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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刘盈不短命(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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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澄澄的点心上面分布着褐色的斑纹, 上面还热乎乎地冒着热气。www.zhongqiuzuowen.com

虽然外表看着普通, 但是远远闻着就知道蛋奶香味十足!每个小孩都分得一盏,脸上都是笑, 边吃边听大王介绍这种奇特的点心。

“这叫焦糖布丁,上面褐色的就是烤出来的糖花, 别看它生得丑,却有一种独特的香甜。用了鸡蛋和牛乳做的, 糖没放太多, 最适合你们这群长身体的小伙子补充能量啦......”

红队的熊冉捧着这盏布丁,小勺子一挖,嫩黄色的布丁在抖动了几下,又香又甜,引得他发出一阵阵惊叹。

这小孩何时见过这么滑嫩的吃食?

自然是要大口吞入腹中的!

焦糖布丁在嘴里一含就化掉了, 因为刚出炉,香气还没弥散掉,吃进嘴里特别香软。小孩偷偷瞄着离大王身边最近的公子扶苏, 大王拿着帕子递过去给公子擦汗, 有说有笑的, 神情和煦极了。

熊冉的心里满满都是羡慕。

公子的命真好啊,大王还给他吃那么好吃的点心,大王人又那么好,看着一点儿都不凶。

大王比他爹好上十倍!

......

别说家长会攀比“别人家的孩子 ”,其实孩子们也是会攀比的。

孩子们攀比的点更简单,谁家的妈做饭更好吃, 谁家爸爸开着好车来接他放学,谁家爷爷给零用钱又多,谁家奶奶要啥都给买。在今天来踢球的孩子们当中,萧靖以一杯焦糖布丁收买人心,俨然成为了“别人家的父亲”。

熊冉从家中的马车下来时,像个小旋风一样找到最疼爱自己的大母(奶奶),老人家看到自己的孙儿平安回来,都盼了一整天了。

熊家老夫人亲自给金孙喂了蜜水,哄道:“熊崽啊,可别去宫里来,都说宫里不太平呢。那大王不是个脾性好的,连公子都被他斥责过好几回呢......”

“才不是呢,我今日就见到大王!”熊冉摇摇头,还要赞美别人家的爸爸,“大王是个好人,请了我们吃那个叫做布丁的点心,真香真甜。大母你也给我做嘛,我就想吃那个!还有那个足球,真好玩,公子扶苏就有一个,我也想要有!”

“啊?”

熊老夫人愣了愣,那布丁是什么,她听都没听说过。还有那个什么足球的,听着像是用脚玩的?

疼爱孙儿的熊老夫人没有法子,只能听着孙儿对食物的描述,吩咐下人去做。做出来的所谓“布丁”又硬又干,喂狗都不吃。还有那个足球,自家老头说也许跟赵武灵王玩的马球有点像,都是用脚踢的,她让人用藤条编了一个,好歹送去孙子的面前。

熊冉听闻足球做好了,小脸立刻就笑了起来,他正想要一展球技,可一瞧托盘上的玩意儿——

这是什么鬼?!

弹又弹不起来,连个九块九包邮的山寨低仿都不是啊!

还想邀请小伙伴一起来玩的熊冉,简直要气哭了。小孩的嘴巴一撇,之前有多希望,现在就有多失望。

“嗷——”

眼看着孙儿要哭出来,熊老夫人带着侍女和点心过来了。她想要转移孙儿低注意力,夸张地说:“哇,这个点心是什么?好软好软啊。”

熊冉的干嚎瞬间止住了。

他看到大母端来一个圆滚滚的点心,摸上去软软的跟云朵一样。小孩伸手拿了一个,吃到嘴里,还有点甜味,终于不难过了。

他听说了,这是咸阳城贵族家里流行的新吃食,先从蒙氏族中传出来的,说叫做“蛮头”,有打仗打赢匈奴人之意。匈奴人可恨,年纪轻轻的熊冉都知道,他吃着这点心,想到的却是宫里的公子扶苏。

“不知道公子现在吃着什么呢?有我这蛮头好吃吗?”

“等公子下次召我踢球,我就把这蛮头带过去,请他吃两个。”

“作为回报,公子肯定会再请我吃个焦糖布丁吧。”

这群长大的肥宅鸡,大大地丰富了秦王的餐桌。

不用系统提醒,萧靖的脑子里也记得好多关于鸡的菜谱,栗子焖鸡、蜜汁烤鸡、木耳蒸鸡、香菇炖鸡、红烧鸡块......一顿顿下来,父子俩吃鸡吐骨头,他亲手把胡亥养成一个白胖白胖的糯米团,把扶苏喂成一个黑胖黑胖的小学生。

小孩摸了摸肚子和手臂上的肉肉,小声地问:“我是不是有点太胖了?”

“不胖,你还得长高,抽条就瘦了。”秦王睁眼说瞎话,还给儿子夹了块大鸡腿。

爱运动的小男孩能说胖吗?那叫壮实!

扶苏啃着油汪汪的大鸡腿,鲜味在舌尖上蔓延开来,就不再纠结自己长肉的事情了。也幸亏这个年代养出来的都是土鸡,不是激素鸡,扶苏即使吃再多,也顶多是身体圆润一些。

并不会变成后世那种男孩胸部xx的早熟可怕症状。

等小孩吃鸡快腻了的时候,之前阉的公猪也长大了数倍。小太监牛大福一直对自己练手阉割的猪很关注,等猪养到一百斤的时候,他就被秦王召见了。

“大王,最大的猪养到一百斤了,要杀吗?”

在他的精心伺候下,这群小公猪一头都没有死,只是因为伤势蔫了几日后,便快快地长大起来,不再搞猪圈霸凌了。如此好消息,他日日都想要跟大王分享,只可惜他人微言轻,见到大王的机会实在是太少。

“一百斤?那还少点。”萧靖想起后世两百多斤的大猪,深感遗憾呢,“你带个会量度的人回去,隔天就给猪称重一回,若那猪几天都不长肉了,那再杀不迟。喂猪要定时定量,最好是煮熟了才好,猪吃了不容易坏肚子。”

“诺。”

本来萧靖想要拿点淀粉类给猪催肥的,但这年头好多人都没吃饱饭,他想了想,舍不得拿人可以吃的粮食来喂猪。就连做面粉后筛去的的麦壳,好多穷人都是碾碎了混在面里头,一并吃了果腹。

秦王的心酸溜溜的,果真还是太穷了。

穷得只能叫猪多吃点野菜,来强撑着长肉。

在大秦,平常的猪能长到一百斤已经挺不错了,牛大福以为大王不懂养猪,嫌猪少呢。他不敢反驳,就带着人回去继续养着,大王说喂猪要按固定时间来喂,他便学了看日晷的时间,一天给猪喂三顿。

他卖力极了,野菜切碎烧熟才给猪吃,日日如此不愿懈怠。

有路过的太监嘲笑他:“哟,大福又在喂猪了?”

在旁人看来,这些伺候畜生的活,傻子才抢着干呢。他们认为牛大福的工作,连主子的脸都见不到,干好干差一个样,就叫不上进!

那什么是上进呢?

大概像太官令黄胖子那样,专门伺候大王的饭食,总能见到大王,还能得到赏赐。

牛大福也知道黄胖子这个人,听说那个胖胖的宦官掌管了大王的小厨房,最近在宫里是第一如意人。他羡慕极了,却不嫉妒,黄胖子给大王做肉吃,他给大王送肉吃,不也是一样吗?

“哼哼——”

小太监把热乎乎的猪饭到进去木槽里,群猪蜂拥而来,唧吧嘴嚼着,吃得喷香。他留意到这群猪似乎好几天都没怎么长了,就让同伴来给它们上称。不长肉就该杀,牛大福是穷惯了的,一根野菜也不想浪费。

“呀,这猪养多了半个月,足足长多了二十斤!”

负责称重的太监非常惊喜,幸亏大王有先见之明,没让把这些猪早早杀了,不然真得亏了几十斤肉!别说几十斤,只要给他吃上二两肉,那就是神仙一般的日子了!

可下一秒,这个太监又叹气:“只可惜最近几日,它都是一百二,没再长过了。”

但这样的成绩,牛大福很满意了,他点头:“那我再去禀报大王,说这头猪不长了,该杀。”

猪的下水不好吃,但也远胜过吃西北风。大王吃好肉,他们这些阉人总能分点猪肠子吃吧。

......

萧靖又等了半个月,终于听闻能杀猪吃了。虽然鸡肉鲜美肥嫩,但换个口味也很不错。猪肉能做的美食实在是太多,除了好吃的里脊五花大肘子,连内脏都是好东西,晒的腊肠熏肠滋味十足,比吃鲜肉还好吃几倍。

他喊上扶苏,身后跟着一大群宫人,热热闹闹地就要去看杀猪!

都快过年了,能杀个年猪真好哇,再吃上个杀猪饭,气氛就更浓了。

扶苏听得远处凄厉的猪叫声,眼神有些不忍,躲到萧靖的身后。孟子跟齐宣王讨论君子远庖厨,大概意思就是君子看到飞禽走兽活着,就不忍心见到他们死去,君子听见动物嚎叫,便不忍心吃它们的肉。

长公子低声跟父王说了自己的想法,看杀猪太残忍了,红刀子进白刀子出的,叫人难以接受。

“你这死小孩,想屁吃啊?”

秦王一巴掌糊过来,普通人小孩家家能吃肉,开心都来不及呢,哪里有那么多杂七杂八的想法?叫他看来,君子说不吃肉,那都是吃饱了撑着。

等他把丰盛的杀猪饭料理出来,他就不信这小孩能不吃三大碗!

萧靖看着刮光毛的猪,白嫩嫩地躺在那儿,姿势无比妖娆。猪肚腩上十几个的咪咪还在案板上颤了颤,荡漾出一圈圈水波。

如此具有视觉冲击力的画面,连系统都忍不住了!

“宿主,我听说人类有一道名菜,叫做红烧猪咪咪。”系统的声音快活起来,“爸爸爸爸,能给我吃一碗吗?”

萧靖一时沉默:“......你确定要吃那个?”

快乐的系统:“爸爸,是呀!”

最近齐国的都城临淄,多了一支从秦国来的商队。听说那些秦人四处钻营,想要和贵族老爷搭上话呢。

“切,秦国那儿能有什么好东西呀?”

齐人斜着眼,颇有些看不起秦人的神态。齐鲁大地,都是出圣人学子的地方,不仅学术氛围浓厚,而且靠海吃海,国家也是豪气十足。早在春秋时期,齐桓公在管仲的辅佐下,大力推动经济发展,与邻国互通商路,以丝绸换来珍贵的兽皮。

他们拥有如今天下最大的港口,能直达朝鲜半岛以及后世的日本境内。

若论行商,齐人确实有这样的底气。

在他们看来,西边的秦国简直是沙漠一样,没啥文化底蕴,跟个土包子差不多。

乡下人能有什么好东西?

齐王听说城里来了一群秦人,顿时失了兴趣。这位五十多岁的君王摇了摇头,那个穷酸地方出来的,他才不稀罕呢。

但是他的舅舅后胜劝道:“人家既然都来了,那就见一见吧,说不定有惊喜呢。”

“那就见一见吧。”相国都这样说,齐王也顺着接话。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

齐王不知道的是,舅舅后胜接受了秦国送来大量的黄金、玉器等宝物,相国的家里简直就是秦国在齐的根据地一样。后胜的好多门客也接受了秦国的贿赂,也反过来替秦国充当间谍。

一人说话不算数,可人人都说秦国是个友国,那齐王会怎么想?

当然是相信他啊!

后胜劝说齐王放弃与六国的联合,促使齐国在长平之战冷眼旁观,拒绝赵国的借粮。隔壁赵国的快速灭亡,算起来也有齐国的一份功劳。

和秦人打起交道来,后胜早已熟门熟路了。他比国君更早一步见到秦国的商人,这回秦人没有带来他最爱的宝物钱财,而是送上来数个匣子,每个匣子里一打开,是放着两个红陶小坛子。

贪财的后胜皱了皱眉头,“你们带这些土特产过来,这么客气啊?”

听起来,是责怪的意思了。

他可看不上西北的什么酸菜腌瓜啥的,他喜欢的是钱!钱!

有钱能使鬼推磨,若是没有钱,他还为什么要给秦人好脸色看?

他,后胜,也是很有原则的人。

“咸阳近年来发明了一种松软如云的吃食,叫做馒头。”领队的周老五弓着背,讨好地笑着,“小人带了做馒头的引子过来,坛子里是配着馒头吃的酱,叫做老干妈,是长公子扶苏经营的,也是他最爱吃的酱。”

“馒头?”

后胜点点头,有点兴趣了。

齐国的探子也曾经想从咸阳偷那个所谓的“仙草”,让面团膨胀。可时人哪儿懂得老面保存酵母的道理?一路上风餐露宿的,等回国后都是大半年后了,那块老面面团不是馊了就是风干了,至于上面的酵母菌种?

早就死光光啦。

后世的山东大馒头是出了名的,也许是因为基因中便好面食,大半天功夫之后,后胜就迸发出对馒头的钟爱之情。

他用手按了一个坑,松手后又弹起来恢复原状。再闻闻味道,麦香味很足,果真如云朵一样,再咬上一口啊。

“真香。”

光吃筛过面粉的馒头,后胜已经觉得自己是个精致boy了。可当他在馒头上抹上一层老干妈风味豆豉后,他才猛然发觉——

人世间竟然有如此美味!

丝丝的辣味把面食中的甘甜激发出来,还有经过发酵的豆豉,把黄豆中的氨基酸都分解出来,鲜美无比。馒头沾上了红油,富有视觉冲击力,看起来更有食欲了。

若是要他做个比喻,白馒头像是一个不施粉黛的清秀美人,吃着可口,天天见都不腻。可加上辣酱之后的馒头啊......

那就是化了妆的绝代佳人,够味儿,身材够辣!

男人说更爱素颜的你,那都是假话,谁不稀罕一个风情万种的红唇女妖精呢?

后胜敢肯定,他更喜欢的是那个涂了辣椒油之后的妖艳贱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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