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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肝胆死生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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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拍板把天下招进来的那个人,是大理寺少卿裴东来,此人天生白化病,最怕晒太阳。出门到哪儿不是带着把伞就是顶着个大黑帽子。不过他确实屡破奇案,「洛阳神探」这个名字,也并不是谁赐给他或者他自封的,这个名号是在民间不知不觉就流传起来的,约莫是个蛮准确的描述。

天下虽然是个女孩子,入职大理寺之后却也并没有遭到苛待,虽然说这终归不知道是她第一天把大理寺的大家打服气了、还是大理寺在裴东来的带领下真的风气良好的缘故。

——————总之,裴东来其人吧,大概是个好人。

天下入职后被分到的第一个差事,是和新入职的书吏一起整理记录近期案件尸体的尸检报告。说到这位新入职的书吏,此人叫张训,长得很大众脸的一个二十出头的青年,干事很踏实,平时和天下共事处的也还算不错。

那天评事和主簿那里杂事多,这两人一直拖到晚上才得空去停尸房。天色已是渐暗,月亮牙只在乌云后面冒出薄薄的一个尖,他俩一边唠嗑一边推开停尸房的门。惨白的月光渗进黑漆漆的屋内,里排的尸床上有个晃动起身的人影,空荡荡的屋子里只有一排又一排盖着白布的尸体,和一声沙哑的 “谁啊,这么吵?”

“鬼啊啊啊啊——————”天下耳边响起张训破音的尖叫,她想起这位之前路上唠嗑就抖抖霍霍的声音,倒也没惊讶这人怕鬼。

——————张训其人吧,是个靠谱但怕鬼的壮汉。

但是天下不信鬼神。

所以天下右手揪住吓没了魂的张训,左手朝着那个黑影的腹部梆梆一拳莽了上去。

“嗷——————”这次换成了黑影的嚎叫。

几分钟后。

天下和张训诚恳地对着一位留着八字胡,身材偏矮胖的大叔鞠躬道歉。

原来睡在义庄的是大理寺验尸官,庞柏。

大理寺事务繁多,所以他那天就直接睡在了停尸房,反正平时和尸体打交道不是一年两年了,也不在乎多睡一晚上。刚好还有一具尸体的尸检没有做完,天下和张训本着有些愧疚的心理,自告奋勇陪庞柏加班,把尸检报告提前赶出来。

然而他们未曾想到的是,这位庞叔端详了一会儿尸体的脚底板,抬头拿下面巾和天下跟张训说了句,死于颅内出血。

张训愣住了。

天下也愣住了。

两人的眼中透露出同样的清澈的愚蠢。

“不是….你只看了一眼死者的脚底板啊!!”张训觉得事情实在有些离谱。

“完活,收工回家咯!”而庞柏是不理会他的,这人开心地一扯面巾,愉快地下工了。

“小天你说…庞叔为什么会从脚底板看出来是颅内出血啊?”

天下瞧着那似乎完全没有道理的尸检报告,陷入了良久的沉思。

结果第二天庭审的时候,他们就听见被告哭哭啼啼地说着“小的一冲动就用木板打了他的头,哪曾想…”云云。

这实在是…三百六十五行,行行出状元——高手在民间呐。

————庞柏其人吧,是个不爱加班的高手。

第二天,天下再次在停尸房堵住了刚上工的庞柏,开口就是没有头没脑的一句,“是因为尸斑的位置吗?”

“啊…啊?啥啊?”庞柏下意识后退一步捂住自己的肚子,前几天被打的惨痛经历让他对这个几乎和他女儿一样大的孩子产生了不可磨灭的畏惧。

人死后,在尸体低下部位皮肤出现的紫红色斑块,称为尸斑。尸斑的形成,是由于人死后血液循环停止,心血管内的血液缺乏动力而沿着血管网坠积于尸体低下部位,尸体高位血管空虚、尸体低下位血管充血的结果,尸体低下部位的毛细血管及小静脉内充满血液,透过皮肤呈现出来的暗红色到暗紫红色斑痕,这些斑痕开始是云雾状、条块状,最后逐渐形成片状,即为尸斑。

尸斑的分布位置,与尸体的姿势直接相关。如仰面平卧的尸体,尸斑出观在枕部、顶部、背部、腰部、臀部两侧和四肢的后侧,有时也见于尸体侧面,甚至上面的倾斜区如锁骨上部。俯卧的尸体,尸斑分布在颜面、胸部、腹部和四肢的前面,此时两侧眼结膜也往往呈瘀血状。

而只有处于立位的尸体,如悬吊的尸体,尸斑出现在下肢、下腹部和上肢的远端。

“那个案子里,尸体是被悬吊上去的,但其实上吊自杀是伪造的,在脚部根本没有出现尸斑,所以只能说明上吊是伪造的现场,其实那人被吊起来之前早就被打死了,对吧?”

庞柏这才想起来这孩子问的是之前的案子,“嗨,你说那个案子啊,对啊,是的。”

“好厉害啊!庞叔!验尸相关的知识,可以教我吗!”

“不是,你这孩子…你这不是已经自己推出来了吗…”

尽管一开始和天下的初遇有些惊悚,庞柏终究还是在天下的一声声夸赞中迷失了自我。

除了验尸相关的工作,天下的职责里同样包括协助大理寺的录事和主簿进行日常文件的整理归纳和撰写。她所直属的主簿崔倍这人,也值得咱好好说道说道。

天下自离开家一路漂泊,也算见到过很多奇人轶事,但崔倍绝对是其中最特别的一位。

此人一双上吊眼,眉型确是很典型的八字眉。他的眉毛其实很好看,可惜一直向下,显得没什么精神。而他本人平日里看起来也是丧丧的样子,嘴角常常耷拉着,隔三岔五便会叹气。

崔倍长得很清秀,天下在人群中一眼就能认出来他。只不过能认出来他的原因并不是因为他的样貌,而是因为他的头顶,自然聚集了一小片乌云。

是的,一小片,乌云,正正好好在他头顶十厘米的位置。

崔倍走到哪儿,小乌云也跟着飘到哪儿。

据说,出生时候他头顶就有这片乌云。

花了好一会儿接受这个事实的天下想,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似乎正如小乌云所预示的,崔倍其人,不太幸运。

从想去的餐馆必定当天关门开始,到去寺庙求签必定大凶等等,数不胜数。

一次他前去画凶手画像,准备通缉令的时候,就听见原告说着「那凶手长得如此这般那般…」,天下听到对方说「尤其是那双八字眉,化成灰我都认得!!」的时候,就已经感到了不对劲。

画完后的崔倍拿起新鲜出炉墨迹未干的画像,说了一句,“是我二大爷。”

这谁瞧了不说一句大义灭亲。

更离谱的是,崔倍不但自己的人生充满悲剧,所到之处处处殃及池鱼。

据传言,他刚到大理寺的第一天,告诉大家别和自己太近乎,否则就会像自己的爹娘叔伯姨娘一样,说着,就解开了自己的包袱,露出了他七大姑八大姨的灵牌,把大家吓个半死。

自那之后,就没什么人敢接近他了。

事实上,天下来之前,没有几个人愿意和崔倍坐一张桌子共事。天下呢,就如之前所说,不信鬼神不信邪。

她跟在崔倍身边办事的第一天,无缘无故在广场上平地摔。

她跟在崔倍身边办事的第二天,中午一起去食堂吃饭时食堂着火了。

她跟在崔倍身边办事的第三天,下班去买想吃的糕点时轮到她刚好最后一份卖完。

她跟在崔倍身边办事的第四天,给墨惘喂食的时候因为这大胖黑蛇吃得太着急,破天荒咬到了她的手。

她跟在崔倍身边办事的第五天,天下一剑劈在小乌云中间,“你说我如果拿一把火,能不能把这乌云给烧成水烧没?”

明明算是天下上司的崔倍吓得瑟瑟发抖。

自那之后,天下的生活勉强算是运气不好不坏。

与小乌云勉强算是和平共处之后,天下有时得了闲喜欢去看崔倍画画。他是做主簿的,通缉犯的肖像画算是信手拈来,画的神韵样貌皆是惊了人的像。天下是没有什么艺术细胞的,她偶尔帮崔倍研墨,虽然不爱画画,可她喜欢看崔倍画画。

“画的真像,真好看。”

她常常这样好不掩饰地夸赞崔倍的画技。

崔倍生性害羞内敛些,不太听的得人夸,他第一次的时候谦虚说,“比不上你们练武的,都是些纸上的花样,没什么好夸耀的。”

“才不呢,”天下很坚定地否定他,“剑有剑道,医有医道,要是绘画界里也像军衔那样给整个排名,崔倍你肯定是个鼎鼎有名的大将军!”

崔倍画工笔,虽然花鸟山水他也会,但画的最多的还是人。他的笔很灵动,有时端详他的画,你便会觉得线条似柔实刚,似断实连,直中有曲,乱小有序,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施朱则太红,着粉则太白;而崔倍现在画的,就刚刚好。

工笔画中,墨即是色,色即是墨;墨随色定,色依墨态;墨中有色,色中有墨;墨不碍色,色不碍墨;非色非墨,恰似神彩。绘画技法里,小天最喜欢的是渲染,那时崔倍会一手拿两笔,一支蘸水,一支蘸色,色笔染,水笔运,从结构的深处开始,由浓而淡,产生一种自然渐变的效果,很是好看。至于那些什么勾、皴、点、染、丝中的技巧,天下或多或少也知道个少许,有时崔倍会唠上一两句,不过大多数时候,他只是专心地画。

————崔倍其人吧,是个喜欢画画的、天生的扫把星。

但是同时世间又有一句话叫做「一物降一物」。

能降得住崔倍的这位,叫王七,是天下主要负责协助的录事。

王七。

王家排行老七,故名王七。

虽然是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名字,王七的人生却一点儿都不平凡。

五岁在黄牛的尾巴上绑了爆竹从而发明快速耕地法;十岁使用野生菌菇自主研发新型致幻剂;二十五岁任职大理寺录事,死性未改。

懂了,天下想,是个能作死的。

本着大家都是同事嘛相互照应的原则,王七很勇敢地和崔倍套起了近乎,常常结伴而行。关于他什么时候会惨死在乌云厄运之下当年大家甚至开了个赌局。

与崔倍同行的第一天,王七没事。

与崔倍同行的第二天,王七没事。

与崔倍同行的第三天,王七没事。

与崔倍同行的第四天,王七没事。

此后的一个月,王七没事。

直至今日,王七仍然没事。

————王七其人吧,是个命很硬的热爱作死之人。

作者有话要说:墨即是色,色即是墨;墨随色定,色依墨态;墨中有色,色中有墨;墨不碍色,色不碍墨;非色非墨,恰似神彩。——————取自《古代工笔花鸟画的传统技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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