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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章 司马衷不傻(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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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苏非常自信, 旁人家的东西无论有多好吃,肯定是不如他父王研发出来的!

但他性格纯良,这样的话自然不会说出口。www.jiujiuzuowen.com小伙伴送吃食给他, 也是一份心意所在。

熊冉脸上都是表功的得意神情,“公子,我给你带了个好东西过来, 保证您没吃过呢。”

馒头比普通的饼子好吃多了, 熊冉人小肚皮可不小,能连吃三个拳头大小的。他猜想, 馒头软绵,口感惊人,即使是长公子吃到了, 肯定也会大吃一惊的。

“那好吧,让人先收起来。”扶苏听闻是新玩意, 尝鲜谁不爱啊。他让侍女把食盒先拿下去,等会儿踢完球就吃这个补充能量。

......

一个猪尿泡被一群小子踢出了花样, 猛烈撞击之下, “嘭 ”的一声就爆了。

众人的脸上都有些可惜, 足球好玩是好玩,就是不耐踢, 能玩上三天已是极限。

扶苏家里有猪, 猪尿泡是不缺的, 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大喊一声:“不踢了, 先中场休息一会儿,等人换上新球再来几局。”

对方队长熊冉也答应下来。

他头一个走到休息场,就等着宫女姐姐把他家的蛮头热好呈上来, 好让他在长公子面前炫耀一回。他盼啊盼啊,终于瞧到身型婀娜的宫女把他家的食盒重新拿上来了。

熊冉一把抢了过来,带到了扶苏的面前献宝。

他骄傲地挺直了胸膛,在小伙伴们期待的眼神中,掀开了食盒的盖子。

“哇!”足球队的其他成员都惊讶出声。

扶苏:“......”

我家顿顿主食吃馒头,它化成灰我都认得啊!

扶苏留意到熊冉正等着他的回应,就装作惊讶,也跟着“哇”了一声。

以为公子也是震惊无比,熊冉的心里顿时得意极了,他滔滔不绝地介绍道:“这叫蛮头,看着有匈奴人的头那么大,我们吃了蛮头,以后一定能打赢匈奴人的......”

小伙伴们全都被唬住了。

眼前的点心跟国家大事扯上关系,其中的意义立刻被升华起来,脱离了路边早餐小摊的低级趣味。这仅仅是一个馒头吗?不,它是象征着爱国主义的食品,代表着崇高的精神高度!

扶苏看着小伙伴们奇奇怪怪的表情,嘴角扯了扯,都不敢大口肆意地啃着馒头。

幸好,他尴尬的情绪并没有持续太久。

他远远瞧见,父王身边的太官令黄胖子给他送点心来了!

这个身材肥胖的宦官又学会了一种新花样,眼里都是笑意。他捧着数个食盒上前,由公子亲自掀开。

下一秒,熟悉的“哇”又响起来了。

只见里面是一个金灿灿的点心,外形看着跟馒头有些相似,烘焙后的香味十足。每人分了一个,捧在手心,摸上去竟然比馒头还要柔软许多!点心的上方不知道怎么的,被烙出一格格花纹,怪好看的。

而且摸上去这些花纹特别酥脆,一碰就要往下掉。

扶苏有些好奇,问:“这有什么名堂?竟如此酥松。”

“大王说这个叫菠萝包。”黄胖子闻着空气中弥漫的香气,肚子里馋得不行,“大王说南方有果,名唤菠萝,上面这层是酥皮,酥皮的花纹跟菠萝应该是像的。”

虽然,菠萝包里没菠萝,但这群孩子们都欣然接受。

熊冉吃着公子给的菠萝包,好香好脆好甜,这个包子跟蛮头比起来,简直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啊。刚出炉的菠萝包还有点烫,但不至于灼伤人,热乎乎的,里面还填了甜甜的红豆馅儿,又绵又沙,好吃极了。

这是幸福的味道!

本来想要在长公子面前炫耀一番的,但熊冉没想到又让扶苏炫了一脸。

......

回到家里之后,熊冉找到了有求必应的大母(奶奶),求着说:“大母,能不能让我进宫去住啊?宫里的点心太好吃了,焦糖布丁好吃,那个菠萝包也很好吃......”

“那你想进去,给大王当儿子不成?”旁边坐着的熊家老爷子看不下去。

这孙子不知道被大王灌了什么迷汤,说宫里处处都是好。旁人不知晓,他还不清楚吗?大王是个心狠的,是连亲娘都能利用的人啊。偏生他这个孙子傻哟,被两口吃食就迷得团团转。

熊冉看着祖父吹胡子瞪眼,不敢反驳,一溜烟地跑了。

小孩在心里暗暗地说:“我给大王当孙子都行,只是大王不要我啊。”

齐人斜着眼,颇有些看不起秦人的神态。齐鲁大地,都是出圣人学子的地方,不仅学术氛围浓厚,而且靠海吃海,国家也是豪气十足。早在春秋时期,齐桓公在管仲的辅佐下,大力推动经济发展,与邻国互通商路,以丝绸换来珍贵的兽皮。

他们拥有如今天下最大的港口,能直达朝鲜半岛以及后世的日本境内。

若论行商,齐人确实有这样的底气。

在他们看来,西边的秦国简直是沙漠一样,没啥文化底蕴,跟个土包子差不多。

乡下人能有什么好东西?

齐王听说城里来了一群秦人,顿时失了兴趣。这位五十多岁的君王摇了摇头,那个穷酸地方出来的,他才不稀罕呢。

但是他的舅舅后胜劝道:“人家既然都来了,那就见一见吧,说不定有惊喜呢。”

“那就见一见吧。”相国都这样说,齐王也顺着接话。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

齐王不知道的是,舅舅后胜接受了秦国送来大量的黄金、玉器等宝物,相国的家里简直就是秦国在齐的根据地一样。后胜的好多门客也接受了秦国的贿赂,也反过来替秦国充当间谍。

一人说话不算数,可人人都说秦国是个友国,那齐王会怎么想?

当然是相信他啊!

后胜劝说齐王放弃与六国的联合,促使齐国在长平之战冷眼旁观,拒绝赵国的借粮。隔壁赵国的快速灭亡,算起来也有齐国的一份功劳。

和秦人打起交道来,后胜早已熟门熟路了。他比国君更早一步见到秦国的商人,这回秦人没有带来他最爱的宝物钱财,而是送上来数个匣子,每个匣子里一打开,是放着两个红陶小坛子。

贪财的后胜皱了皱眉头,“你们带这些土特产过来,这么客气啊?”

听起来,是责怪的意思了。

他可看不上西北的什么酸菜腌瓜啥的,他喜欢的是钱!钱!

有钱能使鬼推磨,若是没有钱,他还为什么要给秦人好脸色看?

他,后胜,也是很有原则的人。

“咸阳近年来发明了一种松软如云的吃食,叫做馒头。”领队的周老五弓着背,讨好地笑着,“小人带了做馒头的引子过来,坛子里是配着馒头吃的酱,叫做老干妈,是长公子扶苏经营的,也是他最爱吃的酱。”

“馒头?”

后胜点点头,有点兴趣了。

齐国的探子也曾经想从咸阳偷那个所谓的“仙草”,让面团膨胀。可时人哪儿懂得老面保存酵母的道理?一路上风餐露宿的,等回国后都是大半年后了,那块老面面团不是馊了就是风干了,至于上面的酵母菌种?

早就死光光啦。

后世的山东大馒头是出了名的,也许是因为基因中便好面食,大半天功夫之后,后胜就迸发出对馒头的钟爱之情。

他用手按了一个坑,松手后又弹起来恢复原状。再闻闻味道,麦香味很足,果真如云朵一样,再咬上一口啊。

“真香。”

光吃筛过面粉的馒头,后胜已经觉得自己是个精致boy了。可当他在馒头上抹上一层老干妈风味豆豉后,他才猛然发觉——

人世间竟然有如此美味!

丝丝的辣味把面食中的甘甜激发出来,还有经过发酵的豆豉,把黄豆中的氨基酸都分解出来,鲜美无比。馒头沾上了红油,富有视觉冲击力,看起来更有食欲了。

若是要他做个比喻,白馒头像是一个不施粉黛的清秀美人,吃着可口,天天见都不腻。可加上辣酱之后的馒头啊......

那就是化了妆的绝代佳人,够味儿,身材够辣!

男人说更爱素颜的你,那都是假话,谁不稀罕一个风情万种的红唇女妖精呢?

后胜敢肯定,他更喜欢的是那个涂了辣椒油之后的妖艳贱馒头。

“你们带了多少老干妈过来?我要十坛,不,二十坛。”

这位大人数着手指,齐王那儿肯定得留下一批辣酱的,毕竟是有福同享的亲外甥嘛。

虽然他通敌叛国收贿赂,但他还是个好男孩。

“对了,你们会问齐王要钱对吧?”后胜知道秦人不会白跑一趟,“记得把我那份辣酱的钱算在齐王头上,我也是要脸的,从来不白吃白喝。”

“......”

齐王有您这样的舅舅,大概倒了八辈子霉吧。

次日,领队周老五就在后胜的引荐下,见到了宫中的齐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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