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反常必有妖
她嘴角往上翘了翘,想要往生泪认主,需先得到往生泪的认可。
她没想到这么轻易就能得到往生泪的认可,还被强迫认主。
阮暮云心情大好,一天没出门,呆在房里修炼。
吃晚餐的时候,才从房内出来。
阮家餐桌上,吃到一半的时候,阮雪纯突然放下筷子,对阮暮云满是歉意道:“姐,关于我粉丝半夜去你住的地方围堵你的时候,我感到非常抱歉,我代我粉丝跟你道歉……”
阮暮云这些天没上网,所以不知道阮雪纯粉丝半夜围堵她的时候。
但前世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她用脚趾头就能猜到是什么事情。
她面上不动声色,看着阮雪纯道:“你的道歉我接受了,但精神损失费怎么算?”
阮雪纯先是一愣,随即暗暗咬牙,“我代我粉丝赔偿。”
就为了砸车的事情,阮氏集团为阮雪纯赔了近千万。
那辆法拉第几百万,她才开了一次而已,想到这里,阮雪纯就心疼得不得了。
“好了,既然雪纯不追究,那这件事就这样揭过。”
坐在主位上的阮晟突然开口道。
阮暮云神色懒散,看都不看她一眼。
冷漠散漫的态度,碍眼又气人。
阮晟脸色一沉,陈秀青放下碗筷,锐利的眸子朝阮暮云射了过去,“我不管你对这个家有多不满,但类似的事情,我希望不会有下次,雪纯是娱乐圈的艺人,这次的事情阮氏集团为你们买单,赔了上千万,我们家底有限,经不起你们这样折腾!”
陈秀青说的是你们,锐利的眸子却一直盯着阮暮云。
阮暮云没有说话,依照她如今的能力和财力,完全看不上阮家那点家底。
但阮氏公司是她母亲的心血,她不能眼睁睁看着阮氏毁在阮家这群人手里。
阮暮云冷漠的态度,让陈秀青很不满。
阮暮云意气用事,砸了一辆几百万的车,搞得阮雪纯在娱乐圈的名声大幅度下降。
阮氏为了摆平这件事情,更是往里砸了上千万,惹得公司的股东怨声载道。
不过阮雪纯为阮氏药妆公司代言是免费的,阮雪纯名声受损,阮氏药妆公司也会受到影响。
陈秀青抓住这个点,勉强稳住了众股东。
公司是阮家根基,也是他们生存的依仗,最重视的公司搞成这样,足够让陈秀青愤怒。
她很想狠狠把阮暮云修理一顿,但阮暮云现在特别邪门,一改刚来的自卑怯懦,完全不把他们放在眼里,她完全拿她无可奈何。
阮氏在她手里十几年,一直都平平无奇。
她虽然不想承认,但她能力确实有限,阮雪纯也不是经商的料。
陈秀青看着阮暮云的眸中划过一丝阴暗诡异的光芒。
到底……还是阮家的人!
“这周六,有个慈善晚会,到时候你也跟着去。”陈秀青看着阮暮云说道。
阮雪纯垂下头,唇角勾起一抹诡异的弧度。
她放下筷子,轻轻靠在椅背上,看着陈秀青,微眯的眸子带着一丝锐利。
陈秀青被她这样看着,不知为何,竟然紧张起来。
实在是……这个死丫头气场太强大。
她不悦道:“你这是什么态度?我在跟你说话!”
阮暮云收回锐利的目光,缓缓开口道:“突然让我去参加宴会,不怕我丢阮家的脸?”
陈秀青脸色沉了沉,按照她的性格,早就发脾气了。
这次却心平气和道:“你到底是阮家的女儿,以前就算了,你现在回来了,这种宴会,你自然要参加,让圈内的人认认人。”
阮暮云玩味道:“你不说,我还以为自己是你们的讨债人呢。”
说完,她拉开椅子,起身离开。
阮雪纯居然着急了,她跟上去,焦急道:“姐姐……”
接着是陈秀青沉沉的声音,“暮云,我们到底是你家人,你一定要一直这样我行我素吗?”
阮暮云脚步顿住,她有些意外的看着陈秀青。
却见她正抬头看着她,眸中带着显而易见的失望。
阮暮云有片刻的恍惚,这个表情让她勾起了她对养父母的回忆。
曾几何时,也有人用这种表情看着她,疼爱着她。
后来……那对夫妻走了。
她来到了龙潭虎穴,还丢失了自己的性命。
她看着陈秀青那张布满褶皱的脸,眸中的恍惚被嘲讽取代。
“我也对你有过期待,可是因为利益抉择的时候,你们却果断抛弃我了,你们为什么把我找回来,你们自己心里清楚,你们本就做好了打算,那么我就是做的再好,做得再多,你们都只是把我当成一个小丑,除了嘲讽就是厌恶。”
“既然如此,如你们所愿,我不再你们跟前碍眼,大家井水不犯河水,但你们……”
阮暮云目光扫过在场所有人,缓缓启唇道:“似乎有点犯贱。”
“放肆!”阮宗政猛地一拍桌子,怒道:“你这孽障,你眼里还有没有长辈?”
“实话总是伤人,我实话实说而已。”
阮暮云丢下这句话,朝楼上走去,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只是没多久,门外就响起了敲门声。
阮暮云本不打算理会,但敲门的人似乎很不识趣,大有她不开门,就敲一晚上的意思。
她冷着脸,打开门。
“姐姐!”
阮雪开口叫了她一声,然后松开陈秀青的胳膊,手里捧着盒子劲直走近了阮暮云的房间,将盒子房子她床上。
“这是奶奶特意跟我开口,帮你要来的礼服!”
陈秀青开口帮她要的?
阮暮云唇边勾起一抹嘲讽的弧度,眸中泛出一点点冷意。
她才是阮家真正的大小姐,想要的东西还要一个鸠占鹊巢的施舍给她。
这个鸠占鹊巢的雀儿抢走了属于她的一切,到头来,她还要接受她的施舍。
兼职讽刺至极!
“姐姐,这件礼服我没有穿过,奶奶让我让给你,姐姐,这周六的宴会,我们一起去好吗?你试试看,看合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