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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4章 高湛不荒唐(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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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秦王,大大滴有!

肥宅鸡的鸡腿上全是一圈圈的肉,鸡皮上还带有金黄色的油脂, 还没经过烹饪,他已经能预测到油炸之后的鲜嫩多汁。www.duanzixiaohua.com如今大秦的香料不多, 外国人常用的百里香、罗勒、辣椒都没有, 萧靖自然没能做出来肯基基的传统炸鸡口味。

他在厨房里翻找一遍后,决定做蜂蜜芥末口味和梅子酸甜口味。

在周朝以来, 中国人就已经有食用芥末的习惯,用来搭配着生鱼片吃。春天, 贵族爱蘸着葱沫吃鱼片, 秋天则会多用黄芥末。这是用芥菜籽研磨而成,做成黄色的酱汁,萧靖用筷子挑了一些放嘴里, 鼻子瞬间就通了。

“嗯。”他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这个味道很猛嘛。”

老祖宗的东西丝毫不比他在霓虹国吃到的差。

黄芥末酱以三比二的比例添加蜂蜜, 就能做出略甜的蜂蜜芥末酱。

另一份梅子口味的酱汁, 当然是以青梅和饴糖为底味。酸溜溜的梅子擦成细丝,再小火熬软, 其中加入大量糖,吃起来酸甜可口。

萧靖指点着黄胖子在熬梅子酱, 青梅的酸甜香气非常清爽,飘得一屋子都是, 不爱吃酸的恐怕闻到都牙软。嫌卖相不够好看,他还兑了少许面粉和樱桃汁,把果酱熬得更加浓稠,颜色也是红红的, 看起来类似于糖醋肉的酱汁。

“香吧?”

除了炸鸡腿,秦王还让小太监炸了点鸡米花,蘸着这两种酱来吃。他大方地让帮厨的小太监都尝两块,说说味道如何。一时间厨房里的气氛热烈极了,那群小太监肚子里没油水,吃了点肉高兴极了,个个都拼命露笑脸给大王看。

“真好吃,我一辈子都没吃过那么好吃的肉。”

“大王,这两种酱比豆酱香好多!”

“我往日里最怕酸的,可这梅子这么一调,竟然也不怕酸了。”

“能不好吃嘛?也不看看大王这里面放了那么多糖!”

在这个年代,糖是个金贵的东西,即使在秦王的厨房里,也没有大量放糖的菜式。在旁边学习的黄胖子,被启发出糖的若干种使用方法,竖起了大拇指:“大王的巧思就是多,比小人做出来的酱强多了。”

难怪是大王呢,果然比他会吃多了。

秦王嘴馋,吃了两块鸡米花,胃口大开,肚子里更馋了。炸鸡腿已经难以满足他,他让人切下来的是手/枪腿,用葱姜蒜腌好冷藏了一夜。幸亏大王有专门用的冰窖,肉食放着也不担心会变质。

已经被腌过几个时辰后,手/枪腿入味极了,用鸡蛋调开了炸鸡面糊,这样吃起来才会酥脆。没有面包糠,萧靖让黄胖子把馒头烤干碾碎,杏仁黄色的馒头屑也是可以的!

眼看着油锅里的筷子周边,冒出了一圈小泡,萧靖一声令下:“油够热了,放炸鸡!”

“诺。”

早就立下心思偷师的黄胖子,头一个站在油锅旁边,把裹好馒头糠的手/枪腿慢慢滑进去锅里。他是何其有幸,能见证大王创造出“炸”这一种烹饪新技法!

鸡胸肉做成的鸡米花,可炸!肥嫩多汁的鸡腿,也可炸!

是的,在大秦这个古老的国家,逢年过节人们最爱的炸物,还没登上历史的餐桌。

贵族吃肉多以炙肉(就是烤肉的意思)和生鱼片为主,至于普通百姓和穷人?

一年到头说不定还见不着一粒肉碎呢!

所以孟子才说,七十岁以上的老人能吃一口肉,那已经是君主的仁政。在后世人看来也许觉得不可思议,但那也是孟子想象中的和谐社会,这大秦这儿压根还没能达到。

萧靖看着喷香的炸鸡腿,忍不住叹了一口气。若在他有生之年,街上的孩子都能吃一口古代版肯基基,那他的功劳就足矣跟尧舜相提并论了。

“果然,我真是个好父亲。”

他想象着扶苏吃着炸鸡腿时的样子,哪个熊孩子能抗拒炸鸡的魅力呢?

公子扶苏身为秦王的长子,能吃上鸡腿,不知道比多少大秦小孩要幸运得多了。

秦兵勇武,但沙场上刀剑无眼,砍伤个胳膊腿的,都算是命大的。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并非人人都能从战争中博取爵位,从此高官厚禄。

归来的老兵们身上有些许残疾,到别的地方都不好找工作,生活品质难以保障。

但他们对大王,那可是忠心耿耿的!

萧靖很感激这群为国家付出过的年轻人,他雇用了一些伤残的士兵,来给他种辣椒。辣椒这一种珍贵的调味料,功效实在是太强大了,若他不妥善处理,说是能掀起数国战争也不为过。

以史为鉴,胡椒就曾在西方掀起一阵风浪。

公元408年西哥特人向意大利索取胡椒等财富不成,便怒而攻占了罗马城。最后意大利人用三千磅胡椒,才把自己的城池赎回来。而在一千多年后,荷兰人为了抢夺西班牙人从东方运回来的胡椒,发动了一场规模绝大的海上战争,数千人在胡椒争夺战中失去了生命。

胡椒是辣,辣椒也是辣。胡椒能调味驱寒,辣椒也能调味驱寒。

同理可得,辣椒的杀伤力也一样可怕。

这逻辑没毛病。

秦王很重视这批辣椒,用得好的话,这些辣椒能成为他的秘密武器。种植园里闲杂人等不许进入,以军事基地一样管理。他派来了善于种植的农官指导,还亲自在老兵面前示范讲述如何种植辣椒。

“种子要现在清水里浸泡两个时辰左右,直到它吸足了水,沉在盘子底部。”

“播种前的地要犁好,用水浇透,等半个时辰后,再把种子均匀地种上去。”

“等辣椒长到一根手指那么高的时候,加点肥水。肥水怎么配不知道?等会儿农官会教你们的。”

“还有啊,不会人工授粉啊?那你们谁会养蜂?养窝蜜蜂,授粉的问题就解决了......”

萧靖巴拉巴拉地讲了一通,顶着大太阳,穿着粗布麻衣,说得嘴巴都干了。渴了,便叫侍从拿个大陶碗来,特别质朴无华,能装一升水那种,“吨吨吨”的一饮而尽,再拿袖子擦了擦嘴。

这哪儿像是身处高位地秦王啊?

跟乡间种地的汉子差不多!

大王如此干一行爱一行的敬业精神,看得老兵们都感动极了。大王为了给他们找出路,那可是尽心尽力啊,而且这处庄子建得极大,把他们的婆娘孩子们都接过来了。

女人们也有活干,大王命令她们种胡萝卜,专供军队里的战士。胡萝卜吃了能治疗夜盲症,兵贵神速,秦军夜里若能多走个几十里,情况就大大不一样了。

孩子们懂事,会给大王的种苗捉虫子。虫子会啃咬植物的叶片和根茎,导致作物减产,这个干过农活的人都知道。

赵大雷小心地在辣椒丛里钻过,动作跟小猴子一样灵活。大雷出生那日正好打雷,他爹在外头打仗,所以他娘给他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小男孩把肥肥白白的幼虫从土里揪出来,那虫子顿时一动不动,跟死了一样。

“哼,别以为这样假死,我就会放过你。”大雷把虫子放进去编好的竹篓子里,咽了咽口水,“鸡婆虫(蛴螬幼期)最坏了,会咬断根茎,回头我让阿娘把你炸了吃,也香喷喷的。”

油炸虫子,是孩子们最喜欢的零食了。另外一种黑灰色的地老虎也是害虫,大雷捉了十条鸡婆虫和四条地老虎,喊上小伙伴们,约定今晚去他家里吃炸虫子。

“胖鼠,山鸡,你捉了多少了?”

头尖尖的,却长着圆下巴的胖鼠回答道:“我捉了九条鸡婆虫呢,等会儿,这儿还有虫。”

而嘴巴小小的山鸡打开篓子,数了数,“一,二,三......我这儿有十五条虫。”

“那也很多了,幸好我们把它们揪出来呢。”大雷自认为帮了大王的忙,内心很有满足感,“若是大王下次来了,我们一定要请大王吃炸虫子!”

胖鼠和山鸡都颇为赞同地点点头,这个油炸昆虫的法子,还是大王教给他们的呢。

虫子洗干净用盐水泡一泡,粘点面粉就能下锅炸。不用放太多的调味,酥脆金黄的虫子吃起来是鸡肉味的!外脆内软,甘甜无比,还有种近似爆浆的快乐!

连干活的爹爹也说这个好吃呢,是下酒的好菜。

唯一缺点就是,这道菜费油,阿娘轻易不肯做一次。

这几个捉虫的小男孩只好轮流开火,跑去别人家里家吃。这样算下来,自家阿娘一个月做一回炸虫子,尚且在经济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等到孩子们再次见到大王的时候,是辣椒收获的时节了。他们有些沮丧,昨天他们才吃过一回油炸昆虫,若是留着今日吃该多好啊。

他们很遗憾没能请大王吃上一回。

萧靖知道了前因后果,逐个摸了摸孩子们都小脑瓜,“没关系啊,你们捉虫保护了辣椒,该奖。”

他从马车上取下来一个小袋子,里面放着是他爱吃的零嘴。他从里面抽出来一片橘黄色的果脯,塞到了大雷的嘴里。

小男孩的眼睛立刻瞪得大大的,这是甜的,应该拿糖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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