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盛夏,金黄的麦浪随着微风浮动,形成一幅连绵不绝的壮丽画面。
柳叶村人此时大多都在田间劳作,外面一派热闹,反倒是村里格外冷清。村尾一座不甚起眼的土屋里,张氏正在后院喂鸡,只是他的注意力全然不在鸡窝里,愁容满面,时不时发出一声哀叹。
将簸箕里所剩无多的糠皮全部倒进食槽,张氏一把抓住栅栏,手指不断收紧,似是终于下定了什么决心。
恰在此时,大门外传来一声嘹亮的呼唤:“张老爹,是我!你托我的事有眉目了!”
张氏眼睛一亮,放下簸箕,提着步子匆匆赶到前院。
门口站着一个胖胖的中年男子,身着棕红色短衫,额间印着一枚鲜亮的红痣。
见到张氏出来,齐阿叔就扬起笑脸,从门口大步跨了进来。
“齐哥,真有人肯嫁给我家杨澜?”张氏紧紧抓着齐阿叔的手腕,像是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他的手劲有些大,不过齐阿叔理解他心急,也没有在意,反手将他的手握住,安抚道:“放心吧,隔壁村正好有个适龄哥儿,家里人也都同意,这就是澜小子的缘分!说不准结个亲,身子就大好了!”
这话张氏爱听,脸上的愁绪都消减了几分。
他儿子五日前掉进了村口的河里,村里的大夫、镇上的大夫都请来了,药吃了不少,人却始终不见醒。
昨儿李大夫来时,没有开药,沉痛的叹了口气,交代他想开点。
张氏仿佛遭了晴天霹雳,实在无法,还是齐阿叔提议说,要不给澜小子娶个夫郎冲冲喜,说不定晦气就散了。
若是放在以前,张氏定然不会相信这个,但事到如今,死马当作活马医,他只能咬牙应了下来。
齐阿叔本就是远近闻名的媒公,没想到第二天就传来了好消息。
高兴不到半刻,张氏又冷静了下来,他儿子生死未卜,好人家哪里愿意把自己的孩子嫁过来。
于是试探性问道:“不知道是哪家的哥儿?”
闻言,齐阿叔长长叹了口气:“隔壁上关村林家的小哥儿林乔,那孩子是个好的,勤快懂事,上头有三个哥哥,都到了成婚的年纪,林家又不是大户,这不就……”
张氏当下懂了他的未尽之言。
将小哥儿嫁出去得一笔彩礼给儿子娶妻,这里家家户户都是这么做的,对不对的不是他们说了算。张氏想得是另外一件事,这段时间给杨澜治病花了不少,家里的积蓄也不多了……
“他们要多少?”
齐阿叔小心的看了看张氏的脸色,羞愧道:“二两。”
张氏的表情倒是没多大变化,哥儿没有女儿受人喜欢,这附近的人家娶个哥儿撑死给一两银子的彩礼。
二两银子已经是一大家子人一年的嚼用了。
“多是多了点,不过乔哥儿的八字我已经看过了,和澜小子是天定的缘分,正正适合……”齐阿叔补充道。
想到病床上日渐枯槁的儿子,张氏咬咬牙:“好,就这么定了。”
——
杨澜本是京市著名的金牌律师,名校毕业,成绩优异,毕业后在京市一家红圈所实习,一年后顺利留在了律所。
十年过去,经过他手的案子上百件,大到企业之间的阴私小到普通的民事纠纷,个个都完成的漂亮。
但是他没想到,成也萧何败萧何。
这次帮一个新兴大企业维护商业秘密,胜诉后自然得罪了另一边的大人物,高额的酬金到手,他还没焐热,就在从法院回家的路上被一辆失控的货车撞飞了。
即使是面对死亡,杨澜依旧冷静,他没什么亲人,只是可惜了刚到手的京市大别墅,还没来得及享受。
然而预想中的疼痛并没有来临。
一睁眼他猛然发现自己躺在一个简陋的木屋中,他的床就在窗边,纸糊的窗纸上贴着一个大红色的喜字,和周围黑乎乎的环境格格不入。
他还没意识到自己在哪,木制的房间门响了一声,借着门缝透进来的微弱亮光,他看到一个瘦小的少年端着碗走了进来。
少年小心翼翼的靠近,不期然撞上了一双沉静漆黑的眸子。
他的眼睛蓦地睁大,忍不住惊呼一声,手里的碗应声而落,黑乎乎的药汁洒在地上,散发出浓重的苦涩味。
杨澜闻到味道下意识皱了皱眉,他的嘴里似乎还残留着同样的苦味。
“你没事吧?”杨澜坐起来,拉着少年在床边坐下。
少年脚上穿的是草鞋,溅上了不少药汁:“碎片扎到脚了吗?”
不等少年作出回答,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在门外响起,越来越近,似乎是在往这边走:“乔哥儿?怎么了?”
林乔听到声音,身体下意识一抖,匆忙站起来,看着地上的碎片,脸色煞白。
“乔哥儿?”男人声音来到了门口。
很快,杨澜就看到了一个同样瘦削、身形微微佝偻的男人走了进来。
看到他,男人的脚步骤然停下,两行眼泪霎时间流了下来:“我的澜儿!澜儿!你终于醒了!”
澜儿?
杨澜愣了愣,这是在叫他?
张氏大步跑来,将杨澜揽进了怀里,嗓子哑的几乎说不出话来:“澜儿,你吓死阿爹了,要是你出了什么事,阿爹可怎么活啊?”
这时,一段并不属于他的记忆一股脑扎进他的脑中。
杨澜的瞳孔放大了些许,他竟然没有死,而是穿越了!
张氏抱着他一顿哭诉,终于停下来之后,嘴角的笑意压都压不住,看着神色让有些瑟缩的林乔也带上了满意。
齐阿叔说的没错,这个乔哥儿真是他们家的福星啊!
林乔见张氏终于把目光放在了自己身上,连忙低声认错:“阿爹,对不起,我手滑了,把碗摔碎了,阿爹罚我吧。”
张氏满心高兴,哪里还会在意一个碗,招呼林乔过来,握住他的手,说道:“傻孩子,一个碗摔了就摔了,那扫把过来清理一下就行了。”
林乔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的看着张氏。
张氏知晓林乔以前在家里的日子不好过,心里一酸,拉着他往外走:“我们烧饭去,庆祝澜儿病好,今晚我们家吃肉!”
林乔见他是真的没生气,松了口气,软声道:“好。”
张氏回头对杨澜说:“澜儿你好好休息,我和你乔哥儿去准备晚饭。”
杨澜胡乱点了点头,眼神复杂的目送他们出去。
他脑容量强大,这会儿工夫已经把原主的记忆粗略看了一遍。
他穿越到了一个架空的古代王朝,名叫大黎朝。
原主也叫杨澜,八岁开始读书,过目不忘,是十里八村有名的神童,他也不负众望,十四岁考中童生。
这下不仅柳叶村捧着他,就连镇上的乡绅都来请他去家中做客,介绍他与儿子认识,希望能沾沾喜气。
十四岁三观尚未养成,原主便被荣华富贵迷了眼,之后再也不愿意把心思放在学习上,跟着一群富二代混吃混喝。
如此过了一年,他自然没能考中秀才,不过大家都没放在心上,毕竟整个府县都没有十五岁的秀才。
原主自己也是这般想的,不但没有痛改前非,反而变本加厉。
之后连着五年,他都没能考上秀才,众人恍然,曾经的神童早就泯然众人。
五日前,正是又一年放榜日,原主毫无悬念再一次落榜,回来的路上遭人嘲笑,精神恍惚,脚下踩空便掉进了河里。
再次醒来的时候,这具身体已经换了个芯子。
如果仅仅是这样,杨澜还不至于心情复杂,最让他难以接受的是,刚才那个瘦瘦小小的少年竟然是他的夫郎!
这个世界不仅有男人、女人,还有一种性别,叫做哥儿。
哥儿外形与男人相似,却比男人娇弱,而且能够怀孕生子,但因为男人们大多还是喜欢女人,哥儿的身份便无比低微。
张氏是他的阿爹,也是一位哥儿,原主父亲早逝,张氏靠着替人种地、浆洗、打零工,才把原主养这么大,父子两个相依为命。
原主落水昏迷,张氏没了主意,抱着一线希望,为他娶了个哥儿冲喜。
刚才他那么开心,却不知道,他的儿子杨澜已经死了,如今醒来的只是异世的一缕亡魂。
就在这时,门又响了一下,将他的思绪拉了回来。
乔哥儿拿着扫把簸箕走了进来,触到他的目光,身体瑟缩了一下,低声道:“打扰到……夫君休息了,我来清理地上的碎片。”
杨澜被这一声夫君叫的浑身发毛,险些被自己的口水呛到。
前世他已经三十多岁了,却是个母胎单身,他不喜欢男的也不喜欢女的,只想好好工作,是个十足的工作狂,却不想一朝穿越,竟然连夫郎都有了。
但是纵然不喜欢,他也不会和林乔和离。
这个世界不用于现代,一个小哥儿不管什么原因被夫家抛弃,那都是灭顶之灾。
杨澜上下打量了一眼面前的人,问道:“你多大了?”
“十八。”林乔低声回道。
杨澜一口老血差点吐出来,这具身体的原主也才二十一岁,但是他却是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
一瞬间,老牛吃嫩草五个字刻在了他的脑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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