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hubert就一直住在金余学校旁的酒店,白天很少出门,金余没课的时候也会带他四处逛逛,给他讲讲自己的学校,自己的专业,还有自己的爱好和日常生活。
出门的时候hubert就要带好帽子和口罩,金余觉得自己就跟电视上演的那些怕被狗仔追拍的人一样,到哪都好小心的。
金余带hubert去自己喜欢的小店吃鸡汤米线,小店破败不堪,门外还支了个破烂的棚子。
hubert一脸犹豫地跟着金余走进去,金余轻车熟路的点了两碗鸡汤米线,一碗擀面皮。吃了一口,hubert直惊呼“amazing”,好吃到他一次就吃了两大碗。金余还带他吃羊肉炕馍,这是这所城市的特色,又香又脆的烤饼,裹着香喷喷的羊肉,闻起来就让人食欲倍增呢。
金余的大学生活很普通,她曾经也想过自己恋爱的样子。她想她会和男朋友一起逛街,吃小吃,逛夜市,撸串喝酒,然后看个电影,在路灯下接吻……
现在的样子也和自己幻想的差不多了,除了这个男的一出门就要“全副武装”。
吃小笼包的时候,金余问hubert,你还记得咱们小学时候的语文老师吗,姓李的那个男老师?
hubert正忙着吃小笼包,刚咬开一口,结果被里面的汁水烫着了嘴巴,热的他“吸溜,吸溜”的。金余给他递了张纸巾,跟他说,“吃小笼包呢,讲究先开口,再喝汤,最后一口吃掉,像这样。”
说着,金余给他来了个亲身示范,看的hubert一愣一愣的。
hubert又给自己夹了一个小笼包,说:“我记得,个子高高的,瘦瘦的,还挺帅的,对吧。你很喜欢那个语文老师,咱们四年级一直到六年级,都是他教的语文。”
“嗯,对的,就是他。”
“怎么了?”
“那位老师后来不在了。”金余落寞地说。
hubert放下筷子,看着金余,“生病去世的吗?”
“嗯,癌症。那个时候我刚高考完,还去医院看他。好像是肺癌,我去看他的时候他居然还记得我,能叫出我的名字。”金余说完,拿筷子的另一头在桌子上画圈,叹了口气,“唉!人生啊,真是无常。老师去世的时候才四十多岁。”
hubert没有接话,他生怕自己说错什么,让金余想起自己的父母。
他给金余夹了个包子,“赶快吃吧,一会儿凉了。”
金余问hubert:“哎,你说人死了之后会有灵魂留在人间吗?”
hubert悻悻地说:“我怎么知道。反正呢,过好每一天吧,这样的话真等死那天也少点遗憾。就像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放你走一样,我可不希望自己留好大的遗憾。”
金余听他这么说,不禁笑了起来。
金余问他:“你记不记得咱们小时候,咱俩聊天用的那个笔记本?那个笔记本后来去哪了,为什么没在我这啊?”
hubert狡黠一笑,说道:“我拿走了啊,在我那儿。你是不知道,为了它我还差点和孟江龙干了一架!都怪你,害死我了!”
“我知道我知道,谁说我不知道,我当时就在现场啊。”
金余知道hubert说的那件事,她怎么可能会忘记呢。其实那就是场误会,乌龙的不能行。
上体育课的时候,金余因为怕热,所以偷偷溜回了教室,她本来就非常讨厌体育课。看了会闲书,就从李悦排着的一排书里拿走了他们俩的聊天笔记本,她就爱看李悦写的丑丑的字,想看看他有没有写什么新东西。
结果下课的时候孟江龙坐在李悦的位置上翻李悦的东西。李悦进教室的时候看到他,神色紧张地快步走到自己座位上,把孟江龙赶了起来。结果李悦就发现笔记本不见了,顿时火冒三丈!
金余知道他为什么生气,就赶紧把笔记本举过头顶,示意李悦本子她拿走了,不用着急。
结果李悦一心以为是孟江龙偷偷拿走了,差点就和孟江龙打了起来!
还好上课铃及时响了,才避免他俩大打出手
孟江龙整个人一头雾水。他和李悦关系很铁,他也搞不明白自己什么也没拿,为什么李悦偏要说自己拿了他的东西。
就为这事,孟江龙可生气了呢。
后来上课了,金余偷偷给李悦递了张纸条,告诉他本子在自己这里。结果可把李悦气得哭笑不得,一直骂她是个“白痴”。
在金余的记忆里,除了看电影那天晚上的事情,就属这件事情她记得清楚。准确到分毫不差,她连李悦当时的表情语气都记得清清楚楚。
也是因为这件事,李悦和金余才会变的更不一样了。
当年的金余,对于李悦的感情,更多的是心疼和信任。李悦的父母感情不好,李悦经常不回家,住在学校。李悦跟金余说,他的妈妈曾经在自己面前哭泣,他心里很难受。
李悦只是说“难受”,金余知道他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的心情,所以格外心疼这个男孩。虽然平时都大大咧咧没心没肺,但是心里还是柔软的。李悦经常不吃早饭,金余就给她带煮鸡蛋吃。她总是偷偷的装在口袋里,趁他不注意放在他抽屉里。
hubert跟金余说,其实你每次放我都知道。而且我不爱吃白水煮蛋。
金余“哼”一声,说:“那你都给我吐出来,我可爱吃白水煮蛋了!”
hubert说,我吐出来你吃吗?
金余捶他,一边捶他一边说他“恶心”。
对于他俩来说,回忆是珍贵的,因为那个时候的他们,大概可以用“两小无猜”来形容吧?
如果李悦一直在,他们的成长轨迹一定会发生很大变化。如果爸妈出事的时候李悦在,金余或许就不是现在的样子了吧。
金余想着,忽然觉得感慨。
生命的意义大概就在于未知吧。
她望着hubert吃包子的美脸,心里想,怎么李悦就变成了现在的样子呢?怎么会变得这么好看呢?怎么就变成个艺人了呢?
曾经的金余,也是个满脑子幻想的小女孩,初中的时候喜欢赤西仁,喜欢谢霆锋,喜欢金城武。也幻想过自己是小说里的女主,走到哪脑袋上都顶着光环,被车撞都能不死的那种。
不过现在已经不会了。经历了父母的事,她知道人生不是演习,人死也不会复生。奇迹这种东西,说白了还是少数人的专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