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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小说网 > 重生港岛:我是世界大亨 > 第162章 演唱会2

第162章 演唱会2

演唱会的气氛如此好,陈志学也甚是欣慰,不愧是前世Beyond乐队的歌。

可惜Beyond乐队还要十年才出现,此时的黄加驹,也不过是个12岁的小孩子,要不然陈志学直接把他们挖到创世唱片公司来了。

对于这个如此天才歌手,仅仅32岁,就因为意外而去世,实在是粤语歌坛的一大损失。

前世的陈志学,更是Beyond乐队的歌迷,他们的哥,陈志学重复听了不知多少次。

这一辈子,如果把他挖到创世唱片公司来,就相当于改变了他的历史,那么,掉下舞台的那一幕,就不会再发生。 𝓜.𝙫𝕆𝔻🅃𝙬.𝙡𝙖

陈志学已经想好了,以后一旦Beyond乐队出现,就把他签约下来。

“志,港岛的演唱会氛围真好,不比伦敦的差,而且他们唱的歌都非常好听,虽然我听得不是很懂,但是音乐无国界。”沈茹双手跟着摇摆,脑袋扭向旁边的陈志学,开心地说道。

“当然,那是你男人我写的歌,当然好听。”陈志学无耻地说道,一脸得意洋洋的表情。

一首接一首的歌,随着时间的流逝,从舞台上传遍整个港岛体育馆。

“宝贝,我们来看这场演唱会来得实在是太对了,我们之前也参加过许冠洁的演唱会,但他的演唱会气氛根本没有这个好,摇滚音乐实在是太棒了。”一对情侣,男的兴奋地和女的说道。

“嗯嗯,亲爱的,我闺蜜她不来太可惜了,回去我非得嘚瑟给她看。”女的双手举起来,一边不停地有节奏摇摆着,一边回答男朋友的话。

“杰仔,我就说了,Summit乐队的歌好听,这次没带错你来吧,你刚从澳洲回来,没听过他们唱的歌都不知道这些歌有多好听。”前排一位男歌迷对着刚回国的死党得意地说道。

“的确,我原本以为,粤语歌曲没什么好听的,以前觉得只有英语歌好听,但这次Summit乐队的歌曲给了我很多的感触,我觉得我喜欢上了粤语歌曲,这实在是太好听了。”死党非常喜欢这种演唱会的气氛,来之前,他以为这是一场很无聊的演唱会,但从第一首歌开始,他知道,自己想错了,他没听过Summit乐队的歌,这次还是第一次听,因此也没法跟着唱。

从现场观众的举动来看,陈志学、李儒等人知道,这场演唱会成功了,而且非常地完美。

连唱三首歌,Summit乐队知道,该让一位助阵歌手上场了。

按照演唱会的安排,乐队一共13首歌,而助阵歌手四位,因此每唱完三首歌,会让一位助阵歌手上台演唱,而乐队歌手也能趁机休息一下。

“各位歌迷们,我们这次演唱会,有幸请来了四位神秘的嘉宾来给我们演唱会助阵,这第一位不仅仅是一位歌手,同时也是一位演员、主持人,大家知道是谁吗?”郭凯乐神秘地向观众说道。

现场观众开始猜测起来,大家说了几个名字,其中便有汪明 全和郑绍秋的名字。

“有些观众猜对了,没错,她就是演唱《万水千山总是情》的歌手汪明全,有请汪姐。”郭凯乐大声笑着说道。

而汪明全也适时地从后台走到了舞台的前面。

现场观众给予了热烈的掌声,他们没有想到,只是来看一场Summit乐队的演唱会,居然还能听到汪明全唱歌,要知道,之前《万水千山总是情》再座绝大部分歌迷都是有听过的。

而对于助阵嘉宾,在演唱会举办之前,并没有透露出去,因此对观众们来说,这绝对是个不小的惊喜。

相对于刚出道不久的Summit乐队,汪明全可就老道多了,一上台,便和观众们互动起来,引起观众们的阵阵欢呼,不愧是主持人出身。

“莫说青山多障碍;风也急风也劲。”

……

汪明全的演唱,给观众们带来的不仅仅是惊喜,也是现场的一个小高潮,能凭借单曲卖出数十万张唱片,还是很受大家喜爱的。

等汪明全唱完一首歌之后,她决定,未来一定要举办属于自己的演唱会,看着现场的歌迷,实在是太有成就感了,不像在电视上或者电视剧里面,没有面对观众,虽然粉丝众多,却完全体现不出来粉丝们的热情。

时间一秒一分地过去,很快,Summit乐队唱了9首歌,按照安排,轮到了叶小倩上台了。

“接下来,我们再次邀请一位神秘的助阵嘉宾上台,她在乐坛中和我们乐队一样,都是新人,但是她在最近TVB举办的港岛歌唱大赛中表现得非常出色,受到很多歌迷们的喜爱,没错,她就是演唱《甜蜜蜜》的叶小倩,有请。”郭凯乐对着话筒大声喊道,接下来,他又可以休息几分钟了。

“紧张吗?”汪明全在后台笑着问叶小倩。

“不紧张,志学哥等会在看我唱歌呢,我不会紧张的。”叶小倩仿佛是给自己心理催眠,又仿佛是跟汪明全说话。

她觉得,自己一定不能给志学哥丢脸,因为她知道,自己能上台,都是志学哥给她的机会。

努力将心中那点小慌张镇压下去,再深呼一口气,叶小倩踏上了舞台。

“啊,是她,这次港岛歌唱大赛我最喜欢的歌手,没想到Summit乐队这次把她给请来了,这下子我们有福了。”虽然《甜蜜蜜》不是粤语歌曲,但这首歌在港岛的受欢迎程度可是一点都不比粤语歌曲低。

“我妈超喜欢她唱歌,我当时让她陪我来看这场演唱会,她却说Summit那些歌她不喜欢,如果让她知道这次的演唱会,叶小倩居然来参加,一定后悔没来听。”一位二十来岁的女孩对她朋友说道。

叶小倩长得本身就很甜美,加上声音也甜,歌也甜,可以说受众歌迷从几岁到几十岁都有,真正的老少通杀型歌手。

“哇,快看,小倩妹妹上台了。”沈茹激动地拉扯着陈志学的袖子,兴奋地说道。


演唱会的气氛如此好,陈志学也甚是欣慰,不愧是前世Beyond乐队的歌。

可惜Beyond乐队还要十年才出现,此时的黄加驹,也不过是个12岁的小孩子,要不然陈志学直接把他们挖到创世唱片公司来了。

对于这个如此天才歌手,仅仅32岁,就因为意外而去世,实在是粤语歌坛的一大损失。

前世的陈志学,更是Beyond乐队的歌迷,他们的哥,陈志学重复听了不知多少次。

这一辈子,如果把他挖到创世唱片公司来,就相当于改变了他的历史,那么,掉下舞台的那一幕,就不会再发生。

陈志学已经想好了,以后一旦Beyond乐队出现,就把他签约下来。

“志,港岛的演唱会氛围真好,不比伦敦的差,而且他们唱的歌都非常好听,虽然我听得不是很懂,但是音乐无国界。”沈茹双手跟着摇摆,脑袋扭向旁边的陈志学,开心地说道。

“当然,那是你男人我写的歌,当然好听。”陈志学无耻地说道,一脸得意洋洋的表情。 𝙈.𝙑𝓞🄳𝙩𝕎.𝙡🄰

一首接一首的歌,随着时间的流逝,从舞台上传遍整个港岛体育馆。

“宝贝,我们来看这场演唱会来得实在是太对了,我们之前也参加过许冠洁的演唱会,但他的演唱会气氛根本没有这个好,摇滚音乐实在是太棒了。”一对情侣,男的兴奋地和女的说道。

“嗯嗯,亲爱的,我闺蜜她不来太可惜了,回去我非得嘚瑟给她看。”女的双手举起来,一边不停地有节奏摇摆着,一边回答男朋友的话。

“杰仔,我就说了,Summit乐队的歌好听,这次没带错你来吧,你刚从澳洲回来,没听过他们唱的歌都不知道这些歌有多好听。”前排一位男歌迷对着刚回国的死党得意地说道。

“的确,我原本以为,粤语歌曲没什么好听的,以前觉得只有英语歌好听,但这次Summit乐队的歌曲给了我很多的感触,我觉得我喜欢上了粤语歌曲,这实在是太好听了。”死党非常喜欢这种演唱会的气氛,来之前,他以为这是一场很无聊的演唱会,但从第一首歌开始,他知道,自己想错了,他没听过Summit乐队的歌,这次还是第一次听,因此也没法跟着唱。

从现场观众的举动来看,陈志学、李儒等人知道,这场演唱会成功了,而且非常地完美。

连唱三首歌,Summit乐队知道,该让一位助阵歌手上场了。

按照演唱会的安排,乐队一共13首歌,而助阵歌手四位,因此每唱完三首歌,会让一位助阵歌手上台演唱,而乐队歌手也能趁机休息一下。

“各位歌迷们,我们这次演唱会,有幸请来了四位神秘的嘉宾来给我们演唱会助阵,这第一位不仅仅是一位歌手,同时也是一位演员、主持人,大家知道是谁吗?”郭凯乐神秘地向观众说道。

现场观众开始猜测起来,大家说了几个名字,其中便有汪明 全和郑绍秋的名字。

“有些观众猜对了,没错,她就是演唱《万水千山总是情》的歌手汪明全,有请汪姐。”郭凯乐大声笑着说道。

而汪明全也适时地从后台走到了舞台的前面。

现场观众给予了热烈的掌声,他们没有想到,只是来看一场Summit乐队的演唱会,居然还能听到汪明全唱歌,要知道,之前《万水千山总是情》再座绝大部分歌迷都是有听过的。

而对于助阵嘉宾,在演唱会举办之前,并没有透露出去,因此对观众们来说,这绝对是个不小的惊喜。

相对于刚出道不久的Summit乐队,汪明全可就老道多了,一上台,便和观众们互动起来,引起观众们的阵阵欢呼,不愧是主持人出身。

“莫说青山多障碍;风也急风也劲。”

……

汪明全的演唱,给观众们带来的不仅仅是惊喜,也是现场的一个小高潮,能凭借单曲卖出数十万张唱片,还是很受大家喜爱的。

等汪明全唱完一首歌之后,她决定,未来一定要举办属于自己的演唱会,看着现场的歌迷,实在是太有成就感了,不像在电视上或者电视剧里面,没有面对观众,虽然粉丝众多,却完全体现不出来粉丝们的热情。

时间一秒一分地过去,很快,Summit乐队唱了9首歌,按照安排,轮到了叶小倩上台了。

“接下来,我们再次邀请一位神秘的助阵嘉宾上台,她在乐坛中和我们乐队一样,都是新人,但是她在最近TVB举办的港岛歌唱大赛中表现得非常出色,受到很多歌迷们的喜爱,没错,她就是演唱《甜蜜蜜》的叶小倩,有请。”郭凯乐对着话筒大声喊道,接下来,他又可以休息几分钟了。

“紧张吗?”汪明全在后台笑着问叶小倩。

“不紧张,志学哥等会在看我唱歌呢,我不会紧张的。”叶小倩仿佛是给自己心理催眠,又仿佛是跟汪明全说话。

她觉得,自己一定不能给志学哥丢脸,因为她知道,自己能上台,都是志学哥给她的机会。

努力将心中那点小慌张镇压下去,再深呼一口气,叶小倩踏上了舞台。

“啊,是她,这次港岛歌唱大赛我最喜欢的歌手,没想到Summit乐队这次把她给请来了,这下子我们有福了。”虽然《甜蜜蜜》不是粤语歌曲,但这首歌在港岛的受欢迎程度可是一点都不比粤语歌曲低。

“我妈超喜欢她唱歌,我当时让她陪我来看这场演唱会,她却说Summit那些歌她不喜欢,如果让她知道这次的演唱会,叶小倩居然来参加,一定后悔没来听。”一位二十来岁的女孩对她朋友说道。

叶小倩长得本身就很甜美,加上声音也甜,歌也甜,可以说受众歌迷从几岁到几十岁都有,真正的老少通杀型歌手。

“哇,快看,小倩妹妹上台了。”沈茹激动地拉扯着陈志学的袖子,兴奋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