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给了高凌云三十块钱,说是给卖冰棒和馒头的本钱。高凌云也没拒绝,心里想着就算是不赚钱,也不会亏了钱去的。
他检查好泡沫箱子,把林军堂哥去年放里面的旧棉袄捞了出来,脏兮兮的,他没犹豫就丢到了粪坑里,刷干净泡沫箱子,又让妈妈李爱梅去找了弟妹穿小的但是显得不那么破旧的棉袄找出两件来,这才喊了弟弟妹妹一起,他看高一的书,弟弟妹妹则做暑假作业。
青云虽然懒了点,但是他对于学习还是上心的,应该说在他看来他时男子汉,总不能比妹妹差的,明明他也很聪明的。
至于小云,那是不用高凌云多说,就自发认真地写作业学习的。所以高凌云完全不用分心去管弟弟妹妹,只管自己即将重新开始的高中学习生活就好了。
高中一年级还没有文理分科,所以除了语、数、英这三门文理必学的科目外,文科的历史、政治、地理,理科的物理、化学、生物,统统都要学,算下来一共是九门课。鉴于重生前做了初高中数学科目的辅导老师多年,所以高一的数学,高凌云只是翻开大概浏览了一边,就放下心来,只要正常刷刷题,数学一点儿也不担心。物理和化学,大多忘记了,但是有底子在那里,多花点时间,相信也不是有大问题。
历史、政治、地理以及生物四门,他也认为没有太多的难度。反倒是语文和英语,让他极为犯难。高中的语文课本,你看了背诵了,不代表你会做语文试卷了。高凌云上一次的高中生涯里,对语文是真的觉得没地方下手。反正就是花时间了,也只能考一百一十多分的样子,不花时间了,也能混个九十几分及格了。
所以重新上高中,语文到底该怎么学呢?
另外英语也是个问题。高凌云初中的英语学得不错,哪怕是哑巴英语,但是每次考试都能接近满分了。谁知到了二高去后,他们班的英语老师竟然是个大水货,知识点根本讲不明白,他也不耐烦听讲了,若非是多年养成的背英语单词的习惯,最后高考英语也不会考了个及格的分数了。
所以现在拿着高一的英语书,他也有点犯难了。
思量了一会儿,终究是过了英语四级、本科毕业做了多年老师的人,学习能力是真正的高中生所没有的。他想了想,开始写英语学习计划了。从单词到课文的背诵,再到刷题、错题归纳等等,每天英语学习两个小时。他就不信了拿不了英语高分。
语文,他现在能做的只能先多读课本了,把其中的必背篇章都搞熟,至于后期该怎么提高,等开学了再好好看看。
数学的话,争取开学前写三套单元测,看看能拿多少分。至于其他的科目,则以熟悉教材为主,几门教材每天轮流看,能看多少是多少。
高凌云边想着,边找出一本16开的没写完的大数学本,就着日期画了个简单的表格,依次填上每天的学习科目。做完这些,高凌云才拿起语文书中翻开了第一篇课文,嗯,很好,是需要背诵的。
主席的《沁园春长沙》,戴望舒的《雨巷》以及徐志摩的《再别康桥》。
都是时常能听到的名篇,哪怕不能通篇背诵了,其中的有名的几句还是记得的。高凌云读了大概半个小时,自觉能背下来了。见弟弟已经摆弄起手里的钢笔,就喊了他:“来,给你机会做老师,看我背诗有没有背错的。”
高青云生怕这好事给妹妹抢去了,赶忙接过高凌云递过来的语文书,摆正后正正嗓子道:“哥,开始吧!错一个字就不算背过了啊!”
高凌云笑了下,就开始背诵了:“独立寒秋,湘江北去,橘子洲头……”
哪怕是才小学毕业的高小云,也知道这诗很好,听得哥哥背诵,不由得被吸引了过来。
“哥,背得不错。下一首。”高青云一本正经地看了眼高凌云,他想下一首肯定就会出一点错了。
然后高凌云确实出了一点的错,他漏掉了倒数第二节。
高青云难得抓住了大哥出错的时候,有点嘚瑟了,“哥,你漏了好几句啊。在雨的哀曲里,消了她的颜色,散了她的芬芳。消散了,甚至她的,太息般的眼光,丁香般的惆怅。重背,重背!”
高凌云懒得和弟弟计较,拿过书又读了三遍,理解到漏掉这一节大体上要表达的意思和情感,背下来就顺畅了,然后很自然的就背下来了。
最后一首《再别康桥》,没有《雨巷》那么复杂的情感要表达,高凌云没有出丁点差错就背下来了。眼见弟弟还有点失落的模样,他还是忍不住拿起书拍了下他的脑袋。
“你们俩除了每天写暑假作业,也要提前预习初一的内容。像我一样,一天背语文,一天学英语。嗯,你们俩连英语字母都认不全,今天开始我来交你们。”
高小云双眼一亮,“哥,我早就想学英语了,读起来好像唱歌一样,真好玩。”
高青云无所谓地点了下头,“哥,我看那个字母和拼音差不多呢。”
“是和拼音有些相似,但不能以为拼音会了英语就会了。好了,拿好纸笔,跟着我开始写,Aa,Bb……”
高凌云教他们读写了五遍,再随便指一个字母让他们读出来,或者写一个字母出来,让他们写出这字母前面和后面字母的大小写。如此半个小时下来,二十六个英文字母基本上都会读会写了。
高凌云很满意,“今天就学这么多了,明天写完暑假作业,我再来给你们巩固英文字母,预习内容是初一语文第一篇课文。好了你们俩去玩吧,我要再看会儿书。”
高青云自有玩得好的小伙伴,连塑料拖鞋也不穿,就窜了出去。小云则慢腾腾地收好自己的作业本和书本,看了高凌云下,“哥,你不去玩啊?”
高凌云笑笑,指了指桌上一大堆的书,“你快去玩吧。”
高小云终究只是个十二岁的小孩子,哪怕有点儿担心哥哥,更多的还是想去找同龄小伙伴玩儿,很快就出了门。
高凌云抬头看了下神龛上的摆钟,上午的十点四十分,他还可以再学习四十分钟的物理。
高一物理一开始学习的是“力”,先看课本,再找出同步练习册,上面虽然有高红英的笔迹,但是这不妨碍他看题目和写解答。
高凌云很快就沉浸到了其中,时间也过得飞快。大摆钟当的一声,惊醒了沉浸在物理世界的高凌云,他才发觉已经十一点半了。将书本等都收拾好,想着爷爷奶奶和妈妈他们还在晒谷场上忙着,就决定午饭还是他来做了。
哪怕大夏天的在土灶上做饭比大太阳下炙烤差不多,高凌云还是乐得很,能够为家人做点什么,就是让人乐得很,其他的都可以忽略不计了。
等把米饭焖好,菜炒好,又打了一个鸡蛋汤。他才戴上了草帽去了村后的晒谷场,准备喊爷奶和妈妈他们回家吃饭了。
晒谷场是一大片用石磙碾平的平地,类似于广场一样。大大小小六块晒谷场,连起来比一个足球场小不了多少。每个晒谷场边都有稻谷禾码成高高的草垛。可以说全村人的稻谷垛都在这儿了,有些人家里人口多,早就插完了秧,因此提前好几天就在晒谷场上给稻谷脱粒,所以就只剩下稻草垛子还码着。
不过这样的人家毕竟是少数,村里的人家大多和高凌云家差不多,这两天才开始打稻谷脱粒。高凌云到了的时候,看到的就是晒谷场上一片繁忙的景象。
有的人家才打完一场谷子,又开始铺下好好稻禾准备继续给脱粒。还有的人家里正牵着牛拉着石磙在平铺的稻子上碾着。而自家爷爷高孝民,正在给打好的稻子扬灰。
可别小看这个活儿,不但要求人要力气,更要有技术。高凌云记得自己试过的,但是根本就扬不起来,好谷子、瘪壳和灰尘石子根本就没扬开。
爷爷带着草帽,因为拿着木锹,黝黑的手臂青筋鼓起。
奶奶和妈妈正带着草帽不顾漫天落下的谷子,拿着扫把扫落下的谷子。这活儿不用太多的力气,但是一样让人厌恶,因为谷子总会落几颗在脖子里,落在手臂上更是不可避免,哪怕是成天下地做活皮肤粗糙的老农,也会觉得又痛又痒。
从前高凌云只会疑惑,都快进入二十一世纪了,为啥自家这里还是这么原始的耕作方式呢?拖拉机、脱粒机还有收割机呢?
直到年过三十,读了许多书,和爸爸以及老家的叔伯们闲聊才知道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实提高了农民的积极性,但是单独的农民家庭,却无力承担起机械操作的费用,只能回归到已经放弃的农耕人力为主的模式了。
高凌云是个小人物,他无法去评断其中的利与弊,他的最直观的感受是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他们哪怕从土地上获得了粮食,却太辛苦了,辛苦到他们从内心里期望儿孙们不要种田,种田就是苦就是累,就是没出息!
抿了抿嘴,高凌云抄起一把竹扫把,就加入了奶奶和妈妈的行列。
谷子洒落在身,确实又痛又痒。
日头炽热如火,确实又晒又热。
真实的乡村,从来都不是诗人笔下的田园牧高,夕阳唱晚。而是农人直不起的腰,洗不白的手。
很快,高凌云的额头、脸上都是汗水,顺着脖子流淌下去,将黏满灰尘的脖子上冲去一道道沟壑。他却没敢去擦,只因手上也满是灰尘。
一直跟着爷爷奶奶妈妈忙活了半个多小时,一家人才回家去吃饭,不想碰到了因为农忙好几天没听见嘴碎的,住在隔壁的金贵婆婆。
一看她那眼神闪烁的样子,高凌云就知道准没好事。
作者有话要说:第四章,继续加油~~~