一团,不知所措,只能暂时选择躲避着她。
庄烨面朝墙躺下,背对孟宛,没有阖眼。
他说不出自己的心情,到底该不该高兴。那个让他日思夜想,念念不忘地暗恋了八年的姑娘,在另一个世界里,甚至死前都没能再多看她一眼的姑娘,现在换了个面容,就坐在他触手可及的地方,关心着他,照顾着他。
不再是记忆中,那个对他冷若冰霜,厌恶至极的模样。
庄烨不知道孟宛口中熟悉的朋友,究竟是不是他,但不管那个人是谁,他都不想,也不敢面对她承认真实的自己。
他知道是她,就够了。
庄烨盯着灰白墙面,开始庆幸,甚至感激系统。在刚穿来的前几日里,他无法接受这种玩弄人感情的无厘头任务,为此尝试过投湖、悬梁、甚至拿刀抹脖子,各种自杀的方法,通通被系统强制阻止。
最终逼出了系统,以完成任务可以任意穿回到,原世界他想要回到的时间点为目标,才算接受了这个任务,而现在,回不回去已经变得不重要了。
“你冷么?”孟宛忽出声打断了他纷乱的思绪。
庄烨整理好心情,翻过身看到她正把干草当成棉被似的往身上铺,还不好意思地对他笑笑,说:“这屋里只有干草,你要不要也来点盖上?晚上冷,盖着多少还是能起到点保暖的作用。”
“我身上烫。”
“嗯?”
孟宛一愣,紧张道:“身上烫?你是不是又发烧了?”
“没发烧,我的意思是,你冷的话——”庄烨想尽可能表现得平静自然,偏偏脑中不自觉闪过那日被她咬唇的画面,喉结滚动了下,“可以靠我近点。”
孟宛没注意到他的反常,脸色难堪地拒绝道:“不行,咱俩还是离得远些,保持距离为好。”
“为什么?”
明明之前总在有意无意地靠近他,为什么现在又说要保持距离?
“因为,我……我……”孟宛支吾半晌,颇为尴尬地小声道:“我之前中的那媚药,毒性真挺大的,至今没能散干净,现在我的身体奇奇怪怪的,好像变得异常……敏感。”
每当她给庄烨上完药,看着他精瘦紧实,线条分明的胸腹,便控制不住得对一个病人心猿意马,再给他穿衣时,碰到一点点肌肤她都忍不住得颤上两下。
好在庄烨一直昏迷,不然给他瞧见,多让人难为情。
“那天我失手推了你,没受伤吧?”庄烨抿了抿被她咬破结了痂的下唇,有些口干舌燥。
提起这事,孟宛就觉得丢人极了,那日中的媚药毒性大到让她失去了理智,却丝毫没有丧失记忆。她记得清清楚楚,自己是如何扑进庄烨怀里,又是如何强吻了他。
“后背大概撞青了吧,疼了一天,后来就没事了。”孟宛干笑两声,“这回我才是真'非礼',不好意思啊,嘴唇都给你咬破了。”
长夜漫漫,月色零碎地透过木板间隙照进屋来,寂静无声。
庄烨了无睡意,枕着胳膊悄悄看孟宛,她闭着眼也在翻来覆去,便问道:“你是怎么穿来的?”
“许是睡觉时穿来的吧,记不清了。”孟宛侧过脸,对上他直勾勾盯过来的目光,诧异道:“你不是累了么?怎么不睡?”
“这就睡了。”
看来孟宛不记得自己穿来之前发生的事了,也好。
庄烨翻了个身平躺着,记忆沉沉飘回到过去。他在大学里确诊胃癌晚期,四年间挺过了十八次全身化疗,两次大手术,癌细胞终于全部被切除,虽然医生告知他,仍然有很高的复发风险,但总算停了药,不必再经历痛苦的化疗过程。
治愈后他立即买了飞往江城的机票,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到孟宛。
然而就在他飞机落地,手机恢复信号,还没能走出机场的时候,他收到了当日孟宛跳水救人,遭意外溺亡的消息!
如同晴天霹雳,让庄烨难以置信,他把行李箱丢在原地,疯了似的冲出机场,打车赶到孟宛家,急切地砸了半天门,没人来开,最后是对门的邻居出来告诉他,他来太晚了,孟宛已经被送去了火葬场,家里早就没人在了。
哪怕听到这里,庄烨依旧固执地不愿相信,又连夜赶到火葬场,下来出租车,碰见了在一堆亲戚的拥护中,怀抱着骨灰盒,正哭得死去活来的孟宛的爸妈。
庄烨呼吸变得艰难,行尸走肉般走到她爸妈面前,扯出个僵硬地笑,哑声问道:“叔叔,阿姨,宛晚去哪了?我去家里找过,她怎么不在。”
孟妈妈听见宛晚的名字,受了刺激,奋力挣脱开身边人猛地朝庄烨扑过去,挠得他脸上几道血印,状态癫狂地嘶吼道:“是不是你害死了我家晚晚!你把我的孩子还给我!求求你,用我的命来换好不好,她还那么年轻,她的人生才刚开始,她不该死,她怎么能死啊!”
庄烨一动不动,任由她拳打脚踢。
直到他们离去了,他也站在夜色里,像个孤魂野鬼,无声无息地立在原地,哭不出来,耳膜嗡嗡作响,脑海里不停地重复着的,只有一个声音——
宛晚死了,她真的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