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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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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隆基伤重不治。www.xiaoxiaocom.com

尽管仇警官当场即做了急救措施,在半小时之内把人送入医院急救,然而李隆基代娓娓挨的那颗子弹,依旧夺走了他一条宝贵的生命……

娉娉的叙述尚未完毕,躺在病床上的李隆基便挣扎著叫停,「慢著,慢著,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你又要叫我欺骗娓娓了是不是?」

娉娉坐在床前一张椅上,双手交叉放在隆起的腹部,已经是准妈妈,仍然是一脸慧黠;八天前冲撞歹徒身上留下的瘀青,已渐褪去了。她说:「这是要替你挽回娓娓的心,不这么吓她,她根本不用你,说到你她理都不理。」

「上次当诗人,这次居然要当死人……」李隆基语带苦涩,一古脑儿摇头,「不——不——」

他由於受伤失血,脸色仍略显得青苍,动过手术的肩头扎著白色绷带,沁著黄药液和红血丝,各方送来的鲜花慰问卡直排满私人病房的走廊。一整个礼拜,他还没有从头条新闻上下来。

然而娓娓一次也没有来看过他。

在手术室裏一恢复清醒,头一句话便问:「娓娓怎么样?」在病床上,在浑浑噩噩的意识裏,心心念念的还是她。

然而她不原谅他。

他不怪娓娓,他怪自己——他粗鲁又乏耐心,爱情手法拙劣,伤害了娓娓,更伤害了他们之间的感情。

这一连串自责,不要说来探病的表弟大卫不忍卒听,连娉娉都听不下去,全力阻止他,因而又开始为他出计谋——但是他拒绝了,他说再也不要对娓娓有任何欺骗,他要完全坦诚地面对她,重新赢得她的心。

唉,隆哥儿真可怜,娉娉心裏想,他根本不知道——娓娓一倔起来,什么也改变不了她。即使人家当时舍命救了她。

一点没错,娓娓第二次发誓再也不原谅李隆基,她是说到做到。

出事之後,她在医院守了两天,直到李隆基从加护病房推到私人病房,她看一眼他,默不作声,然後就走了。

一出医院,马上泪流满面。

她不能待在这个欺骗她、愚弄她的男人身边——看著那张苍白的俊睑,那双合起的睫毛还是浓密得使人惊异,她依然想在那上面放两根火柴棒试试看……她想轻抚他的胸瞠、他的额头,吻他肩膀上那充满刺鼻药味的伤口,好让他不再痛苦喘息,她想为他做一切事,她想——

就此原谅他。

不不,娓娓激烈地挣扎——她不要原谅他,不要去爱一个把她当成儍瓜的男人,纵使她的心没能够抗拒他,那份受伤的自尊心也要把他排拒在外。

她拒不去探望李隆基,不去想他,人家把他的情况告诉她,她板著睑掉头走了。躲回房间裏哭泣,一颗心像李隆基受伤的肩头一样流下血来,晓得自己是爱这个人的——也许打从碰见他的第一次就已经是了。

可是一开始对李隆基那样蛮暴的抵拒,真是因为把他视为一个那么没有晶级的男人吗?娓娓後来诚实的承认,不是那回事——这男人一来就拨动她的心,把她吓坏了,他完全不是她爱情梦裏那一型的男人,她却爱上他!娓娓不能原谅自己,认为自己背叛了二十多年她对爱情的理想,因而凶猛地诋毁他,与之对抗。

可是,可是,那虚空的理想到底敌不过这热烈真实、有血有肉的爱情。

再不能抗拒,不能躲避,不容否认——有生以来第一次她真正尝到爱情的滋味,她真正爱上一个人,这个人就是李隆基。

这种种的曲折,点滴的心迹,原都要亲口向他表明的,然而如今已经是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再说了……

有些错误不能在爱情裏犯著,一犯下就收拾不了。

梶娓日日受著自我的煎熬,幽怨伤心,人也消瘦了,一张娇滴滴的脸小得可怜。镇日不说话,独自坐在花架下,花园裏有任何动静,她也没心没绪的全不理睬。

有人走过来了,步子有点沉,移近了些,又顿住了,就此停在那儿。一个坐,一个立,坐的人没回头,立的人也没开口。紫藤的花枝在风中轻簌簌摇著。

忽然一声叹息,是熟悉的,深沉而带著痛楚。娓娓震了震,僵坐在那儿,一样没回头。

「我说过要为你写诗,」叹息的那人幽幽道:「始终没有成就任何诗句,因为我所感受到的一切,太深刻、太强烈、太汹涌,一时难以诉诸笔墨,诉诸形容……」他缄默了一下,说下去,「现在,我终於把要献给你的这样一首诗完成了,它的名字叫"海誓",也许,你愿意听听。」

娓娓坐著,一动未动。

风裏,这男人用著浑厚、充满浓情的嗓音缓缓咏起:

你拥有海上的奇珍异宝太多

笑时的贝齿嗔时的晚云如雾起时魅人的星眸

和一片波澜曼妙使我时喜时忧的心波

我宁做一名最狂放的水手

张帆鸣笛抛出爱的网罗

在风裏浪裏向你航行向你搜索

我愿将一生投入情海的追求为你冒险为你浮游

从日升到日落从青春到白头

诗咏到最後,已见娓娓的身子明显在颤抖,然而不知她脸上的表情为何。

身後那人唤了声,「娓娓……」她霍地起身,举步欲去,後头却突然传来咕咚一声——有人倒了地。非常符合现场剧情需要的。

娓娓这时候再无力驾御自己了,她猛回头,看见李隆基倒在柱子下,一手按著肩头,满脸都是痛苦之状。

她奔过去,蹲跪下来搀扶他,自己的脸更是苍白得厉害,颤声问:「你怎么样?怎么样了?」上下瞧他,他上身只套了件黄条纹大衬衫,也未扣上,半敞出包扎住的左肩头,绷带上血丝渗透。

他藉机伸出一条胳臂搂住娓娓半个身子,同时以咻咻的喘气来做配音。当然他记得赌咒过不再欺骗娓娓这条誓言,故而老实说:「我……我不要紧。」

娓娓哪裏相信?质问他:「你怎么离开医院?是谁让你离开医院的?都没有人管著你吗?」

李隆基自暴自弃道:「反正我这条命也保不住了,有人管没人管还不都一样。」

「你在胡说什么?」娓娓惊叱。

「我吃不下,睡不著,成天无精打彩,闷闷不乐——医生说这样病好不了,既然好不了,岂不是死路一条?」

娓娓咬唇不语。

「我自己也无所谓了,如今我只有一个心愿——」他慢吞吞说:「希望你好好收藏我家传的戒指,把它传下去,不要有闪失——它永远属於美丽幸福的新娘。」

娓娓闻言,吓了一跳,苍白中脸红了起来——她一直把李隆基的红宝石戒指戴在手上,丝毫没有褪下来的意思,也不明白自己是什么心思,这会儿被他这么一说,热气直泛到耳根,越发答不上话来。

李隆基半垂著眼皮觑她神色。「还有,」他挣扎从口袋掏出一张对摺的纸笺,塞给她。「留下我献给你的诗,别忘了它字字出自我的肺腑,句句都是我的衷肠。」

她垂著头,手捏紧那纸。

「还有,」他继续说下去。「我跟那两个乌龙歹徒说你是茶室小姐,不大乾净,只是要唬住他们,绝没有侮辱你的意思——这点我必须郑重向你澄清。」

娓娓定住了许久的身子,又开始颤抖起来——她想到那天晚上与歹徒对峙的惊险,想到歹徒举枪指住她,在扣下扳机那一霎,李隆基——她恨著的这男人,奋不顾身地扑来将她护住,子弹在他身上爆出血花。他不是不知道他会因此而送命,然而那一刻他愿以他的生命来保住她,没有一点迟疑……

娓娓连脸蛋都在抽搐了,她把头垂得更低更低。

「娓娓,」他以极低的音调唤她,双手掬起她小巧的下巴。他的脸庞变得凝肃,眼眸幽深得像入夜的海水。如果说前面他说的那些话,多少带著点玩笑意味,现在他则是绝对的严正、言笑不苟了。他说:「从一开始,我就用最极端的手段来追求你,不借改变自己,以你向往的形象出现在你面前,博取你的好感,在当初你对我那么强大的排斥下,这是我唯一的希望,我不能不做最後的尝试,然而——我是错了,这么做是太过分了,当我发现你真的喜欢上我假扮的人物时,我无力改变局面,只好一走了之,一切弄巧反拙。我绝无意欺骗你、作弄你,可是却让你感觉受欺骗、受愚弄,我自己从这件事得到一个最大的教训——人不能硬要去做别人,人只能好好的做自己,用自我、真我来赢得爱,那也才会是真爱。」

他停顿了一下,做一个深呼吸,慢慢把睑凑近去,接近娓梶的唇,低低的、切切的耳语,「我爱你,我从没想过会爱上像你这样的女孩,然而我不知道上天是怎么安排的,第一眼见到你,我就不可自拔了,从那天起,我整个脑子只有一个想法——我要爱这个女孩,这一生的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我要给她欢笑、给她快乐,我要和她携手共度幸福的一生,下辈子还要再来与她相聚,与她相爱!」

李隆基一席话尚未说完,娓娓眼底已进出晶莹的泪珠,滚过两人的唇。她却陡然挣脱他,往後跳开,站在那儿冶若冰霜对他说:「李隆基,任凭你说什么都没有用,你做了的事就是做了,伤害已经造成——我是不会原谅你的!」

「娓娓……」李隆基颤巍巍立起来,绝望之至。「你先是欺骗了我,然後又用这枚结婚戒指擅自把我订下,」娓娓拾起圈著红宝石的手,一如他前一刻的严正,说著,「现在,如果你不设法赶快安排婚礼,把我娶回家,我绝不会放过你——我们家也是!」

「娓娓!」李隆基像个在最後一刻得到解救的罪人,大喜若狂,整张脸进出光彩,一步冲上前把娓娓拥住。「我就算卖了命,也要把你娶回家!」

「你得把命保著,」她对他流泪笑道:「我要嫁一个真正的男人——我爱的也是这个真正的男人。」

娓娓把香唇送上去,她负伤的英雄如饥如渴吻著她。

突然间,她撤离嘴唇,一只按在李隆基肩伤上的手翻过来,手心染了血,她惊叫:「你的伤口流血了!」她回头朝屋子大喊:「管家太太,快叫救护车——这儿有人需要送医院!」

666

一个月後,李赵两家再度联姻,不只亲家高兴,外界也传为美事。

结婚酒会设在蓝星大饭店雍雅的天悦厅,本预定为私人性质,只招待至亲好友,然而闻风来贺的各方人士,却把大厅挤得水泄不通,仇霄所支援的警力也格外的忙碌。

新娘身著一款冰蓝色云纱礼服:心型领口巧妙地微垂,银霜色的珍珠一路从胸前洒到裙尾。双手戴蕾丝蓝手套,指上那枚红宝石婚戒,璀璨生辉——光芒映到新人的眸子,新人的双颊,新人喜艳的笑靥裏。

大卫今天也打扮得极为花俏,款款来到新娘的面前,执住她的玉手,看著她,爱慕她,用无限惋惜的口吻道:「你本来是属於我的——」

一语未毕,便被一旁的新郎用手肘给顶开。李隆基扮出最绅士的笑容,却压低声嗓,凶狠对大卫说:「去顾著宝琳——她手上戴了你那颗价值八十万的钻戒!」

大卫走後,李隆基转而把娓娓的双手捧起——他一身深蓝,与娓娓相搭配,人是英挺而焕发。两人相对微笑,在纯然幸福的感觉裏,醺醺然迷了,也醉了。

娓娓凝望她的新郎,知道他不是艺术家,但是她爱他胜过世上任何一个艺术家;李隆基痴看他的新娘,她不是贾桂琳,然而他只要一个她,不要十个贾桂琳。爱情的际遇教人难以逆料,却又安排得如此巧妙!

李隆基望一眼高张在厅头上闪红的喜喜字,笑道:「咱们两家又结了一门亲事——咱们爷爷天上有知,一定大为开心吧?」

娓娓含娇带笑的点头。别说爷爷了,就她大姊二姊在席上满面的笑容,看来不知有多欣慰、有多满意,而她三姊这几日喜孜孜忙进忙出,竟比自己结婚还要兴奋几倍。

新人赶度蜜月,要抛掷新娘花东了——待嫁女宾纷纷簇拥过来,人人巴望接下新人的好采头,成为下一个众所瞩目的新娘,因而个个都摆出争先恐後的姿态。

娓娓娇滴滴对众人微笑道:「祝福接到这东捧花的人,有情人终戍眷属。」

那东花像道彩虹高高飞过钻动的人群、捕抓的手把,不偏不倚落在立於人群後方,值勤的仇霄身上。

马上,他成为众女交相指责和抗议的对象——一个大男人跟人家抢什么新娘捧花嘛!这个大汉抱著千娇百媚的花束站在那儿,尴尬得无法辩解——又不是他去抢的,是这花自己掉进他怀裏来的!

新人飞来到中部的红石饭店,选择这裏度蜜月。他们不约而同都认为,这地方对於他们的爱情具有特别的意义。

饭店精心布置出一间充满旖旎情调,玫瑰紫的新房;床边镂花几上的水晶瓶插著大东的紫玫瑰,柔黄的灯下沁出了一缕缕甜香。

娓娓羞人答答坐在床沿,著一袭镂薄的缎子睡衫,秀发如云堆在粉红的颊边,新郎情不自禁低首吻她。

她在吻裏面轻声说:「我要送你一份结婚礼物。」

「哦?」他搂著她,很感兴趣。

娓娓伸手从枕下摸出早置在那儿的东西——是一本崭新的书,有淡红色的美丽封面,烫象牙金的字,简约的一行书名:[b]李隆基诗集[/b]

「我的天,你真的帮我把书出了?」他惊诧道,忙把书接过来,又惊又喜翻看起来。内文所见,一页页都是雅致的编排,都是他一字一句写下的诗篇,而压轴的正是他献给娓娓的那首「海誓」。

他捧著新书,为娓娓的心意感动得不知说什么好,咽喉裏有点哽,最後才用微哑的嗓音问:「你是怎么办到的?」

「利用了点关系,交给报社的出版部门出的。」她轻轻把新婚丈夫结实的腰环抱住,问他,「你喜不喜欢?」

李隆基亲吻那本书——爱的不是自己的作品,爱的是娇妻的心意,和她支持他的意志。书给小心搁到几上,旋把娓娓圈进怀裏,吻她的秀发,动容道:「以前也有人赞扬我的诗,喜欢我的诗,但是像你对我这么激赏、这么鼓励的,却再也没有别人了——为了这点,我几乎想改做一个诗人了。」

「不——做你自己,你自己才是最好的。」娓娓却温柔坚定的这么说。

他望著她微笑了。很高兴他们在这方面有著共同的见解。

他灼热的唇游移到她耳边,吻她那儿,挑逗著她,悄悄道:「我也有份结婚礼物要送你……」

娓娓有点轻喘了,说:「可是你已经送过了,你买给我的那些——」

「那不算数,」他的唇贴在她香软的小嘴上,一边吻她一边说:「我今晚要送的才是真正的结婚礼物……」

「那……那是什么?」

李隆基忽然把身体一使力,他的新娘倒在席梦思上,他压覆住她的娇躯,深深看著她。「那就是我自己——我对你一生下变的爱。」

娓娓眼底泛出泪光,轻声道:「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结婚礼物了。」她送上渴慕的吻,与他耳鬓厮磨。

伞晌,新郎忽然挣动起来,有个问题不问清楚,他实在不能放心。「你老实告诉我,你究竟真正喜欢的是李斯特,还是李隆基?」到现在,他对李斯特依旧带著妒意。

娓娓用一对如梦幻的美眸凝望他,「说句真心话,虚幻的李斯特真的很迷人——一他双臂突地一勒,害她喘不过气来。「不过——」她轻吁,顿了顿。「现实的李隆基魅力要更大。」

灯色变得幽柔起来,幽柔裏,充满这对誓言要携手共度一生的男女那说不尽的浓情蜜意。当娓娓用整颗心、整个人、整副娇躯迎纳做丈夫的他时,他感到生命裏前所未有的满足和狂喜。

这个女人终於真正属於他了。

ooo

蓝星的结婚酒会近了尾声,宾客有渐去的,却也有逗留的,仿佛舍不得这场热闹似的。警方的工作准备告一段落了,仇霄一面对手下做最後的吩咐,一面目光仍绕著大厅巡回——赵娉娉媚丽的影儿在渐稀的人丛裏时隐时现。

每一瞥见她,仇霄便感到心头一阵滚热激荡——谁能相信一个有五个月身孕的女人,还是俏生生的像风裏的一枝花?那些个冒失的男人,还是一个个苍蝇也似的绕著她打转!

仇霄双手抡起拳头来,这场婚礼给他造成更大的刺激,他惊悚的想到——不出几个月,娉娉肚裏的孩子就要落地了,娉娉会成为未婚妈妈,他的孩子会成为无父的娃儿。而他是绝不能、万不能眼睁睁见这种事情发生,他仇霄不做这样不负责任的事!

他咬牙下了决心——今晚,就是今晚,势要把娉娉抓来,逼她、迫她,对她施压也好,用强也好,一定要她答应嫁给他,一定要——

仇霄猛一定住——才一眨眼的工夫,娉娉人哪裏去了?

他四下张望,正好就瞥见那条披红丝绒披肩,手裏荡一只镶亮片皮包的俏影子,闪身从厅侧的拱门出去了——她想开溜!

或许娉娉也觉察仇霄今晚的情绪特别紧迫,一双眼眸特别盯人。一整晚,娉娉躲著他远远的,视线一次也不敢和他对上。酒会将尽之际,趁他一个大意,偷偷地便跑走了。

仇霄觉得一股冲动涌上来,急急把收场工作交给手下,便像飓风也似的卷出大厅,直追那道红影于出饭店。

娉娉已先一步跳上一部香艳的樱桃红跑车,当他面前驰骋而去。仇吞整个的热血沸腾起来——

她以为她是谁?挺著五个月的便便大腹,玩命开跑车!

仇霄发一声怒吼,气腾腾街上他的警车,立刻把警笛高鸣起来,用著鬼哭神号的马力,朝那阵红色香风追了去——发誓要、决心要、舍命要追到她。

——矢言这辈子不爱女人、绝不结婚的仇霄,现在以整个人全副精神,所有力气,在呼啸的滨海公路上追逐一个女人,一个他不知在什么时候,为了什么,已经狂热爱上的女人!不把这个女人弄到手,娶回家,一辈子爱她,他绝不会罢休。

爱情,就是这样于奇妙,这样子让人意想不到。

oo0

夜深了,也浓了,人在极端的温存裏倦了,也困了。

相拥而眠,鼻息渐匀。

阑静裏,新郎欲睡未睡,忽然低低唤了声:「心爱的?」

「嗯?」

他在幽暗中迟迟疑疑悄问:「如果你觉得现实的李隆基比虚幻的李斯特好,为什么又一定要出诗集?」

新娘把娇楚的身子深深偎入丈夫怀裏,呢喃道:

「因为,我要实现我的爱情梦。」——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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