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文殊推脱。
李二姐衣服上虽然全是补丁,但洗得很新,看得出来主人的爱护。
自己的衣服破破烂烂的,还没有洗澡万一给弄脏怎么办。
李二姐看见方文殊犹犹豫豫的不接,本来也是个急性子。
抱着她和衣服就走,力气大得很。
直接去后上,出门还不忘嘱咐俩句:“爹,我带方小妹出门一趟,等一会回来吃饭哈。”
李老爹高声回答一声哎。
后上草木繁茂,地上的绿草茵茵,上山的路被人走多了,倒也好走。
李二姐力气大背上一个人倒也不觉得累。
没走多久就听见溪水哗啦啦的声响。
李二姐轻巧的将人放草地上,额头出了许多汗:“妹子,你在这洗澡,然后把衣服换上。读书人可不能这么邋里邋遢的,”
“这里一般都没有啥动物来,我去周围找找有没有什么吃的一会回来接你。”
不知道是不是今天走得太久了,腿有点痛。
李二姐走了没多久,方文殊艰难的脱下裤子,放在一边叠好。
在浅水区,抬高脚放在突起的石头处。
水冰冰凉凉的,一下去叹息一声。
使劲的挫身上的泥,脸也洗得干干净净的。
洗完上岸,觉得清爽极了。
直到听见低声的痛呼。
方文殊愣了一下,这深山老林怎么男子?
如果是男女调换,那男子不应该在在相妻教女。
好奇心促使她过去,只见一个身着华服的男子蹲坐在地上,揉着脚踝。
鞋子和袜子扔在一边,蹙眉难受的撅着红唇。
嘴巴张张,不知道在说什么。
白皙的小脚在绿草的衬托下,显得如玉一般白。
侧颜很完美,这一幕就像诱惑人的狐狸精装作受伤博取人的同情,好把他带走。
作为常年的宅女这一幕是极为有冲击感的。
吓得踉跄一声。
男子听见了眯着眼睛回过头,极好的掩饰住了眼中的杀意。
莫斯年死死的盯着越来越近的女人,心里头恨不得将她大卸八块。
他的小脚只能他未来的妻主能看,其他人配嘛!
不管她是不是故意的,结局只有一个死。
越想越气他为了给孪生弟弟擦屁股,跑到这穷山恶水之地还迷路了。
现在还被人看光了脚,羞愤委屈涌上心头。
纷涌而出的阴翳连感情迟钝的方文殊都有所感应,离他几步之远时停了下来。
温柔的询问:“你好,请问需要帮忙嘛?”
莫斯年仰起头,高傲的像白天鹅。
随意看了一眼,反正是个死人。等回了家就命人除掉她,挖出她的眼珠子喂狗。
刚才看过来的的女人腿脚还有些跛,一个残废怎么配看他,连提鞋都不配。
看他一眼就是对他的侮辱!
杀了她。
听见温软的声音才正眼看去,阳光倾洒在那人身上。
柔和精致的五官,被水打湿的头发紧贴在脸颊上,有些调皮的发丝轻扫脸庞,她眉眼中带着担忧,眼中就只有他一个人温润如玉,绝世之才。
心扑通扑通乱跳,好美。
略微不满的是太瘦了脸色还有点蜡黄,他以后一定得好好养养。
养胖一点,高一点,就是他梦中妻主的模样了。
脸不由自主的红了起来,悄悄地移动姿势,让自己看起更妖娆更吸引人。
含羞向上一看,轻咬朱唇:“妻主,好疼啊~”
尾音绕了又绕,勾得心间跳。
方文殊不明所以的退后俩步,没有听清楚男子在说什么,但刚才心里还毛毛的,现在更毛了怎么办?
这男人怎么回事,怎么这么让人心里头觉得怪啊!
不想帮忙了。
可道德不允许自己这样做。
于是轻声提醒道:“公子,鞋袜穿好,等一会有人带我们俩下去。”
她现在是个半残废,拖不动不熟悉路,还真不能将人好好的送下去。
莫斯年撅着嘴撒娇道:“妻主,你走近一点嘛。人家害怕拉,想要你陪陪。”
微风拂面吹起几丝发丝,扫荡在脸颊上痒痒的。
忽然听见这雷人的台词,被口水吓得咳嗽了几下。
惊讶的看着他:“我与你第一次见面,怎么会是你妻主?”
莫斯年红着小脸,直勾勾的盯着她:“你看到了我的脚,男儿家的脚只能自己妻主能看,你看就就是我妻主了。”
方文殊:“......”沉默是最好的回答。
有些朝代是有这样的习俗,例如酷爱小脚的北宋,里面的妇人小脚就是只能由自己的丈夫观看。
甚至变态的有闻裹脚布和那小脚鞋喝酒的封建糟糠。
不由自主的再看了一眼。
小脚如玉,十颗脚趾粉粉嫩嫩的保养得极好,修剪更好看了。
......
莫斯年瞧着她目不转睛的样子,心里头得意极了。
妻主就是眼光好,知道自己为了见她全身都保养得好。
就是见面的方式太狼狈了,应该画好妆容的,不过妻主呆呆的样子,应该是很满意自己吧。
以后成了亲就住在自己城里面的那套房子,婚后生一堆女儿。
为她洗手做羹汤,红袖添香。
恩恩爱爱到老年,希望妻主先走他舍不得妻主自己一个人孤孤单单的过日子。
要是他先死,妻主转头找了个继室,每天享受妻主的温柔和爱意。
被脑海里面的画面刺激到了,不由嗔怪的瞪了一眼。
待得越久,越不自在的方文殊头皮发麻。
这个男孩要远离他!
她第六感很准的。
以前在谈恋爱的时候每次男方要出轨要分手,她都能感觉到。虽然现在不是一回事,但就是感觉得离他远点。
神色僵硬的坐下,讪讪一笑。
莫斯年眼里桃花开了,妻主笑得真好看。还对着他笑了,一定是喜欢他。
真好,两情相悦。
共白头!
诡异的气氛就这样在方文殊看天看地,莫斯年看她中度过了许久。
莫斯年都忘记了穿鞋袜,对他来说在自己妻主面前光着是最好的。
他好爱!
方文殊:怎么有种被扒光了的感觉。
也许是莫斯年的眼光过于火辣,正在方文殊坚持不下去想要先行离开的时候。
不远的地方传来了李二姐的呼喊声。
方文殊松了口气,转头过去发现他坐在地上,脚上还是没有穿任何东西。
好心的提醒他:“等一会有人来了,你先穿好鞋袜。”
莫斯年乖巧的点头,捡起地上散落的鞋袜。
整齐规矩的穿好。
心里甜蜜蜜的。
啊啊啊,妻主关心我了,她还害怕自己的脚被人看见,占有欲好强,他一定是妻主的最爱!
妻主啊~
心里面恨不得直接洞房。
面上还是装得矜持,乖巧的动作和那张张扬的脸不一样。
李二姐听着声音来到她身边,着急的上下打量:“没受伤吧妹子,你怎么一个人跑这里来了,这里虽然没有大型野兽。”
“但是一个人也是危险的,还有一些猎户弄的陷阱。”
李二姐手上拿着俩只野鸡和一只野兔,念念叨叨关心得不停。
完全忽视了后面的莫斯年。
等发现他的时候。
吓得哑巴了,手指颤颤巍巍的指着他:“是人是鬼啊,怎么会这么好看?”
方文殊:“......”
今天受刺激的程度已经够了,她要回避这人了,以后一定不要见面了。
莫斯年小媳妇样的跟着她,连脚伤都不觉得痛了。
她走一步他也走一步,踩在她的脚印上,方文殊没有回头看。
她的脚印不大,莫斯年的脚印比她的大,能很好的盖住她的脚印。
玩这游戏乐此不疲。
脚伤已经完全好了一样。
到村庄的时候还意犹未尽,直到前面俩人停了下来。
李二姐转过身子低头羞涩问道:“这位郎君不知道你要去那?”
莫斯年差点脱口而出妻主在那他在那这句话。
但转念一想,想到了自己糟心的弟弟,硬下心肠道别:“多谢各位女君,奴家的兄弟在此处自己找他就是了。”
“劳烦各位了,他日必当答谢。”
说这话直勾勾的盯着方文殊,生怕错过她一丝情绪。
没看他,但是脚疼。
脸上出现一抹扭曲,很好的被捕捉到了。
莫斯年心满意足的离开了。
李二姐满脸的失望,那个男人可真好看,要是娶回家做夫朗可就太好了。
心里面是这样想的,但是也明白不可能的事情。
他的身穿都可以比她一家的所有身价还要高。
苦笑的往前走。
而方文殊低头在想,男人奇怪的举动。
晃晃脑袋,他应该不会为了她这么一个烂人而废了自己的大好前途的吧。
这身衣服还李二姐的,本质上她还是一个睡破庙的乞丐啊。
应该不会的,庆幸的想到。
这边莫斯年一离开方文殊就阴沉下了脸,离开妻主也就算了。
还要操心莫斯言那个眼光差得要死的人,明明媒人来提亲的不是高管就是皇族,他就是不满意。
看上了个秀才还没考上的穷书生。
整天拿自己体己去接济,就算是善心大发救济穷人也就罢了,居然在相看前夕找了个去寺庙祈福的借口来幽会情人来了。
简直是丢脸!
门口被有规律的敲响。
里面含情脉脉的俩人对视一眼。
莫斯言轻咬下嘴唇,不舍的放下墨。
宛如春风拂面的语调:“颜姐姐,应当是我哥哥找来了。”
“我得回家了,不然他们该担心了。”
赤欢颜心疼的注视他,坚定的说到:“言儿,我一定会功成名就。我会娶你,给那最盛大的婚礼的。”
莫斯言感动得眼泪哗哗:“言姐姐我相信你,除了你这世上就没有人能做到了。”
莫斯言:“君无言,我心自知。”
“颜姐姐~”
“言儿~”
里面俩人互诉衷肠,门外离开的妻主心头火气很大的莫斯言敲门得越急促。
等他忍无可忍的时候,门终于开了。
莫斯言见到莫斯年不欢迎的眯眼,小声嘀咕一句真烦人。
恰巧被听见。
莫斯年呵呵一笑,嘲讽道:“烦人?你这个蠢货没眼光也就算了,找的还是个需要你花钱的女人。”
“不养你,还免费得到一个下人。那女人文不成武不就,十九岁快到弱冠之年。秀才都没考上。”
“还想她有出息,那还不如去死。然后投个好胎重新做人。”
莫斯言黑了脸,他堂堂太师府嫡出公子,怎能和那些肮脏无趣的下人相匹配。自家颜姐姐可是天上地下独一无二之人。
容貌才华兼备,岂能他人随意泼污水。
即便那人是他哥也不行!
冷眼叽唇反驳:“你不懂她的好我不怪你,毕竟人人都有眼瞎目盲之时。”
“等以后颜姐姐功成名就之时,我定要好好嘲讽你一番。”
莫斯年:“呵,等她功成名就。老子孩子都不知道生下几个了。”
说完疾步匆匆而过,他得回家找人打听打听妻主在什么地方。看妻主条件不好,要送衣服吃的。
看妻主是读书人,笔墨纸砚也得准备好。他屋里还有个娘亲赏的砚台和一块微墨,狼毛笔。
还得买书,以后妻主写文章他磨墨。
妻情郎意,好不快哉。
才没时间和这蠢货掰扯,白白废了他的时间。
莫斯言也是如此,想着下一次该给颜姐姐带什么东西。也不想理他了,一路上相顾无言。
正在吃饭的方文殊打了个冷颤,背后一凉。
大中午的李家人都回来了。
李老娘是个典型的务农人,应该是李老爹说了她的身份,俩人显得有些拘束,被晒得哟黑的脸上布满沟壑,望着她讨好的笑笑。
李大姐长得很普通,体格也大。
面对她豪爽的笑笑,并且从里面拿出一碗酒。
李大姐:“妹子,不客气。没啥好菜将就吃一点,下一次你来给你弄好吃的。”
方文殊摆手:“那有,挺好的。”
一个做学术的,场面话还真说不出来。但极为真诚。
桌子上有四个菜,一个韭菜炒鸡蛋俩个不知道什么都野菜,也一个豆腐汤。
聊了俩句,大家就开始动筷。
方文殊等李家长辈先吃了后才动筷。
下午略阴凉的时候就辞行了,用竹子装了一桶水回到了破庙。
老乞丐还在那躺着。
方文殊以为人是真的不舒服,上前推搡了下,想叫人起来喝一口水在睡。
一碰到就察觉出对方身体的僵硬。
摸了下脉搏,确定人已经走了。
老乞丐年纪大了,这么热的天能抗住的是真的少。
心里不免有些悲伤,老乞丐对她很好的。每次乞讨的东西大部分都给她,受伤了也是她照顾的。
将人板正,整理好衣冠。
忽然摸到了一个东西,掏出来一看。
一个信封和一个玉佩。
玉佩晶莹剔透光滑,看出来很爱惜。雕刻的是麒麟祥瑞,看料子应该是福禄寿。
不便宜啊,难道老乞丐是偷的?
晃晃脑袋,不去想。拿出信翻阅一下,不过就是一些琐碎的事情,询问人家的孩子咋样了。
很关心的样子,应该是老乞丐捡的或者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