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活了一整天,把岗位和抚恤金的事情搞定后,已经是傍晚时分。
回到家中,江海兰已经做好了饭菜。
姜雨禾挑了挑眉,她记得厨房里除了一袋干货,什么也没有了。
江海兰有些不好意思,说道:“我下午买了些菜,这附近没什么卖的,家里米不多了,明天得去镇上买才行。”
“我去吧。”
食品厂虽然在镇上,但离镇中心集市还有一段距离,家里油米都没有了,江海兰身体不好,也搬不动货物。
姜雨禾说完,掏出了1200块递给她。这是拿回来的抚恤金和150块的卖岗位钱,她自己留了250块作创业启动金。
“这是什么?”江海兰诧异,“怎么那么多钱?岗位不是只卖了600块吗?而且有200块是分期的。”
“收着吧。我把……爸的抚恤金抢回来了,以后那一家子和我们没关系,也不用再被她扒着吸血。”
江海兰忍了忍眼里涌出来的泪水,这个女儿自大忠死去后,就变得冷漠强势,让她有种陌生的隔阂感。
但原来女儿没有变,还是那么关心她这个没用的母亲。女儿只是被迫变得冷漠坚强,这都是为了保护她!
“都怪我没用,呜呜……”江海兰忍不住哭了起来。
姜雨禾无奈,她头疼地揉了揉眉心,示意姜晓娟哄一哄她。
姜晓娟很有眼色地拉着江海兰的衣袖,“妈妈,我饿了。”
“对……先吃饭。”江海兰擦了擦眼泪,舀了勺鸡蛋羹到姜雨禾碗里。
吃完饭后,江海兰趁着姜晓娟洗澡,进了女儿房间。
彼时姜雨禾正准备研究玉葫芦,见此问道:“有什么事吗?”
“这钱你收着吧,留着去买念大学需要的东西。”江海兰递上一叠钱,又说道,“学费你不用担心,我还有些积蓄。”
姜雨禾看着她手上的1300元,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告诉她,自己根本就没打算去念大学。
原女主平时成绩优异,本来考一所好的大学是十拿九稳的,但参加高考那几天,恰逢父亲去世,影响了发挥。根据原书剧情,她这次考得不好,只能念技校。
当然,哪怕考得很好,姜雨禾也不打算去念,不是因为家里没钱,而是大学梦,她上辈子已经圆了。这辈子,她还是打算从事自己所热爱的餐饮行业。
至于念不念大学,对于她来说根本不重要,科学文化知识她已经具备了。
或许有一天,她觉得生活无聊了,会去大学进修,调剂一下生活,但至少不是现在。
姜雨禾心思百转,没有立刻把决定说出口,还是等分数线出来了再说吧。至于这1200元,她把抚恤金给了江海兰,留下了150元的卖岗位钱和江海兰额外给的100元。毕竟她急需启动资金。
江海兰拗不过她,只能收下了抚恤金。
姜雨禾继续研究玉葫芦,只见里面已经盈满了液体,她试探地把它倒进搪瓷缸里,这次液体顺利地倒了出来。
仔细观察,液体无色无味,但她却能感受到其中充沛的灵气,就这么稍微闻了一下,便浑身舒泰。
这液体对身体有益,可能像小助理说的,有洗涤身体的作用。
姜雨禾谨慎地用舌尖尝了一点,液体确实是无味的。
她感觉身体的毛孔都舒张开了,没有什么不适,于是又再次一点点地咽下液体。
直至把液体一滴不剩。
细细感受身体的变化,没有任何副作用,但除了感觉毛孔舒张后,也没有明显的好处。
她想了想,可能是量不够吧,也不知道这个玉葫芦的液体是一次性的,还是可以循环再生。
如果是循环再生,频率又是多久?再生的契机是什么?液体除了喝下,对其他事物还有没有作用?例如小助理所说的,可以催生植物,让其生长得更好,可以改变动物肉质,让其更美味……
姜雨禾带着一堆疑问进入了梦乡。
凌晨五点,她是被身上一阵黏糊糊的不舒服感弄醒的。
借着窗外晨曦的微光,她看到自己的皮肤上粘满了一层层灰黑的污垢,发出一股酸酸馊馊的味道。
她十分尴尬,确认姜晓娟没有被自己熏醒后,连忙起身去洗澡。
如同她猜测的那样,玉葫芦里的液体有洗涤身体杂质的作用,她现在感觉自己通体舒泰,犹如初生婴儿般纯净。
她仔细看着镜子里自己的模样。
小巧的鹅蛋脸,皮肤光滑,白里透红,细长微挑的桃花眼,高挺秀气的琼鼻,粉嫩微翘的樱唇。
看起来漂亮而明艳,甚至有些勾人的媚。
和她前世的样子十分相似。
前世有一段时间里,她不太喜欢自己的容貌,不是因为丑,而是太漂亮了,漂亮到那些男厨师龌龊地以为她是靠美貌在厨艺界取得成就,否定了她的努力和天赋。
后来,她想开了,他们就是妒忌,他们就是不甘心被一个女人踩在脚下。
她没必要为了这些心胸狭隘的人而挑剔自己的容貌。
姜雨禾细细感受了一下身体的变化,体态轻盈了很多,浑身充满精神气,仿佛有使不完的力量。
这让她很惊喜。
毕竟,一个优秀的厨师,需要强大体格的,至少能拎得动沉重的铁锅。
所以,哪怕体质改善了,她也没打算把锻炼落下。
简单梳洗后,她出门去海边跑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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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镇位于琼州岛的最南端,是一座拥有两百多公里海岸线的海滨小城。
如今它还只是一个县级市,直到今年年底才正式成为地级市。现在的它贫瘠而落后,但姜雨禾知道,明年夏初,琼州岛就会建省创办经济特区,届时十万人才将带着梦想和激情如潮水一般跨海奔向这片土地。
这座位于天涯海角的小岛即将迎来腾飞,亚市也从偏僻贫瘠的小渔村成长为闻名全球的度假天堂。
前世姜雨禾长大成人时,琼州岛已经崭露头角。如今,她有幸参与它从天涯畏途到人人向往的开放高地的建设过程,她倍感荣幸,激动得连一贯的沉稳冷静也消失不见。
她快速地沿着海岸线奔跑,仿佛只有通过挥洒汗水,才能把内心的激荡平复下来。
橘红色的朝阳缓缓从苍茫的海面上喷薄而出,天边布满五彩斑斓的云霞。
程明辉坐在一块岩石上,微微喘气看着不远处那个仿若不知疲倦,一直奔跑着的身影。
天色还没亮的时候,他就已经看到她了。
原以为是谁家的姑娘贪玩,一大早就过来海边等日出,没料到她也是来运动的。
他跟在她后面,亲眼看着她跑了一圈又一圈,直至他都累得要坐下休息了,她还在继续。
这体能简直逆天,比他手下的兵强多了。
“难道她也是当兵的?最近没听说军营有新女兵啊。”程明辉疑惑。
眼看她终于停了下来,扶着膝盖休息,他连忙站起身,小跑着走了过去。
“你好。”
随着他的打招呼,眼前的女孩慢慢抬起了头,露出一张漂亮的脸庞。
晨曦为她镀上了一层暖光,额角晶莹的汗水闪烁着璀璨的光芒,然而,这一切都不及她的眼睛明亮。
那是一双深邃而沉静的眼眸,没有朝阳的热烈,却有着星辰般的柔光,不过分热,也不过分冷,有着能抚平人内心浮躁的魔力,让人变得平和起来。
这是很神奇的感觉,明明她长着一双勾人的桃花眼。
程明辉晃了晃神,没有问她是不是也是军人。
拥有着这样白皙肌肤的姑娘,不会是军人。
然而她身上坚毅的气质,却和军人如出一辙。明明她只是一个年轻柔弱的姑娘。
感觉就是很矛盾。
这一刻,程明辉对她产生了巨大的兴趣。
姜雨禾一早就发现身后跟着一个尾巴,但看到对方没有图谋不轨,只是跑步而已,她才没有理会。
男子身高起码有一米八,体格强壮,裸露的手臂隆起结实的肌肉,胸肌更是仿佛要透过轻薄的棉布喷薄而出,浑身散发着强烈的雄性荷尔蒙气息。
古铜色的脸庞却很年轻,大概也就二十出头,剑眉星目,鼻梁高挺,嘴角扬起一抹明朗的笑容,看起来十分阳光帅气。
最重要是,他给人一种正气凛然的感觉,让人觉得他是可信的。
这种气质,她还是从华夏军人、警察等身上看到过。
姜玉禾稍微卸下了防备,对他点了点头。
这漂亮姑娘有点冷啊。程明辉心里闪过这个念头,一时间,没怎么和异性打过交道的他不知道该怎么办。
此时,潮水退去,屹立的礁石、五彩的贝壳、张牙舞爪的螃蟹、拼命把身子往缝隙淤泥里钻的章鱼……都逐渐露出了身影。
不远处,陆陆续续来了些手提塑料桶的人,他们或在海岸的滩涂,或在礁石上打捞采集这些退潮后遗留下的海洋珍宝。
姜雨禾顿时起了兴致,这是在赶海?
她在内陆长大,虽然偶尔也会到海滨城市出差游玩,但赶海却是从未试过。
程明辉看见她的神色,心里一动,“你等我一下。”
说完,他快速朝不远处停在路边的车跑去。
不一会儿,他提着两个塑料桶和铲子走了回来,笑道:“有兴趣一起赶海吗?”
姜雨禾挑了挑眉,第一次开口,“你经常赶海吗?”
看这工具准备得很齐全,显然有备而来。
这姑娘的声音十分悦耳,带着一丝清冷,像汩汩流过的泉水,程明辉心里感叹,尔后笑道:“我来海岛两年了,偶尔会和这里的村民一起赶海,当然,我的技术和运气不怎么好。怎样,要一起吗?”
姜雨禾想了想,接过了他手中的工具,“谢谢。”
作者有话要说:现在女主手头上一共有500元创业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